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個悍婦或一塊擦鞋墊

榮耀的光輝 - 羅炳森師母傳
一九O五年九月初,羅炳森夫婦到密西根的底特律服事,不僅要負責當地的一個教會,也要負責俄亥俄州多雷都(Toledo)的教會,這兩地相距甚遠。既身為羊群的監督,他們就忠心地牧養,也受到羊群的歡迎。羅炳森先生本來就是一個講道家,而且相當出色;他的太太則是一位教師。因此,他們的職事相得益彰。

羅炳森師母在這段時期所教導的一些聖經課程。可以從一本舊筆記木窺其大綱。例如在十一月十九日,她開了一系列「基督道理的開端」,從「悔改」講起,接下去一個主日則論「信心」。

從這本筆記簿也清楚地看見,這段時間她個人如何勤快地查經,尤其是查考「屬靈」和「屬肉體」這兩個相對的題目。這兩個專題查經作得相當仔細,涵概了書信中相當多的教訓。當她讀「屬靈」這個專題時,把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所列舉的愛的十四種特徵列了一個表,這無疑和她目前的處境有十分密切的關係。

主籍着一些環境,向羅炳森師母顯明她「在愛裡未得完全」(約壹四:18)。他容許一些「無恥而卑鄙的事」臨到她——涉及人身攻擊的侮辱都落到她的頭上來,別人不但誤會她,對她有一些謡傳,而且即使她做得好,別人仍責怪她。這一大堆不公平的待遇,使她受了很大的試煉。

她第一個本能的反應就是抗拒,加上與日俱增的忿激,隨着來的就是報復的試探。很快她明白若不是得勝,就是被這困境給壓垮了。在絶望中,她對主說:「主,你知道,我要不是一個悍婦就是一塊擦鞋墊。」當她看見自己的態度,和明列在經上關於愛的標準有差距時,裡面有定罪感。此後,不管試驗多麼厲害,她渴望要順服,並且嚴肅而鄭重地奉獻自己做一塊擦鞋墊,任人踐踏——「不管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對待我,我還是要一樣地愛他們。」

要過這樣一種生活,她知道需要神極豐富的恩典,顯然這正是她所缺少的。為了得到足夠的恩典,她知道她必須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6) 。她的確這樣做了。她立意要解決靈性上的問題,正如四年前解決身體上的問題一般;於是她熱切而有規律地禱告,要在「愛」這件事上完全。

在底特律的生活非常忙碌,除了理家外,還要分擔丈夫的傳道事工——聚會、探訪以及這一切事工的籌備。(而單單往返于底特律和多雷都,就占去他們一大部份時間。)

儘管在這一切繁重的工作之下,羅炳森師母每天仍毅然決然地撥出兩個小時,為她需要「愛」的事禱告。她定意要在她的生活裡,贏得完全的勝利。她拿起「愛之詩章」(哥林多前書十三章),為其中的每一句話詳細、明確地禱告,愈禱告就愈看見自己的貧乏。她清楚地看見不管別人做了什麼,只要她自己不活出愛之詩章,定規是活在肉體裡。她發現神希望她快快樂樂地去愛別人——「每一個人,沒有一個例外。」當她繼續禱告時,聖靈就做工,使她鄙視這章聖經所光照在她身上的肉體活動,所以她立志要把生活中每一樣與愛相遠離的事踐踏在腳下——包括每一個思想、每一個動作、每一句話、每一個眼神、每一個感覺。她也發現受苦時要安靜,因為要讓別人知道自己心裡不舒服,是一種「相當膚淺」的表現。所謂恆久忍耐,就是一點也不介意,也一定是高高興興的。

一天過一天,她禱告着。一周又一周,一個月又一個月。她仍舊天天禱告,而試煉未見緩和,如果有的話就是火爐愈來愈熱,火勢愈來愈猛。但是她繼續學功課,神也賜給她勝利。於是一綫的曙光漸漸轉為光芒四射——「在我裹面必須有神兒子真實的生命,才能使我在日常生活裡活出愛之詩章。」

「有三個月的時間,我每天花兩小時為愛這件事禱告。」幾年後她這樣告訴一位朋友,然後她帶著微笑,深褐色的眼睛眨了一下,接著說:「可見我這個人有多壞!」三個月的末了,她為奉獻自己做「一塊任人踐踏的擦鞋墊」禱告通了。從此以後,不管任何一個人做了什麼事,她真的能過一種在愛裡完全的生活——即使在最容易被激怒的情況下亦然。所付出的努力與禱告蒙垂聽的結果相較之下,實在是太值得了。

當然她的奉獻在未來的歲月裡,仍舊需要一再地接受考驗,主也多次使她成為她奉獻自己要做的人——一塊擦鞋墊。那位內住的神兒子的生命,使她能甘心樂意地做這樣一種人,而且毫無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