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甘心接受死亡的浸
約翰福音要義 | 黃共明壹 成全父神的旨意
主到世上來,乃是為要成全父神的旨意(來十5~7)。所以祂在地上的生活態度是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祂曾經說過:「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十17~18)。祂捨命的目的,乃是為把祂自己當作生命的種子,如同一粒麥子種在地裏死了,好叫這一粒麥子能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一樣,亦即結出千千萬萬的信徒,成為父神的許多眾子(約壹三1)。為著這個榮耀的計劃,祂的捨命是早已豫定好了,連受死的方式,死的時候,年、月、日,都已經在經捲上記載了(參照第十七章壹之一)。耶穌知道「時候到了」(約十七1),所以祂所有的行動,都是自願配合這個時候。祂若是不願意,只要離開耶路撒冷,往約但河外去,就可以避難。但是祂不但沒有這樣作,反而去了賣耶穌的猶大所熟悉的客西馬尼園(約十八2;可十四32)。當猶大領了捉拿祂的人來到園裏的時候,祂又自動站出來說:「我就是」(約十八3~4;參照太二十六30)。這一切的經過都很清楚的讓我們看見,是祂自願配合父神所豫定的時候。
貳 猶太教急促草率的審訊,促成符合了神所豫定的時候(約十八12~28)
猶太人算日子的方法是,從晚上算起到次日晚上作為一天。所以踰越節的晚餐是踰越節那一天的開始。他們喫了晚餐之後,出了城到橄欖山半山腰的客西馬尼園去禱告。而第十四章到第十六章的臨別贈言,是在晚餐之後到被捉拿之間說的。這樣看來,耶穌被捉拿的時候,已經夜深了,可能接近半夜,所以門徒們甚是睏倦,甚至睡著了(太二十六40,43,45;可十四37,40~41)。然而他們就在半夜到早晨之間,短短幾個小時內,一共作了三次宗教的審訊。一次是在前任大祭司亞那處,亞那就是現任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另一次是現任大祭司該亞法的審訊;最後又受猶太公會的審訊(參照太二十六59;可十四55,十五1;路二十二66~71)。他們雖然查不出任何的罪證,卻硬著心腸,定祂死罪。
「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約十八31),這一句話把他們想殺人的企圖表露無遺。他們沒有殺人的權柄,所以他們就逼不想殺人的彼拉多,要判耶穌死刑。若是有權柄,他們早就自己殺了。他們受了撒但的迷惑和蠱動,棄絕,殺害那生命的主(徒三13~15)。但他們的愚蠢行動,反而成全了神的旨意。
參 懦弱政治家的錯謬判刑,成全了神的旨意(約十八29~十九16)
早晨到耶穌被釘十字架,只有短短三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而且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還包括了把耶穌送到希律王那裏去;再由他那裏送回給彼拉多的插劇(參照路二十三7~11)。彼拉多根本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來(約十九6);本來彼拉多想要無罪開釋祂,卻擋不住猶太人反對的聲浪,竟然草率判耶穌死刑。像這樣既荒唐又草率的審判,實在鮮見。據史家記載,彼拉多後來遇到慘變,自殺而死,可說他是罪不容誅。
主耶穌的甘願受死,不為自己作任何辯明,加上猶太宗教家的無理取鬧,羅馬政治家的草率審判等,大家互相效力,應驗了經上所豫言的時候,成全了神救贖的計劃。
肆 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約十三37~38;十八10~11,15~27)
彼得是愛主的門徒,願意為主捨命(約十三37)。他向主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太二十六33)。他實在有為主殉道的心志,也很自負。他甚至拔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右耳。可是漫長,既寒冷又恐怖的黑夜,把他天然的勇氣耗掉了。他終於膽怯而軟弱起來;後來應驗了主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約十三38)。在天然裏,人都是軟弱的;我們都須要內住聖靈的扶持;靠著那加給力量的(腓四13),我們纔能抵擋仇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