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主!教我們禱告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因為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弗二18)

我們繼續探討這一節奇妙的經文,毫無疑問的,它是整本聖經中最偉大的經文之一。它使我們面對了一個人類所能遇見的最崇高的真理。沒有一個真理能超越聖三一神的真理。此刻我們面對的就是它。可是更奇妙的是,聖三一神關心我們,並且同心合力促成救恩的大工。但最重要的是,救恩的“目標”乃是將我們帶到父神面前。這是救恩的目的,是一切最主要的目標;除非我們明白救恩最高的目標是帶我們到神那裡,使我們得親近神,否則我們對基督徒信仰以及救恩的觀念就不完全。

可是問題馬上就來了:我們如何才能進到神面前呢?既然那是救恩的主要目的,我們如何得到呢?換句話說,此處我們面對了有關禱告的問題。我不打算在這裡詳細討論禱告的問題。我只是觸及與這經節有關的部分,把注意力集中在禱告這件最重要的事上,那就是知道如何得以進入,也就是“進到父面前”的方法。

我們討論這個話題的時候,請容許我再重複前面已問過的幾個問題。那些都是明顯的問題。我們認識神嗎?認祂作父嗎?我們的禱告是真實的嗎?我們享受禱告裡的自由嗎?或者問一個我常常認為是最尖鋭的問題:我們在禱告的時候有信心嗎?我這樣問是有理由的。我們都從經驗中得知,當我們有困難,遇見生活中的問題和危機時,我們的禱告是什麼樣子。我們束手無策,走投無路了。我們去請教朋友,聽過他們的意見,我們也讀了聖經,可是仍找不出解決的方法。於是我們說,我除了禱告就別無它法了。但是即使到了這個階段,我們還是不敢確定。我們對自己的禱告一點把握也沒有。其實這一類的禱告是沒有果效的;除非我們在禱告時確實有信心,否則那不是真正的禱告;這節經文清楚說明了這一點。所以我們最好從這些基本的問題開始。保羅說:“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此處的“我們”不僅指使徒,也指所有的基督徒。他是說到這些以弗所人,他們不久以前還是異教徒,在基督以外,沒有神,在今世沒有盼望,是客旅,是外人,是遠方的人,是局外人。保羅說:“如今……我們”——指你和我,所有的基督徒,“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是使徒最感到喜悅的事。他在以弗所書中一再重複,其他的書信中也一樣。例如他在下一章裡就說:“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然後接下去為他們代禱。

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的了。我們是否享受基督徒信仰的益處?這是我們的信仰最佳的試金石:如果我們遇到患難時我們的信仰一點都不能提供幫助,那麼這個信仰就失去效用了。如果我們遇到危機時它不能幫助我們、支持我們、在這世界中造成一些區別,那麼它又有何用呢?當陽光普照、諸事順遂時,其他的事物似乎也很美好,世界和它的理想似乎都非常令人滿意;惟有遭遇逆境時,我們才真正面臨考驗;那時每一件事似乎都與我們作對,令我們灰心失望。問題是我們能否繼續說:“我知有一門為我開,有一耳聽我求”?這是真正的考驗。保羅對哥林多人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于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我們明白嗎?我們的禱告有功效嗎?我們在禱告時是否有信心?你禱告的時候是否感到重擔消除?你在禱告中到神面前時,你是否將這事交託給祂?小孩子跟父親的關係是最好的例證。一個孩子碰到麻煩時,就會跑到父母那裡,他立刻高興起來,因為他有一種感覺和信心,知道他父母會解決難題,所以他就輕鬆下來,又恢復原有的快樂。我們與神的關係也當如此,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我們是否享受這特權?我們是否接受耶穌的引介?

這是我們思想這一個偉大陳述時必然要面臨的問題。很多人並未享受到救恩的益處;很多人並未預備進到父面前,所以他們的禱告是不真實的,因為他們忽略了、或者從未把握這節經文的教訓。此處我們看見真正禱告的關鍵所在。他們失敗是因為他們或者故意忽略,或者未能把握這教訓完整的含義,所以也就根本不能付諸實行。禱告並非易事;你若以為禱告是一件輕而易舉之事那就錯了。有不少人喜歡拿禱告與教訓、教義、神學作對比。他們的態度是:我不必傷腦筋探討教義等一類的事,對我而言禱告就是一切;你信什麼並不重要,要緊的是你對神的禱告。當然,這樣說就完全否定了這節經文的教訓。

此處這節經文清楚向我們指出,禱告並不是那麼簡單,而且禱告是建立在教訓和真知識上的。讓我們這樣看:記得有一次門徒去見耶穌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你是否有過相同的感覺?我可以大膽地說,你若從未覺得自己需要學習禱告,那必然是因為你從未真正禱告。我們都需要學習如何禱告。那些門徒一直在觀察他們的主,看見祂天未亮就起身,到山上去禱告,而且禱告數小時之久,有時候甚至通宵禱告。他們彼此說,祂是怎麼作的?我們禱告五分鐘都覺得太長,祂卻能持續好幾個鐘頭。祂怎麼作得到呢?“求主教導我們禱告!” 他們是對的,我們需要被教導如何去禱告。記得有一次主耶穌和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談話,那婦人對祂狡辯有關敬拜神的事。她說:“你們猶太人說應該在耶路撒冷敬拜,可是我們的祖先說應該在這山上”——好像她對敬拜和禱告的事非常內行。主耶穌對她說:“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1~24)。撒瑪利亞人的問題出在他們對神的整個觀念都錯了。他們把神侷限在某一個山上,其實很多猶太人也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們把神侷限在聖殿裡。可是主耶穌說,你們不能用這些錯誤的觀念去拜神。“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我們在敬拜神之前必須先知道某些真理。我們這樣說的時候,就看出來多少時候我們的禱告真是一無用處。我們常常在絶望時匆匆禱告,向“任何一個神”祈求。我們根本不認識所祈求的神。所以對禱告而言,教導是必要的,因為我必須知道自己在向誰禱告,以及我如何才能進到祂聖潔的面前。這就是這節經文所探討的主題。

根據使徒這裡的教訓,在禱告的事上有兩件事是絶對必要的。有兩個真理、兩個教義我們必須把握——“藉着祂”,“被一個聖靈”。這是使徒的教訓——不僅是此處的教訓,也是整本聖經的教訓。除非我們明白了這兩個教義、這兩個真理,否則向神禱告毫無意義。這兩者都很重要,缺一不可,而且總是相提並論的。我要強調這一點,因為有很多人對此感到困惑。有些人毫無猶豫地教導說:“親近神、向神禱告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根據他們的說法,根本不需要什麼教導,你只要直接以你的本相到神面前就是了。他們說:“你有難處嗎?你的前途困難重重嗎?你需要指引嗎?簡單得很。你只要坐下來,放輕鬆,開始聆聽神的聲音;就是這麼簡單,不需要作別的。神正等在那裡要跟你說話,你需要的只是停下來,聽祂的聲音。你可以直接與神接觸,立刻到祂面前,別的都沒有必要。”這是他們的信念,事實上也是很普遍的教訓。我們很容易把這一類的事視為理所當然。如果使徒在這一節經文的教訓是對的,那麼上述的說法不但錯誤,而且危險。

可是還有一些人在另一方面有偏差。他們強調兩個原則中的一個,故意忽略另一個。他們強調有關主耶穌基督、祂的代贖這方面的正確教義,可是他們忽略了聖靈作工的必要性。根據保羅的教訓,他們的禱告同樣沒有果效。你可以在教義上完全正確,而又同時在靈命上是死的。你可以說出一大堆正確的道理而卻仍不認識神,禱告時沒有信心。我確實認識一些這樣的人。他們持有正統的教義,卻不認識神,從未明白聖靈在禱告這件事上的重要性。所以他們的禱告是徒具形式,雖然正確,卻毫無用處。

另一方面,有些人卻把整個重點放在聖靈,完全忽略掉主耶穌和祂的工作。這是神秘主義特別危險之處。神秘主義發現聖經對於聖靈有非常明確的教導。他們也發現基督徒的信仰是活的,真實的,有活力的;他們的發現是正確的。他們說:“這一切正統教義都很好,可是很多人在教義上正確卻在靈命上是死的。基督徒的信仰最偉大之處即在於它是活的。”例如貴格會的創始人弗克斯(George Fox) ,就是以此為他的信息。三百年前,他環顧當時在各處敬拜的人,他說:“看看這些人,他們說得很好,可是看看他們的生活,跟他們談談話,你就會發現他們其實是死的。”他說:“基督徒的信仰可貴之處就在於它能使人對神有活生生的認識。那是裡面的,是一種力量,是內在的亮光。”當然到此為止他強調的是一個重要的真理。可是接下去的貴格會神學——我這裡不是指弗克斯本人,因為他不是真正持有這教義的人——其可悲之處在於接下去的幾個世紀,貴格會運動過分強調聖靈,以至忽略了有關主耶穌基督的教義。根據使徒這裡的教訓,這也是不對的。任何教義若忽略了主自己,都是錯誤的。“藉着祂——被一個聖靈。”這兩個要素都是必要的。

我必須進一步指出,不僅這兩個原則是絶對必要的,而且你不能在其上增添別的原則。它們已囊括一切了。我這樣說的原因是,天主教——包括羅馬天主教以及其他倣傚羅馬天主教教義卻不相信教皇的人——都企圖作一些增添。羅馬天主教會把主耶穌基督和聖靈,以及童貞女馬利亞並列。馬利亞被加進來作為另一個中保,是增加的一個媒介,被視為引我們到神面前的重要要素之一。但是在主耶穌基督和聖靈之外作任何增添,都是不但違反了聖經,而且在禱告的事上走偏了。向馬利亞或歷代“聖徒”禱告,都是錯誤的,違背了聖經的教訓。他們聲稱聖徒們是如此神聖,所以能夠行使天主教所謂的“分外功行”(supererogation)——他們既然有極多、極豐富的公義,分一點兒來幫助我們自然不成問題。我們不可以在此處清楚指出的原則之外再添加什麼。“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你由此可知這個教訓的重要。你也可以知道主耶穌說“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是什麼含義。在我們開始禱告之前,我們應該停下來思想,讓聖經清楚的教訓來引領,這是多麼重要啊!接下去我們就要分別來看這兩個原則。

第一件事是“藉着祂”。那是保羅在這裡,也在其他地方首先要指出的。當然,那是指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我們仍然需要再度強調,若不藉着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沒有人能到神那裡去。“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然而仍有一些人不顧耶穌這句詳細、明白的話,而匆匆到神面前,稱祂為父,卻絲毫不提主耶穌基督。再聽聽使徒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第五至六節所說的:“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還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呢?另一處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或者再來看希伯來書第十章那段偉大的經文:“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這是惟一的方法。不是靠公牛或羊羔的血,不是靠世上的祭司。希伯來書的作者詳細地解說,那些顯然是不充分的、不夠的。祭司必須每天重複替人獻祭,這個事實本身就證明單靠獻祭是不夠的。大祭司每年得進入至聖所一次,重新提醒人所犯的罪,這事實也足以證明他無法一次作成就永遠作成了。“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真是再清楚不過了。然而還是有許多人忽略這一切教訓,而在談論到與神接觸、認識神、蒙神賜福引領時,卻絲毫不提主耶穌基督,好像祂從未來到世界上,從未死在十字架上似的。你覺得我在小題大作嗎?不妨檢視一下你自己的經歷,聽聽四周的人在說些什麼、寫些什麼。當你禱告的時候,你是否總記住若離開了主耶穌基督,你就不可能到父那裡去?

讓我把這一點說清楚。彼得前書有一節經文說得很透徹,它總結了以弗所書第二章的偉大教訓。彼得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着肉體說祂被治死,按着靈性說祂復活了”(彼前三18)。我覺得這是針對此處的教義最佳的詮釋。你留意到嗎?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目的是什麼?“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着肉體說祂被治死,按着靈性說祂復活了。”保羅在羅馬書說得也同樣清楚。他論到主時這樣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他的意思是,我們藉着基督,在基督裡,靠着祂所成就的,得以到神面前;除此之外我們根本沒有別的法子到神那裡去。

同樣的,若未清楚看見我們需要受教去明白有關到神面前的事,那麼,你也無法讀舊約。舊約充滿了這一類的事。這是燔祭,祭物,以及一切其他儀式的含義。神已經告訴、教導那些百姓,那是接近祂的方法。祂指派亞倫作大祭司,告訴他當作的事,給他詳細的指示。亞倫必須帶著羊羔的血進去。為什麼?因為神教導我們說,那是惟一合乎祂心意的方法,是祂指定進到祂面前的方式。

如今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裡,藉着祂,得以到神面前。主耶穌允許我們到神面前,因為祂擔當了我們的罪。這是保羅擺在最前頭的,我們也必須如此。“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着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你注意到這中間重複的詞句嗎?祂的血,祂的肉體,祂的身子,祂的十字架。這些總是應該放在前頭的。我越來越相信司布真(Spurgeon)曾經說過的一段話;他說,要測驗一個人是不是真正傳講福音,最好的方法就是留意看他是否強調“血”。只談論十字架和死還不夠;關鍵在“血”。“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着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我們已經看過,有些人雖然同意罪人是藉着基督的死,和祂的十字架得親近神,然而他們對於神如何作成這一切,所作的解釋卻難以令人滿意。他們認為神不管人將祂兒子釘在十字架上這事實,而仍然赦免人,這是祂大愛的彰顯。他們說:“神從似乎被擊敗的情況下仍帶出勝利,所以你可以信靠這樣的一位神。”這是他們對於死和十字架的解釋;可是對基督的寶血卻隻字未提。保羅說救恩是“靠着祂的血”,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說到同樣的事。基督的血應該放在首要地位。為了這緣故,主耶穌基督成了“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你可以看出,“血”必然使人想到犧牲,想到代贖,如果一個人未提及代贖,他就不是在傳講死。“血”帶出犧牲和代贖的意義。在舊約時代,人的罪象徵性地被置於牲畜的頭上,牲畜被殺之後,身體焚燒了,血則用來呈獻給神。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人的罪被放在祂身上,在祂那裡被對付了;祂因我們的罪被擊打,祂的血流了出來。這是我們進到神面前的方法: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必須從這裡開始,“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你不能總是把舊約丟在一旁。初代教會是在聖靈的引導下保留着舊約,併入新的文獻,因為舊約也是基督教訓重要的一部分。是神教導人:若沒有祭物,沒有犧牲,祂就無法赦免,無法與人交往。

因此任何對於十字架和基督受死的看法,若不將“血”放在中心位置,若不視它為絶對必要的,那就是謬傳十字架。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代我們受了罪的刑罰。公義聖潔的神必須懲罰罪,祂在那兒施行了懲罰。任何人傳講十字架,若不提到神的公義,以及刑罰的絶對必要性,就是謬傳基督受死的教義。此處你看見它又展現在我們面前:“靠着祂的血”,“祂的肉身”,“祂的死”,這一類的詞在聖經多處一再重複出現。那是整個新約聖經的中心。你讀啟示錄,會發現那些身穿白袍的人,“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真是隨處可見。任何人在解釋他如何進到神那裡時,怎麼可能略過這件最奇妙的事呢?這就是:神的兒子因我們的罪,被祂的父藉着律法置死,好叫我們得與神和好。

可是並非到此就打住了。首先,祂擔當我們的罪,此外祂也是我們的大祭司。彼得說:“按着肉體說祂被治死,按着靈性說祂復活了。” 保羅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者再看希伯來書第四章第十四至十六節,這也是使徒式的講道:“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以色列的大祭司殺了牲畜,收集血之後,就把血帶入幔子後頭的至聖所裡。當他把血獻給神的那一刻,救贖就完成了。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祂的血流出來,祂的身子葬在墳墓裡。有人說:“這就是結局,祂被打敗了。”不!祂卻復活了。祂復活顯現之後,就進入了“至聖所”。祂通過諸天,進入天家。祂直接到父面前,把祂的血呈獻給父。祂不是獻上公牛或山羊的血,祂也沒有企圖用母牛犢的灰去潔淨自己。祂獻上的是自己的血。藉着耶穌基督的血!祂進入至聖所,神接納了祂和祂的血。換句話說,神宣告:祂滿意主的工作;基督的死已經充分了,祂的公義已得到滿足。祂允許大祭司直接到祂面前,祂又吩咐大祭司坐在祂的右邊。結果是,神的寶座——審判台——變成了施恩的寶座。“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寶座前”,這是希伯來書第四章的信息。我怎麼知道那是施恩的寶座呢?惟一的方法是,主耶穌基督坐在神的右邊。祂是我的代表!祂來,取了我的本性,擔當了我的罪。祂已經被神悅納了,祂是那位大祭司。祂認識我,祂受過我所受的試探,祂知道我的軟弱和脆弱。祂正與神在一起,這個事實使我確知那是施恩的寶座。神永遠是公義聖潔的,可是由於基督和祂為我們的罪所作成的大工,神可以在祂的恩典中對我們發出笑容,接納我們作祂的兒女。因此基督拯救了我們,不僅是藉着流出祂的寶血,並且也是因祂以我們的大祭司之身份進到天上。

此外祂還有另一個方法幫助我們進到父那裡。也許你會說:“很好,我知道我的罪可以由這種方式得赦免,可是當我想到神永恆的大能、威嚴、全能,特別是祂的聖潔和絶對的純潔時,我就覺得自己是不潔的。我相信我的罪已蒙赦免,可是我裡面仍存有不義,我怎能出現在神面前?我怎能靠近神?我在聖經裡唸到,以賽亞看見了神的異象之後說:‘禍哉!我是嘴唇不潔的人,’我又怎能靠近神呢?”答案仍然是“在基督裡”。因着這樣,祂不僅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稱義復活,而且更進一步,祂自己成了我們的義。使徒保羅對哥林多人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或者聽聽他在另一處所說的:“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讓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說明。在一個華麗的大廳裡,正舉行一場盛筵。每一個賓客都是盛裝出席。可是只有我在街上躑躅;我很想進去,他們也邀請了我,但是我覺得自己的衣着太寒酸,不配進入那樣豪華的地方。要是我貿然而入,一定會引起眾人的注目,我也會感到難堪,渾身不自在,就根本不可能享受這個宴會。那我怎麼辦呢?答案是我得到一件新袍子,一件義袍,穿上耶穌基督的義。這就是聖經的教導:祂的良善、完美、聖潔的生命,賜給了我,賦予了我,注入我裡面。我的罪歸在祂身上,祂的義歸於我。祂完全地守了律法;神將此歸在我的賬下,算是我作的。我穿上了基督的義袍。因此親岑多夫(Zinzendorf)在一首詩歌中就能這樣說:

我主耶穌是我的義,

我的美麗,我的錦衣;

在寶座前服此盛裝,

我能抬頭歡樂歌唱。

穿上耶穌基督的義!這豈是一個枯燥的教義?它是攸關重大的,如果你不相信,你就無法禱告。只有在你意識到你被基督的義遮蓋時,你才能帶著信心和把握到神面前。就如上面那首歌說的,這是惟一的方法。沒有人能控告我,連神也不能,因為神使我稱義,將祂兒子的義賜給我了。

最後,容我這樣說:我們藉着基督得以進到神面前,不僅是因祂把祂的義給了我們,並且也因祂把祂自己的生命給了我們。我們是由祂而重生,“與祂的性情有分”,祂是“眾子中作長子的”。事實上保羅在這一章中也花了不少篇幅論及這一點。記得嗎?他用幾個奇妙的步驟來說明:“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基督完成了祂的工作,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透過“在基督裡”這奇妙的方式,我也在那裡。這就是我進到父面前的方法。基督若沒有為我的罪死,神就無法接納我,祂不能夠收留我。這個步驟是絶對必要的。你想過嗎?若不是絶對的必要,父怎麼會差祂的獨生愛子到世界上來,受這一切痛苦呢?若非必要,怎會有十字架呢?這是無可思議的。

別無一人堪償罪債,

只有基督得開天門。

藉着基督!你完全得倚靠祂。若不是祂流出寶血,你永遠不能進去。可是祂已進入了,所以你也得以進入。

請記住,祂在那裡,祂是滿有體恤的大祭司,因為祂曾來到世上,受了這一切苦難。祂以祂聖潔的香將我們的禱告呈獻給父。所以許多聖經作者都喜歡用勉勵的話來作結束,這是很自然的,例如:“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以及“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帶著信心、把握、確據前往。“所以”——在這些亮光之下,就是基督擔當我們的罪,作我們的大祭司,成為我們的義,我們歸屬於祂,與祂同釘十字架、同死,向着律法死,對罪死了,又在新的生命中復活——“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

你是否明白你得完全倚賴主耶穌基督和祂完美的工作?若不明白,那麼你的禱告空洞無物、毫無果效,也就不足為奇了。所以你要到神那裡去時,先從基督開始。感謝主耶穌基督為你所作的事,感謝神差祂兒子來作這工,告訴祂你知道你得完全倚靠祂,你也相信祂已預備好接納你。稱祂為父,告訴祂你知道祂是你的父,因為祂是你的救主耶穌基督的父——“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