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艱苦的爭戰

榮耀的光輝 - 羅炳森師母傳
瑪蒂過完十六歲生日的第二天,她就離開沙泉鎮,到加拿大安大略(Ontario)的史密斯佛(Smith Falls),與瑪莎阿姨和姨丈白威廉牧師同住,因為在那裡她有機會接受中學教育。

她入學後不久,學校有一個老師遇見了威廉姨丈,在交談中提到:「我們學校裡有一個來自美國的女孩,很引人注目而且很有才氣,在班上的功課總是領先。」

「她叫什麼名字?」

「溫瑪莎。」

「那是我的外甥女。」威廉姨丈引以為傲地回答。

來年(一八九一年)由於威廉姨丈轉到坎培弗(Kemptville)的衛理公會牧會,所以瑪蒂也到那裡繼續上中學。

有一本她在坎培弗中學所用的植物學練習簿,可以證明她所養成的讀書習慣,是多麼徹底而且有條不紊。她把植物標本照着拉丁學名仔細而徹底地分類,有從「春天的林子」採集的,有一類采自「灌木和肥沃的草地」,另一類是從「坎培弗高處的河流上游」采來的,還有一類是她在「五月十九日清晨五點左右」發現的。瑪蒂所養成的讀書習慣,漸漸成為她思考過程的一種習慣,後來也運用在讀經的事上。

瑪蒂中學的成績非常突出,尤其是她的文學作品最引人注目;有些作品在當地發表;獲得了極高的讚譽。這一切都證明了她沒有辜負姨媽和姨丈對她的關愛。

這時,白牧師已將近五十歲,他到坎培弗牧會時,已有二十五年在開荒地帶服事得很成功,而且經驗豐富。他有廣大的視野,和超越宗派的觀念。他最大的願望之一,就是要看見神的子民合而為一,同時他也體認到每一個人都需要得救、完全棄絶自己、每天與神有個別的交通、全身獻給主、加入當地教會的服事。

一八九二年一月一日,他給坎培弗教會的「致會眾新年賀辭」裡有這樣的勉勵: 「把自己完全棄絶給神,作為新的一年的開始。讓「我屬誰我就事奉誰」(徒二十七:23)成為我們的座右銘,而事奉神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愛心互相服事。」

白牧師把這段話說得更具體一點——就是要鼓勵教會中的每一份子,在服事上更新他們的奉獻,「不論是主日學或其它事工……務要使教會的每一部門更有用、更興盛。」

瑪蒂既是一名忠實的會友,當然要參與聖工。她和其它年輕人參加了青年聚會,並幫忙主持聚會。有一天晚上,終於輪到她站講台,在聚會進行的當兒,威廉姨丈悄悄地站在門外聽她傳信息,對於她所傳的內容和她釋放信息的獨到之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也許就在第二天,威廉姨丈說出了那段刻骨銘心的話:「我好像覺得主要你單單為他而活,並服事他自已。」此時,一個令她顫慄的思想閃過腦際——那成為名作家的熱望,那指日可待的企盼,將永無實現的可能了。「她的世界」在她腳前崩潰了(至少她害怕會如此)——這簡直無法想象!除了她所預期的這條路外,她根本也不願考慮其它的路,所以她刻意地竭力拒絶姨丈的建議。

一八九二年對溫瑪莎而言,是很重要的一年,主籍威廉姨丈的「新年賀辭」說出了這一年的主題。他向全會眾發出這樣的呼召:「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以後神又籍着他向瑪蒂個別地發出這個呼召,結果使這個十七歲的少女進入了決定性的抉擇裡。這是一個生死攸關的掙扎;從最開始,她就決定拒絶神的呼召,但這並不表示她沒有一點討神喜悅的誠心,其實她還是有。從那一年七月她要返家的事上,就能清楚地看出來。

在七月四日以前,每逢周末期間駛往美國的火車,是照遊覽列車的價格特別優待顧客。這正是瑪蒂回家的好機會,但這樣一來就需要在主日旅行。威廉姨丈讓瑪蒂自己來做這個決定。

瑪蒂覺得作不必要的旅行,不可能使主日分別為聖,因此即便要多花些錢,她仍決定要搭乘周末以外的時間所開的班車。這件事使她裡面有滿足,因為她做了討神喜悅的事。

但是這樣的決定,比奉獻自己、「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容易得多,而那正是瑪莎需要面對的關鍵點,就神或她的將來而言,也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從十七歲一直到二十二歲,完全奉獻的問題老是在心中盤旋,」溫瑪莎這樣記着:「當我越長大,就越看見絶對奉獻給神的必要。為此我經歷了許多艱苦的爭戰,而撤但卻常常得勝;靈裡經過苦悶、掙扎的時日後,緊跟着來的便是長期的冷淡與漠視。我的宗教信仰不過虛有其表而已。這段期間,我在追求一個更豐滿的屬靈經驗。」

激烈的奉獻之戰的焦點,當然在於瑪莎究竟要依從自己的計劃從事文學生涯,或依從主為她生命所定的計劃——「單單為他自己而活,並服事他自己」。她很真誠地追求「一個更豐滿的屬靈經驗」,但是當主讓她知道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時,她覺得太大就卻步了。此後不管她在做什麼,這樣的掙扎總隱伏在她思想的背後,而且常常叫她不得不正視這個惹眼的問題。

一八九二年的整個夏天,瑪莎留在沙泉鎮。家裡的情形完全改變了,二個姊姊都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家。早在她去加拿大之前,妮蒂就嫁給了鐵路局的一位主管葛雷利(Leslie W.Graham) 現在他們住在達文波特(Davenport)。在她返家的四個月前,愛達嫁給了一個農夫史蒂文森(Fred J.Stevenson) ,他就住在沙泉鎮的近郊。往日的家庭生活,已成回憶了。

九月間瑪莎到愛渥華州的西達雷闢(Cedar Rapids),在那裡待了五個月繼續她的學業,然後到達文波特與妮蒂和拉斯利同住一個月。一八九三年的春天,她返回沙泉鎮,到鄰近的一個學校教書。那年夏天,她花了一周的時間在芝加哥的世界博覽會裡,又到曼徹斯特(Manchester)的師範學校,參加短期的夏季學校課程。秋天時,她到離沙泉鎮稍為遠一點的另一所學校教書,一直教到一八九五的冬季班結束——由於健康不佳,她被迫放棄教書的工作。

接下去幾年,她致力於恢復健康,但徒勞無功--不論是休息、換氣候或醫藥治療,都無法改善她的情況。愛她的親戚們儘可能地讓她有舒適的環境。她先同愛達住一起,後又和媽媽在一起,接着她去妮蒂那裡,然後又去堪薩斯(Kansas)——一八九五年夏季的三個月裡,她曾在這兒個別地和杜特司提反(Stephen Tuttle) 舅父家裡,好幾個不同的人住在一起。這次來此,她把時間分割成好幾段,每一段時間與這個家庭的某一個人同住。在瀕臨絶望的情況裡,她找過許多的醫生,試過各種各樣的治療法,然而一切全歸徒然,病情變得更加惡劣。

日後溫小姐這樣寫道:「在我生病期間,撒但所給我的工價就是胃病、肝病、腎臟病、心病、心悸亢進、持續性的嚴重頭痛,婦女病所引起的下肢局部麻痹,神經系統出毛病而引發持續性的全身疼痛,類似炎性風濕痛,特別是在神經中樞的部位,比方手腕和腳踝,另外也有嚴重的坐骨神經痛,常常有好幾個小時不能移動,還有肩部的神經也一樣會痛。

「過一段時間後,身體的元氣已耗損殆盡,任何一個劇烈的痛苦或嚴重的神經緊張,都會引起一陣突發性的神經麻痹,開始發病的幾分鐘,全身變得冰冷而僵硬,連一根指頭也不能彎。但是我的意識常常保持完全清醒的狀態,而且嘴唇和臉部的肌肉是最後受影響的;所以只要我還能說話,就繼續指示我周圍的人應該怎麼做。

「雖然因着神經痛而處于衰弱、疲倦的狀態裡,但是我實在有理由大大地感謝神,因為我並非所謂的「神經質」,我發病的現象只是身體的疼痛和精力的枯竭,而不是無法控制自己的神經。

雖然年僅二十二歲的溫瑪莎,只是有的時候臥病不起,但是她需要面對一個事實——她是「無可救藥的病人」。

她身體的情況一直很糟,但還不致成為攪擾她的最大問題。事實上,有另一個問題更嚴重,這個問題是她姨丈無意間脫口而出的話所引起的:「瑪蒂,我好像覺得主要你單單為他自己而活,並服事他自己。」

從她第一次聽見「完全棄絶自己」的神聖呼召至今,已過了無數個年日,而她卻仍執着于從事文學生涯的計劃。除了某些短暫的時期以外,疾病並沒有妨礙她的心智活動——事實上這几乎是她唯一的出路和工作。當她不太能做其它事情時,她就閲讀或寫作,並且利用每一個機會追求她所感興趣的事——寫作,期待着成名的一天。但是她對自己作品的價值並不存任何妄想,乃是慇勤地努力工作,練習、琢磨,邁向她的目標。

由於妮蒂的興趣和細心,保留了她這時期的少數幾首詩。粗略的一覽,看起來都是一些個人的抒情詩,大自然與孩子們是兩個明顯的主題。比如「秋天」、「風的使者」、「知更鳥」、「噢,海!」是第一類主題的代表作,而「搖」和一些搖籃曲則屬於第二類主題的範圍。細細地品讀這些詩,會發現作者特別偏愛鳥和花。寫詩最要緊的,就是選擇與主題相配的適當字眼與格律,而瑪莎在這一方面非常擅長。在「知更鳥」這首詩裡,几乎可以聽見知更鳥的叫聲;而「噢,海!」這首詩裡,几乎可以聽見海潮漲落的聲音。

一周過一周,她的身體仍很受限制,既疼痛又疲倦。她儘量把時間花在令她愉快的事上,但所盼望的遲遲未得,「里奇外外滿了爭戰和懼怕」。她有的時候也追求主,但不是為病得醫治,因為她還不知道他是偉大的醫生,乃是為得到靈性的祝福。然而一遇到「完全奉獻」的問題時,溫瑪莎又退縮了,並且放棄追求,再度陷于挫敗中。

經過五年的掙扎後,終於勝利似乎在望了。一八九六年的秋天,二十二歲的溫瑪莎和妮蒂前達文波特時,「得到聖靈的印證」。現在她有平安、喜樂和屬靈的力量,至少能藉此忍受身體的疾病,所以一八九六年十二月,她在病痛中寫了一首美麗的詩「主是我的避難所」。兩個月後,也就是一八九七年二月,她寫了一首詩叫「一個禱告」,陳述她的心聲,茲節錄如下:

我父啊每日保守我,一路上引導我腳步。
保守我不被罪污染,外顯忠誠內無瑕疵。
幫助我達成你目標,你意旨叫我喜遵行;
幫助我如明光照耀,引人認識神聖權能。

有那一個禱告比這樣的禱告更好?有那一個願望比這樣的願望更崇高、更神聖?這時溫瑪莎的屬靈情況似乎很不錯。然而儘管她體驗到各樣的祝福,她仍舊沒有把自已完全棄絶給神,她的救主再次向她溫柔地低語着:「將所有的奉獻,自動向我投降。」如果她願意聽從,主答應看顧她。

面對這樣的呼召,她這次要怎麼辦呢?在此以前,她從未嘗過在主裡的喜樂像現在一樣,所以他的旨意必然是甜美的。經過考慮以後,她用顫抖的聲音同答道:「親愛的耶穌,我知道你有取得一切的合法權。我把所有的給你,但一件小小的事除外,因為它對我而言是如此地寶貴,長久以來我已愛上了它,它必須屬於我。」

「一件小小的事」?!其實已不是「小小的」。那成為作家的野心已日益茁長成消耗她整個生命的強烈情感。

所以,她思量再三,明白耶穌所要的是她的全部,但她又覺得她的才華既是神所賜的,為什麼他要收回呢?難道她不能同時保有它並「為耶穌所用」嗎?這種想法好像有道理,但其實是一種妥協。除了無條件的降服以外,神不以為滿足。「我的意思是要成為一個非常好的基督徒,但基督並非居首位。」而主所要的正是在她生命中居首位,並成為她的「一切--此外沒有別的興趣和喜樂——惟獨耶穌」。但溫瑪莎還沒有預備好接受這樣的事。

終於,她作了一個最後的決定——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她都不放棄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