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与基督一同复活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

(弗二4~7)

本章经文的头三节描述了我们绝望无助的光景,现在我们要继续探讨神对于处在这种光景下的我们作了什么。这几节经文所记有关基督徒的真理,其惊人和奇妙实非别的论述可比。读了本章头七节经文,我们都不得不承认,我们大部分的问题是因为我们在两方面失败而引起的:一方面,我们未能明白罪的深重;另一方面,我们未能明白救恩的伟大、宽阔、荣耀。我们常常认为救恩就是罪得赦免。我绝对无意贬低这方面的价值,毕竟没有什么事比它更奇妙更荣耀了。我要说的是,若停留在这一点上,就未免太可惜了。今日教会的整个光景和状况之所以如此,我相信大半是因为我们在这两方面都失败了,因为我们从未明白自己是从多深的罪坑中被救出来的,以致于我们没有对神存着足够的感恩。我们因此也未明瞭神把我们提升到何等崇高的地位上。这就是保罗此处所要讨论的。他要告诉我们有关救恩的事。他在这里并不是要讨论我们得救的方法。此处他所感关切的不是传福音,因为这事已经发生了,他是写给已经是基督徒的人,他要他们明白有关基督徒的真理。他要他们知道神“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所以他作进一步的解释。

我们已经看过,我们之所以成为基督徒,是因为我们与基督的联合。与基督联合的这个教义是绝对必要的。正如前面已探讨的,这种联合带来的第一件事是重生。

现在必须进到第二步,因为使徒不只是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活过来,并且神“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我们始终要记住,使徒是在这里作一个比较。他的意思是,我们属灵上所发生的,与基督从死里复活时身体上所发生的很类似。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祂死了,祂没有气息的身体被取下来,埋在坟墓里,洞口辊上一块石头——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是事实。祂确是死了,是为了我们的罪而死。可是第三天清晨祂复活了,从死里活过来。使徒把这一切运用到我们的经历上。所以让我们记住发生在主身上的事。祂曾有一段时间死了,埋在墓里,进入死亡的领域。可是祂又从死境出来。裹尸布还留在墓里,但祂已不在那儿了。你或许还记得福音书作者如何描述那一幕,以及去到墓中那群妇女的惊讶。她们到坟墓那里,要看主的身子,谁知祂不在了,墓中只有裹尸布。祂已经复活,脱离死亡,不在墓中,已到另一个领域,祂已从死里复活了。有四十天之久,祂向祂所拣选的人显现;有好多次祂用不同的方式向所拣选的见证人显现,然后祂升到天上。

我们必须将这些事实铭记在心。根据使徒所说的,我们的救恩堪与其相比,而且毫不逊色。主耶稣的例子中,有一个完整的变化:死,埋葬,复活,以新的方式显现。如今使徒说,我们这些真基督徒也是如此,一点也不逊色。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因为我们与祂联合,所以发生在祂身上的事,也发生在我们身上。正如他在此处指出的,这不是指肉身方面,而是指属灵方面。当然,有一天肉身方面也会一样。但此刻保罗要他们明白的是,使主耶稣基督复活的同一个力量,也在我们这些相信的人身上运行,在我们里面动了这个奇妙的工。

这些事实透露出什么有关基督徒的真理?我们可以藉探讨有关主自己的论述,来讨论有关我们的事。我们可以先从消极方面来看“一同复活”的意义。一旦基督从死里复活,某些有关祂的事就不再存在了。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基督徒身上。某些消极的因素其实相当重要。要研讨这一点,或许最好的方法就是从探讨罗马书第六章开始,因为那里对于此处我们思考的这句话有很精辟的阐释。在所有的使徒书信里,你都可以看到同样的基本教训。有些书信详细解释某一点,有些则详细阐释另一点,但每一卷书信的基本教义都是一样的。这也是为什么要解释保罗任何一卷书信时,最好的方法就是熟读其他每一本保罗书信。若不是这样,你很容易走岔了路。我们要提出的另一点是,你若真正仔细研究任何一卷使徒书信,肯花时间一一研读,你就可以涵盖整个基督徒的教义;但你若只是蜻蜓点水般从表面浅浅浮过,你就无法对使徒的教训有任何正确的观念。现在让我们看看罗马书第六章的阐释。

这里清楚地说到基督徒的定义:基督徒乃是在属灵方面脱离死亡的人。他不再待在属灵的坟墓里。他曾经在那儿——我们都死在罪恶过犯中。我们曾经是死人,埋在坟墓里,在属灵的坟墓中。但成为基督徒以后,我们就从其中出来了;正如基督从坟墓出来,我们也出来了。留下来的只是裹尸布,此外墓中空无一物。我们不再属于那个领域,我们整个光景已焕然一新。用另一种方式说,重生与得救这整件事乃是人类所能经历的最富意义的改变;成为基督徒乃是宇宙中含义最深、最富意义的事实。待在坟墓中,和在世界上自由行走往来,其间的差异丝毫不小于生与死之差。

运用到实际上时,又是什么意思呢?使徒说,有一些事是我们基督徒必须紧紧把握住的。他在此处举出几个消极的事实:我们不再待在死亡里,不再在墓中;这乃是一个证据,证明我们不再处于神的震怒之下,不再受责罚。使徒在罗马书第四章最后一节,用很有趣的方式说到这一点。他提到我们的主“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他的意思是,主耶稣是为了我们的过犯而受死。祂死,是为了承担我们的罪;祂担当了我们的过犯,由于罪的刑罚是死,所以祂死了。可是我们如何知道神悦纳这祭物呢?答案是复活!“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基督从死亡和坟墓里出来,并且再度显现,都是绝对的证据,证明神对于罪已受到惩罚的这个事实感到满意。显然这也可以运用在我们身上。使徒立刻在接下去的第五章第一节指出这一点:“所以”(中文圣经和合本没有译出)——你看他的逻辑次序——“所以,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与祂一同从死里复活,所以被称为义,不再处于神的震怒之下。他在第八章第一节里,说得更强烈:“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不定罪了!定罪会导致我们死亡;但我们不必死了,我们已经复活,所以不被定罪了。请记住这个对比。我们以前是什么样子?不但“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并且“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我们所有生在世界上的人,都是生在神的震怒之下,是被定罪的。然而如今我们已不在那里了,我们已从死里复活,脱离坟墓,与死亡无关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知道这个真理,也应该享受这个确据。为什么?因为你是在基督里的,而不是因为你自己有什么。因为你与祂联合,已经与祂一同复活了。这个确据所根据的第一个基础是,我们相信这一点;我们凭着信心接受,承认这是真理。我已经在基督里,与祂联合了,所以祂复活离开死亡的领域时,我也离开了。“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你知道自己不在神的震怒之下吗?你知道自己已不再被定罪吗?你明白这刑罚已有人代替你受了,所以你不必再惧怕将来的刑罚吗?这是保罗的第一个结论。

他接下去又提出另一件事。他说,由于我们不再处于死境,已经活过来了,所以我们对律法来说也是死的。他说,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他在罗马书第七章那里用一个比喻来说明。他说一个女人在丈夫仍活着的时候,受律法的约束,她不能归于别人,否则就是犯奸淫。但是她的丈夫若死了,她就有自由可以再嫁;她不再受丈夫和律法的约束。保罗说,这正是我们基督徒与律法的关系。我们都生在“律法之下”。由于我们的失败,神的律法向我们对质,向我们挑战,要定我们的罪。可是由于我们在基督里,就不在律法之下,乃是在恩典之下。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必再遵守道德律,但这确实是说我们与神的关系就不再是一种律法的关系;那是一种个别的关系,一种父与子的关系。当然,一个好父亲一定努力使自己的孩子受好的教养,遵守某些律法规则。可是这种关系有了改变。人在罪中时,就与神隔绝了,神必须用律法来对付他。可是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人,就得以脱离那个领域。律法已经在主耶稣基督身上执行了它最重的刑罚;我们若在基督里,律法就不能对我们有任何进一步的要求。我不在律法之下,乃是在恩典之下。这是第二个结论。我们与神有了一个崭新的关系,认识到这一点是何等美妙!稍后我们会看到这是从几个实际层面达成的。

但还有一句话更令人讶异。使徒说,由于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如今我们是“向罪死了”。使徒在罗马书第六章第二节里,回答了他在第一节所提出的问题:“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他回答说:“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因为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人,就向罪死了。他又在第六节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这显然是一句非常重要的陈述。那是什么意思?显然不是指我们已完全了,没有罪了,也不会再犯罪。我们都知道这不是事实。使徒约翰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8)。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基督徒向罪死了是什么意思?约翰这句话就是最佳答案。我们成为基督徒以前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可是成为基督徒以后就不是这样了。我们本来属于罪的权势,被罪辖制,在罪的权力之下。我们被肉体的情欲控制,表现出来的就是肉体和心灵的欲望。我们的生命本来充满了罪,受罪的控制,被肉体和心思的私欲辖制。但这不是我们现今的光景。我们对罪的领域是死的,不再待在那里了,被带出来了。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我们不再像从前一样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我们曾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像别人一样;“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行事为人像他们一样。但基督徒不再是那样了,他不再生活在其中,也不再属于那个领域,他已经被带出来了。我再重复一次,那不是说他已完全了,但他不再属于那个领域。这就像一个人移民到另一个国家,取得了该国的公民权,他的身份、他与那个国家的关系完全改变了。这就是基督徒的情形。他不再服事罪。或者用使徒的例证,他不再作罪的奴仆了。从前他纯粹是一个奴仆。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每一个未得救的人都是罪的奴仆,被罪的权势所管辖。但如今我们不是如此了。也许我们偶尔还会听从魔鬼的诡计,屈服在他的试探之下,回应罪的驱策,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就是罪的奴仆。我们不再受罪控制。这是原则,从这方面说,我们向罪是死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就不再属于罪、律法、死的领域。你若回顾你作基督徒的经历,就会发现此言不虚。这是一件很奇妙而美好的事。许多属神的人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们不能区分试探与罪之间的差别。由于一些邪恶的念头潜入他们心中,他们就以为自己仍在罪的领域中。其实并非如此。这些念头是从外头来的。当然,我们的身上仍有犯罪的倾向,但是我们的态度却完全不一样了。让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你也许听过一七五九年征服加拿大的战役,以及著名的魁北克之役(Quebec),那是由英国的吴弗(James Wolfe, 1727~1759)将军迎战法国将军蒙特康(Louis Joseph de Montcalm, 1712~1759)。结果英军得胜,加拿大成了英国属地。可是你若继续读历史,会发现接下去的几年英军仍然在加拿大四处征讨,零星战役不断,虽然加拿大已成为英属而非法属了。她脱离法国统治,改属英国的这个事实,并不表示自此冲突和战争就绝迹了。但是魁北克那一次关键战役确实改变了整个情况,转移了统辖权。基督徒的情形也是一样。他不再服在罪底下,他对罪是死的,不再受其支配与控制。他已被赎出来了,他与救主一同活在新生命里。

或许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说得更清楚些。使徒在罗马书第六章第六节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有一种更好的翻译是,“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保罗说,我们都知道这一点。这是关乎每一个基督徒的事实。这是什么意思?旧人是什么?答案在第五章。旧人就是亚当,是在亚当里的人。你记得这个比喻吗?我们都在亚当里,都是亚当的后裔。他是我们的先祖,是我们的代表;不但如此,我们藉着肉身和血统与他系在一起。每一个人生到世上,都是生在亚当里。我们有亚当的本性,我们是以亚当的地位站在神面前。亚当跌倒了,我们都与他一起跌倒。结果我们都在神的震怒之下,屈服于情欲,被罪和撒但控制,正如亚当一样。这是旧人,是老亚当。但是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我们与基督同死的那一刻,旧人也死了。作为基督徒,我不再在亚当里,我是在基督里,我是新族类的一分子。基督是“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我在祂里面,这具有什么意义?意思是说,神不再看我是亚当里的人了——这是何等荣耀的真理!祂看我是基督里的人了;我是一个新人。当然我还是原来的我,但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新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了。我的整个立场、地位、身份都完全改变了。我不再属于那个旧人。我仍旧在肉身里,但我是新族类的一分子。这是保罗说我们的旧人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的含义。正如我前面说过的,我不在神的震怒、律法之下,也不再受罪的奴役和魔鬼的控制了。这是因为我不再属亚当了。一个基督徒若不能这样说,就不该感到满足。这是基督徒最简单,最重要的真理。他是“在基督里”的,不是“在亚当里”的。以前的旧人已经过去了,永远消失了。请留意我说的是“旧人”,而不是指那在身体里的罪。我只是说亚当里的因素已不复存在,如今我是在基督里了。这是“与基督一同复活”这个真理和事实的消极层面。

现在来看积极的一面。这是最令人惊讶的。其中的对比是如此鲜明!我们有分于基督的生命,所以就变得像基督。我们成了基督徒以后,基本上是与以前不同了。我用词是经过考虑的。基本上我们是不同的。在哪些方面?请注意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第十一节所说的:“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这是积极的一面。我既然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现在我向神就是活的了。从前我死在罪恶过犯当中,我们已说过,死的定义乃是我向神是死的。这是每一个天然人、每一个非基督徒的悲剧;他向神是死的。他活在世上,好像没有神似的;他未曾意识到神,他与神没有活的关系。他向神已完全死了。然而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向神活着”。这是与你有关之最重大的事实,你向神是活的,你与永生神有交通,你对那些无限的、绝对的事物已经苏醒了。

你看见那朵花吗?它在夜间合上花瓣,第二天太阳出来时,它又开始绽放,在耀眼的阳光下展露蓬勃的生气。基督徒也是这样。他“向神活着”。那是什么意思?它是指我们对神有一种全然不同的新态度。我们不再与神为敌。使徒在罗马书第八章里继续说,属肉体的人是与神为敌的。确实,我们看到保罗在歌罗西书说,我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祂为敌”。这是多么真确啊!但并不适用于基督徒。基督徒不再与神为敌。他渴望亲近神。他再也不觉得神是一个可怕的怪物,随时预备着要压碎我们、责罚我们、摧毁我们。不!他已经认识神,知道神是慈爱的,怜悯的,有恩典的。他不再想逃跑,躲在树后头,好像亚当那样,拼命躲避神。只有属肉体的人才会这样,竭力逃避神。所以他们恨恶任何有关死亡的想法,死亡对他而言,是最可怕的仇敌。为什么?因为这表示他将要站在神面前。他不一定说出来,但他里面一直有这种感觉,他知道这事必然会发生,所以他恨之入骨,希望能逃避。这也是为什么他不去教会,不读圣经,不喜欢葬礼,这些只会把他拉得与神近一点,这是他深为痛恶的,他想到就不寒而栗;所以他要逃避神。

基督徒却不是这样。“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几时得朝见神呢?”(诗四十二1~2)。何等的改变!是从死到生的变化,是一种绝对的、根本的改变。本来战兢害怕的对象,如今却渴慕亲近,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改变呢?神成了我们的父。一个真基督徒最大的渴望就是亲近神。你能不能诚实地说,此刻你最渴慕的事就是更多认识神,体会祂的同在?你若能这样说,你就是一个真基督徒。你若不能这样说,你最好再检视一下你的基础;因为人若在基督里,他就有新的性情,使他渴慕神。我们的主曾清晨起来向父祷告;祂有时则通宵祷告。神是祂的父!祂需要父,祂喜爱与父相交。这也是基督徒的特质,他“向神活着”。思想一下这个明显的例证。就好像一件电器用品,如果开关没打开,它就是死的。一旦打开开关,它就活了。我这个麦克风能够传达我的声音,为什么?因为它是向我活着的。可是你把开关关上,它就死了。人以前也是这样,向神是死的,但如今他向着神是活的、敏感的;他渴慕神,爱神,寻求神。他喊道:“惟愿我能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神。”他无法照自己所愿的寻见神,他对神的认识还不够;但他却是“向神活着”。

他不但向着神是活的,并且“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这句话何等美好!它与死亡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使徒在以弗所书第四章又说:“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那么基督徒呢?他不再活在罪恶过犯中,他活在新生命里,不再受肉体及其欲望所控制,乃是被新的观点所管理。这种新的观点如何表现出来呢?让我作一个摘要:它表现在一个人的心里,在他的思想里,也在他的意志里。这就是分辨一个人是不是基督徒的方法。基督徒乃是一个因为与基督同复活而一举一动有新生样式的人。属肉体的人乃是活在他自己的心思、想法,和意志里。

基督徒有一个新的心思。这是指什么?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二章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基督徒有新的心意,就表现在许多方面。他看每一件事情的方式都不同了。他不再只从眼前看事物,他乃是从永恒的角度看。一个非基督徒的生活完全受到时间的限制,他永远无法超越这限制,他也不想超越,他感到害怕。他对于那个“从不见有访客回来的神秘国度”心生畏惧。不!他对永恒没兴趣。可是基督徒却有兴趣。基督徒视今生为暂时的、有限的。永恒!他的心思开始盘绕在其上。他想到的不只是身体、有理性的魂,而且他开始想到灵。非基督徒如何思想?他的思想限制在这个世界和世上的知识、文化、艺术、商业、娱乐之内。你可以把每一件想到的东西都放在这个范围里。但这种生活和观点完全是受肉体和理智的限制,无法超越其上。可是基督徒并不停留于此,他知道他里面有一个称为“灵”的东西,使他意识到一个事实:他属于另一个范畴,他开始越来越多活在那个范畴里,而越来越少活在世人的范畴里。他不只活在时间、物质中,他也活在永恒的、属灵的、永存的范畴里。他被提升到一个完全崭新的“思想领域”里。如今他在这亮光里衡量每一样事物。他有了新的价值观,他用完全不同的方法看事情。现在他面对任何事情,他只想知道这对他的灵魂有何价值,而不是他能从其中得到什么利益和乐趣。他关心的是,这事如何影响他与永恒的关系,如何影响他与神、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他看每一件事都不一样,他有了新的价值观,因为他在基督里心意更新了。他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

另一件明显的事是,他对圣经产生前所未有的兴趣。从前他把每一本书都放在圣经前头,如今他把圣经放在每一本书前头。他明白只有圣经能把他带到神面前,使他越来越与神的生命有分。他的心思开始盘旋在这本书上;圣经对他说话,给他启示;他以圣经为荣,并受其感动。

他发现花在默想上的时间与日俱增。今日人们已丧失了默想的艺术。可是基督徒应该默想。他停下手中的事,放下报纸,关上收音机和电视,也不急着出去娱乐;他安静下来,思想他自己,思想神,思想神的荣耀和永恒。他有一个新心。你看,这与属肉体的人多么不同!属肉体的人向来不作一件事:默想。他竭力避免;而这世界也百般迎合他;世界知道他喜欢什么,也尽力帮助他逃避自己和这一切奇妙的事。

我们再来思考新的心意展现出来的方式。这个人开始有了新的渴望。这是主耶稣论到他的话:“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如今他最大的渴望不是享乐或暂时的满足,而是公义和圣洁。他像大卫一样发出呼求:“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这是他最大的渴望。一个真基督徒最渴望的事就是里面清洁、纯净、圣洁、公义,有一颗无瑕疵的心。他会为罪忧伤。他不再认为罪所引致的痛苦是可厌的,令人憎恶的。不!现今他明白了罪不仅是违反律法,而且冒犯了那爱我们到一个地步,甚至差下祂独生子为我们死的神。你如何看待你的罪和失败?你犯罪时心中浮起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是害怕受惩罚吗?若是,那么你仍然活在你思想的律之下。但是你若感觉自己叫爱你的神忧伤,那才是基督徒的想法。这些渴望是前所未有的;它们不再是属肉体的,出于邪恶的心思,乃是基督自己的渴望,就是讨父的喜悦。

新造的人也会渴望祷告。你里面若有新生命,就会渴望祷告,这是从前没有的。你会渴望与神亲近,所以你自然会花时间与神交谈,多过与人聊天。你有过这种经历吗?祷告对基督徒而言是不可少的。此外,他也渴望与别的圣徒相交。约翰说:“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弟兄、基督的儿女、神的家人、对这些事有兴趣的人,他们都是我们所爱的人,我们也喜爱与他们交通。当然还有一件事,就是关心别人的灵魂。作为基督徒,你不可能不关心别人的灵魂。他们死在罪恶过犯中,是情欲的奴仆——他们不知道,可是我们知道;他们正在神的震怒之下。我们的主非常怜悯这样的人,祂看他们好像羊没有牧人;基督徒也应该多少了解那种感觉。

然后还有意志的改变。基督徒从另一个方向来运用他的意志。这是讨基督喜悦,讨神喜悦的。他现在的问题不是我喜欢什么、我要什么,而是成为基督徒意味着什么?神对我存的旨意是什么?这是基督徒现今所关切的。他的意志在消极和积极方面,都完全被更新了。

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因此我们在心思、意念、意志上都与以前不同了。

我们可以用几个简单的问题作总结。你已经复活了吗?你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了吗?你向着神是活的吗?你意识到神吗?你认识神吗?你渴慕神吗?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基督徒与基督一同复活,脱离罪和死的领域,有了新生命,他“向神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