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章 復活與審判
基本救恩神學聖經對復活的看法
基督再次降臨時,他要毀滅這個舊的世界,和其上的一切罪惡,並將引入一個新的、永恆的世界,天國將要降臨在地上,基督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但在這之前,會有兩件大事發生,一是死人復活,另外一件是最後的審判。
關於死人復活,在耶穌時代,就已有各種不同的看法,法利賽人相信復活的事,撒督該人卻不相信。有些哥林多的信徒否認復活,而當保羅對雅典人傳講復活時卻還遭人譏笑、奚落。舊約聖經似乎很少提到有關死人復活的事,只有在詩篇中提過:「神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詩四九15)。另外,在伯十九25~27:「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絶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這里約伯顯然是講到死人復活的盼望。新約提到死人復活的次數比較多,耶穌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5、28),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保羅在林前第十五章、帖前第四章、及林後第五章都曾為信徒詳細地闡釋復活的道理。
聖經對復活的教導
綜合前面幾處經文,聖經對復活的教導,可簡單分為下列幾點:
一、復活是身體的復活有些人認為復活只是精神的復活或是靈魂的復活,這顯然不合乎聖經的教導。保羅說:「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在這裡,保羅清楚地把基督的復活和信徒的復活相提並論。初熟的果子就是收成的時候第一個成熟的果子。初熟的果子如何,在它以後成熟的果子也是如何。我們在講基督復活的時候曾經講過,基督的復活是身體的復活,因此在末世時死人的復活也是身體有很多的改變(林前十五42~44)。但這兩個身體之間仍然會有些相同之處。
二、義人、惡人都要復活新約所提有關復活的經文,大部份都是講信徒的復活,但這並不表示只有信主的人才能復活。聖經告訴我們,所有的死人,包括義人和惡人,信徒和非信徒,在末世都要復活。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為自己分辯時說:「並且靠着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徒廿四15)。啟示錄廿章講到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時,明顯他講到已死的罪人也要復活,接受神的審判。
三、復活的結局是永遠的復活給義人和罪人帶來不同的命運,但都是永遠的。義人,就是指那些信主的人,復活後要得到一個永不朽壞的身體,並與神永遠同在,享受永生。惡人,是指那些不信主的人,復活後將與神永遠隔離,在火湖裡遭受永刑。
復活的時間
關於復活的時間,有兩種說法:
一、二次復活論:所謂「千禧年前派」是指那些相信耶穌要在干禧年前降臨的認為有兩次的復活,中間相隔一千年。根據這一派的說法,頭一次的復活是義人的復活,就是那些相信並接受耶穌作救主的人。這次的復活發生於耶穌從天降臨的時候(帖前四15~16),那些已在主裡死了的人都要復活,並與主在地上一同作王一千年。在這一千年過了之後,要有第二次的復活,就是惡人的復活,從古到今所有不信的人,都要在這時復活,接受神的審判,就如啟示錄廿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二、一次復活論:另外一派相信只有一次復活,就是在世界末日,耶穌要再次降臨的時候。他們認為義人和惡人的復活是同時發生,因為耶穌在約五28~29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另外,保羅在帖後一7~10:「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在這段聖經中,主的降臨、惡人的審判,與義人得榮耀,似乎都發生在同一個「日子」。希伯來書九27:「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神的話語清楚地告訴我們,當世界末日來到時,基督要從天降臨,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接受基督的審判,然後天國才來到人間。亦即所謂的大審判。
最後的審判
在人類的歷史過程中,神常常賞賜行善的人,懲罰作惡的人,有句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意思是神的公義和審判,就如同天羅地網,所有人類的行為,不論善惡,在冥冥中都有神的鑒察。凡是作惡的人,好像網中之魚,遲早會被捉,接受應得的懲罰,這是神在歷史中掌權,實行統治的明證,但並非此處所說的最後審判。因為這些所謂「報應」,大多數都是屬靈的,看不見的,非具體的,並且不是普遍性的,因為壞人落得壞下場,我們也只能猜測其中必有因果關係,並非經過具體的、可見的審判程序,而且不是普世性的。世上有許多惡人並未受到應得的懲治,甚至很多壞人卻飛黃騰達,好人反倒受欺壓,以致先知哈巴谷向神抱怨說:「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好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哈一13)。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很多惡人在有生之年並未遭報,神並非忘記了他們的惡行,「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1)。當耶穌再來時,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站在他的寶座前受審判,這種審判將是公開的、可見的,並且是普世性的,絶無倖免。
對最後審判者的看法
就像死人復活的道理一樣,對基督將來的審判也有不同的看法。千禧年前派認為有三次審判:
第一次的審判在耶穌降臨的時候,是對信徒的審判,那時,所有在基督裡死了的人都要復活,並要在他台前受審判。這種審判與得救與否無關,乃是決定各人應受多少賞賜。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說,基督徒在神面前的事奉,好像工人建造房屋,有人用金銀寶石,有人用草木禾楷,但到「那日子」要試驗各人的工程,以此定各人應受的賞賜。
第二次的審判是在千禧年剛剛結束時,那時基督要審判所有在千禧年期間出生、列國的國民,要按照他們對聖徒所行的,把他們分成山羊和綿羊,一個接受永生,一個接受永刑(太廿五)。
第三次的審判就是所謂「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是在千禧年結束,永世降臨之前。那時,所有未信耶穌、不得救的死人都要復活,並要站在神的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啟示錄第廿章記載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廿12)。但是另外有些人認為,既然復活只有一次,因為聖經裡講到最後的審判,都是說「到那日」:「那日」是單數,並非多數,因此是指一次審判,不是兩次或三次。而從帖後一7~10、彼後三4~7,可以看到惡人受審判也是在耶穌降臨時,並無跡象顯示在一千年之後。
最後的審判官
最後的審判雖然是在三位一體真神的權柄之下進行的,但真正執行審判過程的卻是聖子耶穌基督,耶穌要成為審判的主,為要救贖世人。但他第二次降臨卻是要審判世上所有的人,因為他曾在各各他替人贖罪,使他更有資格作最後審判的審判官。有二處的經文都清楚的指出,一是徒十七31:「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另一處是提後四7~8:「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除了基督之外,聖經也說天使和聖徒也將輔助基督審判世界。
最後審判的時間
關於最後審判的時間,聖經並沒有明確地指出,但卻可以從其他末世的大事與其關係中揣摩出來。因為是審判所有的世人,所以肯定會在這個現今世界結束的時候,並要在死人復活之後。關於它和世界更新的關係,不能完全確定,有人說它在世界更新之前,有人說之後,有人說在同時。啟廿11:「當白色大寶座審判開始的時候,天地就都被更新了。」啟廿一1似乎是說新天新地是在審判之後降臨,因此可以推斷最後的審判將在世界末日、耶穌降臨之後是毫無疑問的。
研讀回應
1.惡人的復活有什麼聖經的證明?
2.關於復活的時間聖經有什麼教導?
3.末日的審判有什麼聖經證明?
4.人將按什麼準則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