信徒的權柄 甘坚信

在以弗所書中闡明有關信徒的權柄,比其他教會書信還要完全。本書正是以以弗所書為基礎,所以我鼓勵你用幾天的時間把以弗所書前三章反覆讀幾遍。
英文版聖經中的英王欽定本將很多字譯成同一個字。但希臘原文中,“能力”和“權柄”二字則不然。例如,英王欽定本把路加福音十章19節中耶穌說的話譯成:“看哪,我給你們能力可以踐踏蛇和蝎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馬太福音廿八章18節是另一節在用字上該以“權柄”代替“能力”的經文。
以弗所書六章12節,我們看到這樣的經文:“……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有註解道:與天空中的邪靈爭戰)
行使權柄的入門決定於保羅為以弗所人禱告的其中兩句:“……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一:20)及“……叫我們……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26)
在歌羅西書中,保羅是寫信給歌羅西教會。雖然他所用的語句稍有不同,但和以弗所書一樣都是講到神救贖的計劃。他並不是在傳講一個全新或截然不同的信息給歌羅西人。
信徒必須持續穿戴著屬靈的軍裝。
雖然我們有權柄勝過魔鬼邪靈,但我們卻沒有權柄去勝過我們的朋友或他們的意志。當我們以為有後者這種權柄時就經常造成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