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是神的旨意要醫治你

七個有關神醫治的事實 - Seven Things You Should Know about Divine Healing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因為醫治是在他的救贖計劃裡。聖經向我們啟示神的本性。聖經也啟示神對罪、疾病和病痛的態度。神的本性不會隨着時代而改變,他對罪、疾病和病痛的態度也不改變。

為了瞭解從神來的醫治,我們必須知道這點。事實上,你必須知道從神來的醫治的七個基本事實。

第一就是:是神的旨意要醫治你,因為醫治是在他的救贖計劃裡。

聖經說到憑兩三個人的口作的見證,句句都可定准(馬太18:16)。以賽亞書、馬太福音和彼得前書的經文都一致地說:他(耶穌)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4,5

這是取自和合本聖經的翻譯。一本好的串珠聖經在“憂患”和“痛苦”旁邊會有小字的說明告訴你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病痛”和“疾病。”

李塞博士譯本的希伯來聖經是一本為正統猶太人所使用的權威譯本——如此說:“他擔當我們的疾病,背負我們的病痛;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這是應驗先知以塞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這裡就說得更清楚了,馬太說他引用以賽亞書,你若考查經節的出處,你會發現他正引用以賽亞書53:4。我喜歡這樣子說:“耶穌擔當我的憂患,背負我的痛苦。”

我讀了這節經文許多年,才明白其真正意思:耶穌確實、完全地擔當我們疾病和病痛的原因。他擔當我們的軟弱和背負我們的疾病。

我們知道耶穌為我們被定罪,他背負罪的目的是叫我們能從罪中得自由,他背負病痛的目的是叫我們從病痛中得釋放。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醫治。——彼得前書2:24

因此,以賽亞、馬太和彼得——三個見證——告訴我們耶穌流出他的血不僅赦免了我們的罪,更因他受的鞭傷,我們便得了醫治。

有些人不相信這個事實,有一次我讀了一本解經書,其作者說:“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前書2:24)他說這並不是指肉體的醫治,是指屬靈的醫治。你的靈因他的鞭傷而得了醫治。然而神不醫治罪人的靈,根據聖經,他再造一個靈,使人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耶利米和以西結在舊約中發預言,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另立新約……”(耶利米書31:31);“……我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以西結束11:19)。那些相信神醫治人的靈的,不相信人曾失敗過(或犯過罪),他們那不符聖經的講論,說我們所有人都有一點神的神性,需要神使它變為完全。

不是的!一個罪人需要重生,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如同哥林多後書5:17所記述的新造的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然而,當一個人得醫治時,舊事並沒有已過,一切也沒有變成新的,只是疾病消失而已。那患病的部分成為新的。(若我的鼻子上長了一個膿胞,而膿胞痊癒了,我並沒有得到一個新鼻子。那仍是我本來的鼻子,只是患病的部份消失了。)

因此,彼得前書2:24不是指靈的醫治;它的意思就正如它所說的。當我從那個人的評述中讀到以上的說法時,我想到,若這是指靈的醫治,那麼主他自己並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而且他也犯了一個錯誤。

我回想起我在奧克拉荷馬州所舉行的一個聚會裡發生的一件事。

有一對我在德克薩斯州認識的牧師夫婦對我說:“甘弟兄,今天晚上,我們將要帶一位我們教會的女士來禱告,她是跛腳的,在七年內她不曾走過一步,我們曾經帶她去看過全州最好的專家,他們說她以後都不可能再走路了。”

通常我是在恩膏之下來服事人的。她來的那晚,我要服事許多人,輪到她時,我已經筋疲力盡了。你知道,在任何時候主都一樣,而我卻不是。其實恩膏時常在那裡,只是恩膏的彰顯卻不是如此。因為當你疲倦無力時,你很難順服神。

因為當我要為這女士禱告時,恩膏已消失了,我不能如常用心地來服事她,他們老遠地帶她來參加這個聚會,我應該如何做呢?差她走嗎?不,不。

有一個方法可以服事她——因為神的話語從不失敗,恩膏可能減弱或消失或不見,但是神的話語卻是永遠有恩膏的,哈利路亞,而他的話語就是靈和生命。

我只在講台上坐在那女人的旁邊,打開我的聖經到這一節經節(彼得前書2:24)把聖經放在她的大腿上,並請她讀出來。然後問她:“這句話是過去式、未來式,或是現在式?”

她的臉孔如同霓虹燈照亮夜晚般恍然大悟地說:“那是過去式,若我們已得醫治,我也得了醫治了!(那就是相信神的話語所說的。)我說:“姊妹,你會不會做我告訴你要做的事?”

“好的,”她說:“若是容易的,我就會做。”

我說:“這是在你生命中做過最容易的事,只要舉起你的雙手,並開始讚美神,因為你得醫治了——不是將要得醫治——你已經得醫治了!”

我真希望你看到那跛腳的女士,她沒有醫治的確據——她尚未走出一步——但是她舉起雙手,往上看,她的臉上充滿着笑容地說:“哦!親愛的父神——我真高興我已得醫治!哦!主!你知道過去我是多麼厭倦一直坐著,我真高興我不是無助的,我不需要別人來照顧了。”(你看,她真是按着神的話語而行,這就是信心。)

我站起來告訴會眾:“讓我們都舉起手,和她一起讚美神,因為她得醫治了。”(雖然從外表看,她是坐在講台上,跛腳的)

當我們停止時,我轉向那婦人說:“現在,我的姐妹,靠着耶穌的名起來行走!”

神和數百人都是我永恆的見證,她馬上就跳起來,跳躍、跑着及跳舞,就如那個進了殿,走着、跳着讚美神的人一樣(使徒行傳3:8)我們都和她一同歡呼。

聚會後,有人離開那兒並說關於我的謊話,他說:“那個甘牧師,昨晚在那裡醫好了一個跛腳的婦人。”

我與你或其他的人都與這件事情的成就無關。耶穌約在兩千年前已經醫治了她,而她當晚才發現她得醫治。

我所要告訴你的要點就是,雖然某某傳道人說彼得前書2:24不是指肉體的醫治,但這卻是我給那不腳婦人的經節。

我自己思想,若這段經節只是指靈的醫治,那麼神就弄錯了。他應該醫治她的靈,而不是醫治她的身體了!

朋友們,那段經節就正如其所說,是指身體的醫治,而現在身體的醫治是屬於我們的。

讚美神!因着他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他不僅救贖我們脫離罪,他也將我們從疾病中救贖出來。

神的旨意是要醫治你。決不要懷疑,因為在他救贖的計劃中包括了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