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人的墮落與罪

基本救恩神學
前一章曾提及「行為之約」,亦即神對亞當的試驗,在這個試驗中,神所要求的條件是絶對的順服,而試驗的方式就是禁止他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如果順從神,就會得到永遠與不朽的生命,否則,就要接受死的懲罰。那時夏娃可能尚未被造,所以這個約是神和亞當訂立的,但從基因學的原則來看,亞當是人類的祖先,所以當神和亞當立約時,我們也都在其中有份,他的成功就是全人類的成功,他的失敗也代表所有人類的失敗。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亞當既是代表全人類與神立約,接受這個試驗,所以他的成敗,也直接影響到後世的每一個人。就加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戰敗,日本天皇向盟軍簽下投降書,是代表全日本的國民簽字,所以其後果也會影響到每一個日本人,雖然他們本人並未在投降書上簽字。

魔鬼試探人的步驟

根據創世記三章的記載可以看出魔鬼試深人,通常是依循四個步驟:

一、它在人心裡畫個問號,使人懷疑神的誡命,魔鬼對夏娃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神豈是真說?」夏娃知道神是怎樣說的,因為亞當曾告訴她,但是魔鬼要搖動她的思想。有些事從直覺反應明知道是錯的,但魔鬼卻叫我們再想一想,經過一番掙扎後,往往就替自己找出很多理由或藉口來。

二、它誤導人認定神的誡命是不合理的,神本來的誡命是:「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魔鬼引用那誡命時,卻說成:「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魔鬼故意扭曲事實,目的是使神的誡命顯得不合理。今天,人常常明知故犯一些律法,然後藉口說那些律法「不合理」。

三、魔鬼故意否定神的懲罰,以及人犯罪後必須承擔的後果。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魔鬼卻說:「不一定死。」聳恿人或許可以倚仗自己的聰明而逃脫懲治,甚至循法律的漏洞而免去刑責,誤導人認為神祇是在嚇唬人,並不一定真的會把人處死,許多人犯罪就是抱著這種僥倖的心理。

四、魔鬼會給人一些假的應許,一些美麗的餌,誘人上鈎。這裡它應許夏娃: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前後兩句話是事實,中間卻夾了一大串謊言。撒但很聰明,它知道絶對的謊言很容易被拆穿,唯有似真似假,似是而非的道理最容易使人上當。結果怎樣呢?「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行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夏娃雖然知道神的誡命,但在魔鬼的節節進攻之下,卻無法剋制那「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於是違背了神的誡命,偷嘗了不被神允許的禁果,且給了她的丈夫吃,這就是人類墮落的起源。

人墮落的結果

亞當、夏娃墮落後的結果如何呢?對於亞當夏娃來講,至少有兩個即刻而明顯的結果:

一、死亡 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的話必須應驗。死有兩方面的意義:肉體的死,和靈性的死。肉體的死是指靈魂離開身體,靈性的死是指靈魂離開了生命源頭的神。亞當墮落後,他的身體雖沒有立刻死亡,但死亡的種子卻已開始在他身上發動。根據生理學家的發現,人體的細胞從出生起,就有生長與死亡的過程開始進行,在少年和青年時期,生的細胞多於死的細胞,所以人會慢慢長大。中年以後,死亡的細胞多於出生的細胞,所以人就慢慢衰老,直到生長的過程停止,細胞繼續死卻不再出生,人就死亡了。因此人到達一定的年齡,就算沒病也會死亡,亞當犯罪那天,死亡的過程即開始進行,靈性的死即是人的靈魂和上帝隔離,亞當犯罪後,不隻身體要死,他的靈魂也與上帝隔離,並失去原有的公義和聖潔。

二、亞當被趕出伊甸園,離開了種的面 始祖既然犯罪墮落,將神的命令置諸腦後,反倒去聽信魔鬼的誘惑,因此遠離神,而走上敗壞死亡之路。他不能再與神有面對面的交通,也不再有機會吃生命樹的果子(創三24)。

始祖墮落的影響

亞當的墮落,不但為自己帶來了這些惡果,也延禍於他所有的子孫。保羅曾說:「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從這一節經文,以得到下面結論:

一、罪是從一人進入世界,這一人就是指亞當 一般人提到罪,多數是想到法律上的罪行,就如殺人、放火、偷盜、姦淫。但聖經上所講的罪,多半是指罪的性質,而不是指罪的行為。因為人行犯罪的性質,才會有犯罪的行為。按照聖經原文對「罪」字的解釋,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指「矢不中的」,即是指一個人射箭,應是射中紅心為準而沒有射中。一是指「行為越軌」,即是指人的行為偏離了神為我們所定的規範。神創造人,要人榮耀他,可是人卻沒有達到神所要求的標準,無法滿足神的願望。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即是此意。其次,人的行為偏離了神的規範也是罪(羅三23)。約翰說:「違背律法就是罪。」違背律法可以分「過」與「不及」,過就是神不要我們作的,我們作了,不及就是神要我們作的,我們卻不作,在神看來,這兩者都是罪。

二、死是從罪來的 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意思是,犯罪的結果就給人類帶來了死亡。假如亞當沒有違背神的命令,神自會讓他吃生命樹的果子,他就會永遠不死,世上也就不會有死亡這回事。但他並未遵守神的命令,所以死亡就來到人間,因為神明明地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三、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 亞當犯罪的結果不只他自己要死,所有從他而出的也都要死,聖經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所以死就在人間做王,無人能逃出它的魔掌。但這節經文的意思並非要用「死臨到眾人」來證明「眾人都犯了罪」。相反地,他的意思是「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所以,死就臨到眾人,罪乃是死的原因。但是亞當犯罪與眾人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無形中眾人都變成罪人呢?亞當的罪怎麼會過渡到我們身上呢?

罪的歸算

在神學上稱之為「歸算論」。即某某人的罪「歸」到另外一個人的頭上,或「算」到某某人的帳上。所謂「父債子還」就是這個道理,假如你兒子把人家玻璃打破了,做父親的只得替他花錢賠償別人的損失。歸算論又分為直接、間接兩種。直接歸算論說,亞當的罪直接歸算到他後裔的身上,因為:(1)從生理及遺傳學的原理來看,所有人類都是亞當的後裔。換句話說,亞當犯罪時,全人類也都在他身體裡面,參與他的罪行。(2)亞當是人類的頭,代表人類與神之行為之約,亞當失敗了,他的懲罰自然便歸到他代表的人類頭上。間接歸算論說,亞當原來所犯的罪並沒有歸算到我們身上,但是因為他犯罪的結果,人類的本性受到敗壞,失去行善的能力,由於這種敗壞的本性,人類自然會犯罪,因此而成為罪人,所以亞當的罪,藉着敗壞的人性間接累及全人類。

研讀回應

1.如果我要向人傳福音,如何向人解釋罪的問題?

2.請引用經文說明罪盤踞在人身上的那部份?

3.亞當犯罪與我何干?為何會歸算到我的頭上?

4.聖經是否清楚的指出人天生就是罪人?參詩五十一5,賽四十八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