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砍斷魔鬼的勢力

信徒的權柄 - The Believers Authority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以弗所書六章12節,我們看到這樣的經文:“……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有註解道:與天空中的邪靈爭戰)

神的話(聖經)教導我們:這些邪靈都是墮落的天使,它們已經被主耶穌基督趕離尊貴的地位。我們面對它們時,要牢記耶穌已經打敗它們,擊潰它們,它們已經一敗塗地(西2:15)而且如今耶穌褫奪了它們的地位,我們可以管轄它們!

亞當的背叛

起初神造了大地和地上一切的豐盛,並給了亞當權柄管理神所造的一切。換句話說,亞當是這世界的神。但亞當卻大大地背叛神,將世界出賣給撒但,撒但因而藉著亞當成了這世界的神(管理者)。

在道德情理上亞當不該背叛,但在法律上,他有權如此作。於是撒但合法地成為這世界的神,直到“亞當的租約”無效為止。

在我們成為新造的人併進入基督的身體之前,撒但都有權管轄我們。正如歌羅西書一章12,13節所說的:“又感謝父……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這就是撒但無法再統治或管理我們的原因了。

然而一般的基督徒卻對撒但的權柄比對神的權柄能力更有信心!

聖經不只講到第一個亞當,還講到第二個亞當,就是為我們成了代罪羔羊的耶穌基督。在林後15:45,他被稱為“末後的亞當”,第47節則稱為,“第二個人”。

耶穌所做的一切都是替我們做的。我們的問題是我們把每件事都推到將來去!大多數教會的會友都相信我們會在禧年的某段時間運用屬靈的權柄。果真如此的話,為什麼聖經說撒但在整個千禧年期間都會被捆綁着?到那時根本沒有必要運用屬靈權柄,因為到時世上不會有任何會害人或具毀滅性的東西了。

現今的權柄

現在世上就有着會害人、具毀滅性的東西,所以我們的權柄是現在的。

但很多人相信我們現在能擁有的不多。他們認為撒但正在管轄這個世界,卻不屬這世界。這世界現今確有很多事物被撒但管轄,但他不能管到我,他不能管轄教會,他不是我們的管理者。我們才是可以管理他的人,我們的權柄高過他!

耶穌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蝎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沒有,沒有,沒有,沒有,沒有)什麼能害你們。”(路十:19)

耶穌受死,埋葬到復活升天坐在父神右邊之後,和如今相比,是否現今的教會擁有的權柄比當年小呢?如果今天教會的權柄變小了,那耶穌不死還好些。但感謝神,我們有這權柄。

我們必須默想並以這些真理喂養自己,好使它們融入我們生活中,直到這些真理成為我們意識的一部份才行。

舉自然界的例子,我們會因醫生告訴我們需要某些維他命礦物質等而吃某類的食物,為的是培養強健的身體。同樣的,也是有屬靈的“維他命”和“礦物質”,我們得每天攝取才能成為健康的基督徒。

在馬太福音廿八章18節,耶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己經賜給我了……”在地上,所有可以行使的權柄都必須藉由教會來行使,因為基督現在並不以人的肉身在地上。

我們就是基督的身體。即使以前我們都這樣禱告說:“主啊!請你現在做這做那吧!”於是把每件事都給他做,但他卻己經把他在地上的權柄授予他的身體——也就是教會了。

就這樣,很多問題存在是因為我們允許它們存在——我們不理會這些問題。應該處理這些問題的是我們,但我們總是設法找別人(包括神在內)去處理。

多年前我一直讀這段經文時,這一點成為我實際的經歷,我的理性很難解釋,但我靈裡知道。我開始瞭解這項我們擁有的權柄。

當我在為我哥哥能得救禱告時,我聽到主從我靈裡挑戰我。他說:“你來解決!”

在此之前我已經為哥哥的得救禱告了很多年。他是我家族中可被稱為“黑羊”的那種人。儘管我一直為他禱告,他不但沒變好,似乎還變得更糟。

我以前總是禱告求“神拯救他。”我甚至還禁食。我很容易就傾向那樣子的禱告。但在神挑戰我去解決之後(也就是在他告訴我我有權柄之後)我說:“奉耶穌的名,我砍斷撒但在我哥哥生命中一切的勢力,並且我宣告他要得救。”

我這是下了道命令。我沒有再重複說或一直禱告下去。國王下了命令後,他就知道這命令會被執行。魔鬼試著要告訴我說我哥哥永遠也不會得救,但我不讓它進入我的意念中,我笑了起來。

我說:“我不是認為他會得救,我是知道他會得救!我奉耶穌的名斬斷你在他身上的勢力,並且宣告他要得釋放、得拯救。”我吹着口哨走開了。

十天不到,我哥哥得救了。神的話語大有功效!

如何處置魔鬼

只要撒但能使你維持不信或是把你拖住在理性競技場上,他就可以在每場爭戰中打倒你。但若是你把他拖住在信心和有聖靈同在的競技場上,你就能每次都打敗他。

他不會和你爭論耶穌的名字——他怕這個名字。我發現當你索取你的權利時,是最有效的禱告方法。我就是這樣禱告的:“我索取我享有的權利!”

彼得在美門口並沒有為那瘸腿的人禱告;他吩咐那人得醫治(徒三:6)。

當你索取你的權利時,不是在吩咐神,而是在吩咐魔鬼。

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耶穌作了這樣的陳述:“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13,14節)

他不是在說祈禱。希臘原文是“要”,而非“求”。

另一方面,約十六:23,24說的就是禱告、祈求了:“到那日,你們什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這兒提到天父和禱告有關,但十四章那段沒提到天父。)

希臘原文實際是說:“一切你們所索取的權利和特權……”你得弄清楚你的權利是什麼。

很多年前,當我在美國德州牧養一個小教會時,有位女士帶著她的妹妹來牧師館請求代禱,她的妹妹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因為嘗試過自殺和殺人,所以曾在瘋人院的隔離室渡過兩年。然而這女人的健康日漸惡化,而且已經沒有危險性,因此醫生給她休假回家。

當她的姐姐介紹我是個“傳道人”時,她的口中開始冒出一連串的經文,她認為她犯了不可原諒的罪。

主叫我站到她的面前,說:“奉耶穌的名,要你裡面不潔的靈出來!”我照做了,但什麼事也沒發生。她只是像個雕像似地獃坐著。

我知道我是憑信心說的話。你不必整天站在那兒命令魔鬼離開。如果你知道你的權柄,當你吩咐他們離開,他們就會照做。他們一聽到由信心而出的命令就必須走。

兩天以後,有人告訴我這女人又以暴力攻擊人,就像她精神剛失常時所做的一樣。

這個消息並不困擾我。我們在聖經中讀到耶穌斥責這一類的鬼時,當事人會跌倒在地上,且污鬼會抓扯他們。我知道這女人身上的鬼只是在永遠離開她之前再抓扯她而己。

我知道她再也不會有什麼古怪行為,的確她也沒有。醫生宣佈她恢復正常,讓她回家,不必再回精神病院。廿年後,她既快樂又健康,在教會教主日學,且在一家公司上班哩!

信心在權柄中的角色

信心和屬靈權柄的運用是息息相關的。的確,許多時候邪靈會立刻出來,但是如果他們不在你宣告話語時立刻就出來,你不要為此而困惑。

我的信心是建立於神的話怎麼說。

有些人的信心不是建立在聖經,反而建基于一些表象。他們運用的信心是表面的,僅止於感官層次的。如果他們看到某些現象,就以為鬼己經走了。但鬼不會因為你有某些外表的跡象而離去。你必須知道,他仍然在原處,並且運用你的權柄。

當環境沒有馬上改變時,有些人會很氣餒,然後就退縮去看現實的環境。他們開始說些不信的話,把自己擊倒了。他們讓魔鬼駕馭在他們之上。

就如史密斯.韋格渥司所常說的:“我不被眼所見的推動;也不被我的感覺推動。我只被我所信的推動。”所以你要站穩立場。

在我被聖靈充滿之前,我是個年輕的浸信會牧師,當時正值美國經濟大恐慌時期,而我有母親和一個小弟需要我分擔家計。我母親的微薄收入拿來付水電、稅款和保險費等,我的收入則供應三餐。我當時只有一整套西裝西褲再加上一條長褲。

在那段經濟恐慌時期,小偷橫行,我的兩條西裝長褲就給人偷去了。

遭竊那天是星期一,而我星期四要講道。所以星期二要下班時,我就禱告:“主啊!我現在僅剩一條卡其布長褲是不能穿上台講道的。因為這條是很舊的工作褲啊!”我跟主說希望星期四之前可以看到我被偷走的西裝褲掛回原處,我禱告那個偷我長褲的人心中會很難受,而不得不把長褲送回來。

你看,使人偷竊的是背後那不對的靈。我那時只對付那個靈,而不是那個人,因為我有勝過諸靈的權柄。我命令那靈停止使人偷竊的工作。

當我星期四下午回家時,我知道我的西裝褲會在家裡,它們也的確回來了。因此我們可以——也應該一起來抵擋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