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講 其他人關於禱告的教導(2)

信心禱告26講 - The Bible Prayer Study Course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聖經經文:彼得前書3:1-6;12;約翰一書5:14-16;希伯來書6:4-6;10:26-29;約翰三書2

主題中心:神的眼睛和耳朵對正義的呼求一直是敞開的。

在彼得寫給教會的書信中,他也在禱告方面對信徒予以教導。

與配偶的關係會阻礙禱告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得前書3:7)。彼得在這裡談到的是夫妻雙方都是信徒的婚姻,因為他說,“……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弟兄們,如果你的一些禱告沒有得到答案,或許你應該檢查一下你與妻子的關係,你對她表示過你的愛心和尊重嗎?“要敬重你們的妻子,因她比你軟弱”?如果沒有,彼得說你的禱告就有阻礙。

他也給妻子類似的勸告。我們來看下面的經文。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通過來。這正是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存着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彼得前書3:1-6

這裡彼得所建議的是一種方式,無需神的話就能贏得還未得救的丈夫:“……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裡“品行”一詞的意思是一個人的生活方式,也就是她的行為舉止。

神聽義人的禱告

在這一章中,彼得對禱告有更進一步的教導。

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彼得前書3:12

在這一節中,義人指的是誰呢?我們在22節讀到,重生的信徒,在耶穌基督裡是義人:“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義並不是在我們如何好或如何壞這個基礎上說的,而是根據我們在基督裡說的。耶穌就是我們的義。

彼得說神的眼看顧我們,並且“……主的耳聽(我們)的祈禱……”我很高興神有眼睛和耳朵,你呢?他能看見我們,也能聽見我們說的話。他的耳朵對我們的禱告是敞開的;但我們在第七節看到,我們也會攔阻我們的禱告。神不會攔阻!

我們的禱告——神不會拒絶聽——但是我們會攔阻我們的禱告。請注意我們不要自己攔阻自己的禱告:然後我們就會知道神的耳朵對我們的禱告是敞開的。

警醒並禱告 

接着在彼得前書4:7節中我們讀到,“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傲醒禱告”。在聖靈的感動下,彼得洞查到我們所生活的今天,他告誡信徒警醒禱告的必要性。在馬可福音中我們讀到,耶穌談到末日時說,“你們要謹慎,儆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馬可福音13:33)。

神在禱告方面的旨意 

約翰在談到禱告時也有重要的教導。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着。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約翰一書5:14-16

雖然“祈求”一詞在這段經文中只提到一次,約翰卻使用了“求”這個詞,指的就是禱告。他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記住:如果我們的禱告符合神的話,那麼,我們的禱告就符合神的旨意。.

許多人所取的是這樣的態度:他們為某事禱告,如果這事符合神的旨意,神就會為他們成就。如果不符合神的旨意,他就不會成就。然而,聖經上所講的並不是這樣。

約翰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神的話就是神的旨意。如果我們知道神對某事是怎麼說的,我們就會知道他在某事上的旨意。這和耶穌所說的是一致.的:“……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翰福音15:7)。

在上面的經文中,第16節有很大的爭議,大多數傳道人只是避開。但這節經文是和前兩節經文連在一起的,是繼續說明禱告的事: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約翰在這裡說,如果我們求神赦免某人,如果這是符合神的話語和神的旨意的,神必會赦免。——約翰一書5:16

多年前,當我正在德克撤斯州我家的附近主持一個聚會時,我接到一個電話,說我的祖母在她的家裡陷入昏迷狀態並且接近死亡。每天晚天,服事結束後,我都駕車到她家裡,整夜陪着她坐著。她一直沒有恢復知覺。第三天晚上,我坐在她家這樣禱告,“親愛的主啊,我真難過,我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樣在看望她的時候和她一起禱告了。”

我知道奶奶是一個基督徒,並且很愛主,但她在委身方面有疏忽的過犯,我知道她錯在了哪裡。(其他人能夠看出我在哪裡有錯失。有時,我們看別人的錯失比看我們自己更清楚。)

所以我就禱告,“主啊,我多麼希望我能和她一起禱告啊。你就讓她醒過來吧,哪怕我只能和她以前禱告一句話。(她已經老了,我在我的靈裡知道她就要去了。)我想確知在她的生命裡沒有任何未懺悔的罪。”

當我禱告的時候,有人說,“為什麼你不祈求我饒恕她呢?”這話是如此的真實,讓我感到吃驚。

我從椅子上跳起來,聖經就從我膝蓋上掉下來,從地板上滑到床底下。

“誰說那話?”我問。

我以為有人聽見了我的禱告並且嘲弄我。但是,我環顧屋子周圍和門外,沒有一個人。我坐回到椅子上並開始讀聖經,但我不能集中注意力,所以我又開始禱告。

“主,你為什麼不叫她醒來,讓我和她一起禱告,不要讓她帶著還沒有懺悔的罪就死去。”

那聲音又一次地說,“你為什麼不祈求我饒恕她呢?”

我再一次跳起來說:“一定是有人跟我要什麼花招。”我檢查臥室,在這家所有的人都沉沉入睡。我回到奶奶的臥室,試着讀經,但還是不能讀下去,所以我又開始禱告。

當我這樣做的時候,他第三次對我說:“你為什麼不祈求我饒恕她昵?”

這一次,我想到當神召喚孩童撒母耳的時候,以利告訴撒母耳應答。我意識到這是主,就回答說,“讓我求你嗎?”主說,“是的,你祈求我。你不知道我在約翰一書5:16節說的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

我打開我的聖經,翻到這一頁並開始讀。“對,和經上說的完全一樣!是的,主我請求你。請饒恕她。你會饒恕她那些我所見到的疏忽的過犯,饒恕那些她不明白我也不明白的任何過犯,請你饒恕她。”主說,“好吧,我饒恕她。”

我感謝主。對我來說,這就解決了。你認為這不符合主的旨意嗎?

但是,這節經文的最後部分提出一個例外的情況。經文告訴我們,“……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我們怎樣才能知道一個人犯了以至于死的罪呢?只有聖靈透露給我們時,我們才會知道。

這樣的事情在我的一生中只發生過兩次,就是當我為某人禱告時,主顯明給我不需為他們禱告,因為他們犯了以至于死的罪。

什麼是有至于死的罪?首先,約翰在這裡講的不是肉體的死,而是靈裡的死亡。這並不是一個非信徒所犯的罪。這罪只有信徒才會犯,因為約翰在這裡所用的是“弟兄”這個詞。

我們翻到希伯來書,就會看到更多關於這方面的事。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于對聖靈有份、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希伯來書6:4-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希伯來書10:26-29

神在這裡談到的罪不是指撒謊,欺騙或其他類似的罪。對於這樣的罪,神是會赦免的。但對於那些“踐踏神的兒子”的人是不會赦免的。約翰的這一封書信是寫給希伯來信徒的,他們當時正受到極大的迫害,受到回到猶太教的誘惑。當他們接受基督的時候,他們被從他們的家族中趕了出來陷入經濟上的困境,還面對其他無數的試探。

但神在這些經文中警告他們說,回到猶太教就是否認基督,就是視“耶穌獻上的立約的寶血不聖潔,”換言之,就是視耶穌的寶血和其他一般人的血一樣。

我們要記住,一個人只要還在基督裡,就永遠安全。但我們不要忘記也有以致于死的罪。

耶穌的三重禱告 

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翰三書2

在欽定本翻譯為“願”的詞在原本的希臘文中是“禱告”。因此,約翰在此處所說的就是:“親愛的兄弟啊,我禱告,祈求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

如果他是在聖靈的感動下這樣禱告的,那麼,這就是神的靈對每一個人的願望。那麼,為經濟的興旺禱告就是對的,因為約翰“我祈求你凡事興盛……”

約翰在此處的禱告涉及及我們生活的三個方面:身體的方面,屬靈的方面和物質的方面。他說:“……我禱告,祈求你凡事興盛(物質的福分),身體健壯(身體的福分〉,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屬靈的福分)。”因此,我們可以看出,神願意祝福信徒生命的每一部分。

記誦經文: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彼得前書3:12)。

經驗教訓: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雅各書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