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神家裡的人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弗二19)

上一章我們已討論過使徒用來說明教會肢體所享有之特權的第一個畫面,現在我們來看第二個畫面。真基督徒不僅與聖徒同國,並且也是“神家裡的人”。顯然這又是一幅不同的畫面,比前面更進一步。我們不要忘了,保羅主要在強調的兩件事,就是合一的原則和基督徒的特權。也許我們會問,他為什麼還要用第二個比喻?甚至他為什麼還要用第三個比喻,也就是稍後我們將討論的?我想答案很明顯:他覺得第一個比喻還不夠充分。它包含一個觀念,將這個教義裡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介紹出來,可是並未包括全部。整體說來仍嫌不足。它陳現了重要的一面,我們前面也看過了。但使徒還有未盡之言,所以我們有必要來思想、發現他用第二個比喻的原因。

也許你還記得,使徒已在第一章介紹了有關家的觀念,他在那裡說:“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現在他又重拾起這個觀念,告訴我們所有信徒都是神家裡的人。換句話說,我們是神的兒女。保羅說到猶太人和外邦人成為基督徒的光景時,也提到了這一點。所有的區別都消失了,被拆除了,被擱置一旁。神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成為新的創造;更進一步的是,我們有了兒女的身份。

因此我們必須把國度的觀念和家的觀念拿來比較一下。只有這樣作,我們才能明白使徒為什麼要提出第二個畫面,以及為什麼它比第一個畫面更進一步,好叫我們對有關基督徒合一的真理,以及基督徒享有的偉大權利,有更深刻的體會。所以我們必須思考國度和家的區別。

首先,一個國家的國民彼此之間存着的關係是一般性的,而家人與家人的關係卻是特殊的。在一個國家裡的人都是同一國人,但並不是都屬於同一個家庭。一個國裡可以有成千成萬的家,而我們都屬同一國,所以國民與國民的關係比較廣泛。另一方面,你談到家的時候,這關係立刻狹窄了許多,因為家本身是一個小得多的單位。由於它較狹窄、特別,它的關係也比較緊密。這樣我們也可以用一些其他的詞彙。我們可以說,在一個國裡,我們彼此的連繫較鬆。這中間確實有連繫,它足以使我們與別國的人分別。我們彼此相連,但這連繫很鬆。然而在一個家中,就不是鬆散的。由於它是特別的,比較狹窄的,所以也比較緊密、封閉。因此使徒在有關合一的教義上,又作了進一步的說明。教會肢體之間的合一不是一種鬆散的連繫,而是緊密的,親密的。

其次我們可以這麼說:國家裡合一是外在的,而家人之間的合一卻是內在的。這可能需要一些解釋和示範。你想到一個家庭的時候,必然會立刻想到一些內在的東西,那是使他們成為一家人的主因。這與國家的情形不一樣,我們是被某一種文化、法律、共同興趣連繫在一起的;追根究底說來,這些都是我們生活表面的東西,是外在的。可是家的連繫是內在的,內裡的。換句話說,國民之間的關係比較遠,家人之間的關係比較近。我的意思是,我們對大多數人的認識都是模糊的、淺顯的。我們認得住在同一條街上的人,或同在一個辦公室上班的人;我們與他們相識,卻不一定真正認識他們。那可能只是點頭之交,或泛泛之誼,總是有一些距離。然而有關家的一個最中心的理念就是親密、瞭解、內裡的聯結。

或者用另一種方式來看。我們與同胞的關係終究是客觀的,而家人之間的關係卻是非常個人的。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今日世界有一種趨勢,就是不惜犧牲個人的關係,以發展客觀、非個人的關係。你可以想出許多這一類的例子。例如政府本身就是這樣。政府的權力越來越大,越來越干涉到我們的生活,企圖消弭我們的特性。我們變成了單位、數目字。個別的要素消失了。現今這種現象很普遍。我不是在談政治,而是從個人的觀點提出一個極重要的哲學理念。政府常常想減少我們的個別性。當然這也是整個大眾心理學的一部分。你總是容易在群眾中失去你個人的特性。所以群眾是很危險的;很可能有一天政府會立法限制群眾聚會的人數。不論我們是否喜歡,群眾對我們有很大的影響力,我們很容易在人群裡失去自我。許多獨裁者深諳此點。你可以策動人在群眾中作出他們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不敢作的事。不管怎樣,個人的因素消失了。我們在教育系統裡尤其得注意這現象。你越強調對學校忠誠,就越容易泯除兒童的個別性,因而產生非個人的關係。我甚至認為這也可能是今日離婚率日益攀升的原因之一。人們越來越少想到自己,社會過度強調對國家、學校、社會等個人以外的團體效忠。這些事固然不可忽視,我相信自私、自我中心是不好的,但可悲的是,我們很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在教導兒童不可自私的時候,我們若使他們變得沒有自我,不敢表達自己的感覺,在人群中喪失了自己,那麼我們就走極端了。使徒在這裡顯然將這種思想又帶進了一步。在國家中,關係和連繫是非個人性的。可是在家裡——在這個榮耀的家中——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彼此的關係是個人的、直接的、立即的。

最後,我們可以這樣說:這兩種關係之間的差異就好像法律上的關係與血緣關係的差異。在國家中,聯結我們的是法律。也許我們中間會有某些共同的興趣和觀點,但最終把我們系在一起的是法律的程序。家人的關係卻不是如此。把一家人系在一起的是血緣。那是一種生命的連繫。其間的差異馬上就突顯出來了。以歐洲為例,有許多不同的小國,其人民是屬於同一血統的。斯拉夫民族即是一例。斯拉夫人都有一樣的血統,有某些相同的特質;他們雖然分屬許多不同的國家,但你總是能認出誰是斯拉夫人。血緣關係比任何由法律、人為努力組成的關係都更親密、直接、活潑。

使徒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他不是重複同樣性質的詞,而是更進一步,把我們帶到更高的領域;當一種關係變得更狹窄時,它也就變得更親密。人數越少的團體關係就越緊密。這在心理學上和人類天性上都是如此。所以“家”這個詞涵括了許多重要的觀念,值得我們去把握。

看過了兩者的區別之後,現在我們要來看它們運用在教會肢體身上時是什麼情形。為什麼瞭解家的關係對我們如此重要?為什麼使徒迫切要以弗所人明白這些呢?因為我們許多人不明白有關自己的真理,教會才落到今日的光景。我們知道自己真是神家裡的人嗎?這是整個救恩教義重要的一部分。所以我們必須好好加以探討。

先從最重要的一點開始:我們需要明白這些,才能體會神救恩的奇妙和偉大。我的意思是,如果神祇是決定不刑罰我們,不將我們送入地獄,豈不是皆大歡喜嗎?保羅描述我們從前的光景是“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我們什麼也不配得,只能下地獄。所以神若決定不刑罰我們,豈不是很好嗎?但是神的救恩並未停留在那裡。祂提升我們作祂的兒女,接納我們作祂家裡的人。

浪子的比喻是最好的說明。浪子回到家,對他的父親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他又建議:“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可是他的父親並未因他成了浪子而把他當作僱工。這是不可能的。“不!不!你回來了,你仍然是我的兒子;”他就擁抱兒子,又拿來上好的袍子和戒指給他穿戴,並且吩咐僕人宰牛犢慶賀。我的兒子!這是神救恩的方式。我們必須把握這原則,才能稱頌神救恩的浩大。何等偉大的救贖計劃!何等偉大的救恩!能夠站在神面前作祂的兒女,還有什麼可求的呢?我們若不明白這一點,就無法體會神恩典的豐富與浩大。

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從某方面看,它也包括了其他的一切事。它強調我前面說過的,就是我們不可以消極地看待救恩。我們只能從消極面開始。首先我們都需要罪得赦免,脫離神的震怒。可是祂並未停留在這一步。我們的思想也不可停留在此。我們得想到積極面,看見它導致的結果。基督徒並不只是一個罪得赦免、免去地獄刑罰的人。在那些之上,他還被接納,成為永生神家裡的人。

另一點非常重要的是,這只能在基督耶穌裡,藉着祂,才適用於我們。它只適用於那些“在基督裡”的人。這在今天尤其重要,因為現今有一種鬆散的教導,主張神是普世之人的父親,而普世之人都是弟兄。使徒在這一章裡教導的正好相反。他在作歸納的第十九節說,他前面說到的這一切都是“在基督耶穌裡的”。離了基督耶穌,沒有一件事能成立。“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着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祂使我們和睦。”然後是第十八節,“因為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離了耶穌基督,就不可能屬於神的家。人類被分成兩部分——與基督無關的,和神家中的人。主耶穌基督曾說到第一類人:“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留意這些事是多麼重要啊!神是造物主,祂創造一切,從這方面看,祂是父。但這不是保羅此處的意思,也不是主耶穌基督下列所說那句話的含義:“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不!這是一種新的關係,只有透過主耶穌基督和祂完全的大工才能獲致的。

因此神並不是那些不相信基督之人的父。若不靠着“基督的血”和祂完美的工作,沒有一個人能到神那裡求任何事物。有些人提及到神面前,把它說得很容易,根本沒有提到主耶穌基督的名。有一天他們早上醒來,會恍然大悟,發現原來神從未認識他們,他們還在外面,根本不屬於神的家。沒有基督,就沒有這種關係存在。另一方面讓我們強調,這是適用於每一個基督徒的;在基督徒中間,沒有什麼區分。所有基督徒都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所以我們要拒絶有一類的教訓,他們說到有些基督徒不是神的兒子,他們在兒子和兒女之間畫出一條分界線。兒子和兒女是一樣的,你不可能作一個基督徒卻不是神的兒女。這些詞句是平等地運用在每一個基督徒身上的。

因此我們必須明白這些事。你我若是神的兒女,就不能再過僕人的生活。我們乃是兒女!任何一個基督徒若不明白這一點,仍然過着僕人的生活,就不榮耀神,貶抑了祂恩典的榮耀。所以我們必須把握這個教義更深刻的一面。若是我們作不到,就會犯各種錯誤,以致虧缺了主耶穌基督的榮耀。我們等於把祂從中心挪開,不再看重祂,並且忽略了祂的寶血;祂不再代表我們的一切,我們也未將父當得的榮耀歸給祂。

這是我們必須明白這一點的第一個原因。若要對救恩真理有正確的認識,這是不可或缺的。

讓我說得再詳細一點。只有當我們明白了這些,我們才會真正享受這種地位所具有的特權。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我們前面討論過作為一個國民的特權,那是非常奇妙、榮幸的。可是我們看到國與家的區別時,我必須提醒你,作為神的兒女,所享有的特權更是遠比作祂國度的國民高得多。

這些特權是什麼?第一,神是我們的父。永恆永存的神!我們可以像到父親面前一樣到祂那裡去。記得主耶穌基督曾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就我們所知道的,沒有一件事比這更榮耀更尊貴的了——我們擁有祂的名。難怪約翰在他的福音書序言部分這樣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一12)。沒有再超越其上的了,我們是神自己家裡的人。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的情形。約翰又說:“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約壹三2)。我們不知道將來如何,但我們知道“現在”我們是神的兒女。彼得也關切同樣的事,他說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我越來越相信教會成了今天的樣子,實在是因為我們在這方面失敗了。我們作什麼,或企圖作什麼,這些都無關緊要;除非我們回到這個事實上,真正瞭解這點,感覺、經歷它的力量,否則教會就沒有盼望。我們是神的兒女,與祂的性情有分。

因此,我們與父的關係帶來的第二個特權是,我們可以像小孩子到父親面前那樣來到神那裡。保羅已經在前面說過:“因為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請注意,他沒有說進到神面前,而是說進到父面前。這是何等大的特權,叫人承當不起。請容我舉一個簡單而明顯的例子。有一個大公司的總裁,他底下有成千上百的員工。你可以想象他有多忙碌。當然像他這樣忙的人不可能事必躬親,處理公司裡每一件瑣碎事務。他只應付大原則,讓下面的經理、領班等料理各部門的瑣事。如果你拿某一部門裡的小事去問他,他一定打發你走路,因為他沒有時間料理這一類芝麻小事。可是忽然他聽到一陣細微的敲門聲,他立刻放下手中正忙着的事。他認出這聲音,是出自他年幼的兒子。於是他親自為孩子開門,花時間和他談話,也許還跟他玩一會兒。每件事都擱下了。為什麼?因為這是他的孩子。我們正研討的教義正是如此教導。神從無造出萬有。對祂而言,所有的星辰星座若和一個孩子比較起來,就變得像小石子一樣微不足道。神掌管萬物,祂是自有永有的,列國在祂眼中不過是“天平上的微塵”。然而祂是你的父,是我的父,你我的生活裡沒有一件事是太小太瑣碎以致祂沒興趣的。當祂聆聽你的傾訴,給你十足的注意力時,祂寧願任由宇宙自己運轉。這是這個教義的含義。

我們是多愚昧啊!我們只是因為未把握住這個教義,而剝奪了自己一些基督徒生活裡最寶貴的東西。我們漫不經心地使用這些字,卻未分析其內容。保羅說,我們不只是國民——我提醒過你,一個公民有權向王上訴,可是此處更進一步——我可以像孩子那樣到天父面前,祂隨時都會接見我。或者反過來說,若是我們明白神多麼關心我們,愛我們,那該多好啊!可惜我們熟讀聖經,細查這些榮耀的敘述之後,卻似乎仍然不能把握其中的精義。神的兒子自己告訴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我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神對我們的認識就是如此詳細。主耶穌在另一處又重複說:“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六32)。你在為什麼事掛慮憂愁呢?你只要相信祂是你的父,祂對你一切的需要和掛慮知道得比你自己還清楚,就像作父母的對這些事知道得遠比兒女清楚。你為何不安息在這事實上?為何不相信這事?為何不立刻到祂那裡去?“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我們是神家裡的人。只要我們記住主耶穌在主禱文中說的話:“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就不會誤用這個教義。只要你存這種態度到天父那裡,就不會有任何生疏感,只有純粹父子之間的關係。你可以滿懷信心、把握,因為知道祂是你的父,祂有說不盡的寶貴應許,祂隨時願意接納你。最奇妙的不是祂的大能,而是祂與你的關係。這是聖經給你的保證。

上面說的是神家裡的人享有的第一個特權。第二個特權是,由於我們與父的關係,就產生我們與子的關係。聖經中說到主耶穌是“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的。確是如此。祂說:“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祂並不是取了天使的樣式,而是人的樣式。祂“比天使微小一點”,來到我們的境地,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人的樣式。祂是弟兄中作長子的;祂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因此祂與我們聯合,有分於我們的性情。但是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言,事情並不是停留在此。由於這事實,所以祂能瞭解我們、同情我們,在天上代表我們。祂甚至代替我們向父祈求。這種想法本身就能給我們極大的鼓舞。我們是在祂裡面,透過祂,藉着祂,來到父面前。

但是別忘了,由於我們和父及主耶穌基督的關係,我們可以和使徒一同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此刻不管你的地位如何,都具有一個身份:你是神的後嗣。有一個極大無比的榮耀在等候着我們,它是如此奇妙,以致聖經所告訴我們的只是一小部分。有時人們會問,為什麼聖經對於天堂、對於永恆的光景說得這麼少?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們犯罪、墮落,我們的語言也墮落了,若用這語言去描述天堂的榮美,只會誤導人。所以聖經對此沒有詳細的描繪。聖經只是說,我們將與基督同在——這就足夠了。我們將與祂同住。啟示錄裡使用了一些表象,但必須記住,它們只是表徵、比喻,實際的情形遠比那些更大更深,其榮耀是難以道盡的。你我都是這一切的後嗣。“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他們承受的是一個新的、榮耀的、更新的世界,“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那是屬我們的;我們是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保羅對提摩太說:“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摩太,你為什麼煩憂?為什麼哭泣?泄氣?豈不知你與祂一同受苦,也必與祂一同作王,一同得榮耀?我們若常常記住這一點,就不會埋怨,也不會被問題和難處擊倒,或灰心喪志。我們的失敗都是因為未能把握、體會一個事實:神是我們的父,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細微部分都會引起祂的關切。把每一件事帶到祂那裡;“藉着禱告”帶到主面前。神自己也用“父”這詞。祂似乎說,不要以為我是遙遙在永恆榮耀中的神;我固然也在那裡,但我藉着基督來就近你,我是你的父,來親近我吧!正如主自己恩慈地邀請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到祂那裡,祂也同樣地邀請祂的兒女前去。“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就像一個孩子因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而傷心哭泣,這時他的父親抱起他來,擁在懷裡,他就破涕為笑,心滿意足了,因為他知道這個擁抱意味着父親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他的。神也會隨時抱起我們,以祂的大愛環繞我們。基督徒啊!到祂那裡去,祂是你的父,你是“神家裡的人”。

因此,我們也有分于同一位聖靈。在基督裡面的聖靈,正是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保羅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名分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另譯)。兒子名分的靈!這又是我們成為神兒女的結果——祂把祂的靈賜給我們。

最後我必須提醒你,這一切所帶來的責任。享受這樣的地位、尊嚴、榮耀,我們需要負起多大的責任啊!讓我引用幾句主自己說過的話。由於這一切,“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一個孩子往往可以透露很多有關他父母的情形,對不對?小孩子不只是告訴我們關於他的情形,他也透露更多他父母的情形。我們觀察一個孩子的行為,就可得知他在家裡是受到良好教養或缺乏管教。兒女是父母的鏡子。“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主耶穌又說:“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十七10)。記得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論到仇敵時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我們為什麼要這樣作呢?答案是,“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太五43~45)。這就是原因,好叫我們能像父,並且顯揚我們所屬的家。“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6~48)。所以下一次你猶豫不決,不知道該不該採取某項行動或作某件事時,不要浪費時間去和人爭辯到底這樣作對不對,你只需自問:“這一類事配得上我作為天父兒女的身份嗎?與我所屬的家相稱嗎?能夠榮耀我所代表之天父的名嗎?”

“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