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信心 復活 榮耀神
約翰福音要義 | 黃共明信心‧復活‧榮耀神
伯大尼的馬利亞、拉撒路、馬大一家人是正常教會生活的小小縮影。那個家能使耶穌得安息。所以四福音都記載有關這個家的事(太二十一17,二十六6~13;可十一11,十四3~9;路十38~42;約十一,十二1~11)。所以本章的記載,就是述說教會生活中的經歷。
壹 拉撒路的病死
在第十章記載,猶太人逼迫耶穌,想要殺害祂,所以耶穌就離開猶太地,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約十40)。該地和拉撒路所在的伯大尼,相距大約有二十六英里之遠。大約是步行兩天的距離。
一 禱告祈求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約十一1~3)。
告訴主就是禱告、祈求,這是很正常的舉動。我們應該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生病了,需要醫治,所以告訴主。
二 主聽見了
「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約十一4)。
人只關心自己的病得醫治,並不關心神的旨意及神的榮耀。不錯,神是憐憫,慈愛的神;祂憐憫人,樂意醫治人,拯救人脫離苦境。但神要藉著蒙拯救的人,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弗一12)。僅僅使病得醫治,並不是神的主要目的;病得蒙醫治以後,人必須好好經歷主,把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6),叫世人看見信徒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這纔是神拯救人的真正目的。在拉撒路之前,曾經有十個長大痲瘋的人,蒙醫治得潔淨了。內中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那九個在那裏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路十七15~18)?主一定會聽見我們的禱告、祈求的。但除了求病得醫治外,我們更該求神因此得榮耀(參照太六9~13)。
三 照祂的時候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約十一6)。
門徒也許在他們心中責怪祂,因為耶穌聽見之後,沒有立刻隨報信的人趕去。卻未想到人的時候常是方便的,但是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七6)。祂的時候就是父神要祂作的時候,是叫神因此得榮耀的時候。
四 拉撒路死了
「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約十一11)。
「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約十一14)。
「死」對於世人而言,是人生的結束。「病」了還有醫好的一線希望;但死了,就是了了,是絕望,是結束。但是對於神,生命的主而言,死祇不過是睡了。主曾經說過:「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
魔鬼雖然是掌死權的(來二14),但是他不能勝過主。主比萬有都大,祂是生命,祂是復活(約十一25),祂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其實在那報信的人尚未抵達之前,拉撒路可能已經死了。因為「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約十一17),那意思就是說,即使耶穌一聽到了消息之後,就立刻動身,他也是在墳墓裏已經兩天了。祂故意仍住兩天,為的是要更加顯明神的榮耀。在神的兒子而言,拉撒路的死,祇不過是睡了。祂不是去醫治他,而是去叫醒他。所以當信徒走完了今生路程時,不是死了,乃是在主裏安睡了。
貳 有信心,但信不足
「多馬,又稱為抵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罷」(約十一16)。
「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約十一21)。
「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祂,就俯伏在祂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約十一32)。
「其中有人說,祂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麼」(約十一37)。
「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祂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約十一39)。
無論是主的門徒,或是馬大,馬利亞,甚至死人的朋友猶太人,他們都是跟過主的,即或不然,他們也必看過主所行的神蹟,因此他們都相信,主若及時在場,必能醫好拉撒路的病。但是他們的信心僅止於此,他們需要更大的信心,就是「在神凡事都能」的信心。
一 需要認識耶穌,是超時間,超空間的神
在四福音書裏,可以看到耶穌曾經叫一位大臣的兒子活了(約四46~54);憑祂一句話,就醫好了百夫長害癱瘓的僕人(太八5~13;路七2~10);醫好被鬼附之迦南婦人的女兒(太十五22~28;可七24~30)。這些人都不是被帶到主的面前,而是因著他們的親人有信心,替他們代求而得蒙醫治的。只要我們能信,在神凡事都能;我們的主是用祂權能的話,創造萬有,托住萬有的權能者。祂的能力,祂的膀臂不是縮短,豈會受距離的限制,而有來不及醫治拉撒路之理。
二 需要認識耶穌,是叫死人復活的神
世上最高明的醫生,祇能醫治活人,不能醫治死人。死亡並不能攔阻生命的主。我們必須認識祂是生命,祂是復活,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三 對於今世信徒的教訓
他們所缺乏的信心,也是今世普遍的信徒所缺乏的。我們雖然在道理上知道主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但是我們缺乏主觀的經歷,主觀的認識。當許多事情臨到的時候,因我們缺乏信心,我們的自我判斷錯誤,以致放棄繼續信靠祂,反而攔阻了主的工作。很多人患了輕度的病,還有信心禱告;但是一聽到所患的乃是癌症的末期,立刻灰心,失去了禱告的勇氣。我們似乎是,把主列入只能醫治感冒,發燒等類病人的三流醫生。我勸這樣的信徒,最好不要去探訪病人;免得病人因感受到你已經對他們判死刑的心態,反而誤了探病的原意。
參 復活
一 主自己就是復活
「耶穌對他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約十一25原文)。
父是生命的源頭(詩三十六9)。祂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約壹五11)。這生命有吞滅死亡的能力(林前十五54)。按著神性的一面,就是神的兒子這一面來說,死亡的權勢是無法勝過生命的;祂的神性是自有永有的,不可能被治死的。但是祂為要成功神救贖的計劃,祂道成肉身,穿上了血肉之體,成為有人性的人子。所以按著肉體來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彼前三18)。羅馬書說,「按著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這個聖善的靈也叫作「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羅八11),是神的靈,是復活的大能。
二 主能叫死人復活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信祂的人,就是接受祂作生命的人,接受永生,接受聖靈的人。聖靈就是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而這個靈在信徒的裏面,因此神就藉著住在信徒裏面的聖靈,使他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所以主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因為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三 今生肉身的復活──短暫的復活
「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約十一23)。
「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約十一43~44)。
耶穌對馬大說的,拉撒路必然復活,並非指著末日的復活;而是指著今生肉身短暫的復活。神兒子的話是滿帶著生命的權能。拉撒路雖然死去四天了,也可能發臭了。但是在神凡事都能。馬大信不來,以為主是指著末日的復活而說的。她還是留在宗教的道理,教訓裏。不但馬大信不來,馬利亞和那些來安慰他們的朋友們都信不來。其他的猶太人更信不來。大家都哭,所以耶穌也哭了。耶穌是富有同情心的人子,祂哭了,當然具有同情,同感受的成分。但更為著他們的信不來,所以祂心裏悲歎,甚憂愁。因為過不久祂自己就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不能一直陪著他們。離別在即,祂對他們有恨鐵不成鋼的悲歎和憂愁,所以耶穌哭了。
除了拉撒路的復活以外,聖經尚記載下列短暫復活的例子:
(一)先知以利亞叫寡婦的兒子從死裏復活(王上十七17~24)。
(二)先知以利沙叫書念婦人的兒子從死裏復活(王下四20~37)。
(三)先知以利沙的骸骨叫碰著的死人復活(王下十三20~21)。
(四)主耶穌叫管會堂睚魯的女兒復活(太九18,23~25;可五22~43)。
(五)主耶穌叫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路七11~16)。
(六)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時,地震動墳墓裂開,已睡的聖徒多人復活(太二十七51~53)。
(七)彼得叫多加復活(徒九36~42)。
(八)保羅在特羅亞,使少年人猶推古復活(徒二十9~12)。
四 末日的復活──榮耀的復活──身體得贖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約十一24)。
主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是指著拉撒路今生肉身的復活說的。但馬大在自己宗教的知識、觀念和自以為是的判斷裏,回答說:我也知道,到了末日,死人都要復活。
1、復活的應許(舊約中對信徒的部分)
「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賽二十六19)。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十二2)。
「因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但十二13)。
2、耶穌的應許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39~40)。
「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8~29)。
3、復活的時候
「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林前十五52;參照帖前四16;啟十一15)。復活乃是對整體普遍的信徒的應許,至於對那些愛主的得勝者被提的應許,則不在本章的範圍之內,所以不在此詳述(請參照我所著的《主的再來》第三章之貳)。
4、榮耀的復活
對於信徒而言,在末日的復活裏,我們所得著的乃是榮耀、不朽壞的,是靈性的身體,具有屬天的形狀,是永遠吞滅死亡,不再死的(參照林前十五35~56)。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參照約壹三2)。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這事是主耶穌第二次再來的時候,要為我們成就的。
肆 宗教的逼迫
「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十一53)。
主耶穌叫一個死了,埋葬在墳墓裏已經四天的拉撒路,從死裏復活,是何等大的神蹟!但是那些宗教家,被魔鬼弄瞎了心眼的人,不但沒有醒悟過來相信祂,反而更加積極的商議要殺害祂。他們所看見的只是他們既成的利益、地位和安全。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十一50)。我信,該亞法的豫言雖然含有「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約十一51~52)之意,也含有一個屬靈的意義,就是藉著耶穌這一粒生命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得著千千萬萬的重生信徒,為著教會的建造。但是他本人和那些文士、法利賽人所領會的,絕對不是屬靈的正面。他們所領會的乃是屬地的、政治的、現實的、消極的一面。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地位和安全,他們昧著良心,不顧真理,想要殺害生命的主。
撒但以為煽動宗教家,牠的詭計得成了,那知反而為了成功神的旨意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