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進到父面前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因為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弗二18)

使徒從以弗所書第二章第十一節所開始的這段強有力的陳述,在此達到了頂峰。沒有什麼能再凌駕其上了,它已達到了極致。這是基督徒的信仰和立場之精髓。毫無疑問,我們正在探討、思考的這節經文是整本聖經裡最偉大、最榮耀的論述之一。對我而言,這樣一步一步地隨着使徒進升,實在是一種奇妙的經歷。我們逐步往上爬,最後終於登上了頂端,站在最高處,帶著驚嘆、訝異,凝視所置身的巔峰。我覺得眼前的論述不但偉大,而且令人震撼:“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我們以及今日教會最大的問題,出在我們未能明白這一類的句子真正的含義。要是我們明白了,教會就會全然改觀,我們也會“滿心希奇驚訝”。我們必須明白,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所能遇到最奇妙的事,就是成為基督徒。如果教會裡的每一個肢體,每一個基督徒都明白了這句話的真理,教會必定煥然一新,令人刮目相看。可惜教會今日的光景又是何等不同啊!很多人把教會當作一個偶爾碰碰面的地方,或者把去教會看成一件義務,不得不敷衍去行;也有人視教會為發揮個人恩賜的所在,在那裡忙得不可開交,好像是一種俱樂部、組織、或社團。這與我們此處讀到的真是成鮮明的對比。此處的經文讓我們明白基督徒的信仰是什麼,以及造成基督徒的是什麼。世上諸事萬物只有一個整體的目標,就是藉着聖靈到父面前。基督徒都明白這真理,教會就是由一群有這種認識的人組成的。我們必須仔細默想、思考、研究這一點,因為我們可以在這一節經文裡,明白一些有關自己的最驚人、最奇妙的事。

有幾件事突出在這節經文的表面。舉例來說,這節經文立刻使我們面對面看見這位可稱頌的三一真神之奧秘。透過祂聖子,主耶穌基督,我們都得以藉着聖靈來到父面前。這是聖經中有關三一神最偉大的經文,讓我們在這難以描述的奧秘前屏氣凝神。我不知道我們是否真明白,聖三一神的教義從某方面看就是基督徒信仰的精髓?這教義明顯地突出了基督徒的信仰與世界上所有宗教不同之處。我們相信一位神。然而我們也相信神有三個位格:父,子,聖靈。這是一個偉大而又不可思議的奧秘。我們無法完全明白,但是我們相信。此處論到它,聖經別的地方也多有教導。聖經清楚教導說,主耶穌基督是真神,同樣聖靈也是真神,可是它又說神祇有一位。神是一個,只有一位神,但祂以三個位格存在。別要求我加以解釋。除非你接受它,相信它,俯伏在它面前,謙卑下來說:“耶和華三一神啊!我敬拜、尊崇你,”否則你不可能明白聖經的話,也無法瞭解基督徒的信仰。所以我們基督徒應該不斷這樣提醒自己,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若這樣作,我們的聚會就會充滿了虔誠、敬拜,和敬畏、榮耀、稱頌的感覺,這才是真正的讚美。任何時候我們禱告,或聚集敬拜,我們就是在敬拜這位三一神。我們無法明白其中的榮耀、尊榮、偉大,但我們必須試着去作。我們要預備好自己的靈,我們必須默想、沉思這事,在聖經裡尋找解釋;若是有所領悟,我們就會像聖經裡記載的那些靠近神的人一樣,脫掉腳上的鞋,我們會感到自己是嘴唇不潔的人,並且意識到神那難以形容的榮耀。

接下去就是我看到的第二點:聖三一神關心我們,並且一同參與了我們的救恩。現在你可以知道為什麼我說這是一節驚人的經文了吧!這正是它所說的:三一神在祂們的榮耀、聖潔,和全能中關心你,關心你的救恩,並共同促成救恩的實現。這個世界喜歡談論榮譽,也熱衷于特權、名譽、加入俱樂部、被介紹給知名的大人物等諸如此類的事。此處告訴我們一個事實:三一神關心你,並且為了你的救恩而成就了一些事。但願每一個基督徒都能明白這一點。

祂們如何參與我們的救恩呢?使徒書信一直在教導我們。使徒保羅實際上花了第一章整章來告訴我們,是聖父想到救恩,並且開始救恩的計劃。記得那些一再出現的句子嗎?“照祂……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父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神學家常常談到“經營的三一神”。這個重大的工作,救恩的大業,在三一神裡面已經分工妥當。聖父有此構想,並設計了救恩。祂最初想到、計劃、決定。這位永恆永存的神!這是出於祂的計劃和旨意。我們千萬不要把基督徒信仰中有關救恩的部分說成那是由聖子向父索來的。是父差了子來。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的大祭司禱告中,你注意到主耶穌清楚地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祂來是要“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這一切都是指着父說的。是父構想、促成、推動這個榮耀的救恩計劃。

然後是子自願去作這工。毫無疑問地,這次重要的會議是早在世代開始之前就舉行了;正如聖經告訴我們的,在“創立世界以前”。所有發生的事神都已預先知道、預先看見了。父想出這個計劃,子自願去執行。父將人賜給祂,將工作交代祂,祂來到世上,完成了使命。就在十字架上,祂可以說:“成了。”我們都熟悉這偉大的事實,但願我們能謹記不忘,常常提醒自己有關子所涉及的部分;祂雖然“與神同等”,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祂以如此卑微的方式來到世上;祂知道貧窮的滋味,祂也飽受貧困之苦;祂與一般人同住,過着尋常人家的生活。我們是否能明白這對祂有何意義?祂“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祂承受他們的惡毒,他們的怨恨,他們的嫉妒。但最大的痛苦是,祂承擔了我們的罪,為我們在父面前成為罪人,雖然祂自己未曾犯罪;神將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祂前往十字架,“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這是祂所作的。祂謹守律法,祂像其他人一樣是在律法之下,“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祂定意置身于律法之下,接受施洗約翰的洗,與罪人同在一起,最後受死、埋葬。這位君王、生命之主死了,被埋在墳墓裡,但祂又復活了。這些都是有力的事實。這是人子的部分——離開父的懷抱,從永恆中出來。祂從起初就與父同在,萬物都是從祂而造;可是祂離開了那榮耀,把它放置一旁,前去擔起祂的偉大工作。藉着祂!這位可稱頌的子。這是子的工作。

然後是聖靈的工作。祂在我們裡面,一個一個地成就救恩。這是祂的工作。請注意聖靈自願居于父之下。祂將自己放在父和子之下。祂們是同等的,同樣永恆的,在每一方面都是平等的;然而為了我們救恩的緣故,子甘願居于父之下,聖靈甘願居于父和子之下。聖靈來,是運用這大工。祂把救恩運用在你身上,在我身上。是祂斡旋在基督和我們中間,是祂使我們看見自己的需要,以及其他我們想以後再考慮的事。祂將子已作成的救贖運用在我們身上。祂不僅是對個人這樣行,祂也行在教會中。祂建立教會,以祂的生命和臨在充滿教會。這是聖靈的工作。“祂不是憑自己說的。”

祂只是為基督說話。主耶穌說:“祂要榮耀我。”祂已經這樣作了,祂仍要繼續作。

所以在這節經文的表面,我們就有兩個驚人的論述:我們面對的是三一真神;然而更驚人的是,三一神竟對我們有興趣,關心我們的救恩,並協力完成這救恩。

在結束這個話題之前,我們必須作進一步的思考。首先是罪的問題,你的罪和我的罪是如此大。我最感到訝異的一件事,就是今日有許多人,包括教會裡的人,都非常排斥罪的教義,他們說,何必強調罪呢?答案是,罪的問題非同小可,所以三一神不得不共同對付它。這是惟一的解釋。罪是一個如此複雜的問題,它涉及了這一切。它並不簡單,不能因為祂是神、祂是愛,祂就可以輕易解決這問題。不!罪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所以在創世以前,就有了關於它而舉行的會議,而子不得不來到世界上,離開永恆,經歷我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事。這是罪造成的必然性。它也使得聖靈在教會裡的同在成為必要的;或者換一種方式說,救恩不僅是我們明白了神是愛,以及神赦免了我們。很多時候我們會用這一類詞句作錯誤的陳述,好像十字架上發生的事,惟一有價值的部分就是說明了神是愛。這不是此處的教訓。我們在這裡強調的乃是基督的血、祂的肉身、十字架、祂的死。不,救恩不僅是明白神是愛並接受祂的赦免;救恩包括了三一神的特殊行動,除此別無它法。這裡面涉及了代價的問題,涉及了公義,神的義。必須要有十字架,這是惟一的方法。所以使徒在此處向我們指明救恩真正的本質。

可是我認為,最驚人的是明白這事實:聖三一神竟然愛我們到一個地步,願意為我們作成這一切。自有永有的神,在那難以描述的和諧與榮耀裡,竟然還顧唸著我們。永恆的父定睛在你身上,祂知道你、關心你。神的兒子也愛你,祂為你舍了自己。聖靈愛你到一個地步,祂進入你心裡,把這一切運用在你身上。要是你不承認這是永世以來最偉大、最驚人的事,那你真是無藥可救了。還有什麼比這更崇高的呢?聖經告訴我,三一神不單愛我,也付諸行動,以救贖我。如果我們能對此有正確的認識,它的影響將非常可觀,足以改變我們對基督徒信仰的整個觀念。我們再不會用責任或其他角度來看待信仰,而改從榮耀、權利、奇妙的角度來看。那將是世界上最令人興奮的事。我們將滿心喜樂,和保羅一同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我們將充滿驚嘆、愛,與讚美。

接下來我們要看第三點。此處我們看到有關聖三一神的教義,它告訴我們永恆的三一神關心我們和我們的救恩,而且祂正在我們裡面成就這工。然後我們讀到救恩的目的,救恩最終的目標,乃是知道神是我們的父。“因為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如今這是救恩最主要的目標。使徒在這裡特彆強調的,就是所有的基督徒都到父面前。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一個身子、一個靈裡,來到神面前。這是最高點。使徒已經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如何拆毀了隔在外邦人和猶太人中間的障礙和攔阻,祂如何廢去了我和神之間的冤仇;他甚至在第十六節裡告訴我們,祂“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有人會說:“當然你再也無法超越這一步了。兩下和好之後,難道還有更超越的事嗎?”當然有,所以我才說第十八節是最高峰。和好固然是一件奇妙的事,但和好不是最終的目的。在和好之上,還有到父面前。你可以從某方面說與一個人和好了,但你和他之間仍然沒有什麼親密的關係。你可以不再與他為敵;中間的障礙、攔阻可能已除去,但並非到此為止,還有更進一步的事。

我認為使徒似乎在這裡告訴我們三件事。第一件,我們藉着同一個靈得以到父面前。“到……面前”一詞非常重要,也饒富意義。它可以譯成“接近”或“引介”,我認為後者更佳。“因為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被引介到父面前。”意思是這個關係恢復了,我們與神之間友善的關係使我們被祂悅納,而且我們確知祂喜悅我們。此處要明白的一個重點是,主耶穌基督不僅預備、打通了這條路,祂實際上促成、製造了這條路。是祂將我們引介給父,祂帶領我們,牽着我們的手,帶我們到父那裡。我迫切地要強調一個事實:這確實是救恩最大、最主要的目的。我相信從來沒有一個世代比現今更需要強調這一點了。我們都變得如此主觀,太過于關心自己的情緒、狀況、感覺、光景,以致于作見證的時候我們總是說,救恩帶給我們的是喜樂,使我們不再這樣那樣,然後就在此打住。可是救恩最大的目標是帶我們到神面前,絶對不能缺少這一點。請注意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第三節也說到同樣的事:“這就是永生。”人們說:“我已經接受永生,我得救了,我已有永遠的生命。”是的,但永生是什麼呢?不只是說你和以前不同了,當然這包括在內;但相較之下這是微不足道的。重要的是,“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或者聽聽希伯來書第十章第十九節怎麼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基督耶穌的血,使我們得以進入至聖所。你從這幅畫面,可以一窺保羅心中所想的。在舊約的儀文中,一般百姓不僅不得進入至聖所,連聖所都不許進。只有祭司可以進入聖所,但祭司也不得進入至聖所。只有一個人可以進去,就是大祭司,而且“沒有不帶著血。”他一年進去一次。由於這是一件極不尋常的事,他在裡面的時候,外面看不見他,所以人們總是焦慮地等待着他出來。在舊約裡我們可以讀到有關祭司和大祭司服飾的詳細描述,你會發現大祭司的外袍邊緣裝有鈴鐺。你有沒有想過這些鈴鐺的作用何在?有什麼目的?是這樣的:百姓知道任何人進入至聖所、到神面前都是一件可畏的事。以賽亞問道:“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祂是如此聖潔,任何人到祂面前都要禁不住顫慄。大祭司一年一次代表百姓進去,為他們的罪獻祭。問題是,他能活着出來嗎?人們若聽見他袍子邊緣的鈴鐺聲,就安心了,知道他還活着,他獻上的祭物、供品、血都足夠,神已悅納了,他們的罪已得赦免。他出來的時候,他們聽見鈴鐺聲越來越清晰。他從至聖所出來了!可是此處我們讀到的是,藉着基督,藉着聖靈,我們自己可以進入至聖所。我們得到父面前,不再停留于外院,不再與祭司同列,“幔子”已裂開,我們得以直接進去。我們可以到父面前。彼得在彼得前書第三章第十八節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什麼?好叫我不至于下地獄?好叫我快樂?好叫我不再犯罪?這些都有理,但彼得另有說詞;他說:“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約翰在他晚年的時候說:“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朋友們!這才是救恩最主要的目標,就是我們得以到父面前,與祂相交。我們不再隔得遠遠的,是已經得親近了,被帶到裡面,與父面對面,與祂相交。認識神,並且認識祂所差來的基督!你是否已進入了呢?你是否體認到這一點呢?你是否運用了自己的權利呢?

讓我們來到第二點。使徒告訴我們的二件事是,我們得以到父面前。請注意他這裡的用詞有了改變。他在第十六節說:“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他為什麼不在這裡說:“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神面前”?他卻說:“進到父面前。”這不是偶然。使徒是故意改變用詞。為什麼?我們若明白了,也會感到震撼和訝異,那就是神在基督裡藉着聖靈成為我們的父。這也是為什麼主耶穌在主禱文中教導我們說:“我們在天上的父。”也基于這理由;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論及敬拜的事時,也用了同一個詞。那婦人對敬拜之事一無所知,她說到“山上”、“耶路撒冷”。可是主耶穌改變了整個談話的方向,祂說:“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神正尋找這一類的人敬拜祂。或者再來看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六節所說的話:“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有些人可能相信神,可是他們若不藉着耶穌基督,若不藉着聖靈,就永遠不可能認祂為父。“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聽聽彼得在彼得前書說的話:“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彼前一7)。我們所依靠的乃是父。約翰也說:“我們乃是與父……相交的。”他沒有說“與神”,而是“與父”;此處他用“父”。顯然這是整本新約的教訓,也是基督徒的立場異於他人之處。一個基督徒與神的關係,應該和神與人子耶穌基督的關係一樣。這就是基督徒的信仰,就是救恩。請留意祂如何禱告。祂說:“父阿!時候到了。”祂又說“公義的父”,“聖潔的父”。不是在遠處的神,而是父!所以我們明白,神已預備好接納我們,祂要垂聽我們的祈求。

這使我們知道,神對我們懷着愛和關切。約翰在約翰一書第四章第十六節說:“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我們相信、也安息在這愛裡。“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當你知道你已來到父面前時,你也會這樣說。你若知道神是你的父,你就知道你的每一根頭髮祂都數算過了。你知道嗎?我們乃是到父面前。你注意到主耶穌在祂的大祭司禱告中最驚人的一句話,是記載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第二十三節?我認為任何有關基督徒的陳述都無法再超越其上了:“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我們若真是基督徒,若已來到父面前,必然會知道神愛我們就如同愛祂的兒子一樣。所以我們知道祂永遠不會拋下我們、離棄我們。不論發生什麼事,下面都有一雙永恆的膀臂在托住我們。

這把我們帶到第三點,也是最後一點,那就是我們“得以進”了。“我們兩下藉着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保羅說,我們可以進去了。容我提出一連串的問題。我們得到了嗎?我們是否享受這特權?我們因此得了安息嗎?我們享受它所帶來的平安嗎?你知道神對你的愛嗎?你知道祂真正愛你嗎?你知道祂是你的父嗎?你真正明白“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嗎?讓我們更進深一步,回答這些問題:你知道什麼是在“至聖所”嗎?我們藉着聖靈得以被引介到父面前。我們是被基督、被祂的寶血帶到至聖所。這是否也適用於你麼?你是否知道、感覺、體會神的同在?使徒說,這就是基督來到世上所要成就的。這比和好更進一步。不僅是赦免,不僅是冤仇消除。我們有法子、有權利進去。你是否以充足的信心去接近神?記得希伯來書的勉勵嗎?“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6)。你是否帶著把握、信心到神那裡,就像一個小孩到他父親面前一樣?使徒說,我們是去到父那裡。你們都知道小孩子的舉動。他碰到了困難,或者遭遇麻煩,或有什麼事叫他傷心,他會急忙跑到他父親或母親那裡。他盡情傾訴,相信他們會處理妥當,然後他又快活起來。使徒就是這個意思。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十八3)。我們是否也帶著童稚的天真到父神那裡?我們是否把一切憂慮、問題、煩惱、愁苦,都帶到祂那裡去?我們是否像小孩子一樣,向祂傾吐一切,確信祂必一一解決,然後享受祂所賜那出人意外的平安?

請容許我再用最後一個問題來作總結。我們是否享受神?人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威斯敏斯特的簡短要理問答(Shorter Catechism)提供了答案:“人活着最主要的目的乃是榮耀神,並且永遠享受祂。”根據使徒這裡所說的,享受神是從現在、從今生、從今世就開始的。我們不必等到上天堂才享受。神要我們在世上時就享受祂,知道祂是父,並且享受、安息在這種認知裡,與祂相交,享受祂自己。這只是這節經文開頭部分所告訴我們的。它向我們保證,神對我們的愛是如此浩大,以致于三一神都親自參與救贖我們的計劃;祂用的方法是如此奇妙,以致你我這些陷溺在罪中、毫無盼望的人,在今世就能享受父的同在,與父相交,享受祂自己。我們可以一天一天更看清祂的本貌,在祂與我們中間已經沒有隔開的幔子,我們可以永遠享受祂的豐富。我們是否享受神?藉着基督,靠着聖靈,這是可能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