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原罪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弗二1~3)

在前面的研讀中,我們已經看見使徒的頭一個原則是:除非我們明白人類天性就着屬靈方面來說是死的,我們就不可能領會到神的救恩之能力是何等的浩大。而且,我們也必須領悟一個事實,就是:人類是受到這世界和這世界的心思所控制的,他是受到那正在這世界運行之邪惡原則所控制的,而後者又受制於“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那大頭目魔鬼撒但,他是這世界的神,那一切控制、支配着人類,決定人類在世上之生活型態的邪靈權勢和能力的控制者。人類的狀態、光景就是如此。

明白這一點對於我們是多麼要緊啊!它之所以要緊,不單是從認識福音的觀點而言;對於明白我們所處的時代,在實行的角度上也是絶對必要的,無論是從國際間或國內的角度而言都是如此。有一種觀念,認為基督徒的教義是與生活脫節的;痴人說夢,莫過于這種觀念。再沒有比基督徒的教義更為實際的;今日世界之所以會變成現今這種混亂的光景,正是因為人類不願承認聖經上論到關於他們的真理所造成的。看看各行各業、乃至經濟的境況;問題何在?人們告訴我們說:主要的問題在於產量未如預期的高。為什麼產量未如預期的高呢?問題就在這裡了。為什麼我們不生產更多呢?答案當然是:因為人類處在罪惡的狀態之中,我們就無法生產更多。你注意到我所說的是“人類”,而不是“人們”。我說人類,是包括所有人在內。我們沒有達到所預期的產量,是因為僱主和僱員,在周末長短的意見上差距越來越大。這個原則適用於一切。如果一個人有權延長他的周末假期,另一個人也有同樣的權利。而所有人都想這麼作,因為他們都在罪中,都是自私的,我即將要向你指出這一點。所以,我們此時此刻主要的難處就在這裡。雅各問道:“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然後他回答自己的問題:它們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可悲之處在於,世界和其領袖、政治人物因着不承認聖經的教訓,遂以為他們可以從別的方面來解釋它。不同的族群彼此指責,不同的國家彼此指責,卻不明白他們全都是在罪惡中;他們全都是在罪惡中,全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是自私的,全都是隻考慮自己、卻不考慮其他人,所以世界將會繼續不斷處在麻煩中。因此,聖經上關於罪的教義是世界上最實際的事。然而,人們——哀哉!甚至基督徒也是一樣——卻以輕蔑的態度將它拋諸腦後。這種極其普遍的觀念與聖經的教導相差十萬八千里,它認為:基督教只是許多道德箴規的集大成,你禮拜天到教會去,只是要得點鼓勵,讓人告訴你該盡什麼責任,你若作到了,人就會說你好,就這樣而已。那根本沒有考慮到真正的問題所在。在我們能以明白問題的真實性質之前,必須先明白在罪惡狀態中的人類真實的光景。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清楚看見:除了屬靈的更新和聖靈的工作之外,沒有任何事物能以應付這種處境,在每一方面拯救我們。為了這些理由,我們接下來就要思想這個教訓。

我們既已查考過人類真正的光景和狀況,就要來看第二點,也就是對於這種的光景的解釋。人類為什麼會在這種光景中呢?是什麼原因使他陷入其中,該如何說明它、解釋它呢?使徒在這三節經文中用一連串的字彙與詞語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一起來查考吧!頭一個要緊的詞語是“悖逆之子”。他說:“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這是一個意味何等深遠、何等重要的詞語啊!英文聖經譯作“悖逆的兒女”;如果你喜歡的話,也可以將它譯作“悖逆之子”。像中文聖經的譯法一樣。這兩種譯法的意思是一樣的。它是什麼意思呢?它不單是指不順服的兒女或不順服的兒子。這是極具聖經特色的詞語。你在聖經上許多地方都可以見到類似的詞語。你記得我們的主有一天如何向着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你也記得舊約聖經中經常稱某些惡人為“彼列之子”(sons of Belial;譯者按:此片語在舊約聖經出現三次,中文聖經和合本在士十九22與王上二十一10譯作“匪徒”,在撒上二12譯作“惡人”),或諸如此類的詞語。所以,我們必須將這個詞語視為是在說明:悖逆乃是這種獨特人性的源頭。我們是悖逆之子,意思是說:是悖逆導致我們成為現在這個樣子。那正是使徒在此所強調的事。

對於人類為何會是這個模樣,這始終是聖經的解釋中不可或缺的一點。根本的、首要的問題在於悖逆。那就是我們一切難處和一切災禍的肇因。換言之,問題就在於人類與神的關係。而且,你注意到問題的重點是:罪不單是種消極被動的事物,不單只是缺少某些素養,不單只是缺少某些東西;它是積極的,是主動的,是刻意的。它乃是不順服,是背離了順服,質疑神是否有權命令我們;換言之,就是悖逆。那就是聖經論到人類時從始至終所告訴我們的。人類不只是一個可憐的、從未有過機會的受造之物,以致你應該對他充滿憐憫、慈悲。正如你所知道的,現代人的觀念就是這樣。聖經上論到罪的教義,其實大約在六、七十年前就從人類思想中摒除了,心理學已取代了它的地位。那就是紀律和管教被人認為已不合時宜的原因。現在的觀念是:我們所有人在本質上其實都是非常好的,問題在於從來沒有人給過我們機會。人們告訴我們說:我們需要的是鼓勵。我們不信任法律和道德制裁;那是被人認為非常冷酷而殘忍的。這一切論調所造成的結果是:生命中每一部分——家庭,學校,街道,企業,貿易,每一個地方——的紀律都瓦解了。你看!這個教義是多麼重要!聖經教導我們:我們一切難處的罪魁禍首就是悖逆;人類悖逆神,刻意敵擋神。這一切當然都是發自於他的自愛。是人類的己見,是人類自己與神為敵,他自己想要成為神明。

人類的悖逆主要表現在三方面。頭一方面顯然是:人類否定了他自己的受造性。他反對這個事實。人類不喜歡接受自己是神所創造的受造之物這種觀念。他覺得他的受造性這種觀念侮蔑了他,多少剝奪了他本質上的偉大和榮耀。他不喜歡有任何人——甚至神——在他之上的這種觀念。他喜歡想象人類是至高無上的,是超越一切之上,可以睥睨一切的。天然人之所以反對神、敵擋神,關鍵就是在此。人類天生就怨恨有任何人事物是他無法用頭腦明白的這種觀念;當他聽說他只是一個受造之物,他向着造物者——主全能的神——的態度應該是自己卑微,在祂面前俯伏時,他就表示抗議。他覺得那是侮辱,聲稱自己不是受造之物,沒有任何人事物超越他。所以,你看見了現代人的無神論,他對神所表示的異議,他不敬畏神的思想。這一切之所以興起,全都是因為他否定了自己的受造性——他是神為祂自己所製作、所創造、所形成的——這種觀念。

表現悖逆的第二個途徑顯然是接着頭一個而來的,那就是:人類始終想要聲稱自己可以自滿自足。他相信自己是自給自足的。聖經所說的當然是正好相反——人類不單是神所造、且是為了神而受造的,更是靠神而活的;只有當他與神一致、當他順服神時,才會快樂。因此,人類是在一種得完全倚靠神的狀態中,他的福樂完全在於明白這一點並實行它;這就是聖經對於人類的整個概念。但是,這種觀念當然是正好與人類對於自己始終所具的感覺相牴觸的。他始終覺得他是自給自足的,他具有所需要的能力,只要將這能力運用出來就可締造一個十全十美的世界,自己也可過着十全十美的人生。他覺得有足夠的能力可以妥當安排他的事務,他不需要幫助,不需要援手。

正因為這樣,再沒有一件事比福音更令他難以忍受了,因為福音告訴他:他是惟獨靠神的恩典才能得救的,他就像一個乞丐一樣,必須接受神的恩典作為白白的禮物。他說:我並沒有墮落得如此深,我或許不完全,但卻不是一個乞丐,還有點什麼事是我能作的,而且我也能勝任。人所最為痛恨的,就是神恩典的教義。那是“十字架討厭的地方”。這種態度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人類相信自己的自足性,自己的潛能,自己與生俱來的能力。那是他的悖逆的一種表現。他不願接受恩典,不願相信它,悖逆它,反抗它。

或許我們可以用這個方式來解釋:悖逆就是人類聲稱自己的自治權,他向神宣告獨立。自治是人類的意向,能夠在每一方面安排自己的事務,不需要從其他任何地方——甚至從神自己——獲得幫助與支援。自治的人,自給自足的人,自己決定一切的人,獨立的人,像神一樣的人,作為宇宙主宰的人,坐在寶座上、受朝拜的人!

所有人肯定都得承認:這就是現今在基督徒信仰之外的人類的畫像。他是徹底悖逆的、傲慢自大的、驕矜自誇的。他斷言自己擁有自足性。我們如此強調這一點是有其必要的。正如我所說的,悖逆是積極主動的,而且積極主動到敵對的地步。如果我們不明白這一點,我們就還沒有明白這個教義。所以,讓我以使徒在羅馬書第八章第七節所說的話,來解釋他在這裡所說的:“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這是何等的陳述,又是何等要緊的補充!人類悖逆,因為他是與神為敵的,他恨惡神。你會說:“但是,我認得許多人,他們並不是基督徒,卻說是相信神的。”不!他們不信!他們所相信的是自己的想象力虛構之事,他們並不相信神。如果他們相信神,就必相信祂的基督,如我們的主在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至四十五節所說的。但他們卻不相信基督。他們所相信的,只是自己所以為、所想象的神,只是他們自己所虛構的神。那不是神!“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這一點很要緊,因為它指出:人類處在一種狀態和景況中,就是他不能順服神,這是人類犯罪的結果,因着人類受到魔鬼和魔鬼所引入之邪惡原則、以及這世界的心思所造成的結果。那就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所稱之“意志的捆綁”。但對於在罪惡中的人類,對於現代人而言,這教義多麼可恨啊!“意志的捆綁!”人類說:“我的意志是自由的!”人類喜歡想象自己是絶對自由的,能以選擇自己喜歡的一切,如果他想要的話就可以選擇事奉神,如果他願意的話就可以選擇作一個基督徒。斷言人類的意志,自由的意志,是今日的常態。但聖經卻說到“悖逆之子”,又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我們的主說你不能逃避它。天然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他不能服。自從亞當墮落以後,人類在順服神這件事上就沒有所謂的自由意志這回事。亞當(和夏娃——譯者附加)有自由意志,但此外沒有任何人有過。意志的自由在人類墮落時就已經失去了;人類成了罪的奴隷,落在魔鬼轄制底下。他的意志受到捆綁。使徒保羅對哥林多人說(林後四3~4):“如果我們的福音矇蔽,就是矇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免得他們相信基督榮耀的福音。魔鬼不容他們相信。“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那就是人類在魔鬼轄制底下的光景,他不是自由的。他沒有不犯罪的自由。“悖逆之子!”“也是不能服!”他無能為力。這就是人類在罪惡中所陷落的深淵。然而,弔詭之處其實也就在這裡。因為儘管如此,人類所作的每一件事卻都是刻意作的。他願意犯罪,享受罪中之樂,以犯罪為誇耀。他將意志運用在反面的犯罪上;他所不能作的是在積極方面為善的意志,得着屬靈益處的意志。對他來說,那是不可能的,他之所以需要“重生”,需要得着新性情,原因正是在此。但他卻有為惡的意志,也喜歡這麼作。他所不明白的是:他的意志已經成了無力為善的,無法在得救方面運用的意志。他沒有這麼作的自由。悖逆之子,悖逆的產物,悖逆的後裔!在宇宙中有一個邪惡的心思,我們全都是它的後裔。那就是聖經的教訓。今天的世界正好顯露並證實了這個真理。無論男女,全都是魔鬼的奴隷;他們都在撒但的權勢和轄制底下。

這就是第一個詞語的意思;但我們還要看第二個詞語。第二個詞語出現在第三節末了:“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我挑出“本”這個字(譯者按:呂振中譯本與聖經新譯本都作“生來”)。這顯然是個最要緊的詞語。它解釋了我們何以是悖逆之子,以及我們為何會對神有這種特殊的態度。使徒在此使用這個詞語,主要是解釋他所說的我們都是“在神的忿怒之下”的教訓。他說,我們“生來”就在神的忿怒之下。我希望稍候能探討這件事。我現在要指出在這件事之外所加上的一個意思。在每一方面,我們之所以是現今這個樣子,都是“生來”如此的。如果你喜歡別的譯法,也可以用“天性”、“天生”等詞代替,“我們生來就是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換句話說,這裡的教訓是整本聖經論到在罪中之人的教訓,即:我們生在這世上時,就是帶著悖逆的天性生的。我們生在世上時並不是“中性”的,不是不偏不倚的。我們生下來時,甚至不可能走在中庸之道上。我們生下來時,就極度偏向某一面了。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第五節明確地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這在自我分析和心理學而言是何等的精闢深邃啊!你若要找心理學,就讀聖經吧!這裡有一個人正在自省,就是大衛。他回想起自己作過的事,就是姦淫,和隨之而來的謀殺。他醒悟過來,省察自己,彷彿自言自語說:我怎麼能作那種事呢?一個人怎麼可能會作那樣的事呢?是什麼因素使得一個人變成會作這樣的事呢?那是怎麼回事呢?他說:只有一個答案,其意義深遠,就是:我是在罪孽裡生的——我是在罪孽裡“成形”的(另譯)——而且,“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我)就有了罪。”

這個教義在今天並不受人歡迎。在罪中的人從來都不喜歡它。他所喜歡的當然是說:“我們生下來時全都是中性的。看看小孩子,多麼奇妙,多麼完美。”那麼,為什麼他長大以後會犯罪呢?他們說:“你看!問題就在這裡了,他所進入的是一個罪惡的世界,他看見不好的事情,看見不好的習慣,就逐漸受它們影響。”他們說:“孩子全部都是對的,但環境則不然。只要能把孩子放在一個完美的世界中,他就會一直都是完美無瑕的;但他卻進入一個不完美的世界中,看見那些惡習就照着去作,聽見別人的談話,看見別人所作的事,就逐漸接受它們,也照着去行。沒有別的原因,乃是壞環境、壞榜樣、壞影響所造成的。”但聖經說:不!根本不是這樣!那個小孩子是在罪孽中成形的,是生在罪中,在罪中懷胎的。當我們來到這個世界時,我們的天性就已經受到玷污了。我們從我們的祖先和父母承襲了有罪的天性,我們是從這裡開始的。所有的傾向和慾望都已經存在了,世界所作的不過就是給我們一個表現的對象罷了。在我們裡面有着悖逆,對於被禁止的事一慾望,悖逆立刻就浮現出來了。這是我們所表現的頭一件事,我們所有人都一樣。為什麼呢?哦!“生來”如此。

換句話說,關鍵性的謬誤就是因此而出現的。我們很容易從意志的個別舉動來想罪;所以,我們也就很容易忽略一個事實:除了我們的舉動之外,我們自己就是有罪的,罪就在我們裡面,是我們天性的一部分。我們必須把一種觀念連根拔除,就是以為我們自己是全然正確的,直到試探臨到了,我們才會墮落,情形也才因而改觀。對於一個罪行、一個有罪的舉動來說,確實是如此。我運用我的意志,作我不該作的事!但那並不是全面性的解釋。真正的問題是在於:引致那個舉動的究竟是什麼?答案是在我裡面的“某個東西”。用我們的主自己的話來說,祂一針見血地說明了這一點:“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等等。問題是在於人的內心。就是這個墮落的、有罪的天性。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稱之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我們天生就是敗壞的,是邪惡的,“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這是最為要緊的。如果另一個理論——人生下來時大致是中性的——是正確的,如果人的問題是歸因于壞事或壞環境引他入歧途,那麼,你所需要作的就只是對付環境問題。這就是近六、七十年來支配人類的哲學。人們几乎完全把問題視為教育、家庭、和經濟改善的問題。我們只需要給人合宜的條件,給他合宜的環境和足夠的知識,他的一切就都妥當了。但是,我們現在都已經領悟到事實並非如此,這麼作毫無果效。你可以給人最理想的環境,而他依然在其中出錯。人類的墮落是發生在伊甸園中啊!人類在他原初公義的光景中尚且墮落犯罪,更何況是現在已經墮落的人呢?這個原則在世界各地所有人際關係上顯露出來。唉!人類的問題和悲劇,是在一個極深的層面上。不是只有聖經教導這一點。莎士比亞(Shakespeare)也明確地陳述它:“親愛的布魯特斯!我們為人部屬,錯不在我們的命運之星,而是在於我們自己”(譯者按:布魯特斯[Brutus;主前85~42年]為羅馬政治家,暗殺該撒者之一;這句話典出莎士比亞的《猶流該撒》[Julius Caesar])。“生來”!我們是從這裡開始的,具有偏向邪惡的傾向,具有受到捆綁的意志,在撒但的轄制之下,帶著邪情惡欲;正如我們將會看見的,這一切已經都在我們裡面,伺機要表現、彰顯出來。

我們接着來看最重要的字“都”。“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他又再一次地說:“和別人一樣”。或者,你如果喜歡別的譯法,可以用“像其餘的人類一樣”。“都”,表示它是普世性的。這是一件令人驚訝的事。這一點和使徒此處之特殊論述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你記得他的主題是:神在基督裡,要如何在時候滿足時使萬有,就是“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在基督裡——“就是在祂裡面”——重歸於一。他說神已經開始那麼作了。他在第一章第十一節說:一些猶太人已經相信了福音,已經在國度裡面了。他接著說:有些外邦人也已經得了基業。如今,他在這裡再次回到這一點了——“祂叫你們活過來”。祂已經在你們這些外邦人身上這麼作了。但他所最關切的是:千萬不要有任何人以為他這句話只是論到外邦人說的。不!它與我們所有人“都”有關連,我們“都”是悖逆之子,像別人一樣。他在這裡論到在罪中之人時所說的,對於猶太人與外邦人都是真實的。

對於猶太人來說,要相信這一點是多麼困難啊!多少世紀以來,他們都相信自己是相當獨特的:猶太人!他們認為在他們以外的都是狗,是外邦人,是局外人,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他們自己則是猶太人,是神的兒女,是安穩的,因為是猶太人。他們是完全穩當的,優於其他所有的人,那些人都是罪人,是外邦狗、局外人。對於猶太人而言,要接受一個說他和外邦人一樣都是罪人的教義是多麼困難啊!對他們來說,這教義是個絆腳石,他們不喜歡它。這種分門別類仍然以不同的形式和藉口出現在人類當中。但使徒在這裡說:“不單是外邦人,連猶太人也一樣。”你注意到他甚至把自己也擺在其中。先是以“你們”開始,現在卻說“我們”。對使徒保羅而言,這是真實的!這是件不可思議的事,難道不是嗎?但那正是他悔改歸正前之生命的整個悲劇。身為大數的掃羅,他對於自己的人生極為滿意:“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他告訴我們(在羅馬書第七章),他是如何發現自己的錯誤的。那是在他明白律法說“不可起貪心”的時候。那時“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當律法開始說“不可貪戀”、“不可起貪心”的時候,他看見律法真正的意義,看見自己是個可怕的罪人。他寫信給提摩太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他是罪魁。“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

這對所有人“都”是真的。但人們仍然非常遲鈍,沒有看見這一點。他們說:“拿你在這三節經文中所描述的罪來說,我當然可以十分清楚看出那是適用在某些人身上的。我走在馬路上,看見那些可憐的醉漢,和那些墮落的女人。我看見罪惡的卑賤和其弊病。就着這些人來說,當你說到邪惡的天性和肉體的情慾、心思的情慾等等時,你所說的都相當正確。我十分同意你所說的。但我們可不是像他們那樣的人。難道就沒有好人、有道德的人、高尚的人、正直的人、和敬虔的人嗎?你這話也是指着他們說的嗎?”使徒保羅的答案是:所有人,“都”,“和別人一樣”。全人類,沒有一個例外。我們“都是在罪孽裡成形的”,都是在罪中生的。我們“都”有這個罪惡的天性。

致命的錯誤在於人們始終從行為、從舉動的角度,而不是從天性、從性情的角度來想罪的問題。錯就錯在從個別事情的角度來思想它,而不是照着我們所該作的,從我們與神的關係來思想它。你想要知道何為罪嗎?我告訴你。罪是一種的態度和生命,正好與下面所說的相反:“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如果你沒有那麼作,你就是一個罪人。不管你多麼受人尊敬;你若是沒有完全為神的榮耀而活,就是一個罪人。你越是自以為完全,越是想到你自己,不顧你與神的關係,你的罪就越大。正是因為這樣,每一個客觀閲讀新約聖經的人,都能清楚看見:我們的主那個時代的法利賽人,是比稅吏和公然犯罪的人更大的罪人(如果你能用這樣的詞語的話)。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自滿自足,因為他們自負自得。罪的極致,就是覺得自己不需要神的恩典。再沒有比這更大的罪了。比起犯某種肉體上的罪更大得無限的,就是覺得你自己是向神獨立的,或認為基督不需要死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再沒有比這更大的罪了。那種自負自得、自滿自足、自義的態度,乃是罪中之罪,是罪的極致,因為它是屬靈方面的罪。所以,當你明白這一點的時候,你就明白使徒所說的“我們從前也都”、“和別人一樣”並非是誇大其詞。

那就是在罪中之人的光景,而且是普世性的。這件事只有一個合宜的解釋,就是在創世紀一開頭所說明的。那就是聖經上論及墮落與原罪的教義。離了原罪的教義,你不可能明白現在的世界。原罪的教義內容大致如下:有一個人,亞當,是人類的代表,他犯罪、悖逆、墮落,結果禍延他所有的子孫。我反對你從其他任何角度來解釋罪的普世性。原因很簡單,因為那是根本不可能作到的。其他每一種理論都失敗無用。我們若要相信新約聖經,就必須相信創世記開頭幾章,原因就是在此。除了這一點,你不可能有真正的救恩教義。這兩者是密切結合在一起的,就如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後來又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證明的。人類的問題就是在此,他之所以成為現在的樣子,原因就在這裡。亞當墮落了,犯罪了,結果他所有的後代都是在敗壞中生的,天性都受到玷污。這是普世性的,每一個地方都是這樣。“使全世界成為同類”的正是在此;使你所有不同的“遮蔽”、你所有的膚色界限、和你所有的哲學毫無意義的,也是在此。整個世界在這一點上面都是一樣的。我們都是在罪惡中,都是悖逆之子,都繼承了墮落的天性,這天性以我們即將要思想的方式表現、顯露出來——“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所以是在神的忿怒底下,是全然無望的。

我必須停在這裡,因為我所傳講的是根據一個假設,即我是對基督徒說的。但我若是對一群混合的群眾講道的話,我就不敢停在這裡了。我會繼續說:“但是,縱使我們是這副模樣,在祂無限的恩典、慈愛、與憐憫中,神已經使我們活過來了。”沒有別的方法可以這麼作。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在這種光景中之人類的問題呢?除了神全能的能力之外——就如保羅在第一章末了所說的,這能力叫主耶穌從死裡復活過來,“叫祂在天上坐在(神)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除了神的能力之外,別無他法可以拯救、救贖人類。但祂已經在基督裡這麼作了。我們這些基督徒已經復活,脫離我們過去曾在其中的那可怕的命運;這一切都是因為祂奇妙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