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沒有神的生活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弗二1~3)

當我們繼續思想這個驚人且至為要緊的陳述時,必須提醒自己,使徒之所以談論它,是為了要說明他在前一章即已開始詳述的偉大觀念,也就是說:身為神的百姓,我們應該明白“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他說我們所需要作的是測度這浩大的能力。他說:這麼作的途徑,首先是明白神救拔我們脫離的那個深淵,然後再思想祂將我們抬舉到何等高的地步。我們一旦明白這個深度和高度,就會對神超越之浩大的能力略有概念。

所以,使徒先描述我們在罪中的光景和狀態,就是我們蒙這能力拯救之前的景況。他所作的第二件事是:向我們解釋我們何以會進到那種狀態中。他向我們介紹了原罪這個重要教義。

現在,他要介紹的是第三點,也就是:這一切在實際上——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顯露、表現出來的方式。當他討論這件事的時候,也附帶向我們介紹了我們在地上生活必須敵擋的第三股大權勢。他已經討論過世界和魔鬼了,現在要探討肉體的問題。我們有個爭戰,必須敵擋世界、肉體、和魔鬼——我們現在就要來查考這場與肉體的爭戰。根據使徒所說的,在罪中之人所過的生活,是受到“肉體的私慾”所轄制的。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一生下來就帶著受到玷污的天性,那是原罪所造成的結果;這原罪又是人類原初的過犯與悖逆神所造成的,人類原初的過犯與悖逆也導致墮落。換句話說,我們在這三節經文裡面,發現自己正置身于基督教義最大奧妙的核心;保羅將這些事提醒我們,不單是要我們能以明白神的能力是何等浩大,也是要我們明白祂的慈愛、祂的恩典、與祂的憐憫是何等大。令人震驚的是:祂竟然垂顧我們這樣的人,竟然為了我們而如此費力。

接下來,我們就來查考這些事。根據使徒的說法,在罪惡狀態中、在恩典以外之人類的生活,就是過犯罪惡的生活——“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這句話扼要地述說了一切。你可以用這兩個詞語來撮述今天整個世界的生活——“過犯”與“罪惡”。它們是什麼意思呢?使徒在此顯然留心其意思的細微差異;不然的話,他也不會用兩個詞語。他這麼作,是相當刻意的作法。

何謂過犯?過犯是外在的踰矩。這個字的字根意義其實是:偏離了真實、正直。人類被命定要正直、真實、公義、聖潔;但卻從那種光景墮落了、偏離了,不再是正直的。就像傾斜或墮落到地面的東西一樣,脫離了原來真正的地位,不再是直立的。

他用“罪惡”(sins)這個詞又是什麼意思呢?這是一個非常廣大、包羅萬象的詞語。這個詞語包括了那被認為是內在本質之罪(sin)的所有彰顯。那就是他用“罪惡”這個詞語的意思。罪惡就是我們已經思想過的、稱為罪的這個內在本質的外在彰顯。在我們每一個人裡面,都有這個受玷污的本質,它就以我們所謂的罪惡彰顯出來。對於人類離開神的恩典之生活,保羅在此下了一個包羅甚廣的定義——偏離了真實、合宜、正直、和公義,以及我們裡面這個邪惡本質在外面的所有彰顯。那就是過犯和罪惡的意思。根據使徒所說的,那就是在神的恩典以外之人的生活,那就是這種人所“行”的。請注意他是如何說的:“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然後他又用另一句話:“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英文欽定本聖經(Authorised Version)通常將“在……中間”譯作“Conversation”,但保羅用這個字的意思不是“談話”,而是“生命的路徑”。你記得使徒在腓立比書第三章末了所說的:“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欽定本作“Our conversation is in heaven”)。那不是指談論或談話。這個詞語在第十六、十七世紀是用來表達一般的生活方式或態度。

那正是我們的行為舉止的描繪。但行為舉止畢竟是其他事物的表彰。有句話的大意是說:“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譯者按:箴二十三7)。只要察看一個人的行為舉止,只要你認真察看,你就會發現他的哲學。我們全都在生活的方式中將我們的人生觀表現出來。使徒說:在罪中之人也是如此。你所看見的是過犯與罪惡。是的;但是,引致過犯與罪惡的是什麼呢?他給了我們答案。那全是由於這個受到玷污的天性,他如此說明:“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我們現在所要思想的就是這個陳述。那就是人沒有得着神在耶穌基督裡所賜之恩典的生活。他們的生活是受玷污的,是放縱肉體私慾的生活。使徒所強調的——因而也是我所要強調的——就是:這種生活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真實的,無一例外。這一點適用於全人類;不是隻適用於某些壞人,而是適用於所有的人:“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我們必須持定這個觀念,認定這種光景乃是普世性的。所有人生下來所過的生活都是放縱肉體私慾的生活。

我們就來查考這個重要的陳述吧!你注意到使徒的陳述是非比尋常地合乎邏輯的發展。過犯與罪惡乃是“肉體的私慾”所導致的。但那是一般性的表達,所以使徒又加以細分。肉體的私慾主要在兩方面表現出來——“肉體……所喜好的”和“心中所喜好的”(譯者按:中文聖經和合本僅有一次“所喜好的”)。最根本的問題在於:我們生活在“肉體的私慾”中,那又表現在我們順從“肉體所喜好的”和“心中所喜好的”。

肉體這個詞語是什麼意思呢?它是新約聖經中非常重要的一個詞語;也因為它是如此重要,我們必須清楚明白它是什麼意思。有些神學體系,其主要錯誤就是因為他們從未正確明白聖經上“肉體”這個詞語。你注意到:這個詞語在第三節這裡用了兩次:“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我們立刻可以明顯看出:使徒在這裡是將“肉體”這個詞語用在兩種不同的含義上,不然他就只不過是重複罷了。他先是將“肉體”用在一般含義上,然後再用在特殊含義上。所以,我們務必要知道他每次使用這個詞語時的確實意思。

“肉體”這個詞語在聖經上主要有四種用法,其中兩種是一般性的,另外兩種則是特殊性的。我的意思是:“肉體”在聖經中有時是用來表示整個人類。舉個例子來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譯者按:“血氣”即“肉體”)。肉體在這段話裡面是用來涵蓋全人類的詞語:“凡有血氣的”,“所有的肉體”。那是一個非常一般性的用法。但是它有時也用來指覆蓋在我們骨頭上面的東西。人的身體是由什麼構成的呢?有骨架,就是由骨頭等所構成的架構。但你並沒有看到骨頭,因為它們是由我們所謂的肉——肌肉、脂肪、韌帶等——覆蓋着。“肉體”這個詞語有時就用在這種意思上。約伯說:“我這皮肉滅絶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這裡的“肉體”其實是指“身體”。那就是這個字的兩種一般性意義。

但還有另外兩種意思,其含義是較為特殊性的,較屬靈方面的。這兩種意思對我們目前的講論是極要緊的。其中第一個也是較為一般性,意義範圍較廣的。使徒用“肉體”來指與靈、與聖靈完全相對的東西。加拉太書第五章第十七節是個絶佳的例子:“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譯者按:中文聖經和合本將“肉體”譯作“情慾”)。他在那裡將“肉體”一詞用在較廣的、屬靈方面的意思,代表在人裡面與聖靈的工作、能力、和影響相敵對的一切。這是至為要緊的,所以我要進一步地定義它。就着這個角度而言,肉體的意思是指人在罪惡狀態中的天性,指在罪惡中的人。或者再看另一個包羅更廣的定義吧!它是指離了基督更新的恩典以外之人類的整個性情;所以,除了身體以外,它也包括魂,以及道德的、和心智的機能。就着這個廣泛的、一般性的、屬靈方面的角度來說,肉體是指離了基督的恩典、在罪惡中的整個人。所以,它包括我的身體和其功能、我的心思、我的情感、我的一切;包括整個人,整個在罪惡狀態之中的人。

但是還有最後一個含義。使徒也將“肉體”這個詞語用在較為嚴謹的屬靈意義上,單單指我們天性中可以稱之為感官的部分,指身體,指天性中動物性的部分,以及那動物性部分的表現。我們心中必須清楚牢記這四種定義,尤其是後面這一組的兩個,就是屬靈方面的含義——整個在罪中之人,其次是在罪中之人動物性的部分,人身體的部分,在罪中之人感官的、感知的部分——這是非常重要的。

清楚知道“肉體”這個詞語的意義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我們在這三節經文中兩度見到它,使徒將之用在兩種不同的含義上。有人可能會說:這豈不是非常混亂而容易令人困惑嗎?我怎麼知道他在那個地方是用那種意思呢?答案十分簡單。如果你考慮上下文,就絶對不會弄錯。你的眼目要專注在上下文,上下文永遠會幫助你有正確的領會。就舉這裡的這個實例來說吧!“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這是整體方面的,指整個人;至于特殊方面,他說:“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在第二句話裡面,“肉體”這個詞語是與“心”相對的,所以不再是指整個人說的。那麼,它是指什麼呢?乃是單單指人身體的部分,單單指人的天性中動物性的部分。你看,上下文已經為我們提供了答案。第一次是指一般性的肉體;第二次則是特別指與心、心智、較高層次部分相對的。所以,一般性的肉體就涵蓋了身體的喜好和心中的喜好。當我們研讀這些書信時,一定要始終小心留意這些區別。

使徒所說的是:人之所以生活在過犯罪惡中,是因為受到肉體——一般含義的肉體——的私慾所控制和轄管。但所謂的私慾又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又見到一個非常重要的詞語。私慾是一種強烈的慾望。事實上“私慾”這個詞語不過就是這個意思。這個強烈的慾望可好可壞。舉例來說,有一處眾所周知的陳述,是我們的主與門徒一起吃最後晚餐時所說的:“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踰越節的筵席”(路二十二15)。祂所說的“願意”,與這裡的“私慾”其實是同一個字。所以,一般而言,私慾的意思是指一種強烈的慾望。但很明顯的,如果你留意上下文的話,也一樣可以發現其意義究竟是好的一面或壞的一面。“私慾”這個詞語在聖經中大致說來都是論及一股強烈的、急切的渴求,想要得到所禁止或禁戒的事物。

接下來,既然已經明白我們的基本定義,我們就可以來查考在罪中的人,可以查考所有不是基督徒的人,我們可以來看看在神以祂無限的恩典握住我們、對待我們、給我們新生命以前我們自己的光景。那是天然人的畫像,受到那冀求違背神和祂聖潔律法的事物之強烈而急切的渴望所轄制。然而,使徒是如此迫切地盼望我們能以明白這一點,所以並不是單單提出一般性的陳述就作罷。他要我們明白所受的玷污是何等的徹底,他要我們看見並領會它如何影響了全人和人的每一部分。亞當墮落的時候,是整個人都墮落了;墮落的不單是他的身體,亞當裡的一切都墮落了,包括他的心思、他的情感、他的意志,整個人都墮落了。有許多人之所以有所偏差,就是因為在他們的神學體系中並未明白這一點;他們將這個詞語單單侷限指人天性中感官的部分,所以他們的整個觀點一定是錯誤的。他們以為他們可以選擇是否要得救——几乎以為他們能夠拯救自己——決定是否要成聖等等。他們從未領悟到人墮落在罪惡中的全然性。整個人都涉及在內。

使徒在此將它分成這兩個主要部分,向我們指出這一點來。你看見掌握它是多麼的重要。我們有時候論到某些人時,都會說他們是罪人。當我們這麼說的時候,我們所想到的是某一類的人——酒鬼、殺人犯、姦夫淫婦等。另一方面,則是高尚的人,好人,從未犯過這類罪惡的人;我們作夢也不會說這樣的人是放縱肉體的私慾而活。我們說:“肉體的私慾!當然啦!我們在報章雜誌上讀到。上面記載許多,有許多人湧入離婚法庭。”肉體的私慾!但使徒的教訓卻是說:我們所有的人天生都活在肉體的私慾中,沒有一個例外的。自從亞當墮落以來,就從無一個人是例外的。全人類都生活在肉體的私慾中。讓我們看看使徒如何詳述這一點。

首先,他論到“肉體……所喜好的”。他說“喜好”是什麼意思呢?他用一個不同的字來表達與私慾有別的喜好(或慾望)。一個慾望就是一道命令,一個慾望是一道強烈的命令。我還要進一步地說,一個慾望是個專橫的意願,催促我們行動,驅策我們行動。我記得有次聽到一位母親論到她的孩子——她的女兒們——時所用的詞句。這位可憐的婦人在今世的財物上並未大蒙賜福,然而我們卻在某個場合看見她的女兒盛裝打扮,和其他人沒有兩樣。我們知道她其實不大可能供應得起這些服裝。有人向她提及這一點,並訝異這些服裝從何而來。她的回答是:“她們必須穿這些服裝。”必須穿!——不容爭辯!那就是慾望,這個強烈的要求臨到,而且不能拒絶。肉體的情慾表現在肉體的慾望上。這裡的肉體意思是指身體,我們天性中動物性的部分。

使徒所想到的是什麼呢?他所想到的是饑餓、乾渴、睡眠的慾望、愉悅的慾望、快樂的慾望、滿足的慾望、性慾、吸引人和被人吸引的慾望。那些事全都是我們身體、動物性、和性格上不可或缺的部分。人有這一面,而且是神所造的。所以,它本身基本上是乃是好的 ——饑餓,對食物的慾望,飲水的慾望,歇息、睡眠、休息的慾望,對於喜樂、快樂、娛樂的慾望,性慾,想要具有吸引力的慾望。你在整個動物界的受造中都可以看見它,無論是動物或飛鳥。在人身上也同樣如此。那沒有什麼錯。神造人就是如此,並且賜他這些不同的素質、能力、習性、和本能。它們全都是好的。當神造好人類和其餘受造之物的時候,就觀看這一且,包括人類在內,“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那麼,使徒所談論的到底是什麼呢?他是在描寫在罪中之人。罪如何顯露呢?罪的顯露就是這樣。這些事本身都是對的,都是好的;但忽然之間,它們卻支配我們,它們的要求變成蠻橫的,開始堅持己見,驅策我們。我在這裡用了一個術語,心理學家談論到在病人整個生活中表顯出來的“驅策”,這一個很好的詞語。它是一個驅策,一種能力,一股力量。你看見打高爾夫球的人所打的“強球”(drive;譯者按:與前面的“驅策”在英文為同一字,在此指從球座打出之長距離的球),和他所用的能力、力氣。這些事開始驅策我們。其實聖經上有一個非常好的詞語,甚至比“驅策”更好,那就是“邪情”。你感到饑餓並沒有錯,但你若是為了吃而活就大錯特錯了。如果食慾控制你,你就正經歷到肉體的喜好,那是肉體的私慾之表現。吃!喝!今天大家都喜歡談論吃喝,也為文敘述吃喝的事。有些人是這方面的“行家”,可以告訴你一個酒瓶的精確年代,對於葡萄酒的釀造年份瞭若指掌!他小心翼翼考究每一個場合該喝哪一種酒!那是肉體所喜好的。你看看!這樣的人並不是為了要解渴而喝,甚至不是為了享受;不!已經超過這些了,變成了肉體所喜好的。這一點也適用在睡眠上。我們都必須要睡覺,但卻有人沉迷于睡眠,到了把睡眠變成肉體所喜好的地步,睡眠可能會毀掉這個人。娛樂也是一樣。娛樂是正當的,娛樂沒有什麼錯。但是,當娛樂開始支配你,變得極其要緊,甚至你會為之與人爭論,那麼它就成了肉體所喜好的。我還需要談到性慾嗎?神設立了性慾——但神從未設立過度的性慾和現代的性慾狂。神從未設立每一天報章雜誌上那些醒目的事物。那不是神所造的;那是人把性慾從它該有的位置中抽離出來,把它孤立,加以描繪,大肆渲染,結果是:性掌控了生活。肉體所喜好的!想要吸引人的慾望也是一樣,它本身可能是相當純真的。每個人都想使自己好看點,有點吸引力,那沒有錯;但是,一旦你將所有的心思都專注在上面,為它而活,朝思暮想,談論它,花太多的金錢在上面,它就成了肉體的喜好。

我們可以在這一點上舉出沒有止境的例證來。你自己可以舉一反三。你有肉體的喜好。這些事都在我們裡面,它們就在裡面,是神放在那兒的;但它們必須受我們支配,必須接受我們的命令。我們必須掌控它們。人類的問題是:這些事得到了支配權,進入到掌權的地位,驅策我們,催逼我們。我們都深諳個中滋味——那些甚至能令人顫抖的驅策與催逼!它們的能力!“肉體所喜好的!”

但等等,我們還沒完哩!那只是肉體私慾的一個分支罷了。我到目前為止所說的,每個人都樂於表示贊同。他們說:“當然啦!看看它們,我們都看見了,多麼可怕!”但是,親愛的朋友!我現在就要向你指明:無論你的生活是多麼體面,你同樣犯了“放縱肉體的私慾”之罪;因為肉體的私慾不單藉着肉體所喜好的表現出來,也藉着“心中所喜好的”。像芬尼(Charles G. Finney)這樣的人,神學上的錯誤就是在這一點。他不承認這一點。他把一切都侷限在我前面所說的,不知道這在心中、在心智和悟性上也是同樣真實的,就跟肉體上一樣。

我們就開始來界定“心”(mind ;或譯“心思”)這個字。它所代表的是整個思想的過程,除了純心智的部分,也包括情緒、情感的部分;整個思想的過程——因為思想並不是純心智的。我們都是帶著情感來思想的。甚至連科學家也是一樣,那就是科學家為什麼會有偏見的原因。我們是全人都在思想,包括心智和情感。所以,心中的喜好就像肉體的喜好一樣,都是肉體私慾的表顯。這件事如何證明呢?我可以給你一個像下面這樣的一般性定義。凡是容易支配、吸引、控制你的注意力和行動的,就是心中的喜好。凡是你在神以外為之而活的,都是心中的喜好,都是一種心中的私慾。關於這一點,有任何人無法信服嗎?有沒有哪一個人不明白他有心思中的困擾,像他身體的困擾一樣呢?我們都深諳肉體的喜好,但我們是否也明白心中的喜好之真相,以及我們的心思如何能以在我們——這一切的能力和力量都運行在我們裡面——之外而遊蕩呢?

我們來思想幾個實際的例子。我發現非常難加以歸類。我們就拿最低層次之心中的喜好來看吧!嫉妒、欣羡、敵意、驕傲、恨意、憤怒、苦毒;這些是什麼呢?不過就是心中的喜好之表顯——任何一個都一樣。你看見慾望的因素出現了。難道你不曾見過人因被激怒而顫抖,因震怒、生氣而渾身發抖嗎?你有沒有見過敵意和嫉妒呢?它絶不會就此罷休——如詩人所說的:“用口殺了克魯格(Kruger)”(譯者按:典出英國作家兼詩人吉卜林[Rudyard Kipling;1865~1936]的詩‘The Absent-Minded Beggar’)。這一切都是心中的喜好之表顯。那些從未醉酒、或從未犯過淫亂的人,卻經常犯這些錯!這些都是肉體私慾的表顯。它還有另外一種表顯的方式,在今天是極其普遍而明顯見到的,即聖經所稱之“妄語、和戲笑的話”——想要機伶點,說點機伶的話,製造笑料。這在生活中已是家常便飯了!有些人作夢也不會想要作其他那些事,卻鎮日為這種事——風趣,能言善道,機伶——而活。這是“心中所喜好的”,是心思中的私慾;就像另一類的私慾一樣。但這只是最低層次罷了。

我們現在來看略微高一點的層次。就拿雄心壯志來說吧!雄心壯志是個多麼大的驅動力啊!它是股極大的力量,就像我們天性動物性部分之身體的情慾一樣。致富的慾望;高位的慾望;社會地位的慾望;在生活中舉足輕重的慾望;權力的慾望;成功的慾望!張開眼睛看,豎緊耳朵聽,讀讀傳記和自傳,你會發現世上絶大多數受尊敬的人都充滿了這類的私慾。雄心壯志支配人,驅策人;人人都將時間精力投注在其上,為要得到名聲和令譽,非達目的,誓不罷休。這是“心中所喜好的”,是私慾真實的表顯。或者舉另一個例子來看。就是對於新事物的渴求。你記得使徒行傳第十七章論雅典人那段發人深省的語句,那裡告訴我們說:“雅典人和住在那裡的客人,都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說說聽聽。”心中所喜好的!現代人的焦慮!——始終想要找出新的刺激和興奮——或許特別在閒談上表現出來。“你有沒有聽說?”——一聽見這話立刻就渾身帶勁;說這話的人已經受到慾望的驅策了,他知道一些事是別人所不知道的。“你有沒有聽說?”那不是別的,就是慾望,整個世界都活在其中;它極為猖獗,甚至在基督徒圈子中也不例外。閒扯胡聊,受到想要舉足輕重的慾望所支配;我們知道別人所不知道的事,因而誇口。這是私慾。所以,新約聖經中一直不斷抨擊閒聊和諸如此類的言談。我們同樣也在機伶的談話、論述、和爭辯中見到這一點!我臚列這些既可悲又可怕的項目時,不知你有何感受,但是,當我在預備這篇講章的時候,卻對自己滿了憎厭與恨惡。我回顧過往,想到浪費在僅僅閒聊和爭辯的那些時光;那一切都只為了一個目的,就是想要陳述我的論點,證明我是多麼的機伶聰敏。我想駁倒對方,對方和我自己都聲稱我們關注真理;但事實上,往往不是如此。那只是以爭論、辯駁、壓倒對方、賣弄聰敏為樂。那是私慾,是心中的喜好。然後再從閲讀的角度想想——我的意思是閲讀書籍和期刊等等。它往往都變成一種私慾,我們以閲讀取代了思想、默想、和禱告。現代世界的悲劇之一,就是絶大多數人都已經以閲讀作為思想的代替品。到了這個地步,它已經是個慾望,是個私慾;已經變成病態的了。

你難道不知道這類的事嗎?我可以在這方面告訴你許多。這是它表顯的方式之一。閲讀是件棒極了的事;我們所知道的永遠不會太多,應該閲讀以求更多的理解,並改進我們的心思。但是,你知道,它卻變成一種私慾,就像這樣:你開始閲讀一本書,然後忽然聽見第二本書,也就去把那本書找來。第一本書還沒讀完,你就開始讀第二本。然後第三本書出現,你就同時讀三本書!這麼一來,它就成了私慾。你不再能控制,這件事支配了你,它脫離你的控制,擄獲了你。這件事可以在所有層面上發生。我曾經見過人讀小說,就像其他的人吸毒一樣。我記得一個可憐婦人的例子,她手中拿着一本小說在屋內打轉,甚至在煮菜時還在讀她的小說。這聽起來可能有點可笑,但我不知是否該為此事淌淚。撇開對社會的影響不談,我不認為這在原則上和嗑藥、酗酒、或放縱身體的私慾有何差別。我看不出有任何差別,同樣都是私慾,但卻是心中的喜好,而不是肉體的喜好。它就是以這種方式表顯出來的。然後你也可以從嗜好、娛樂、興趣的角度想想這一點。這些事本身都是相當純真的。嗜好是正當的,娛樂也是正當的;但你若為它而活,可就不正當了,它已經成了心中的喜好。

我們來看最高的層次,就是想要得着知識的私慾,求知的私慾!文學、藝術、音樂、戲劇、哲學,都在其中。這些都是好的,可是一旦你為之而活,一旦讓這些事支配你,一旦讓它們變成你生命中無法控制的驅動力,可就不好了。這在本地許多最體面的人身上豈不是真實的嗎?我指的是說下面這種話的人:“哦!當然啦!得救、歸正、重生的福音,確實合乎那些倫敦東端那些人的需要,但卻不適合西端這些人;它合乎那些生活在貧民窟、犯淫亂等罪行的那些人,但我從未作過……。”這就是這些人的光景;這些人可能在大學裡有崇高的學術地位。他們說:“我當然不需要你所說的這個重生!”我的回答是:“你需要!因為你和其他人一樣都是有私慾的受造之物。”要緊的不是這私慾是在心中,在心智中,或是在動物性的部分,無論在哪一部分,都是一模一樣的東西,同樣都是背乎神的。有這種私慾,冀求更多的知識和理解,這是極為普遍的,而且在我們一生中從頭到尾都可見到。舉凡活着的人,沒有一個是不曾犯過這種肉體之私慾的。

你可以明白這一切的重要性。我可以想象有種人會自言自語地說:“如果你對那種事有興趣,那當然是非常有趣的;但是,這整個國家此刻正在度過關鍵時機。全世界和它的未來正處于最危殆之境地。你為什麼不談點這類的事呢?”我若告訴你說我所有時間都是在傳講這類的事,是否會令你感到訝異呢?有人問:“為什麼呢?”我的回答是:當你理解關於罪惡的這個教義時,就會明白單單寄望於政治活動終究是徒勞無功而愚庸的。政治家以為要應付這種局勢,就得呼籲男男女女都心甘情願地自律。我們必須吃少一點,少抽點煙,少進口一點東西,節制自己,我們必須更辛勤地工作。這些政治家已經提出這樣的呼籲了,但我們似乎沒有反應,所以他們就徵收購物稅。他們說這麼一來就可見效。但事實不然。為什麼作不到呢?因為他們從未明白私慾這個詞語的意義。大家就是不能有所回應,因為他們受到驅策,他們身不由己。私慾是股力量,是股能力。你提高售價,大家還是要買。在編列預算之後一兩個星期,他們抽菸可能會緩和些;但不到幾個禮拜,統計學家卻告訴我們說又恢復了先前的水平。事情就這樣繼續下去。為什麼?因為人受慾望、受私慾驅策。他不能控制自己。

我可以證明這件事。我們若是置身于可怕的戰爭中,我們確實是在為自己的生活搏鬥,那時你會發現大家煙會少抽一點,酒少喝點,會在許多不同方面節制自己。但是,你看見正在發生的事。較大的本能驅除那些較小的本能。保存自己的本能和慾望,驅除了其他的私慾——但這慾望仍舊是個私慾。所以,危機時刻一過,眾人又都落回跟從前一模一樣的光景。純粹從政治來設想的整個錯謬,是在於沒有明白聖經上論罪惡的教義。那不足以告訴人何為是,何為非;他們身不由己,因為他們是私慾、情慾、和慾望的奴隷與犧牲品,這些東西控制他們。

要對付類似的處境,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我在本篇信息開頭所提及的。那就是“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查麥士(Thomas Chalmers)稱之為“新情感的驅策力”。所以,如果你單單想到這個國家,和某個特殊的危機,直接通往答案的路徑必須在聖經裡尋找。但遠比這個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你想到——這誠然是你應該思想的——今生生命的盡頭,以及全世界的盡頭,想到神、審判、和永恆,那麼你仍然必須想到這一點;因為在那種私慾的狀態中,你不能站立在神面前,不能享受祂。你必須蒙拯救脫離肉體私慾的轄制,這私慾表現在肉體的喜好和心中的喜好。只有神在主耶穌基督裡、藉着聖靈的能力,才能拯救我們。但是,願神的名得着稱頌,它能拯救,它確實正在拯救,它將來還要拯救。罪!——哦!其深!卑污!可憎!它的能力!只有一個安穩之地,永遠要仰望祂,領受祂的豐富,倚靠祂的大能大力。因為我們在那裡必得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