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原罪

卷二 神的和好之道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弗二1~3)

在前面的研读中,我们已经看见使徒的头一个原则是:除非我们明白人类天性就着属灵方面来说是死的,我们就不可能领会到神的救恩之能力是何等的浩大。而且,我们也必须领悟一个事实,就是:人类是受到这世界和这世界的心思所控制的,他是受到那正在这世界运行之邪恶原则所控制的,而后者又受制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那大头目魔鬼撒但,他是这世界的神,那一切控制、支配着人类,决定人类在世上之生活型态的邪灵权势和能力的控制者。人类的状态、光景就是如此。

明白这一点对于我们是多么要紧啊!它之所以要紧,不单是从认识福音的观点而言;对于明白我们所处的时代,在实行的角度上也是绝对必要的,无论是从国际间或国内的角度而言都是如此。有一种观念,认为基督徒的教义是与生活脱节的;痴人说梦,莫过于这种观念。再没有比基督徒的教义更为实际的;今日世界之所以会变成现今这种混乱的光景,正是因为人类不愿承认圣经上论到关于他们的真理所造成的。看看各行各业、乃至经济的境况;问题何在?人们告诉我们说:主要的问题在于产量未如预期的高。为什么产量未如预期的高呢?问题就在这里了。为什么我们不生产更多呢?答案当然是:因为人类处在罪恶的状态之中,我们就无法生产更多。你注意到我所说的是“人类”,而不是“人们”。我说人类,是包括所有人在内。我们没有达到所预期的产量,是因为雇主和雇员,在周末长短的意见上差距越来越大。这个原则适用于一切。如果一个人有权延长他的周末假期,另一个人也有同样的权利。而所有人都想这么作,因为他们都在罪中,都是自私的,我即将要向你指出这一点。所以,我们此时此刻主要的难处就在这里。雅各问道:“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然后他回答自己的问题:它们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可悲之处在于,世界和其领袖、政治人物因着不承认圣经的教训,遂以为他们可以从别的方面来解释它。不同的族群彼此指责,不同的国家彼此指责,却不明白他们全都是在罪恶中;他们全都是在罪恶中,全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是自私的,全都是只考虑自己、却不考虑其他人,所以世界将会继续不断处在麻烦中。因此,圣经上关于罪的教义是世界上最实际的事。然而,人们——哀哉!甚至基督徒也是一样——却以轻蔑的态度将它抛诸脑后。这种极其普遍的观念与圣经的教导相差十万八千里,它认为:基督教只是许多道德箴规的集大成,你礼拜天到教会去,只是要得点鼓励,让人告诉你该尽什么责任,你若作到了,人就会说你好,就这样而已。那根本没有考虑到真正的问题所在。在我们能以明白问题的真实性质之前,必须先明白在罪恶状态中的人类真实的光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清楚看见:除了属灵的更新和圣灵的工作之外,没有任何事物能以应付这种处境,在每一方面拯救我们。为了这些理由,我们接下来就要思想这个教训。

我们既已查考过人类真正的光景和状况,就要来看第二点,也就是对于这种的光景的解释。人类为什么会在这种光景中呢?是什么原因使他陷入其中,该如何说明它、解释它呢?使徒在这三节经文中用一连串的字汇与词语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一起来查考吧!头一个要紧的词语是“悖逆之子”。他说:“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这是一个意味何等深远、何等重要的词语啊!英文圣经译作“悖逆的儿女”;如果你喜欢的话,也可以将它译作“悖逆之子”。像中文圣经的译法一样。这两种译法的意思是一样的。它是什么意思呢?它不单是指不顺服的儿女或不顺服的儿子。这是极具圣经特色的词语。你在圣经上许多地方都可以见到类似的词语。你记得我们的主有一天如何向着犹太人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你也记得旧约圣经中经常称某些恶人为“彼列之子”(sons of Belial;译者按:此片语在旧约圣经出现三次,中文圣经和合本在士十九22与王上二十一10译作“匪徒”,在撒上二12译作“恶人”),或诸如此类的词语。所以,我们必须将这个词语视为是在说明:悖逆乃是这种独特人性的源头。我们是悖逆之子,意思是说:是悖逆导致我们成为现在这个样子。那正是使徒在此所强调的事。

对于人类为何会是这个模样,这始终是圣经的解释中不可或缺的一点。根本的、首要的问题在于悖逆。那就是我们一切难处和一切灾祸的肇因。换言之,问题就在于人类与神的关系。而且,你注意到问题的重点是:罪不单是种消极被动的事物,不单只是缺少某些素养,不单只是缺少某些东西;它是积极的,是主动的,是刻意的。它乃是不顺服,是背离了顺服,质疑神是否有权命令我们;换言之,就是悖逆。那就是圣经论到人类时从始至终所告诉我们的。人类不只是一个可怜的、从未有过机会的受造之物,以致你应该对他充满怜悯、慈悲。正如你所知道的,现代人的观念就是这样。圣经上论到罪的教义,其实大约在六、七十年前就从人类思想中摒除了,心理学已取代了它的地位。那就是纪律和管教被人认为已不合时宜的原因。现在的观念是:我们所有人在本质上其实都是非常好的,问题在于从来没有人给过我们机会。人们告诉我们说:我们需要的是鼓励。我们不信任法律和道德制裁;那是被人认为非常冷酷而残忍的。这一切论调所造成的结果是:生命中每一部分——家庭,学校,街道,企业,贸易,每一个地方——的纪律都瓦解了。你看!这个教义是多么重要!圣经教导我们:我们一切难处的罪魁祸首就是悖逆;人类悖逆神,刻意敌挡神。这一切当然都是发自于他的自爱。是人类的己见,是人类自己与神为敌,他自己想要成为神明。

人类的悖逆主要表现在三方面。头一方面显然是:人类否定了他自己的受造性。他反对这个事实。人类不喜欢接受自己是神所创造的受造之物这种观念。他觉得他的受造性这种观念侮蔑了他,多少剥夺了他本质上的伟大和荣耀。他不喜欢有任何人——甚至神——在他之上的这种观念。他喜欢想象人类是至高无上的,是超越一切之上,可以睥睨一切的。天然人之所以反对神、敌挡神,关键就是在此。人类天生就怨恨有任何人事物是他无法用头脑明白的这种观念;当他听说他只是一个受造之物,他向着造物者——主全能的神——的态度应该是自己卑微,在祂面前俯伏时,他就表示抗议。他觉得那是侮辱,声称自己不是受造之物,没有任何人事物超越他。所以,你看见了现代人的无神论,他对神所表示的异议,他不敬畏神的思想。这一切之所以兴起,全都是因为他否定了自己的受造性——他是神为祂自己所制作、所创造、所形成的——这种观念。

表现悖逆的第二个途径显然是接着头一个而来的,那就是:人类始终想要声称自己可以自满自足。他相信自己是自给自足的。圣经所说的当然是正好相反——人类不单是神所造、且是为了神而受造的,更是靠神而活的;只有当他与神一致、当他顺服神时,才会快乐。因此,人类是在一种得完全倚靠神的状态中,他的福乐完全在于明白这一点并实行它;这就是圣经对于人类的整个概念。但是,这种观念当然是正好与人类对于自己始终所具的感觉相抵触的。他始终觉得他是自给自足的,他具有所需要的能力,只要将这能力运用出来就可缔造一个十全十美的世界,自己也可过着十全十美的人生。他觉得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妥当安排他的事务,他不需要帮助,不需要援手。

正因为这样,再没有一件事比福音更令他难以忍受了,因为福音告诉他:他是惟独靠神的恩典才能得救的,他就像一个乞丐一样,必须接受神的恩典作为白白的礼物。他说:我并没有堕落得如此深,我或许不完全,但却不是一个乞丐,还有点什么事是我能作的,而且我也能胜任。人所最为痛恨的,就是神恩典的教义。那是“十字架讨厌的地方”。这种态度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人类相信自己的自足性,自己的潜能,自己与生俱来的能力。那是他的悖逆的一种表现。他不愿接受恩典,不愿相信它,悖逆它,反抗它。

或许我们可以用这个方式来解释:悖逆就是人类声称自己的自治权,他向神宣告独立。自治是人类的意向,能够在每一方面安排自己的事务,不需要从其他任何地方——甚至从神自己——获得帮助与支援。自治的人,自给自足的人,自己决定一切的人,独立的人,像神一样的人,作为宇宙主宰的人,坐在宝座上、受朝拜的人!

所有人肯定都得承认:这就是现今在基督徒信仰之外的人类的画像。他是彻底悖逆的、傲慢自大的、骄矜自夸的。他断言自己拥有自足性。我们如此强调这一点是有其必要的。正如我所说的,悖逆是积极主动的,而且积极主动到敌对的地步。如果我们不明白这一点,我们就还没有明白这个教义。所以,让我以使徒在罗马书第八章第七节所说的话,来解释他在这里所说的:“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这是何等的陈述,又是何等要紧的补充!人类悖逆,因为他是与神为敌的,他恨恶神。你会说:“但是,我认得许多人,他们并不是基督徒,却说是相信神的。”不!他们不信!他们所相信的是自己的想象力虚构之事,他们并不相信神。如果他们相信神,就必相信祂的基督,如我们的主在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至四十五节所说的。但他们却不相信基督。他们所相信的,只是自己所以为、所想象的神,只是他们自己所虚构的神。那不是神!“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这一点很要紧,因为它指出:人类处在一种状态和景况中,就是他不能顺服神,这是人类犯罪的结果,因着人类受到魔鬼和魔鬼所引入之邪恶原则、以及这世界的心思所造成的结果。那就是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所称之“意志的捆绑”。但对于在罪恶中的人类,对于现代人而言,这教义多么可恨啊!“意志的捆绑!”人类说:“我的意志是自由的!”人类喜欢想象自己是绝对自由的,能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一切,如果他想要的话就可以选择事奉神,如果他愿意的话就可以选择作一个基督徒。断言人类的意志,自由的意志,是今日的常态。但圣经却说到“悖逆之子”,又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我们的主说你不能逃避它。天然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他不能服。自从亚当堕落以后,人类在顺服神这件事上就没有所谓的自由意志这回事。亚当(和夏娃——译者附加)有自由意志,但此外没有任何人有过。意志的自由在人类堕落时就已经失去了;人类成了罪的奴隶,落在魔鬼辖制底下。他的意志受到捆绑。使徒保罗对哥林多人说(林后四3~4):“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免得他们相信基督荣耀的福音。魔鬼不容他们相信。“壮士披挂整齐,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无事。”那就是人类在魔鬼辖制底下的光景,他不是自由的。他没有不犯罪的自由。“悖逆之子!”“也是不能服!”他无能为力。这就是人类在罪恶中所陷落的深渊。然而,弔诡之处其实也就在这里。因为尽管如此,人类所作的每一件事却都是刻意作的。他愿意犯罪,享受罪中之乐,以犯罪为夸耀。他将意志运用在反面的犯罪上;他所不能作的是在积极方面为善的意志,得着属灵益处的意志。对他来说,那是不可能的,他之所以需要“重生”,需要得着新性情,原因正是在此。但他却有为恶的意志,也喜欢这么作。他所不明白的是:他的意志已经成了无力为善的,无法在得救方面运用的意志。他没有这么作的自由。悖逆之子,悖逆的产物,悖逆的后裔!在宇宙中有一个邪恶的心思,我们全都是它的后裔。那就是圣经的教训。今天的世界正好显露并证实了这个真理。无论男女,全都是魔鬼的奴隶;他们都在撒但的权势和辖制底下。

这就是第一个词语的意思;但我们还要看第二个词语。第二个词语出现在第三节末了:“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我挑出“本”这个字(译者按:吕振中译本与圣经新译本都作“生来”)。这显然是个最要紧的词语。它解释了我们何以是悖逆之子,以及我们为何会对神有这种特殊的态度。使徒在此使用这个词语,主要是解释他所说的我们都是“在神的忿怒之下”的教训。他说,我们“生来”就在神的忿怒之下。我希望稍候能探讨这件事。我现在要指出在这件事之外所加上的一个意思。在每一方面,我们之所以是现今这个样子,都是“生来”如此的。如果你喜欢别的译法,也可以用“天性”、“天生”等词代替,“我们生来就是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换句话说,这里的教训是整本圣经论到在罪中之人的教训,即:我们生在这世上时,就是带着悖逆的天性生的。我们生在世上时并不是“中性”的,不是不偏不倚的。我们生下来时,甚至不可能走在中庸之道上。我们生下来时,就极度偏向某一面了。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第五节明确地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这在自我分析和心理学而言是何等的精辟深邃啊!你若要找心理学,就读圣经吧!这里有一个人正在自省,就是大卫。他回想起自己作过的事,就是奸淫,和随之而来的谋杀。他醒悟过来,省察自己,仿佛自言自语说:我怎么能作那种事呢?一个人怎么可能会作那样的事呢?是什么因素使得一个人变成会作这样的事呢?那是怎么回事呢?他说:只有一个答案,其意义深远,就是:我是在罪孽里生的——我是在罪孽里“成形”的(另译)——而且,“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我)就有了罪。”

这个教义在今天并不受人欢迎。在罪中的人从来都不喜欢它。他所喜欢的当然是说:“我们生下来时全都是中性的。看看小孩子,多么奇妙,多么完美。”那么,为什么他长大以后会犯罪呢?他们说:“你看!问题就在这里了,他所进入的是一个罪恶的世界,他看见不好的事情,看见不好的习惯,就逐渐受它们影响。”他们说:“孩子全部都是对的,但环境则不然。只要能把孩子放在一个完美的世界中,他就会一直都是完美无瑕的;但他却进入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中,看见那些恶习就照着去作,听见别人的谈话,看见别人所作的事,就逐渐接受它们,也照着去行。没有别的原因,乃是坏环境、坏榜样、坏影响所造成的。”但圣经说:不!根本不是这样!那个小孩子是在罪孽中成形的,是生在罪中,在罪中怀胎的。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时,我们的天性就已经受到玷污了。我们从我们的祖先和父母承袭了有罪的天性,我们是从这里开始的。所有的倾向和欲望都已经存在了,世界所作的不过就是给我们一个表现的对象罢了。在我们里面有着悖逆,对于被禁止的事一欲望,悖逆立刻就浮现出来了。这是我们所表现的头一件事,我们所有人都一样。为什么呢?哦!“生来”如此。

换句话说,关键性的谬误就是因此而出现的。我们很容易从意志的个别举动来想罪;所以,我们也就很容易忽略一个事实:除了我们的举动之外,我们自己就是有罪的,罪就在我们里面,是我们天性的一部分。我们必须把一种观念连根拔除,就是以为我们自己是全然正确的,直到试探临到了,我们才会堕落,情形也才因而改观。对于一个罪行、一个有罪的举动来说,确实是如此。我运用我的意志,作我不该作的事!但那并不是全面性的解释。真正的问题是在于:引致那个举动的究竟是什么?答案是在我里面的“某个东西”。用我们的主自己的话来说,祂一针见血地说明了这一点:“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等等。问题是在于人的内心。就是这个堕落的、有罪的天性。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称之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我们天生就是败坏的,是邪恶的,“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这是最为要紧的。如果另一个理论——人生下来时大致是中性的——是正确的,如果人的问题是归因于坏事或坏环境引他入歧途,那么,你所需要作的就只是对付环境问题。这就是近六、七十年来支配人类的哲学。人们几乎完全把问题视为教育、家庭、和经济改善的问题。我们只需要给人合宜的条件,给他合宜的环境和足够的知识,他的一切就都妥当了。但是,我们现在都已经领悟到事实并非如此,这么作毫无果效。你可以给人最理想的环境,而他依然在其中出错。人类的堕落是发生在伊甸园中啊!人类在他原初公义的光景中尚且堕落犯罪,更何况是现在已经堕落的人呢?这个原则在世界各地所有人际关系上显露出来。唉!人类的问题和悲剧,是在一个极深的层面上。不是只有圣经教导这一点。莎士比亚(Shakespeare)也明确地陈述它:“亲爱的布鲁特斯!我们为人部属,错不在我们的命运之星,而是在于我们自己”(译者按:布鲁特斯[Brutus;主前85~42年]为罗马政治家,暗杀该撒者之一;这句话典出莎士比亚的《犹流该撒》[Julius Caesar])。“生来”!我们是从这里开始的,具有偏向邪恶的倾向,具有受到捆绑的意志,在撒但的辖制之下,带着邪情恶欲;正如我们将会看见的,这一切已经都在我们里面,伺机要表现、彰显出来。

我们接着来看最重要的字“都”。“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他又再一次地说:“和别人一样”。或者,你如果喜欢别的译法,可以用“像其余的人类一样”。“都”,表示它是普世性的。这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这一点和使徒此处之特殊论述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你记得他的主题是:神在基督里,要如何在时候满足时使万有,就是“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在基督里——“就是在祂里面”——重归于一。他说神已经开始那么作了。他在第一章第十一节说:一些犹太人已经相信了福音,已经在国度里面了。他接着说:有些外邦人也已经得了基业。如今,他在这里再次回到这一点了——“祂叫你们活过来”。祂已经在你们这些外邦人身上这么作了。但他所最关切的是:千万不要有任何人以为他这句话只是论到外邦人说的。不!它与我们所有人“都”有关连,我们“都”是悖逆之子,像别人一样。他在这里论到在罪中之人时所说的,对于犹太人与外邦人都是真实的。

对于犹太人来说,要相信这一点是多么困难啊!多少世纪以来,他们都相信自己是相当独特的:犹太人!他们认为在他们以外的都是狗,是外邦人,是局外人,是“在以色列国民以外”。他们自己则是犹太人,是神的儿女,是安稳的,因为是犹太人。他们是完全稳当的,优于其他所有的人,那些人都是罪人,是外邦狗、局外人。对于犹太人而言,要接受一个说他和外邦人一样都是罪人的教义是多么困难啊!对他们来说,这教义是个绊脚石,他们不喜欢它。这种分门别类仍然以不同的形式和借口出现在人类当中。但使徒在这里说:“不单是外邦人,连犹太人也一样。”你注意到他甚至把自己也摆在其中。先是以“你们”开始,现在却说“我们”。对使徒保罗而言,这是真实的!这是件不可思议的事,难道不是吗?但那正是他悔改归正前之生命的整个悲剧。身为大数的扫罗,他对于自己的人生极为满意:“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他告诉我们(在罗马书第七章),他是如何发现自己的错误的。那是在他明白律法说“不可起贪心”的时候。那时“罪又活了,我就死了。”当律法开始说“不可贪恋”、“不可起贪心”的时候,他看见律法真正的意义,看见自己是个可怕的罪人。他写信给提摩太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他是罪魁。“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

这对所有人“都”是真的。但人们仍然非常迟钝,没有看见这一点。他们说:“拿你在这三节经文中所描述的罪来说,我当然可以十分清楚看出那是适用在某些人身上的。我走在马路上,看见那些可怜的醉汉,和那些堕落的女人。我看见罪恶的卑贱和其弊病。就着这些人来说,当你说到邪恶的天性和肉体的情欲、心思的情欲等等时,你所说的都相当正确。我十分同意你所说的。但我们可不是像他们那样的人。难道就没有好人、有道德的人、高尚的人、正直的人、和敬虔的人吗?你这话也是指着他们说的吗?”使徒保罗的答案是:所有人,“都”,“和别人一样”。全人类,没有一个例外。我们“都是在罪孽里成形的”,都是在罪中生的。我们“都”有这个罪恶的天性。

致命的错误在于人们始终从行为、从举动的角度,而不是从天性、从性情的角度来想罪的问题。错就错在从个别事情的角度来思想它,而不是照着我们所该作的,从我们与神的关系来思想它。你想要知道何为罪吗?我告诉你。罪是一种的态度和生命,正好与下面所说的相反:“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如果你没有那么作,你就是一个罪人。不管你多么受人尊敬;你若是没有完全为神的荣耀而活,就是一个罪人。你越是自以为完全,越是想到你自己,不顾你与神的关系,你的罪就越大。正是因为这样,每一个客观阅读新约圣经的人,都能清楚看见:我们的主那个时代的法利赛人,是比税吏和公然犯罪的人更大的罪人(如果你能用这样的词语的话)。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自满自足,因为他们自负自得。罪的极致,就是觉得自己不需要神的恩典。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罪了。比起犯某种肉体上的罪更大得无限的,就是觉得你自己是向神独立的,或认为基督不需要死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罪了。那种自负自得、自满自足、自义的态度,乃是罪中之罪,是罪的极致,因为它是属灵方面的罪。所以,当你明白这一点的时候,你就明白使徒所说的“我们从前也都”、“和别人一样”并非是夸大其词。

那就是在罪中之人的光景,而且是普世性的。这件事只有一个合宜的解释,就是在创世纪一开头所说明的。那就是圣经上论及堕落与原罪的教义。离了原罪的教义,你不可能明白现在的世界。原罪的教义内容大致如下:有一个人,亚当,是人类的代表,他犯罪、悖逆、堕落,结果祸延他所有的子孙。我反对你从其他任何角度来解释罪的普世性。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是根本不可能作到的。其他每一种理论都失败无用。我们若要相信新约圣经,就必须相信创世记开头几章,原因就是在此。除了这一点,你不可能有真正的救恩教义。这两者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就如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后来又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证明的。人类的问题就是在此,他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样子,原因就在这里。亚当堕落了,犯罪了,结果他所有的后代都是在败坏中生的,天性都受到玷污。这是普世性的,每一个地方都是这样。“使全世界成为同类”的正是在此;使你所有不同的“遮蔽”、你所有的肤色界限、和你所有的哲学毫无意义的,也是在此。整个世界在这一点上面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在罪恶中,都是悖逆之子,都继承了堕落的天性,这天性以我们即将要思想的方式表现、显露出来——“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所以是在神的忿怒底下,是全然无望的。

我必须停在这里,因为我所传讲的是根据一个假设,即我是对基督徒说的。但我若是对一群混合的群众讲道的话,我就不敢停在这里了。我会继续说:“但是,纵使我们是这副模样,在祂无限的恩典、慈爱、与怜悯中,神已经使我们活过来了。”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这么作。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在这种光景中之人类的问题呢?除了神全能的能力之外——就如保罗在第一章末了所说的,这能力叫主耶稣从死里复活过来,“叫祂在天上坐在(神)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除了神的能力之外,别无他法可以拯救、救赎人类。但祂已经在基督里这么作了。我们这些基督徒已经复活,脱离我们过去曾在其中的那可怕的命运;这一切都是因为祂奇妙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