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感覺:身體的聲音

如何被聖靈引導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羅8:16)

人們往往以為這節經文談到同證時,是指有形有體者在作證,其實不然,它是指屬靈方面。這一節是指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他不是與我們的身體同證,你是不可以靠身體感覺的。

我們說話的方式,使事情變得十分混淆。我們會說:“我感覺到神的同在。”其實不是這樣,我們是在靈裡感受他的同在。要謹慎用“感覺”這個字眼,它使人有一個錯覺,覺得這是關乎有形有體的感覺。切記不要混淆了。

感覺是屬於身體的聲音。理智是魂或心思的聲音。良心是靈的聲音。

靠感覺行事肯定會出問題,這正是許多基督徒的靈命有起有肘(我稱這些基督徒為 “搖搖基督徒”),時而上教會、時而不上教會的原因。

他們只靠感覺行事,不是憑信心,也不是靠他們的靈。他們心情好時會說:“榮耀歸於神,我已得著救恩,哈利路亞。我被聖靈充滿。一切都很好。”他們心情差時,就苦著口臉說:“我失去所有,我沒有以前的感覺,我一定是靈性後退了。”

我聽到信徒說走過谷底,上到顛峰,又落到谷底。我從來未到過谷底。我得救已有五十多年,我的景況總是在顛峰,從來不會在別的處境.你也無需落入谷底。

信徒談到“谷底經歷”,但我從沒有這經歷。不錯,我曾遇到試煉和考驗,但我常常都在顛峰,大聲歡呼,並且衝破那些試煉和考驗。

在以前牧養過的一間教會,有一次聚會時,一位姊妹請我們為她三十九歲的女兒祈禱。原來她要做手術,但在做手術時,醫生發現她有腫瘤,又化驗到她患了糖尿病。

醫生設法控製糖尿病情時,她突然陷入昏迷狀態。治療她的三位醫生都認為她不會恢復知覺,她的性命難保。做母親的說:“牧師,可否按手在這手帕上?”我就按手為這手帕祈禱。母親拿著手帕,登上巴士回到三百哩外的醫院去。

女兒仍是昏迷不醒,母親探手入氧氣圍帳,將手帕放在女兒胸前。當手帕觸著女兒,她立時甦醒過來,而且得著醫治,她又重生被聖靈充滿,說起方言,這一切都是同一時間發生。

護士們雀躍不已,立即傳呼醫生到來。

醫生來看過後說:“她恢復知覺是好事,但她必須保持安靜。”於是打針使她安靜,但針藥完全發揮不到效力,她不住說方言和高叫“我痊癒了,我痊癒了,我痊癒了。”

翌日,醫生又開始取樣本做化驗,發覺她的血液正常,沒有糖尿病症,也找不到那腫瘤,原來已經消失。過了幾天,醫生准許病人出院。

事後,那姊妹告訴我和內子,醫生說:“我們不會收任何費用,因為我們沒有做過甚麼,是一個更高超的能力醫好你的。”

三年之後,那姊妹四十二歲了,她的妹妹某天凌晨二時陪她來到我們家,原來她再次發現有腫瘤。我想她來一定是要求醫治,所以我說:“你可以再得醫治,我們為你按手。”

她含淚說:“堅信弟兄,是否得著醫治我不打緊。其實,我若能恢復與神的關係,快點死去早歸天家也無妨。”

她一出此言,我還以為她靈性後退了。她一派憂愁的樣子,我知她一定犯了嚴重的罪,所以說:“主會赦免你…”又引用聖經說了一番有關主赦免人的道理,再對她說:“讓我們跪在沙發前(內子和那姊妹的妹妹也在場),我在你身旁,你不用向我認罪,你自己告訴主,他也赦免你。”

她望著我說:“堅信弟兄,我曾撫心自問,但據我所知,我並沒有做錯事。”

我生氣了,近數晚我要駕車到遠地參加聚會,剛纔很晚才上床,好夢正酣,偏偏在這午夜被敲門聲吵醒。我猜我對她說話很尖刻,我知我一定很尖刻。我惱怒地說:“站起來,坐在沙發上。如果你沒有做錯事,甚麼使你想到要回到神面前?”

她說:“我的感覺跟以前不一樣。”我說:“這有甚麼關係?如果我凡事靠感覺,我在台上講道時多半要宣佈我靈性後退。”

她瞪著我說:“你即是說傳道人也是這樣?”

我說:“不錯,我們也是人,跟別人無異。如果我現在是靠感覺,反倒要你為我祈禱才是。我沒有任何感覺,從你進來至現在,我甚麼也感覺不到。”

她說:“那麼你怎樣做?你怎樣祈禱渡過這關?”

我說:“我不用祈禱渡過,我已經渡過了。一個基督徒應該渡過,他的生活應該每日無時無刻與神相交。”她說:“那麼你怎樣做?”

我說:“你坐著看我做。我現在閉上雙目祈禱,但你要開著眼看。”

接著我便祈禱:“親愛的主,我很歡喜我是神的兒女,我很歡喜我得著救恩,我很歡喜我已重生。我沒有任何感覺,但這沒有關係。我裡面是個新人,在基督裡是新造的人。感謝你,我不單重生,我更被聖靈充滿。聖父、聖子、聖靈住在我裡面,為此我要感謝你。哈利路亞!”

我沒有任何感覺,但我就是那樣祈禱。當我用口宣告時,有些東西開始從靈裡(它常常在那裡)湧現上來。那是聖靈的運行和彭顯。我仍然沒有任何感覺,但我在靈裡可以感受那東西湧到喉頭。

我開始大笑,這是在聖靈裡的笑。我開始說起方言。

那姊妹說:“你臉上的表情轉變了,你的臉像發光一樣。”

我說:“那是常常在裡面的。保羅吩咐提摩太將裡面的恩踢挑旺起來,我亦將常在我裡面的挑旺起來。”

她說:“我也可以這樣做嗎?”

我說:“你當然可以。”

她確實做了,將常在她裡面的挑旺起來。我甚至不記得有沒有為腫瘤祈禱。最近有關她的消息,是說她的腫瘤消失了。

對聖經的話語要有信心,要以此為根基,不要倚靠自己的感覺。羅8: 16不是說聖靈與我們的身體或感覺同證。

英國信心使徒韋哥斯華夫(Smith Wigglesworth)曾說:“我不是被我的感覺所感動,我不是被所見的感動。我只是被我相信的所感動。我不能憑感覺明白神,我憑聖經描寫的主耶穌基督去明白他,他正如聖經所描寫的一樣。”

你不能憑感覺明白自己,要憑聖經描寫你的為人,去明白你是重生且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當你讀聖經知道自己是何模樣時,無論你是否感到是那樣子,你要說:“對了,我是這樣子,我有這特質。聖經說我是有這特質的。聖經說我能做的事,我都能做。聖經說我是怎樣的人,我就是怎樣的人。”

這樣你就可以開發你的靈。聖靈與你的靈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