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跟隨見證

如何被聖靈引導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你必點著我的燈,耶和華我的神必照明我的黑暗。(詩18:28)

我們離開那教會。某個宗派的領袖邀請我們暫時牧養他們轄下另一間教會,我們接受了邀請。事後,我在書房禱告時,常會有一個負擔要返回所離開的教會,我尚未完成神吩咐我在那教會要做的工作。

通常當我用方言禱告,求神引導我主日聚會的講道信息時,我就會有那個負擔。因為我們方言禱告時,是我的靈禱告,而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我會對兩年前離開的教會有極重的負擔,以至整個人跳起來,跑出書房逃避一會兒。

有這樣一次經驗,我在教會旁邊的街上行走,頭腦清醒過來,奇怪自己怎會走到街上來,要走到街上,我必須跑出教會的書房,穿過禮堂,從側門出來。但我記不起我從這路出來,我想必是禱告時為那教會負擔重得透不過氣來,於是設法逃避。我不想回到教會牧養。

這現象持續了三十天之久,我終於對神說:“主啊!你是否對我說要我回去?你是否要給我一些指引?然後我說:“請你向內子說話,她也可以聽到你說話。”

某天早上,我們在洗碗碟時,我對內子說:“親愛的,倘若主對你說什麼,請告訴我。”

我等候了三十天。對於某些事情,你無需那麼急切。聖經說:“…信靠的人必不着急。”(賽28:16)有信心的無需那麼急切。魔鬼會設法催促你說“趕快、快點。快、快、快。”他會設法使你失去信心,使你產生懷疑使你落入不信,使你遠離神的帶領。

三十天後,我在洗碗碟,內子將它們抹乾,我對她說:“主是否對你說話?” 我說得更直截了當,意思是要她和盤托出。我說:“主曾否對你說要我們回去?” 我說出那教會所在的城市。“噢,” 她說:“我以為是自己的想法吧。”

“唔,” 我說:“讓我們分析一下你所說的 ‘我’ 是甚麼意思。”

假如“你”指肉體,那就不對了。但假若 “你” 指真正的 “我” 即是那裡面的人,那真正的 “你”,那就對了。記得嗎?那靈是耶用華的燈。這麼說來,“你” 不單是指外面的人,“你” 是那裡面的人,是耶和華為你點亮那燈。

“我要問你一個問題,”我對她說:“好讓我們確定‘你’是指什麼。從肉體上,從思想上來說,你是否想回去那城市?” “當然不想!” “那麼這便不 ‘你’ 了,是嗎?(或著可以這樣說,這便不是肉體,不是那外面的人了。)你不會想著一些你不想做的事的。”

我理解到她像我一樣,有內在的見證。人們有時都有內在的見證,只是他們不察覺到吧。“我十分相信,” 我告訴她:“神用這方式引導我們。一定是神才可以開門,叫我們回到那城市。我們就讓神去做吧。”

神真的開了門。幾個月後,我被邀請到那教會講道一個星期,事前我並無做任何安排。聚會之後,長執會問我是否有興趣回去當他們的牧師。

我沒有告訴他們我從神的領受,只淡淡地說:“也許。”他們說:“我們都在談論此事,教會希望你回來。”我說:“那麼他們要投票表決是否要我回來。我告訴你們怎樣做,你們只管投票,我稍後也會告訴你我決定。”

從肉體方面來看,我和內子仍是不想回去。不錯,我們很愛那班會友,但我們實在不想住在那城市,不想住在那間房子。我內心深處很想順服神,但是肉體每一部份都感到退縮。我外面的人,我屬肉體的心思意念卻不想回去。

實在的說,那邊教會長執會正式公佈投票選我再任牧師,這邊我在禁食析禱,我對主說:“雖然我知我內子都有那內在的見證,但我不想信靠那內在的見證。”

禁食到第三天,我祈禱神會用矚目的方法運行。我希望神能對我說話,或藉著說方言、翻方言、或有人說預言,甚至在天空寫出 “去那城市” 的字眼。我跪著苦苦哀求,因為我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求他。

神用內在的聲音和內在的見證來引導我。那內在的聲音說:“起來吧,不要見你這種行為舉止。” 我站起來對主說:“主啊,如果你給我一點超自然的兆頭,我會覺得好過一些。” 他說: “你已經收到我給你的指示,你不需要任何超自然的兆頭,你不需要看見天空寫上超自然的字,你不需要任何人說方言、翻方言,你不需要任何人說預言。你從內心已知道應該怎樣做,你只管去做吧。”我說:“好吧,我就去做。”

我們許多時侯不理會內在的見證。我們想在官感上領受,由於只顧尋求感受,往往錯過了超自然的帶領。我們必須學習到這個功課,神最主要是藉著內在的見證引導他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