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基督徒生活

基本救恩神學
基督徒生活的特性

一個人悔改信主、重生得救之後,要如何開始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呢?既從神那裡得到一個新生命,因此也要有一個新的、不同的生活原則。保羅在以弗所四1如此勸勉:「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比如說,一個公主,她的生活就應該配合公主的身分,不能放蕩不覊,如今神召我們,使我們成為他的兒女,承受天上永存的基業,並與基督一同作王,分享天上的榮耀,這是何等崇高的地位!因此,一個基督徒的生活,必須與神召他的地位相稱。

基督徒應該怎樣的生活呢?依照聖經的教訓,基督徒的生活至少應有下列幾個特點:

屬神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屬神的生活,生活和生命是分不開的,生活是生命的流露,生命是生活的本質。人有什麼樣的生命,就會過什麼樣的生活,當生命改變了,自然生活也會跟着改變。一個人重生時,因為從神那裡得到一個新的生命,這個新生命和原先的舊生命至少有下列三方面不同:

1.來源不同 原先的生命是從亞當而來,是出於地、是屬地的,因此人所思想、所注重的都是地上的事。而從神來的新生命,是出於天、是屬天的,因此所思想、所注重的也都是屬天的事。約翰福音一12-13:「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2.性質不同 人原先的生命是被罪惡污染、敗壞了,因此一個尚未得救的人,他的生活也是受罪惡捆綁、被撒但控制的。一個罪人憑着自然的生命是無法討神的喜悅,只能顯出罪惡的敗壞。相反的,從神那裡領受的新生命,是未受罪惡污染的,只有這種生命才能活出遵行上帝的命令,討神喜悅的生活。

3.目標不同 人的舊生命,是一個已經被定罪的生命,其結局就是死。但是當人領受了新的生命,是被稱義的主命,其結局就是永生。一個沒有得救的人,他所作的一切都是要叫自己得好處,反之,一個基督徒,他所作的任何事都為要叫基督得榮耀。

以基督為中心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生活。一個沒有得救的人,他的生活是以自己為中心,他的所作所為,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前提,聖經說這種人是「為自己而活」。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是以基督為中心,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讓基督得榮耀。保羅在林後五14~15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從這兩節經文,可以得到下面三點結論:

1.基督徒的生活是向世界死亡的生活 對一個死人來說,世上的一切金銀財寶、名譽地位,都已經沒有任何吸引力。因為他不再有感覺,也不再有需要。基督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我們既然在基督裡,已向世界死去,世界就下再對我們有任何吸引力,但基督徒也並不是抱著出世的人生觀。耶穌曾為門徒禱告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十六15),我們雖然住在這個世界,但並不屬於這個世界,也不受這世界之王的管轄。

2.基督徒的生活是不為自己而活的生活 我們雖然得救重生,得到屬靈的生命,但那屬肉體的生命,有人稱它為「老我」,並沒有死去,所以在一個得救的人身上,同時有這兩種生命存在,同時有兩個生活的原則。聖經的教訓是叫我們培養新人,治死舊人,因為體貼肉體就是死,體貼聖靈乃是生命與平安。

3.基督徒的生活是為基督而活的生活保羅在這裡說:「基督替眾人死,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那死而復活的主活。」因為我們的生命,原是為神所造,只有為神而活的生命,才是真正有意義、有價值的生命。

雖然我們仍然住在這個世界,但我們並不屬於這個世界。我們新生活的原則是不隨從這世界的風俗,也不為肉體安排;放縱肉體的私慾,卻是要在我們的生活上榮耀基督,在一切事情上以居首位。

聖靈充滿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聖靈充滿的主話。信徒重生時從神那裡所獲得的生命,乃是屬靈的生命,而支配這個屬靈生命的原則即是由聖靈引導、管理、使用的意思。所以,基督徒的生活應顯出下面的幾個特性:

1.聖靈的內住 根據聖經的教訓,自五旬節以後,所有信主的人—即相信耶穌基督與接受他作救主的人,都有聖靈住在他們心中。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保羅對哥林多人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麼?」(林前三16)。所以,今天聖靈住在每一位信徒心裡作引導、感動、安慰、護佑的工作,因此在基督徒的生活上,應當顯出聖靈的同在與內住。

2.聖靈的果子 每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有責任為基督作見證,引導別人來信耶穌,而作見證最有效的方法,或者說先決條件,即是個人生活的改變。例如:從前賭博的,現在不賭了,從前吸煙的,現在不吸煙了,讓別人看到你和信主之前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讓聖靈彰顯在信徒身上所作的成聖工夫,看到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

3.聖靈的恩賜 一個人悔改信主之後,便與基督聯合,成為他的肢體。他不但要順從聖靈的引導,與神合作,作成他個人成聖的工夫,也要與其他的信徒配搭,共同建造基督的身體,就是神的教會。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聖靈隨己意賜給人不同的恩賜:有說預言、作執事、教導、勸化、施捨、治理、憐憫人等。所以一個基督徒,理當運用他所有的恩賜,服事他人,建造教會。

4.聖靈的引領 一個不信主的人,他的生活完全由自己控制,但信主的人,他的生活則受聖靈的控制與引領。在聖經中,所謂的「老我」又叫「肉體」,是與屬靈的生命對立的。人得救之後,雖然屬靈的生命立刻就在他裡面產生、逐漸增長,但肉體並沒有死去,因此在他裡面,往往會有兩個聲音,保羅稱它們為兩個律,一個律叫他犯罪,另一個律叫他行善。在這時候,信徒就要運用意志的力量,去順從那為善的事,也就是聖靈的引導。因為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與平安」(羅八6)。

榮耀神的生活

基督徒生活是榮耀神的生活。不信主的人對基督徒的人生觀不大瞭解,往往認為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個消極的生活,一個人信主之後,什麼事都不要做,就等着上天堂。其實基督徒的生活是相當積極而豐富的,人一旦信主之後,就要作基督的精兵,為他打那美好的勝仗。成為基督徒,並不等於買了進天堂的門票,只需靜候被提,相反的,主耶穌曾教訓信徒當承擔一個大使命,即是分派他們去結果子。在約翰福音十五章,主耶穌講得非常清楚,他就是真葡萄樹,所有信他的人都是枝子,枝子的用途就是結果子。他對門徒說:「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五8)。

所以,一個基督徒若要在生活上榮耀神,當怎樣榮耀神呢?就是要為他多結果子。結果子的意義可以分為兩方面:首先,結果子就是顯出聖靈在信徒身上成聖的果效,使人在信徒身上與生活中看到聖靈所結的果子,更在生活上彰顯出基督的榮美形象,叫人看到我們的好行為,就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其次,結果子就是為主作見證,引導人相信耶穌。主在升天之前,吩咐他的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所以基督徒不只是要用言語、也要用生活為基督作見證。

最後,基督徒的生活是樂觀、進取的。雖然我們知道「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2~13)。

研讀回應



1.基督徒的新生命和原有的舊生命有無不同?

2.如果有人批評基督徒抱出世的人生觀,我要如何回答?

3.基督徒的屬靈生命在聖靈的管理下顯出什麼特性?

4.基督徒得勝的生活能否達到一種決不受試探的程度(參約十五19~20;約十六33;林前十1~12;林後四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