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新生子──在復活裏的基督

約翰福音要義 | 黃共明
壹 主的去

在道成肉身裏的主——「人子」,雖然一直與門徒們同在,卻因有肉身外殼的限制,在行動上受了很大的約束。為了擺脫這個限制,成為行動自如的新生子,賜生命的靈,就是在復活裏的基督,祂這位「人子」必須受死,外殼必須裂開。主若不去,保惠師就不能來(約十六7)。門徒和主的關係,將要轉變,從外面的同在,轉到裏面的同在;生命的聯結,共同生機體的關係。這是神的奧祕(西二2),是極大的奧祕(弗五32),並非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事。必須等到事情成就的時候(約十四29),到那日就知道(約十四20,十六23)。現在因為門徒還擔當不了,還缺少能認識神的生命能力,所以一聽到主要離開,他們就滿心憂愁。因為過去猶太教的逼迫,都是由主自己擔當了;祂去了以後,就需要他們去承受。猶太教會逼迫所有信耶穌的人,把他們趕出會堂,甚至殺害他們。他們受這個世界的王,世代的神之迷惑,要殺害基督徒;他們這樣作,以為是事奉神。

貳 主的來

一 保惠師來

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祂來了,一方面把能認識神的生命和能力帶給信徒,另一面祂住在信徒的裏面說話,將受於主的告訴信徒,叫他們明白過去因擔當不了,而不能明白的話;引導他們明白基督,經歷基督,活出基督。把客觀的真理,都變成主觀的經歷,主觀的真理。信徒將要受引導進入一切的真理。

二 保惠師對世人的工作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為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六8~11)。

這世界的人,或早,或晚,都會因保惠師的工作,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但是早與晚,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

1、今世悔改

新約時代是恩典的時代,是今世。一個人尚活著的時候,是今世。當一個人聽到基督的福音,趁著現在,神尚留給我們氣息的時候,悔改相信耶穌,就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1)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十六9)

人類從亞當承受了罪。一個人在不信主之前,是在亞當裏,在舊人裏。在舊人裏,世人都犯了罪,都受罪的轄制。聖靈的工作,就是要光照人,叫人認識在舊人裏受罪轄制的可憐光景。他們因被這世代的神弄瞎了心眼,曾經不信耶穌的福音。現在因蒙聖靈的光照,知道了自己的罪,自己的敗壞,就願意悔改,懊悔過去的死行;所以就會為自己的罪,為自己的不信耶穌,自己責備自己。這樣的人會脫離亞當,脫離舊人,信入基督裏。如今那些在基督裏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

(2)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約十六10)

往父那裏去,就是指耶穌經過死而復活、升天的過程,成功了救贖。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三22)。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祂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叫我們稱義」就是藉復活的生命,包羅萬有的靈,真理的聖靈,把信的人遷入基督裏。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在基督裏,就是在神愛子的國裏。如此神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神愛子的國裏(西一13)。

(3)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六11)

神的審判,本來並不是為著人,而是為著撒但,魔鬼。因為他是罪的源頭,死又是從罪來的。他藉著罪,非法佔有人,轄制人。但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在蛇的形狀裏(約三14),就是在罪的肉身的形狀裏(羅八3),被釘死,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凡信入基督裏的人,就不再定罪;不信子的人,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將來主在祂榮耀裏降臨的時候,他們要受審判,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裏去(太二十五31,41)。

2、來生,主第二次再來時的悔改

凡是今生在恩典之門尚未關閉之前,未能及時悔改,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的人,他們就會失去得救的機會。等到世界末日時的審判開始,那就是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六17)?到那日的悔改,是後悔莫及的悔改。到那時,人人都無法不承認他們的罪和不義;他們會自己責備自己,未能及時相信那位能使他們稱義的神;他們會責備這世界的王,因牠迷惑了他們,使他們受了連累。

三 保惠師對信徒的啟示

1、啟示在復活裏的基督

「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4~15)。

門徒們所認識的,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祂雖然是太初的神,因子與父原為一;但是祂活在地上的時候,不以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腓二6~8);所以門徒們對祂的神性,祂的榮耀方面的認識並不多。只有彼得、雅各和約翰曾經在變化山上,略略的窺視神兒子的榮耀。可惜,那只是短暫的顯現,他們所能領會的極其有限。而在復活裏的基督,已經和父同享未有世界以前,子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也就是造物主的榮耀。祂本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裏面居住(西一19)。神的奧祕,就是基督(西二2);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給我們知道(加一16)。然而若非藉著聖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二10)。保惠師,真理的聖靈來了,就要啟示神的豐富如何都是屬於子的。牠把祂過去所作的,如今在復活裏的職事,以及神計劃的中心,都要一一啟示出來。聖靈會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告訴我們,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弗三8~11)。我深信,保惠師會將這些受於主的一一的告訴我們。

2、啟示將來的事

「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

將來的事,就是啟示錄裏所記載的將來必成的事。這些都是關乎教會的演變,及主對得勝者的呼召(啟二~三章),猶太人餘剩的民之結局(啟七1~8,十一1~2),得勝者的被提(啟七9~17,十二5~11,十四1~5),世界將要受的懲罰(啟六,八,九,十五,十六章),撒但的攪擾與他的結局(啟十一7~10,十二3~4,7~17,十三章,十六13~16,十七章,十八章,十九19~21,二十1~3,7~10),以及神經營的終極出現,在新天新地裏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啟二十一,二十二章)等等。

參 新人的誕生(約十六16~22)

神的兒子,為要把神聖的生命帶給人類,曾經以新生兒的身分臨到世上。第一次是祂的道成肉身,藉著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生子,降生於伯利恆,成為人子耶穌。第二次就是本章所說的,祂將要藉著死而復活,升天,的過程,成為賜生命之靈,帶著榮耀的身體,靈性的身體,與門徒們相見,且進入凡信祂名之人裏居住。

這一個新生兒,就是在復活裏的基督。門徒們與主有短暫的生離死別(大約四十小時左右),就如婦人面臨生產而憂愁,疼痛。但等到再見到復活裏的基督時,他們就要歡喜世上生了一個人。

這個新人,不再像道成肉身的耶穌一樣,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無論門徒往那裏去,祂都隨時隨地與他們同在。或在耶路撒冷,或在加利利的海邊、山上,祂活活的顯給使徒們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一3)。祂一面在眾目觀看之中升上高天,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參照徒一9,二34),執行天上的職事;另一面進入信徒裏面居住,作生命(西三4),作加給力量者(腓四13);也作教會全體的頭(弗一22;西一18)。

新人的誕生,改變了門徒和主的關係,也改變了他們相處的方式和習慣;他們須要操練如何親近內住的主,與祂交談,並接受供應和引導。

肆 教會禱告的權柄(約十六23~26)

「奉我的名」原文的意思是「在我的名裏」;就是進入靈裏,進入至聖所裏。這是禱告得蒙答應的應許,也是禱告的權柄和祕訣。若在內住的基督裏,向坐在天上寶座上的父與基督禱告,「你們求就必得著」,這是莫大的應許。因為這是在祂的願意裏向祂禱告,是以基督耶穌的心腸(腓二5)向神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何等樂意垂聽這樣的禱告。我們的神,我們的主,祂要照著祂的旨意行作萬事(弗一11;參照林前十二11,18);但是祂卻等著教會藉著禱告,表同情,表同心,與神配搭纔作事。教會在神的旨意裏,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六19);這是教會禱告的權柄。「地上」是指在內住的基督裏,「天上」是指寶座上的基督。

當然「奉主的名」也含有宣告表明的意思。表明人到底是取用甚麼權柄,站在甚麼地位,向誰禱告。有時是向撒但,邪靈,世人宣告(路十17)。在但以理書第九章裏,但以理在禱告中多次說,「主阿」,「大而可畏的神」,「我們的神阿」,「我的神阿」,「耶和華我們的神」等等;在禱告的開頭,中間,結尾時都有出現。所以若有弟兄姊妹在禱告中如主禱文,開始時就說:「我們在天上的父」,其實這樣的稱呼,或在中間,或在禱告結尾時纔說,應該都是可以的。禱告要真,要迫切,要虔誠,這是最要緊的。禱告不是儀文、規條。至於怎麼說,實在不需浪費時間和精神去爭論。因為這既不是異端,不是犯罪,也不是干犯真理,就不必為這樣的事,爭論不休,破壞教會合而為一的心。我們應該以禱告得蒙答應而喜樂。因為這正是主活在我們裏面的明證。

伍 要操練住在主裏(約十六32~33)

主在地上的時候,如何住在父裏,經歷「有父與我同在」(約十六32)的生活;照樣,門徒們也要操練住在主裏的生活。基督徒在世上有苦難;因有撒但的興風作浪,若看環境會叫我們害怕,就會失去勇敢的心,幾乎令我們沉下去(太十四30);但甚麼時候回到靈裏,住在基督裏,就有平安。因祂已經勝過世界,誰也不能從祂手裏把我們奪去;凡是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他們到底(參照約十28;來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