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二方法:內在的聲音

如何被聖靈引導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羅9:1)

聖靈引導我們,首要方法是藉著內在的見證,其次是內在的聲音。

那裡面的人是個有靈的人,正如那外面的人有一個聲音,他也有一個聲音,我們稱這聲音為 “良心” ,稱它為 “寧靜微小的聲音”。你的靈有一個聲音,它會對你說話。

一九六六年九月,我們遷到奧克拉荷馬州陶沙鎮。

我們原本住在德薩斯州達拉斯市的嘉蘭小鎮已有十七年。遷家的經過是這樣的。我們在德州的事工不斷擴展,我腦中已有計劃如何處置我的辦公室和寓所來配合這事工。那次我和內子到陶沙鎮公幹,暫住在陶沙鎮一位朋友的家,朋友對我們說 “堅信弟兄,你應該遷來陶沙鎮,柯土本弟兄那幢辦公室物業要出售,他的業務經理托我替他找買家。”

他開了一個價錢,真是便宜得驚人,但我沒有意思買。最後他說 “不如我們去走一趟看看。” 我便陪他同去,敷衍敷衍一下。我一踏腳入那建築物,我內裡的訊號器便響起來。(那內在的見證是那麼真實,有時真的好像裡面有個訊號器在響。)我知道它在作響,就像我熟悉自己的名字一樣 “就是這裡!” 但我不想聽它,只想留在嘉蘭。(這就是我們不常聽到聲音的原因,因為我們不想聽。我們會說想聽那聲音,但實情是不想。)

回到朋友家中,內子問我那建築怎樣。“噢,沒有甚麼。我早已計劃好了。我們會住在原處,我們會將整個寓所改為辦公室。總之,我們要留在嘉蘭。”

那天晚上我輾轉不能成眠。通常我不會失眠。聖經說:“…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127:2)。我是他所親愛的,你也是他所親愛的。聖經說:“…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弗1:6), 所以我常常抓着神的應許說:“主啊,我是你所親愛的,我相信你的話語,我感謝你給我好好睡眠。” 我這樣祈禱,便會很快入睡。

但那次我無法睡眠,我的良心不舒服。我的良心就是我靈裡面那聲音,我的靈知道我不想聽。我默默躺在床上說:“主啊,如果你要我遷到陶沙鎮,我就遷吧。在肉體上,我實不想搬遷,不過我不想阻礙你的計劃。” 說完後,我聽到裡面那寧靜微小的聲音。

我不是指聖靈在說話;若聖靈說話,他的聲音更有權柄。那寧靜微小的聲音是發自我們的靈,但我們的靈是從內住的聖靈領受話語。

我內心那寧靜微小的聲音說話不帶權柄,它只是在內心對我說:“我要將那建築物給你。” 我發笑了。我知道這話很難置信,但我這樣說:“好吧!當你給我時我便信。”

我內在的聲音領受了聖靈的話,然後對我說:“你等著瞧。” 神後來真的將那幢建築物給我們,當中經過會令你拍案驚奇,不過我不打算在這裡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