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權利與責任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弗二19)

我們已看過,此處使徒是用正面的方式描述基督教會的肢體所享有的特權。他先解釋猶太人和外邦人這兩方如何合而為一,然後向他們指出,作為教會的肢體,他們的地位是什麼。他也提過,教會好像一個身子。此處他告訴我們,教會又好像一個城、一個國度——與聖徒同國。又說教會像一個家——神家裡的人。並且教會又像一個殿,是神居住的所在。目前我們要探討的是第十九節裡呈現的第一個畫面——教會是一個國家,一個國度,一個城市。稍早我們思考了這個定義一般的含義,也討論如何取得這種公民權;然後我們也看到作為這國度的國民,我們有些什麼特權。我們提到大君王的特質、祂國度的範圍、與我們同國的人,以及我們所要進入的這奇妙國度將有的榮耀。

現在我們要花一點時間來看,我們作為這偉大國度的國民,所享有的進一步特權。使徒迫切期望以弗所人明白這些事。他們已經得救,已經加入教會,並且受了聖靈的印記。可是他不以此為滿足,他祈求神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好叫他們能明白這些更深的事。現今我們這些基督徒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知道我們作為教會的肢體,所享有的地位和特權是什麼。今日世人最大的需要就是對教會的性質有真實、充分的觀念。由於我們這些屬於教會的人欠缺正確觀念,以致於無法吸引教會外面的人。我們給人的印象如此貧乏,以致于外面的人對教會絲毫提不起興趣。復興必須從教會開始。一個教會若不把福音活出來,她就無法真正把福音傳出去。所以從每一方面看,我們目前最需要集中注意力的,就是教會的本質,以及我們在教會中的地位。

讓我們繼續探討更深一步的特權。除了前面提到的一般特權之外,我們還添上一些別的事。在我們思考教會是國度這比喻時,這些事就會突顯出來。

不妨想一想,作為這樣一個國度的國民,我們所享有的權利。這是我們想到與國度有關的事時,最先浮上腦海的事之一。作為一國的國民,你可以享受這一個團體特有的權利。例如英國人常以他們國家的自由和民主自豪。所有屬於這個國家的人,都能享受到公民權所賦予他們的這些權利。其他國家還有許多人並沒有得到自由民主,他們多少還在極權政府統治下。公民權最好的地方就在於它能立刻給予你權利,去享受這個國家體系內的一切利益。

這也可以應用在教會的領域裡。使徒已經在第一章第三節提醒我們,“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那節經文把神國度一切的福分作了一個總結。這些福氣是無窮盡的,不可能一一描述。可是我們必須把握一個大原則:天上一切屬靈的福氣在基督裡都是我們的了。在我們所屬的國度裡,所有福氣都是白白賜下的,因為它的大君王樂意這樣作。祂關心祂的子民,他們的福祉在祂心中佔有特殊的地位。祂是他們的父,祂關心他們每一方面的福利和益處。

聖經中另一處經文可以幫助我們瞭解這一點。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用了很有趣的表達法:“神……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四10)。“救主”一詞是指那賜福人、照顧人、拯救人脫離患難的一位。聖經各處都有類似的教導。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今天世界上還有許多人從未想到神,除了褻瀆神之外他們也從不提起祂的名;然而他們也在享受神國度裡普遍、一般的利益。這一切美好的東西都是從神來的。祂是“萬人的救主”,不錯,但祂“更是信徒的救主”。祂對信徒有特殊的、個人的興趣,而你我這些神國度的子民就是這些特殊福氣的受益人。每一樣事物的安排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保羅說:“我們曉得”——毋須爭論,無可置疑——“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沒有再超越其上的了。這是有關神的一個簡單真理。祂主宰整個宇宙和世界,祂為了祂自己百姓的益處而操縱着萬事。所有的事都是為此目的而運作。神控制着一切,祂是我們的王,祂為了我們的益處而操縱着祂所有的資源。

再來看使徒的另一個聲明:“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主耶穌自己也說過:“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若不是天父允許,沒有一件事能臨到我們。登山寶訓大半是為了教導我們一個觀念:神對祂自己的百姓有特別的興趣和關心。這在任何有關君王和國度的觀念中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們可以提醒自己這個最奇妙的事實。在神的國度裡,祂所有的資源都是我們的。這教訓在聖經中比比皆是。舊約頻繁地說到神對祂子民的關切。新約說得更清楚,我們是神國度裡一切奇妙、測不透、說不出的豐盛和福氣的受益人。

另一項特權是,我們可以隨時到君王面前。一般王國裡的升斗小民最終也有權向國王請願。從某一方面說,整個法律系統就是為了使他能夠運用這項權利。他可以從一個機構到另一個機構請願,最後一直上訴到王那裡。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也是如此。我們的君王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是地極的主宰,祂個別地認識並關心祂的百姓。你是否背負重擔?正掙扎着匍匐前進?我要提醒你,你有權到王那裡去。你可以把你的案子向祂陳明。不論祂正在忙着什麼重要的事,只要你在經過的時候揚起手,向祂呼求,祂必然會有時間聽你說話,看著你,處理你的案子。千萬不要覺得自己失落在教會或廣大的人世間。不要認為自己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以致于至高君王會對我不屑一顧。聖經整個教訓都在強調完全相反的一面。神隨時準備要聆聽你卑微的呼求。

主耶穌在世上時,祂的生活和事奉中也充滿了這一類的例子。記得嗎?祂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的路上,眾人擁擠在祂四周,有一個瞎眼的高聲呼喊道:“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眾人責備他,不許他出聲。他們說:“安靜!主耶穌正要去耶路撒冷,祂哪有閒工夫理你?”可是耶穌聽見了他的呼求。祂就停下腳步,花時間與他交談,醫治了他,並且拯救了他。同樣的,祂也有時間給撒該,祂有時間在聖殿門口醫治另一個瞎眼的人。至于祂人在哪裡,群眾有多少,這些都無關緊要。你記得曾有一個婦人摸祂衣裳的禭子麼?那件事充分顯露了祂對人的關心和掛念。所以當你在有需要或絶望時,要記住你既然是這國度的國民,你的大君王必認識你,祂隨時會聽你的祈求,回應你的呼喊。

看看這件事的另一面。天國的資源是在我們當中由大家分享的。我們在討論與聖徒同國時曾提到這事,但我們只是從它的廣大這角度來看。其實從實用的觀點來看也是很寶貴的。我們能與同國的人一齊享受交通、團契!這是有關國家的觀念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今天我們常談到“均富社會”,它的理想是強壯者擔負軟弱者的重擔,富人分擔貧人的擔子。這只是一個理想。它在神的國裡才真正能實現。“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羅十五1)。“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當然最寶貴的莫過於我們這些同作國民、同為教會肢體的人,可以實際知道、經歷這一點。對一個基督徒而言,還有什麼比知道有人在為你代禱、分擔你的重擔、為你祈求更得激勵呢?那些人並不是隻想到自己;你們是同一國的人,彼此相屬。我們互相代禱,彼此體諒、瞭解。我可以針對這話題講上一大篇道理,但我只打算用下面的方式解說。我們對以下的經驗知道多少?我們也許感到禱告太少,常常灰心,也許魔鬼的攻勢凌厲難當,我們完全忘記了自己有權可以立刻到君王那裡。當我們在自怨自憐的時候,突然遇見另一個基督徒,於是我們開始交談,發現對方也有同樣的問題或難處。我們立時感到輕鬆,也得到幫助。於是我們又能繼續前進。分擔各人的重擔!同情的眼淚、瞭解的心!別人的資源、長處、能力可以成為我們在艱難中的幫助。而當別人陷于愁苦時,我們也能伸手相助。這是何等美好!我們在同國的人中間可以有美妙的交通。

再看另一個安慰的來源:國度可以提供保護。這是令人矚目的。在世界的層面上也是如此。任何一個國家都會為其百姓提供保護。不妨以一個歷史事件為例來說明。主後一七三九年發生了一場“簡肯仕耳朵之役”(The War of Jenkin’s Ear)。當時有一個名叫簡肯仕的船長,在航行途中無緣無故地受到西班牙海岸防衛隊的攻擊,他們扣留了他的船隻一陣時間,更叫人髮指的是,他們還割掉簡肯仕船長的一隻耳朵。最後簡肯仕終於回到自己的國家。他把那只割下來的耳朵放在一個瓶子裡,用酒精泡着,回國後就上陳給英國國會。由於這個理由,英國在一七三九年向西班牙宣戰——簡肯仕耳朵之役。簡肯仕船長究竟是何許人物?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大英帝國的國民,他不應該受西班牙或任何其他國家的侮辱。由於他的受辱,英國政府不惜傾盡全力對付西班牙,以維護她自己的子民。

我們發現這一點運用在教會領域中更為真切。以舊約為例。當神的百姓受欺壓、被眾仇敵圍繞時,他們採取什麼行動?他們說:“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耶和華的名”!詩篇第三、四篇有很好的解釋,作者在那裡告訴我們,他被各樣的危險、凶惡的仇敵所包圍。然而他卻寫道:“你耶和華是我四圍的盾牌,是我的榮耀,又是叫我抬起頭來的。我用我的聲音求告耶和華,祂就從祂的聖山上應允我。我躺下睡覺,我醒着,耶和華都保佑我。雖有成萬的百姓來周圍攻擊我,我也不怕。耶和華阿!求你起來;我的神阿!求你救我;因為你打了我一切仇敵的腮骨,敲碎了惡人的牙齒。救恩屬乎耶和華;願你賜福給你的百姓。”撒迦利亞這樣說:“萬軍之耶和華說:‘在顯出榮耀之後,差遣我去懲罰那擄掠你們的列國(摸你們的,就是摸祂眼中的瞳人)。’”你還能有更多的要求嗎?神對我們基督徒說:“摸你們的,就是摸祂眼中的瞳人。”這就是保護!主耶穌基督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還有比這更安全的地方嗎?保羅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十三6)。約翰一書說:“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仇敵可能攻擊你,傷害你;保羅說,不要報復,因為“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啟示錄說:“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十二11)。那大龍起來敵對神的教會,從他口中吐出水來,要淹沒教會,毀滅屬神的人。他們怎麼辦?“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那是抵抗魔鬼一切詭計和權勢的方法。最後保羅說:“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保羅說:“提摩太,沒關係,你正經歷各樣苦難,我深知什麼是苦難;但我不以為恥,也不恐懼,不動搖,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我已把一切交託給祂,祂會保守我所珍貴的一切東西,一直到那日。但願我們能明白基督徒的特權。不論你的問題是什麼,你的地位是什麼,你正遭遇什麼試煉,我盼望你能記住自己所擁有的資源,記住只要你是這偉大、榮耀國度的一分子,你就可以享受它。

我們要強調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層面,就是我們的公民權所包含的呼召、要求、責任。“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我們固然喜愛享有特權,但別忘了責任。聖經處處強調這一點。以弗所書的後半部几乎都是在談論這一方面的事。讓我們簡略地提醒自己一下我們特有的、崇高的地位所帶來的責任。我提出的幾點也是很好的試金石,看看我們究竟是否屬於這國度。

第一個責任很明顯——我們當以這國度為榮。我們對這國度、這公民權感到驕傲。史卡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說得很有理:“那些從來不會說:‘這是我的國土,我的家鄉!’的人,真是算得上靈魂已死了;這種人真不可思議。”這是很自然的,是出於本能的。人們不只是隨時願意為自己的祖國仗義直言,大聲疾呼,甚至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人們對自己狂熱喜愛的東西也是如此。他喜歡音樂嗎?他就整天談論不休。他喜歡運動嗎?他在替自己的球隊加油時可以喊得聲嘶力竭。你一定看過幾千人可以同時這樣作。那些球迷不以搖旗吶喊為滿足,他們甚至還穿特別顏色的衣服,或打扮成該球隊的吉祥物,花大筆金錢去看比賽。何等興奮和狂熱!

我們又如何呢?我們是天上的國民,這國是不屬於世界的。我們以它為榮嗎?我們表現出自己是屬於它的嗎?我們穿上特別的顏色以區分自己的身份嗎?或者我們與世人在一起的時候,一直企圖掩飾自己是基督徒的這個事實?我們的朋友中有人不守主日,甚至嘲笑別人主日去教會,這時我們是否表明自己的立場呢?難怪有那麼多人留在教會外頭,因為我們這些在裡面的人常給人一種印象:我們對於自己身處教會裡面這事實似乎感到有些羞怯。我們若明白自己的地位,就會深受感動、鼓舞,像那個人那樣說:“這是我的國土,我的家鄉!”我們應當以此國度自豪,為它吶喊,必要時為它獻出性命。我們要頌讚它和它的美德,以及它一切崇高、偉大、榮耀的特權,我們也當迫切要所有人知道我們是屬於它的——就像一個人在國外時所作的。一個英國人到了國外,並不會隱藏自己是英國人的事實,他要每一個人都知道。其他國家的人來到英國也一樣。作為天國的國民,我們也當如此表現出對於自己屬於這國度的事實感到榮幸。

其次一個責任是,置國家于私己之上。這是測驗一個人是否珍惜自己的國民身份最好的方法。國家面臨危急存亡之秋,我們的呼籲應該是“為國捐軀!”而不是為自己的利益和興趣打算。聽聽使徒保羅說的:“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二4)。他的意思是,當一個人在軍中服役時,他不能同時兼任軍隊以外的任何職務。他完全聽命於他的長官、他的元首、他的國家。他不能一邊打仗,一邊被個人生活上的瑣事纏繞,不然情況會一團糟。當一個國家與別國交戰時,如果有一群軍人說:“對不起,我今天不能出去打仗,我得回家料理一些私事,”你可以想象這支軍隊一定每戰必敗。軍人必須效忠,完全獻身給國家,服從元首和國家的命令。你在軍中服役時,不能自己決定何時休假。把此原則運用在更高的領域裡。“這是我的國土,我的家鄉!”“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國家和元首居先!這可以測驗出我們是否明白自己在這國度裡的公民身份。我們是否向這國度和君王降服?是否獻上自己?是否知道“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我們是屬祂的,不再是屬自己的。

接下去的原則自然是,由於我與這國度的關係,如今我對別的國家而言就是外人了。保羅對以弗所人說:“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從前你們在國度之外,是外人,是客旅,可是現今你們是國度的子民了。請記住,如今對於你從前所來自的國度而言,你是外人,是客旅了。這個原則多麼重要啊!容我提醒你使徒彼得在他第一卷書信中所使用的論證,他說:“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他又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二11~12)。你看到其中的改變嗎?從前他們不是子民,如今作了子民。從前他們在國度以外,是外人、客旅,如今是神國裡的人了。他說:“因此你們在世界上成了外人和客旅,不再屬於它了。”這與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第二十節說的很類似:“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由於我們是天上的國民,我們在世界上就成了外人。我們活在世上,卻不屬世界。

這是自動發生的。你去一個國家旅遊時,不會成為那國的一分子;你還是外國人,你自己意識得到,別人也知道。你我這些基督徒在世界上成了外人。我們若真是基督徒,就不再屬於這世界。我們好像遠離家鄉的人。現今我們只是暫時在這裡,我們是客旅,是外人,是遊客;這是聖經一貫的描繪。希伯來書第十一章那裡提到一些人,他們“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然而他們“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現今他們是住在帳棚裡。他們說:“我在此地只是客旅,天堂才是我家。”這是自動產生的,對不對?我們只是外人、客旅,住在不敬虔的民中。他們不瞭解我們,因為中間差異太大。他們是敵對的,甚至可能逼迫我們。彼得說:“要記住你是誰,你已不再屬於他們。”這是毋庸爭辯的。你若不是在神國裡,就是在外面;你不可能同時又在裡面又在外面。你屬於天國,這個事實應該是很明顯的,一目瞭然的。

讓我以下列方式提出第四個原則:我們既然在世上是客旅,是外人,就要記住我們所蒙的第一個呼召就是代表我們的君王和國家。納爾遜(Nelson)將軍在特拉法加(Trafalgar)戰役的那個早上說:“今天,英國要求每一個國民盡上責任。”古代羅馬帝國的國民不管到那裡,都帶著他特有的一件外衣,表明他是羅馬人;他小心照管那件外衣,就像他小心維護其所象徵的羅馬名聲一樣。使徒保羅對腓立比人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一27)。你是離家在外的客旅,你知道自己代表什麼,你也告訴了別人你是誰。別忘了,他們在注視你。他們會根據從你身上所見所聞的,來判斷你的君王和國家。再來看彼得怎麼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他們會譭謗你是作惡的,但你要向他們證明你的好行為,證明你是神的兒女。

這也是為什麼新約一再教導成聖和聖潔的真理。可惜現今許多人在傳講成聖和聖潔的道理時有了歪曲,把成聖變成一種怪異的東西。聖經要求我們成聖時這樣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若不過一個成聖、聖潔的生活,就是背叛了你的國家和君王。你無權任意而行。你不能與自己的國民身份脫節。你不能說:“我作什麼都與別人不相干,我要按自己的方式生活。”基督徒不能這樣。你若跌倒,我們都與你一同跌倒;結果世界就嘲笑我們。最嚴重的是,基督也受了羞辱。基督教會的肢體若過屬世界的生活,就是叛國者,悖逆了神。在世俗的領域裡,有時人們會因叛國而被槍斃。不論是侮辱國旗,背叛祖國,或者違逆元首,都是嚴重的罪行。“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不只是為了你個人的緣故,也是為了你四周在觀看的外邦人,好叫神的名得榮耀。“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這也是用來看待基督徒行為一個很好的方法。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不知道是否要作某件事,或該穿什麼的時候,就會自問:這樣合適嗎?相稱嗎?我若穿這件外衣,配不配我的帽子和鞋子?我看起來怎麼樣?全身都配得合適嗎?這正是使徒所用來說明的畫面。若是它不相稱,與別的部分格格不入,我就得把它脫下來。讓基督的福音來管理你的整個行事為人。我的一切行動都當受其控制。必須有整體性。每一項行動都應該互相配合、相稱。所以你必須想到這一個有關信心的偉大教義,然後自問:這個行為是否與信心相稱?是否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最後,很明顯的,作為國度的國民,我們應該總是關切如何護衛國度,護衛她的律法和代表她的一切。例如國旗,我們必須在必要時不惜為國旗捨生,因為它代表國家和屬於這國家的一切。從屬靈上看也是一樣。我們不再是外人和客旅,乃是與聖徒同國的。有一天也許我們會被呼召去捍衛這“旗幟”,就是聖經。它可能正遭人譭謗、攻擊。你能起來護衛它嗎?單用你個人的見證來護衛聖經是不夠的。要護衛聖經,你自己必須先熟讀它。首先你得認識聖經,並且熟讀護教的書籍。只憑着愛國心和忠誠是無法捍衛國土的。一個人若要捍衛祖國,他必須加入軍隊,受訓練、磨練,不管他喜不喜歡,都得接受這一切鍛鍊。你我若要捍衛聖經、神的國,也得受鍛鍊。現今我們的聖經正受到攻擊,我們的信仰正受到攻擊,我們的主、大君王正受到攻擊。彼得說:“若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我們能作到這一點嗎?這國度正受到一個強大仇敵的攻擊,你我這些兵丁都被召去盡自己一分微小的心力。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榮耀,更高的權利了。得勝是必然的,可以預期的。當那榮耀、偉大的慶功日來臨時,我們任何一個人若覺得自己從未盡上一點力量,都是別人在工作、捍衛、爭戰、勞苦,那未免太可悲了。

我們不必每一個人都是軍事專家。讓我打一個比方。我們不必每個人都作正規兵;所以你也不一定非作全時間的工人不可,你可以加入神國的民防團作一個民兵。你得花時間,下定決心,投入其中。國度正遭到攻擊和羞辱。不論我們能作多少,一旦國度有需要,讓我們挺身而出。

換句話說,作為神國度的子民,我們最大的願望、最主要的雄心,就是能看見她的疆域擴展,她的勢力和榮耀與日俱增,直到那一日,“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

“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因此,我們現今在世上不過是外人,是客旅;世上一切的虛榮、繁華、嘈雜、驕傲,對我們都不起一點作用。感謝神,我們不屬這世界。我們只在這裡作客。感謝神,“我們是天上的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