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不再作外人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弗二19)

前面我們一路詳細探討使徒從第十一節開始的這段陳述,他主要強調兩件事。第一,在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前,必須先經歷何等大的改變。它遠超過一個人在任何其他領域裡所經歷的改變。這是一種新的創造。它必然帶出第二件事,就是我們基督徒成為教會的肢體、基督身子的肢體,而享有的特權。請注意,這兩件事是一貫相連的。以弗所人“從前”是那樣,如今是“這樣”;他們現今成了基督徒,就和那些也成為基督徒的猶太人合一了,他們同屬於一個身子,就是教會,並且敬拜同一位神。

現在我們來看這個地位所具有的特權。這是使徒在第十九節所說的,他一直繼續這話題直到本章末了。他停下有關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話題,現在要提出基督徒(不論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所享有的特權。他們彼此之間的差異已無關緊要了,這一切都已成為過去,如今是新人了。此處使徒觀察這個新人、新性情、新存在,就是基督教會。他迫切期望我們明白這是何等奇妙的事。他使用了三個畫面。第一個是國家的畫面——基督徒是一個大國度裡的公民。第二,他是一個家庭——神家中的成員。第三,他把基督徒和教會視為神所居住的殿。

這是一個很大的題目——作基督徒的特權。他要以弗所人明白這點。他又回到第一章第十八節及其上下文論及的主題。使徒在那裡告訴他們,他為他們禱告,求神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這是他要他們看見的——作一個基督徒的特權。這也是你我都當切實把握的。以弗所書以及其他使徒書信中一切對基督徒的勉勵,都是由這個教義出發的。我們若真正明白自己的身分、自己是誰,我們日常生活裡的大多數問題都自然會解決。由於我們不明白這些,不知道自己的特權,所以才會問題叢生。我們若明白了,就不會羡慕非基督徒,也不會企圖效法他們的生活方式,更不會因自己未能處在他們的地位上而感遺憾。保羅用很美妙的方式向我們陳述。你是否注意到他在提出三個積極的畫面之前,先以一個消極的畫面開始?今日人們都不喜歡消極的一面,但保羅卻例外。“這樣……”,他接下去要說一些積極的事嗎?不,他從消極面開始。“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然後他才來到積極的部分。

顯然使徒覺得有必要再把消極的部分帶進來。換句話說,他又回到第十一、十二節,他在那裡說:“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他只是再作一次回顧,所以他從消極面開始:“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你想他為什麼要這樣作?我認為他的理由必然是,我們若不十分確定自己處在這個地位上,那麼空談這地位所具有的特權根本沒有什麼用。你若不在一個地位上,別人告訴你一大堆有關這地位的事,豈不都是枉然?所以我們要先確定這一切都適用於我們。在我開始探討我的公民權,或我在家中的地位,或我作為聖殿一塊石頭的身分之前,我必須問自己:我在那裡嗎?這些適用於我嗎?

對以弗所人而言,這是毫無疑問的。使徒說:你們不再是前面說的那樣,而是這樣了。這對每一個人都是很明顯的。這些人從前未信時,過着某種型態的生活。另一方面,猶太人過着另一種型態的生活,用另一種頑強不同的方式敬拜。現在任何人要由異教徒成為基督徒,與信主的猶太人有共同的信仰之前,都必須先經歷非常大的改變。這是一個明顯的轉變;他必須放棄某些儀式習俗,離棄從前拜的假神,宣告這些與其他許多事只不過是“小學”。保羅說:“你們不再作……。”這對所謂“第一代的基督徒”尤其真切。初期教會如此,現今的宣教工作也如此。宣教士到那些從未聽過福音的人中間,向坐在黑暗中的異教徒傳講福音。人們第一次聽到,相信了,他們的改變非常明顯。這是第一代的基督徒!到了第二代,還是可以看見一些改變。可是到第三代、第四代、第五代、第十代、第二十代,就越來越不明顯了。因此以弗所人視為理所當然的現象,到了現在就不那麼明顯了。在所謂的“基督教國家”中更不容易看到,因為很多人以為只要你出生在這個國家,你就自動成為基督徒。對這些從小在教會、在基督教氣氛中長大的人來說尤其困難,因為他們總是去一個地方敬拜,參加主日學和各種教會活動。所以我們不只是用當時的情形來看這節經文,也應該把它放在現今的環境中來思考,這是很重要的。正如我下面要指出的,原則總是一樣,但運用起來就會有一些差別。此處使徒主要關切的是原則。他並沒有因以弗所人僅僅加入教會,名字登記在教會名冊上就感到高興。這不是他要談的主題。他談的是生活的原則。在這一段高度屬靈的經文裡,他一直都在談原則。至於我們,不妨用問題的方式來看。顯然這些曾經不信的人如今成了基督徒。我們也要自問:發生在以弗所人身上的經歷,是否對我們也是真實的、確切的?

使徒所用的兩個詞可以幫助我們面對這個重要的主題。第一個詞是“外人”。“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外人是什麼?外人乃是一個人發現了自己處在一群不同的人中間。但你置身于另一個民族的人中間時,你就成了外人。他們屬於另一族人,你只是一個外人,不屬於他們,他們不是你的同胞。第二個詞是“客旅”。這是什麼意思?本來它是指一個人住在一個社區附近,而不是住在裡面,就如住在城牆外頭的人。他很靠近這城,但又不在城內。他不屬於這城,只是住得很近。這是原初的意義,可是現今被用來指那些住在外國的人。前一個詞“外人”比較偏向于家族、血源關係這方面;後一個詞“客旅”則偏向于國家、地區、國度這方面。客旅是指一個人發現自己身處異國。雖然他住在這個國家中,但他沒有這個國家的國籍,他未歸化為公民,沒有永久居留權。或者說得更簡單一點,他是一個憑護照居留的人。這是使徒所用的兩個詞:外人和客旅。他們可能在一個地方住了很久,可是他們永遠是外人,是客旅。他們的家在別的地方;他們是憑護照居住在這裡,必須每隔一段時間申請延期。這就是使徒擺在我們面前的畫面。請注意,當他來到積極面的時候,他只是把前面的反過來說;他從公民權開始,再談到家庭關係。可是此刻我們只把重點放在消極面。

請注意這事情何等微妙。我們常常可以在現實的環境中看見。有人可能多年住在一個家庭中,几乎成了家中的一分子,卻仍然是外人。他可能參與家庭生活的每一部分,卻仍不是這個家庭的一分子。這時問題就產生了。來訪的客人可能會以為,他是這家的成員,可是處久了才發現並非如此。對一個國家也一樣。有些人住在一個國家許多年,來訪的外國人看見他們就想當然耳地認為他們是這國的人,因為他們看起來就像一個典型的公民——和其他人作同樣的事,早晨去上班,晚上回家,搭同樣的火車,照同樣的時間表作息。可是事實上這人並不屬於此國,他不是公民,只是一個持外國護照的外人。

我們要把從這個畫面所得到的觀念銘記於心。這種現象也存在於神的教會裡:住在一個家庭中卻不是家中的一分子;住在一個國家裡,卻不是該國的公民。你可能在一群人中卻不屬於他們。記得嗎?當以色列百姓從埃及往迦南地去時,聖經用一句醒目的話告訴我們,“又有許多閒雜人……和他們一同上去。”他們與以色列人一同離開埃及,一起經歷以色列人面臨的艱難、困苦、災禍,可是他們不屬於以色列民。他們是“閒雜人”。事實上保羅說得更詳細:“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羅九6)。這是什麼樣的話?你看見整個群眾就說,他們都是以色列人啊!不!不一定!有屬靈的以色列人,有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在一大群人中有一些是余民。這是使徒的教訓,在新約的使徒書信中,這也是一個最重要的教義。你可以置身于一群人中卻不屬於這團體。使徒約翰也說到同樣的事,他說有一些人從初代的教會出去了:“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二19)。這些人在他們中間,卻不屬他們。這些人一直在教會裡,看起來好像是基督徒,卻從未真正屬於教會。

保羅把這一類的事放在我們面前。我們用一連串原則的方式來探討。第一個原則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差異是清楚、確定的。儘管我前面說了那些話,一個基督徒和一個非基督徒之間的差別還是很明顯的。保羅這樣說:“你們不再……。”這中間有改變,和以前不一樣了。顯然外表也有了改變,但使徒關心的不是外表,而是內裡。所以我們每一個人在斷定自己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時應該毫不猶豫。我們若不是“在基督裡”,就是“與基督無關”。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曾定了一個命題,那無疑是正確的:“在兩個相反的事物間,沒有中間者。”對立就是對立,中間沒有別的可能性。不是這個,就是那個。馬太福音第七章裡,主耶穌也作了同樣的強調。你不可能同時在窄路上,又在寬路上。你不可能同時進入兩個門。這是不可能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區別就從這裡開始。基督徒進入窄門,走在窄路上。非基督徒正好相反。不是這樣就是那樣。這是主自己的教訓。請注意祂如何繼續重複這一點——真先知,假先知;好樹,壞樹;好果子,壞果子;最後是蓋在磐石上的房子和蓋在沙土上的房子那個醒目的畫面。總之只有一個可能,不可能兩者兼具。你是基督徒,不然就是非基督徒。這些事是絶對的。你不再是外人或客旅,你是基督徒,是這身子的一部分。

基督徒的地位並不是模糊不清、難以界定、模棱兩可的。當然,如果你只是從行為、舉止等表面的現象來看,這地位的確非常模糊。我可以很輕易為你勾勒一幅畫,上面有兩個人,其中一個道德高尚,待人親切,言出必行,既誠實、公平,又正直,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好人。再看看另一個人。概括看來,你無法說這一個人比前面那個人好,有時侯他會犯一些錯,也許他並不是那麼可愛。但是也有這個可能:這人是一個基督徒,而前面那人並不是。因為決定一個人是不是基督徒的,不在於他一般的表現和行為。一個住在英國的外國人,可能看起來與英國人無異,也作與英國人同樣的事,可是事實上他還是一個外國人。他長得像英國人並不能使他變成英國人,問題是他有沒有英國護照和國籍?你看,試驗的準繩不在於一般的、膚淺的外表。這也是新約一再強調的。這是一個基本的論點。我們是否同意,我們若不是基督徒就是非基督徒?沒有所謂正在嘗試想成為基督徒的這種中間的地位。你若只是企圖作基督徒,那你就還不是基督徒。站在門口並不表示你已經在裡面了。當你被問到這個重要的問題——“你在裡面或在外面?”時,你若正站在門口,這事實根本不能幫助你。聖經是多麼頻繁地論及這一點啊!主耶穌曾經描述說,人們前來敲門喊道:“開門,讓我們進來。”可是裡面的人回答說,不行,你在外頭,你不屬於這裡。我們若不是基督徒,就是外人。

我要提出的第二個原則是,我們必須強調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多麼重要。此處保羅舉出的例子可以有助于瞭解這一點。我們究竟是外人或真正自己人,是如何知道的呢?早晚這事實會顯明的,不論你們的關係如何親密,感情如何好。有一個成語說得很透徹——血濃于水。人生到了某個地步,惟一重要的就是血親關係了,那時候外人就開始感覺到自己不過是一個外人罷了。或許多年來他與別人的差別微乎甚微,他甚至說,我屬於他們,我是這個家庭的一分子,他們也一直把我當一家人看。可是突然之間,在一次危機中,他發現他仍然不是人家的一分子。血濃于水!你很難解釋這一類的事。你甚至會說,這種情形不合理。或許真不合理,但事實就是事實。一些基本的因素忽然浮現出來,你驟然發現那個家庭中六、七個成員變成一體了。這個可憐的外人終於意識到自己不過是一個外人罷了。

或許再用另一個例子,可以解釋得更清楚。比方說有一個旅客,外國人,到了一個地方,一住就是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他喜歡住在那裡,也廣為當地人接納。一切的差異都無關緊要了。他持什麼護照,有沒有公民權,這些事又有什麼關係?當地人說,他已經跟我們打成一片,不分彼此了。但是請等一下!突然之間這人的祖國和他寄居之國有了衝突,糾紛無法解決,於是兩國宣戰。這個已經在異鄉住了三、四十年的人,忽然意識到自己是外國人,他四周每一個人都對他投以懷疑的眼光。他甚至可能被驅逐出境或遣送回國。儘管他看起來好像與本國公民無異,但危機或試煉、考驗來臨時,他的外國人身份就馬上暴露無遺了。在兩次世界大戰中,這種情形可以說屢見不鮮,有時侯甚至造成一些悲劇,但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

再來看另一個貫穿全本聖經的原則。為什麼知道你是不是基督徒這麼重要呢?讓我告訴你。當試煉來臨時,這件事就變得攸關重大了。一旦生活中的試驗和試煉臨到,這件事就浮現出來了。也許有數年之久,你都在健康、順利的情況下。你一直在教會中,似乎也屬於教會,你的興趣都投注在裡面,你也是其中活躍的成員。可是忽然之間你病倒了,可能纏綿病榻好幾個月。用不了多久你就會知道自己是不是基督徒。這個區別在此時就很明顯了。或者是家中有人重病或亡故,或巨大的災變發生。這時此原則就變得極重要了。如果你只是“靠護照而活”,此時就無濟於事了。可是你若真屬於它,情況就會全然改觀。或者用主耶穌自己的例子。馬太福音第七章的結論豈不是說得很明白嗎?那些看來似乎是基督徒的人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他們都在教會裡,熱心參加各種活動,是所謂“上教會的人”。可是主耶穌說:“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畢竟他們還是外人,是客旅;你可以發還護照,把他們裝上船驅逐出境!弄清楚我們究竟是“外人、客旅”還是自己人,這是何等的重要啊!

為了更切合實際,讓我用問題的形式來提出第三個原則:我們如何能知道自己何所屬呢?如何決定答案呢?依據什麼標準呢?我要根據使徒的例子來提供一些非常簡單的答案。

先從最表面的開始,那就是一般的感覺。不是我來試驗你,而是你自己試驗自己。你想知道自己是外人,是客旅嗎?不妨回答這個問題:你在教會中感覺自在嗎?你在基督徒中間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嗎?或者你有一種不舒服、覺得自己是外人的感覺?就好像你到別人家作客,儘管主人慇勤款待,你還是會覺得自己並不屬於那個家庭,多少還是有一些生疏感,你仍然意識到這不是自己的家,你無法完全放鬆。不管主人多熱誠、友善,畢竟你還是一個客人。你在神的家中有回家的感覺嗎?你在神的子民中覺得自在嗎?或者你仍然覺得是局外人,與大家仍有一些隔閡?或者這麼說:你在神的子民中是否也和在別的團體中一樣輕鬆自在?你在別的團體中也許又說又笑,跟大家打成一片,你在教會中也是如此嗎?還是你覺得自己只是小部分的參與?這是極其重要的。當你將它放在家庭的關係裡時,就可以看出其必然性。這種感覺很難描述,也無法用筆記下來,但你就是知道它存在。你說,我可以感覺到;你的感覺是對的。

再從另一方面說。你是否真有興趣?你若屬於一個團體,就會對它產生興趣。不但如此,你會喜愛它,把心思、全部的愛放在它上面,你喜歡待在那裡。你喜歡回家,喜歡待在自己的國家中,雖然你會羡慕別的國家,但畢竟這是你的祖國。同樣的原則也可以用在人際關係上。一個人若真屬於另一個人,他就會喜愛這種關係。這不是出於努力,也不是出於責任。他享受這種關係,珍惜它勝過一切。讓我用約翰一書的話作一個總結:“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們覺得是屬於他們的。也許有些人我不喜歡,但我還是愛他們,因為他們是我的弟兄。或許我喜歡其他人勝過他們,但這不是喜歡不喜歡的問題,而是愛不愛的問題。有時侯我們可能喜愛一個朋友勝於家中的兄弟或姊妹,但這不影響手足的關係,這種基本的、原生的關係遠比別的都深刻。“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是一般的感覺!

再來看第二個試驗法:瞭解。你和一個家庭同住時,彼此的瞭解非常重要。你在異國寄居時也一樣。我的意思是,你瞭解人們在說些什麼嗎?最叫人不舒服的事莫過於你坐在一群人中間,卻被排拒在人們的交談之外,你一點也無法插入他們的話題。他們每一個人似乎都彼此熟識,都使用某種用語,言談之間默契十足,而你卻感覺置身事外,毫無立足的餘地。你也在聆聽,也是團體裡的一分子,也加入談話,可是你卻打不進去。讓我問你一個問題:你瞭解神的子民所用的語言嗎?這個家庭有它自己的語言。你是否對“稱義”、“成聖”這一類的詞感到不耐煩?但願不會。對神的兒女而言,這些詞彙是極寶貴的。他們不會不耐煩。他們好像小孩子那樣凝神傾聽大人的話。大人忽然說出一兩個較深澀的、小孩子不易明白的詞,這時孩子怎麼辦呢?他們試着弄清楚,以證明他們是家中的一分子,因為這個詞是父親常用的。神的兒女也一樣。他們也許不知道稱義和成聖是什麼意思,可是由於他們是兒女,他們想要明白,所以他們開始閲讀、研究、發問。可是你若心生不耐,就表明你是外人,你不明白家中的語言。錫安的語言在你耳中聽來甜蜜嗎?你可以想象有人長年寄居它鄉,說著外國語言;有一天他乘船返鄉,就在他剛要下船時,忽然聽到了鄉音,哦!他的心是何等雀躍啊!基督徒豈不也是這樣嗎?

這不僅是語言的問題,還涉及別的事。你知道他們正在談的話題嗎?你是否明白,並對其感興趣?讓我再用例子說明。例如你住在一個人家裡,他們非常友善、好客。你們晤談甚歡。忽然一個家人走近來,你可以從他的表情知道,有一件嚴重引起這家人關切的事發生了。他們開始流露出尷尬的神情,他們想商量這事,卻因你在場而欲言又止。於是他們用一些暗示、建議,和間接的方式談論它。你不知道他們在說些什麼。他們的表現顯示你是一個外人——他們喜歡你,他們不是要羞辱你,可是你就是不明白。有一些隱私的問題他們無法與你分享,雖然他們喜歡你,但畢竟你不是他們的家人。基督徒的生活也是這樣。你是否明白基督徒生活中的問題和話題?你對它們感興趣嗎?或者當你聽人談論時,你對自己說:“這是什麼啊?我一點也聽不懂。如果他講的是政治、科學,我當然聽得懂,可是這些是什麼?好無聊呀!”你可以用這種方式來發現你究竟是不是家中的成員。

最後,也是我認為最好的測驗方法是,你知曉家中的秘密嗎?一家有一家的秘密,一國有一國的機密。你知曉這機密嗎?有的人可能對宗教、神學、哲學都感興趣;只要我們探討抽象的神學問題,他都講得頭頭是道,儼然內行人。可是一旦你開始講到屬靈的事、自己的經歷,這個人就覺得自己是局外人了。你有過這種經驗嗎?不久以前我聽說有一個人去神學院讀書,因為他聽說那裡教導許多偉大的信仰教義,他非常喜歡。可是後來他遭遇到一些難處,他渴望有人能跟他談心靈深處的問題,分擔他一些秘密,卻發現沒有一個人能幫助他。他們好像不明白,也不想談這一類的事。哲學的辯論?歡迎!神學的論證?歡迎!可是當這個人的靈魂有需要,想得到實用的協助時,卻發現自己碰到了冰山。純粹正統神學,卻是冷冰冰的。我們可能擁有一般的興趣,卻缺乏對生命的秘密這種親密、個人的興趣。

還有另一種測驗的方式:你是否遵行國家的法律和規則?使徒約翰對基督徒說:神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五3)。對別的人或許難守,對基督徒卻不難。大衛在詩篇裡說:“我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每個基督徒也可以這麼說。我們是用自己生活的方式來宣告我們的地位和身份。一個英國人開車到法國或歐洲其他國家,若仍舊靠左邊開車,就會立刻發現自己是外國人。今天教會裡豈不是也有許多人開錯了邊?也許他們自己不知道,但他們是在向人宣告他們是外人,是客旅,因為他們開在道路錯的一邊。他們不知道、也不尊重國家的法律和誡命。他們的言行舉止不符合這個家庭和國家的習俗。雖然他們住在其中,卻仍是外人和客旅!

最後,我從表面開始來到了更深的一步。最終的證據是,你擁有的究竟是護照還是出生證明?這豈不是最重要的嗎?它遠超過感覺、興趣、瞭解等。追根究底說來,這是一個法律問題。你有出生證明,還是依據護照?也許你會問,基督徒的出生證明是什麼?讓我告訴你。這是超越我前面所說的一切。“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那是以“聖靈為印記”(弗一13)。只有聖靈能給我們這保證,祂用印記印證了我們,祂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弗一14)。請別誤會我。你若對於印記沒有確切的認識,你仍然可以作基督徒。只要你通過前面那些測驗,我可以保證你已經是一個基督徒了。可是我要勉勵你,別以此自滿。要堅持擁有你的出生證明!到天上的寶庫那裡,直到你找着!別讓任何事物攔阻你。向主尋求。我再引用古德門(Thomas Goodwin)的話:“向祂懇求”,直到你得着。這時你就可以說,我不再是外人和客旅了,我與眾聖徒同國,是神家中的人了;我是神所居住的殿中之一塊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