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講 神在禱告方面的旨意(1)

信心禱告26講 - The Bible Prayer Study Course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聖經經文:約輸福音3:16;彼得後書3:9;使徒行傳16;31

主題中心:如果我們禱告中的祈求符合神的話,那麼我們的禱告就符合神的旨意。

在以下三講中,我們集中探討在禱告方面神的旨意是什麼。

看一看我們所記誦的經文約翰一書5:14節,請注意“坦然無懼的心”和“聽”這幾個字:“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這節經文的另一個譯本是:“我們可以勇敢地來到他的面前……”

我們再來看下一節,“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着。”注意這段聖經說的,“……既然……他聽我們……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着……”從閲讀的這段經文中可以看出,必有某些東西是神所不垂聽的。

如果我們禱告的時候,沒有坦然無懼的心,這就肯定意味着主並沒有垂聽我們的禱告。如果我們不做我們該做的那一部分,禱告就沒有什麼用處。

我們怎樣才能坦然無懼呢?神的話賜給我們信心:“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詩篇119:130)“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篇119:105)。當我們行走在神的話語的真光之中的時候,我們就不再行走在黑暗裡了。

很多時候我們是在黑暗中禱告,因為我們並不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我們並不是坦然無俱地來到神的面前。我們顫抖着,擔心害怕地來到神的面前,希望他會垂聽我們的禱告,但這並沒有什麼作用。.

首先我們需要回到神的話,看聖經對我們的特定的問題是怎麼說的。然後我們就可以充滿信心地禱告,知道這符合他的旨意。(几乎我們所需要禱告的一切都涵蓋在他的話中了。)

神對於救恩的旨意 

首先,我們知道,拯救失喪的人是神的旨意,因為這就是耶穌到這個世界上來並捨命的原因。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

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轍。——使徒行傳16:31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為他所愛的並沒有得救的人這樣禱告:“主阿,如果是你的旨意,你就使他得救。”然而,很多時候,我們為失喪的人所作的禱告並沒有什麼果效。原因何在?原因就在於我們並沒有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面前。

在我們所讀的經文中我們看到,如果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面前,根據神的旨意祈求,我們知道神會垂聽我們的禱告,我們所求的無不得着。

這已經講得很清楚了。然而,我們的禱告常常仍然是停留在自然的領域中,並不是在靈界中。我們禱告說:“神拯救我們所愛的人,”然而我們就等着看神是不是垂聽我們的禱告!如果我們為之禱告的人立即得救,我們就相信神垂聽了我們的禱告。

如果事情並不是這樣,如果我們並沒有見到我們所為之禱告的對象有生命改變,我們就認為神並沒有垂聽我們的禱告。這樣作是憑眼見,而不是憑信心,所帶來的只能是困惑。

你或許說:“我為我所愛的人禱告了又禱告,但看來我的禱告好像沒有什麼作用。”還是回到神的話吧,你會發現你的禱告為什麼並沒有得到應允:“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毫無疑問,神是願意拯救失喪的人的,就像我們在聖經中所見到的那樣。神的話就是神的旨意。因此,如果我們的啟示是合乎聖經旨意的,我們就知道我們所求于神的無不得着。

我認識一位鄉村佈道家,因為他所受的教育有限,他一直沒有機會牧養大的教會。他所牧養的大多數的教會都是很小的社區教會。然而,因為他能大量地贏得靈魂,所以不斷有人請他去主持復興聚會。無論他到哪裡去,都有大批的靈魂得救信主。他能到一個多年以來都沒有靈魂得救的教堂裡去,那裡會有許多的人接受耶穌為救主。

當他六十多歲的時候,他仍然能贏得非凡的成功。有一次,我問他成功的秘訣。

“很簡單,”他告訴我說,“讓人得救,我所運用的就是信心,就像讓人得醫治,或者為別的事情相信神一樣。我絲毫不懷疑來的人會得救。如果有懷疑進入我的心意,我就奉耶穌基督的名予以抵擋。”

“我禱告,但並不比別人禱告的多。當然我也尋求神,但我把我在贏得靈魂方面的成功歸功于一件事,那就是我確信還沒有得救的人是會來的。藉著信心的眼睛我看到神壇前站滿了失喪的人。如果聚會並沒有取得當然的成功,我只是操練我的信心,並不無謂地增加這方面的禱告。”

這位佈道家所表達的就是聖經上所說的坦然無懼,因為他知道神在這事上的旨意。

相反,有些人卻只是盯着環境。他們說:“前天晚上沒有人來到神壇前得救。他們可能今天晚上也不會來。”這種人所盯着不放的是錯誤的東西。他或許為靈魂得救而禱告,但他並沒有見到他們來到基督的面前。實際上他對於他們是否會來到神的面前並沒有信心。他的信心只是放在他所能見到的東西上。

我們能使我們的禱告無效 

人們經常使他們的禱告作廢!他們或許禱告了,甚至還請其他人禱告,但他們又說消極的話,使他們的禱告以及與他們一同禱告的人的信心無效。要說信心的話,不要說懷疑不信的話!

我認識一位牧師,他讓我和別人為他的兒子禱告。但他在要求大家禱告的同時,卻對他的兒子說:“你什麼也不會作成。在這個世界上我還真沒有碰到過你這樣的人!我能做的我都做了。我禱告了又禱告,但看來我的禱告沒有什麼作用。”

這個人所承認的不是得勝和信心,而是失敗。他把懷疑和不安全感放到了他的兒子的心中。這就是許多人失去了他們的孩子的原因。

當我們為我們的孩子禱告的時候,我們在家裡一定不要做任何使我們的禱告作廢的事。我們必須在我們的孩子的心中建立信心。我們必須把安全感輸送到他們的心中。

在我結婚之前,在復興聚會期間,我一般都住在牧師的家中,我經常為他們的子女感到遺憾。我尤其記得一個牧師的十二歲大的孩子。他的父母缺乏耐心,經常對他發脾氣。他們總是告訴他說,他永遠都不會成就什麼事情。肯定,他是不會成就什麼事情的!他使父母傷心欲碎。他結婚了好幾次,從來都沒有照顧家。

這些父母可能禱告過,也曾請求他們的教會禱告。他們或許流過很多眼淚,甚至禁食過。但他們的生活消除了他們所作的禱告的果效。

從屬靈的角度和自然的角度兩方面來看,早年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塑造了他們成年時的生活模式。一定要讓孩子的早年有豐富的充滿意義的屬靈生活。一定要使你的生活和你的話語相符。要和神一起做工,做事不要與神相背。

我也曾看到牧師的孩子受到忽略。牧師的妻子忙於教會的工作,以致於他們的孩子被單獨留在家中為所欲為。所以當我結婚的時候,我就告訴妻子:“教會裡的事我來做,家裡的事你來做。”

在我婚後牧養的第一個教會裡,人們告訴我說,他們的習慣做法就是牧師教導男人的查經班,牧師的妻子教導女人的查經班。我告訴他們說,我妻子不教主日學。他們爭辯說:“但這是我們這裡的習慣做法。我們這樣做已經是二十年了!”

“我只是改一下習慣做法,”我回答說,“我們把這兩個班合併在一起,在一個大講堂裡講,由我來教。我妻子不教主日學。”

他們問我為什麼,我就告訴他們說:“我要講道並牧養教會。我的妻子要留在家裡照顧家庭,照顧我,當我們有孩子的時候,還照顧孩子。我想讓她管理家裡的事,由我來管理這裡的事。在教會裡有很多人,很有能力,能作工,讓他們來作工。”

當他們想我的妻子奧瑞塔作姊妹宣教會的主席時,我還是不同意。“她可以參加這些聚會,”我對他們說,“但她不會承擔任何職分。”這對我們來說確實很值。

你有權柄宣告,讓你的全家得救 

每個信徒在他自己的家中都有權柄。相比其他任何地方來說,我們在我們自己的家裡更有權柄。使徒行傳16:13節告訴我們,“……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很多人在為他們的家庭禱告時,有很大的掙扎,祈求神救贖他們的家人,但他們的禱告並沒有主張神的應許。因此他們是在黑暗中禱告,並不是在神的話語的真光中禱告。聖經告訴我們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我們知道使我們的兒女得救是神的旨意),他就聽我們……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着”(約翰一書5:14-15)。

如果我們知道神聽我們的禱告,我們就不會再三地求神拯救我們的子女了。這並不是說整個家庭一夜之間就都得救,但是如果我們站立在信心上,感謝主,他們必會得救。如果我們不斷地求神,這就是在宣告我們並不相信我們已得着了我們所求的。如果我們真正相信我們已經得着我們向主所求的,就像聖經上所說的那樣,我們就會為此而感謝神了!

你看,有時候,我們所做的是對的,但所言的並不正確。我們可以那樣做完,因為有人告訴我們這樣做,或者因為其他人這樣做了,但要有果效,我們心裡必須相信神聽我們的禱告。

我們的子女不會得救,這樣的意念從來有進入我的心意中,因為在這一領域裡我有權柄。我為他們禱告一次,根據神的話宣告他們得救。如果有他們或許不會得救這樣的念頭來到我的意念中,我就會奉耶穌基督的名立即予以抵擋。我坦然無懼,我的子女必會得救,因為我根據神的旨意為他們禱告了。

明白了神對失喪的靈魂的旨意後,我們絶不要再這樣禱告了:“主啊,如果是你的旨意,你就使這人得救吧。”我們知道,使這人得救是神的旨意!

記誦經文: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着。(約翰一書5:14-15)。

經驗教訓: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雅各書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