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基督的血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

(弗二13)

我们基督徒常常犯的一个毛病是,未能明白我们的救恩是何等浩大。这正是新约写成的原因。新约是写给基督徒的,它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我们这些人仍然活在肉身中,面对这个罪恶世界中各种试探和试炼,会不断地把眼光离开基督,望向自己,未能明白自己作为基督徒真正的身份。所以使徒定意指明出来。这是惟一的方式能叫我们明白救恩的浩大;我们若作到了,就会有喜乐,从心中发出赞美和感谢,并且对基督满有信心和把握,这种确据是不会动摇的。但要达到这地步,我们必须明白两件事。我们必须知道自己从前是与基督无关的。然后我们得明白如今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真正的地位。

此处我们看到神在基督里向着我们的大爱积极的一面。我们说过这包括三件事,其中两件我们已在前一章讨论过了。现在我们要来看第三件,也是最后一件。

第三件事是,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这巨大的改变是如何产生的?是什么使我们有权说“从前远离”和“如今得亲近”?什么使我们“得亲近”神?使徒在这一节末了讨论到这一点——“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这一类的陈述在新约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我们也看过一些了。使徒在第一章第七节已告诉我们,“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他又重复说一遍,以后他又一直反复。从某种意义上说,本章剩余的部分都是解释第十三节。他解释得很详细,并且一再重复。这是新约的全貌,是基督徒信息和信仰的中心。我们如何得亲近神?惟一的答案是“在基督耶稣里”,特别是“靠着祂的血”。

这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我们在这方面不清楚,其他地方也会出问题。让那些好批评的人去大放厥词吧!但这确实是新约的信息。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我们的福音是血的福音;血是根基,没有血,就没有一切。所以我们必须留意、强调使徒在这卷给以弗所人的书信中所关切所强调的事。

我们如何亲近神?我们有何权利寻求神的面,到神面前?我们先从消极面开始。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这不是因为我们的本性;也不是因为我里面有什么良善。我有权到神那里去,不是因我过着,或企图过善良的生活,也不是因我有高尚的道德。这不是我能到神面前来的原因,也不是使我得亲近神的理由。世界上有许多道德高尚、却对神一无兴趣的人;即使他们对神有兴趣,单靠他们自己的道德也不够。我们不必多作解说,保罗已在前面几节说得很清楚:“不是出于行为!”所以我们若有丝毫意思要倚靠自己和自己的良善、道德,就是在否定福音。对于基督徒信仰最大的否定,莫过于以为自己既然是个好人,就有权藉着祷告到神那里。这是全然的否定。如果那是事实,基督就根本不必到世上来,更用不着死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我相信你会同意我有必要强调这一点。有很多人是像法利赛人那样到神面前的,主耶稣曾仔细描述一个法利赛人和一个税吏在圣殿中祷告的情景(路十八9~14)。那个法利赛人走到前面,站着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都捐上十分之一。”主耶稣说:“这个人回家去,并不能算为义;神没有听见他的祷告,他未得亲近神。”从某方面说,与神隔得最远的人,就是那些以为自己的良善在神焚烧的火和祂的圣洁面前,仍有一丝价值的人。

第二,我们有权到神面前,不是因为我们对别人行善事。有些人采取这种立场。他们说,当然,我承认自己不完美,可是毕竟我试着作一些补救,我一直在作善事,参与慈善事业,帮助别人,不遗余力。你一定同意这一类人不在少数。他们承认自己没什么可吹嘘的,他们很诚实,知道自己里面有一些隐藏的,污秽的,邪恶的事。他们说,是的,但一个人若企图补救,用行善事来补偿,岂不能使我们到神面前吗?这些人是理想主义者,慈善家,高谈“敬虔生活”和行善。有时侯他们会作很大的牺牲,甚至放弃优厚待遇的工作,牺牲舒适的生活,到遥远的地方去服务人群。他们固然在作极大的善事,但他们若以为行善可以使他们到神面前,被神接纳,他们就是在否定福音,与前一段提到的那一类人没有两样。

容我更进一步说。我们得亲近神,甚至不是因为我们的虔诚,或对敬拜的兴趣,或因为我们对神有兴趣。这里的层次高过前两类。前两类人只看自己,可是此处这一类人关心的是宗教,和与神的关系。他渴望敬拜神。可是他若单靠宗教仪式,他什么也得不着。你一定也同意这一类人不在少数。他们参加礼拜,小心谨守各种礼仪。他们可能为此而作一些牺牲,一大早起来,因为他们以为这样作含有某种功德的成分。他们作这作那,遵行礼节仪式,倚赖这些作为亲近神的方法。但即使这样,他们也是在否定基督徒的信息。使徒保罗信主之前也是一个非常虔诚的人。路德马丁、卫斯理约翰(John Wesley)等人信主之前也都是虔诚的人。你可以禁食、流汗、祷告,但在你“得亲近神”的路上,可能还有最大的障碍。这不是亲近神的方法。

消极面的最后一点是,亲近神不是藉着神秘主义的方式。这一点必须加以强调,因为神秘主义总是以不同的形式如影随形地存在我们四周。它虽然不再以中古世纪,特别是中世纪晚期许多教父教导的那种古典形式出现,但今日还是为许多罗马天主教的人,和基督教会不同宗派的人所恪守。神秘主义用各种不同的狡猾形式企图渗入我们中间。(当然有一种真正的基督徒福音派神秘主义,但此刻我指的是一般的神秘主义。)现今的神秘主义宣称,亲近神的方法乃是自省。他们可能同意我刚才讲的有关消极面的每一点。神秘主义说,你若要亲近神,就必须回到你自己那里,省察自己,沉浸在自己里面。神秘主义说,神就在你里面。所以你必须停止所有外在的活动,沉浸到神里面。他们说,这就是亲近神的方式。弃绝自己,默想,放手,轻松下来,只需沉浸到存在的根底,沉浸到神里面。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上述那种教训的真义是,一个人可以直接去靠近神,寻找神,亲近神,而不需要任何媒介。例如有些人教导说,你的生活若出了麻烦,遭遇重重困难,你不需要想办法去改变自己或环境,你只要作一件很简单的事。开始听神的声音,就待在你原来的地方;别的你什么也不必作,只要坐下来,放轻松,开始听神的声音。你只要放手,就在这种放松的情况下仰望神,神就会对你说话,你可以直接到祂那里。有人或许会问,那么基督从哪里进来呢?他们会说,这是以后才发生的事。你必须作的第一件事是到神那里,与神有联络,以后你再会受教,知道如何到基督面前。他们的教导非常详细,但对基督的名字却只字未提。什么时候你有这个愿望,只需亲近神,立即与祂联络。所以他们声称“先把人带到神面前”,以后他若愿意,再带他到基督面前。当然,这种说法明显地否定了使徒在这里的教导。我得亲近,但用何方法呢?“在基督耶稣里。”

我如何到神面前?有一件事是很清楚的:我无法靠自己,用上面提到的任何一种方法到神面前。不论我是活跃或被动,虔诚或不虔诚,不论我作什么,都不能使我到神面前。使徒说,不错,你的情形是,你们这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从前是远离神的,但如今得亲近了。你是藉着已经为你作成的某件事而得亲近了。那就是福音。听听使徒保罗怎么说。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说:“神……藉着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不是世人自己与神和好。这不是新约的信息。新约的信息是,当人完全失败时,神在基督里,使人与祂和好。我们有圣经摆在面前,神的儿子亲自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居然还有人企图用我上面提到的方法去发现神,亲近祂,岂不叫人讶异?主耶稣那句话实在是至高无比的,“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然而还有人说,我要凭自己的良善,我要坐下来放轻松,就会听见神对我说话;他们对基督的名却只字未提,好像一点也不需要祂。

这情形在基督徒当中亦可见。今天教会落到此般光景,我们无法经历到神的同在,和大有能力的复兴,岂是希奇之事?我们忘记了神的儿子,觉得祂可有可无;我们否定了使徒和神儿子的话,这一切岂不是对神子的侮辱吗?除了藉着神的儿子救主耶稣基督,我们没有别的法子亲近神。“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此处的教导是,除非在基督里,否则没有人能亲近神。使徒已经解释过这一点了。所有都是“在基督里”作成的。让我们弄明白这一点。如果我不在基督里,我就永远不可能亲近神。但说得更具体些,是“靠着祂的血”!这是使徒强调的重点。他并不以说“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已经得亲近了”为足,他必须加上一句“靠着祂的血”。这是绝对必要的。我知道现今有很多人恨恶“血的神学”。人们不但不喜欢,而且深恶痛绝。我记得几年前受一个基督徒商人之托,去与他的非基督徒朋友谈话。那位非基督徒是一个专业人士,他对我说:“当然啦!我非常尊敬我这位基督徒朋友,他实在是个好人,我也看见他的改变,这些都很好,他作了许多我佩服的善事;可是有一件事叫我不能忍受,就是他一再讲到血。”人们把它当作一件野蛮的、血腥的事。他们说,让我们多行善事、敬拜神,何必反复提到血呢?对他们而言,那好像见不得人,是可憎的。然而使徒仍不厌其烦地引进这个话题。是“靠着祂的血”!基督的血是指基督的死,祂的舍命。

换句话说,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得与神亲近了,主要不是藉着祂的教训。祂固然也教训人,例如登山宝训;但祂若只留下教训,我就仍然与神遥遥隔离。主耶稣基督的教训,以及祂告诉我们如何生活的话,并不能使我们得亲近神。从某种意义来看,这些话甚至会显出人的远离神。例如法利赛人,他们本来以为谨守律法就能使他们得亲近神,但当基督解释律法真正的意思之后,他们才明白原来自己距离神这么远。当你知道神看重人的心愿过于品行,动机过于行动,在神眼中外表和行动都一样不值时,你就体会到基督的教训其实可以完全将你定罪。祂不是藉着教我如何生活,或给我一个榜样去效法,而将我带到神那里。不论我怎样看自己,每当我注视祂时,我就羞愧地想把自己藏起来。祂的仆人之生活就足够叫我自惭形秽了。我每次读圣徒的生平,就觉得自己的生活一文不值。想想看若注视的是神的儿子,又该如何?人们说到“效法基督”,以及他们要如何跟随基督,可是他们从未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基督本身能完全将我们定罪。谁能跟随祂?没有人能靠自己跟随主,这是不可能的,这太高深了。不是祂的榜样使我们得亲近神。

也不是因祂告诉我神爱我就能使我得以亲近神。我觉得这是现今世代的人对福音最大的误解。人们说,这就是耶稣基督所作的,祂告诉我们神是爱,如此就使我们得亲近神。我们只需要确知神是爱。他们说,这才是人们惟一的需要,因为人们对神的观念错误,只要他们知道神是爱,他们就会奔到神面前,在那里度其余生。不!这种说法完全低估了罪和堕落的后果。如果人们知道神是爱,他们就会对神有更多兴趣吗?当然不会。他们会利用这爱。他们会说:“好吧!既然神爱我,我就可以任意妄为,反正神的爱会赦免我。”这是他们惟一会说的话。所以主耶稣基督并不是只告诉我们神是爱、神会赦免我们,就能使我们得亲近神。旧约已指明“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等等,旧约充满了神的爱,可是它能使人得亲近神吗?不能。这爱本身不能,也永远不会使人得亲近神。这不是正确的途径。

甚至连基督都只有一个方法使我们得亲近神,就是藉着祂的血、祂的死;祂破碎自己的身体,流出宝血,将生命倾倒出来。这就是祂为什么用擘饼和倒酒来设立主的晚餐,借此提醒我们祂的死是到神面前惟一的法子。在那里我们对神有了奇妙的认识。主耶稣知道人是多么容易堕入错误和异端里,所以祂命令并设立主的晚餐——饼和酒;破碎的饼和倒出来的酒——它们可以恒久地宣讲一个事实:这是到神面前来的惟一法子。幔子就是祂的身体,必须裂开。基督的死!只有藉着基督的死,基督的血,人才能得亲近神。

基督的死如何完成这工?此处有两个主要的观念,我简短地将它们陈述出来。第一,就是一般人所称的“补赎”(expiation)。基督的血可以补赎我们的罪。记得施洗约翰在主耶稣刚出来事奉时所作的重要宣告吗?他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只有一句话。主耶稣基督,祂是谁?祂是羔羊,逾越节的羔羊,作为祭物的羔羊。祂是将旧约一切礼节仪式总结起来的那一位。神的羔羊,神所供应的羔羊,不是人自己预备的。为什么一定要用羔羊?一定要有祭物?答案是“罪的工价乃是死”。神命令并宣告,人既然犯罪,就必须死。罪的工价乃是死。神也同时命令并宣告,只有牺牲的、代赎的死才能抵偿这工价。所以我们读到,“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神对罪的惩罚是死,属灵的死,永远与神隔绝。不论我们喜欢与否,这都是事实。不懂律法并不能作为犯法的借口。你在法庭上受审时,不论你是否同意这律法,都没有什么区别。这是神的律法。“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们都是罪人。刑罚必须执行,否则神就不是公义的、圣洁的。所以基督为什么要到世界上来?希伯来书的作者说,祂来,“为人人尝了死味”(来二9)。彼得说,祂来是为了“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二24)。这是祂来的原因。在十字架上发生了什么事?保罗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神取走了我的过犯,把它归到耶稣基督身上;祂把我的债也放在耶稣基督身上;神向祂追讨罪债,祂就付清了。这是神在基督里的救恩之道,就是藉着基督的死。基督为什么必须死?答案是,“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神击打祂,好叫我们不致受击打。这就是为什么祂必须死,必须流血的原因。这是罪债得偿惟一的方法;否则罪永不得赎。有一次彼得拔出刀来护卫耶稣,基督实际上对他说,彼得,收刀入鞘吧!岂不知我能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保护我么?我大可以不受一点苦而直接回到天上,可是我来是为了应验经上的话(见马太二十六51~54)。“祂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祂本来可以避免这一切。可是祂若避开了,你我就会死在罪中。祂必须死,这是神赦免的方法。藉着祂的血!藉着祂倾倒出的生命!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保罗必要带进这一点。没有这一步骤,就没有赦免,我就不能亲近神。所以了结罪过是绝对必要的。在我亲近神之前,我的罪必须先对付。我自己是无能为力;神的律法谴责罪,而这律法必须得到满足;基督必须来满足它。祂是完美无瑕疵的;祂代我们担当了律法要求的刑罚。神的律法所造成的拦阻已经除去了。这条道路畅通了,罪的阻碍已被挪去。这是了结的意思。

基督的血还能作第二件事,这在我们所读的上下文中非常重要。保罗说我们“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应许之约!我们讨论新的约时已提到神与人立了一个约。你读希伯来书第八章,会发现那里充满了新约的词汇。“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这就是新约。以弗所人对这一切是陌生的,可是如今他们因基督的宝血,已经得亲近了。

这约是怎样产生的呢?可以这样解释:每一个约都是用血来批准、封印的。你可以在旧约每个地方看见。当神与人立约时,祂总是用血来批准、印证。必须先杀一只动物,把血拿来,洒在文件上。确实,你可以发现圣殿也是用同样方式得洁净的——殿中的器皿、书籍、律法书都是如此。你会看见祭司被分别为圣,也是藉着用血洒在他们身上而成的。同样的,一个大麻疯病人得洁净时,就有血放在他们身上。这是神的方法,是拿来作认定、印记用的。神的每一个约都是藉洒血的方式来认可、封印的。新约也是以同样方式来印证的,只是这一回用的是耶稣基督的血。不再用“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是用基督的血。祂已核准了新约。留意这里的词汇,特别是希伯来书。我们读到耶稣是“新约的中保”。你在第十二章里看得非常清楚。第十三章中我们也读到“赐平安的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20节)。永约之血!请注意主耶稣基督在教导有关守主的晚餐时,祂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新约是在我的血里面。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提醒哥林多人说:主耶稣在“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这些是圣经用的词汇。用血来印证约。换句话说,介于神和人之间的新约若没有基督的血洒在上面,就无法确立。这是保证的印记。单单罪被承担还不够,在我得亲近神之前,我必须被纳入新约之下;而基督就是新约的中保。祂站在神和人中间。祂是将我们带到一起的中间人。祂伸出一只手给神,一只手给我们。祂是神,祂也是人;是的,祂是完全的中保。所以藉着这约的血,我得以亲近神。

也许有人会说:“我听了你说的这一切,可是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如此不堪的罪人,我每次开始祷告时,都会深感困惑;我怎能亲近神呢?”答案是,你必须相信这里的教训,相信它所说的,藉着基督的血坦然无惧地到神面前。你得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聆听基督的血对你说什么。你有没有想过,基督的血也会说话?记得希伯来书第十二章第二十二至二十四节说的吗?我们乃是来到天上的耶路撒冷、锡安山等等,那里还有“新约的中保耶稣”,最后是“所洒的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血确实能说话,亚伯的血就能说话。创世纪第四章第十节记载,神在该隐杀了亚伯之后,对该隐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亚伯的血在哀求神为他报仇。这是亚伯的血在说话,它说到审判,说到报复,说到咒诅,这咒诅将临到该隐。可是耶稣的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它说什么?它说到赦免,说到补赎,说到与神和好。它发出呼喊,对你喊道:“我已死了,你可以活。刑罚已代受,你自由了。”你可曾聆听耶稣的血对你说话吗?它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基督的血告诉你,祂已为你代尝死味,代你受罚,神的律法得到满足了,往神那里去的道路已经敞开了。

或者用另一种方法说。希伯来书第九章第十四节说:“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么?”再来看希伯来书第十章第二十二节:“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说,当你跪在神面前时,你的良心若控告你,提醒你的本相和你作过的事,提醒你犯过的罪,这时你只需要说,基督的血已洒在我身上了,你无权控告我;“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要如此回答。让你的良心洒上基督的血,它就可以从你一切的罪行中得洁净。

也许你会说:“我明白了,我的罪已被对付了,所以我可以到神面前来。可是如果我又堕入罪中,又犯了错,那怎么办呢?”这是给你的回答:“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你会犯罪,但基督的血可以洗清你的罪。你已被带到神面前,与神同行、相交;可是你如今堕入罪中,你以为这下子一切都完了,我得罪了那真光。不!回去!基督的血仍然能够洗净你一切罪和污秽,你仍然能与神同行,享受与祂的交通。“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

我要问你一个问题。你已得亲近了吗?我可以简单地告诉你如何知道你有没有得亲近。你若仍然在谈论自己是不是够良善,你就尚未得亲近。因为只要你一直说自己不够好,就等于宣称你能够使自己变好。可是你永远作不到这一点。你永远不能比现在更接近神一点。即使过一千年后仍是如此。你永远不可能好到一个地步,足以使你到神面前。所以你若仍旧说,这固然很奇妙,但我不够好,我是一个罪人;这样说就表明你尚未得亲近。一个得亲近的人会说,我知道我是一个罪人,我知道自己过去所犯的罪,我知道自己里面还有罪的本性,即使我知道这一切,我仍然肯定自己是在神面前,因为我是在基督里的。我已听见基督宝血的声音,它说到我已蒙赦免,与神和好,罪已了结,神得了满足,并且神“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这血已洒在我的良心上。让地狱去谴责我吧,因我知道神接纳我;我单单的、完全的、全然的倚靠主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祂血洗净众污秽,祂血是为我预备。”单单因着祂的功劳,我知道我能到神那里去,神会接纳我,我“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让我们“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但同时也仍然存着“虔诚敬畏的心”。要坦然无惧,存充足的信心,而且仍然知道“我们的神乃是烈火”。不是轻率、随便、漫不经心、无礼、喧闹、属世的。“虔诚敬畏的心”——知道,并且满有把握,因为我是“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进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