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特別啟示
基本救恩神學特別啟示的對象
神的普通啟示雖然極其普遍,但由於人犯罪的結果,自然界與人的理性都受到影響,以致不能正確地接受,與解釋神藉着大自然向人類的啟示。同時由於普通啟示本身的限制,最多只能得到「有神」的結論,但對於這位神的屬性與作為,以及他為世人所訂的救贖計劃卻無法闡釋清楚,不能使人得救。因此,需要神的特別啟示,來彌補這些不足。
特別啟示又叫超自然啟示,就是神用特別的方法,或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我們顯示他自己或他的旨意。譬如:在何烈山上,神在焚燒的荊棘中向摩西顯現,叫他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來,因為神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摩西顯現說話,這就是特別啟示了。普通啟示是普遍性的,其對象包括所有的人類,特別啟示卻是選擇性的,神祇向那些他所揀選的人顯現,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在焚燒的荊棘中看到神。普通啟示是間接的,神藉着自然界的萬物,當作一面面的小鏡子,反射出他的榮美與權能,叫人藉着受造之物看到造物的主,特別啟示是直接的,神直接向人顯現或說話,闡明他的心意。普通啟示叫我們看到創造的神,特別啟示則讓人可以認識救贖的主。
雖然普通啟示與特別啟示的性質及功用備不相同,雖然在時間的次序上,普通啟示在前,特別啟示稍後,但在實際上,這兩種啟示是相輔相成,互相補充彼此之不足。普通啟示可以證明特別啟示的來源,特別啟示卻能解釋普通啟示的意義。
特別啟示的來源
特別啟示可以通過多種不同的方式,也可以發生於不同的時間與地點,但啟示者是神本身,接受啟示的是他所揀選的人,啟示的目的乃是為了要成就他的救贖。希伯來書開宗明義就說:「神既在古時藉着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着他兒子曉諭我們……」(來一1~2)。以下將藉着這節聖經,和大家研究一下神的特別啟示。
這節聖經的第一個字就是「神」,這說出了特別啟示的來源。其實無論普通或特別啟示,都是從神那裡發出來的;換句話說,在整個的救贖計劃中,是神采取主動尋找人,用各樣的方法叫人認識他,歸向他。人就像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五章裡所講的那個「浪子」,由於自私的動機,不願受父親的管束,為了爭取「獨立」和「自由」,脫離了慈父的懷抱,到處流浪,吃盡人間的苦頭,神就好像那位慈愛的父親,自從人類墮落,離開天家之後,便天天盼望浪子能夠回頭,不斷地藉着自然界向人招手,並且差遣他的使者,向人顯現,勸人歸回天父的懷抱。
特別啟示的時間
接着,這節經文提到「古時」,言及特別啟示的時間,與後面的「末世」前後呼應,表明神的特別啟示是從古時一直延續至今,就是者所說的「末世」。的確,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神就開始以特別啟示宣告他的救贖計劃(創三15)。其後,到列祖時代,神更多次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顯現,向他們啟示救恩,在摩西時代,神更「面對面」跟摩西講話,特別啟示就更為明顯與詳細。到了列王時代,神興起許多的先知,向人傳達他的旨意與說話。新約時代,神更親自「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約翰為此做見證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基督道成肉身,親口將神的救恩向人類宣講,神的特別啟示可以說是到達了最高峰。
特別啟示的媒介
最後要論及特別啟示的媒介,在舊約時代,神的特別啟示只臨到少數的人,通過這些人,神曉諭廣大的以色列會眾,所以這些少數直接領受啟示的人,就成了啟示的媒介了。挪亞、亞伯拉罕、摩西、眾先知,都是屬於這一類的人。到了新約時代,神直接藉着他兒子,曉諭我們。因此普通啟示的內容與方式是固定的,特別啟示卻是漸進的,越啟示內容越詳細,方式也越直接。至于為什麼神不在一時之間,把他的啟示完全賜給一個人,而要在不同的時候,分別賜給不同的人、因為人的領悟力有限,不能一下子承受全部啟示,而且神的真理是超過時代的,因此沒有一個時代的歷史能夠完全表明神的啟示,所以神必須經過長時間的默示去啟示人類。比如面對一個牙牙學語的嬰兒,做父親的無法告訴他,將來培養他上大學的一切計劃。
特別啟示的方式
再者,神以何種方式向人啟示他的救恩,歸納而言,可以分為下列兩類:
一、外在與客觀的啟示這種啟示都有一種外在的形象,與客觀的性質。意思是說,接受啟示的人可以在他的身外看到一種可見的形象,或聽到一種可聞的聲音,甚至兩者同時出現。其客觀性是這種形象或聲音會明白地告訴他要做什麼,不需要他再去推測或解釋。同時,接受這種啟示者也往往不限于一個人,而是一群人,這一類的特別啟示,有下列數種:
1.顯現:在舊約時代,神常常向人顯現,而顯現時的環境也各有不同,他在火焰中向亞伯拉罕顯現(創十五17),在雲柱中向摩西說話(出卅三9)。對約伯而言,耶和華在旋風中回答他的問題(伯卅八1),而以利亞卻聽到神以「微小的聲音」向他發言(王上十九12)。另外,聖經也常提到「耶和華的使者」向人顯現(創十六13,卅一11,卅二28),很多解經家相信,這使者並不是神所創造的天使,而是三位一體真神中的第二位,神的顯現在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時達到最高峰。因為神本性的一切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他裡面(西二9)。
2.拈鬮:神在舊約時也常用一些物質的工具,向人啟示他的旨意。例如:以色列人常用拈閹的方法,來尋求神的心意,直到新約時代,猶太人仍然喜歡用這方法決定重大的事情(徒一26)。此外,祭司們也常用烏陵、土明來作尋求耶和華判斷的工具(出廿八30)。
3.語言與文字:神有時也用可以聽到的聲音、或可以看到的文字向人啟示他的旨意。例如:神呼召撒母耳時,就是用聲音向他說話(撒上三4)。掃羅在大馬色的路上,也聽到耶穌的聲音,不但他聽到,連與他同行的人也都聽到(徒九7)。巴比倫滅亡的前夕,神的指頭在巴比倫王宮的粉牆上寫字、預言巴比倫的亡國,伯沙撒王和他的一千個大臣都親眼看見,嚇得目瞪口獃(但五1)。更有名的例子就是神的十誡,是神親手刻在兩塊石板上的(出卅一18)。
4.神蹟:除了上面這些方式之外,神也常用神蹟來向人啟示他的救恩。神蹟雖然會引起一種奧妙與驚奇的感覺,但它的目的並非僅僅使人感覺驚奇而已。所有的神蹟都是為了彰顯神某一方面的屬性,並且與人類的救贖有密切的關係。最大的神蹟就是基督耶穌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並他的死、復活、升天這一連串的救贖事實。
二、內在與主觀的啟示這種啟示不是從人的身外而來,也沒有什麼可見的形象或可聽的聲音,而是發生於人的內心,神的靈與人的靈直接交通。我們說它是主觀的,因為這種啟示只有接受啟示的人察覺得到,而且通常是單獨的。這一類的啟示包括夢、異象、與靈感(或作默示)。
1.夢:在舊約裡有許多做夢的人,最有名的要算約瑟和尼布甲尼撒了。神藉着夢向人啟示他自己和他要做的事(民十二6;申十三1~6:撒上廿八6)。
2.異象:與夢有密切關係的就是異象。做夢只有在人睡着的時候才會發生,然而見異象卻不一定要睡覺。異象和神的顯現都是在人清醒的時候發生的,不同的是,神的顯現用肉體的眼睛就能看到,而異象卻要用心靈的眼睛去看。舊約裡的先知差不多每個人都是先看到異象,才開始說預言(賽六1),新約裡的使徒也有好多人見到過異象,如彼得、保羅、約翰。新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整卷書都是約翰所見的異象。
3.靈感:靈感就是聖靈的感動,中文聖經把它譯成「默示」,就是聖靈不聲不響地把他的啟示放在人的心中。聖靈把一個思想放在人心裡,這些人忠實地把它寫出來,就成了我們今日的聖經。所以聖經和神的特別啟示有密切的關係。
特別啟示的內容
神特別啟示的內容,就是人類的救贖計劃。包括救贖的應許、神與人所立的約、救贖的歷史、救贖的完成、聖靈的工作、救恩的應用、天國的實現等。最重要的啟示就是施洗約翰所說的,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神將真理啟示給人時,並不是一下子就將所有的真理都講得一清二楚的,乃是隨着時間的進行,從簡單到詳細逐漸增加與發展,在神啟示的這段過程中,神是有計劃的,按着人的程度很有次序的把真理說明,這就叫做「漸進的啟示」。當神把他的啟示給人的時候,是按照他啟示的步驟,先從多方面給人看見救贖的原則、模型、畫像,然後給人看見救贖的「實體」,再為人解明「實體」的意義和應用,最後才顯明他救贖計劃的完備終結。以「神的羔羊」這一真理為例,僅知此羔羊皮的作用是遮蓋羞恥(創三21);羔羊做祭物是為討神喜悅的(創四4);另外燔祭的羔羊有代替的作用(創廿二7~8、13);而踰越節的羊羔是使人免死的(出十二1~6);另一處經文則看到神的羊羔被人格化了(賽五十三7)。從上列的經文很清楚羊羔並不只是指羊,可能是指人,而他能擔當世人的罪;在施洗約翰的宣告中,才顯明原來耶穌就是神的羔羊(約一29)。
同樣神有關救贖的特別啟示開始時也很簡單(創三15),侵來就越來越清楚,到耶穌降生、賜下聖靈、聖經寫成之後,神的特別啟示就全部完成了。
研讀回應
1.新舊約的啟示媒介有無不同?
2.特別啟示為什麼要采漸進的方式?
3.神采用了什麼途徑傳達他的特別啟示?
4.今天教會中有重大的事情要決定,有人建議用拈鬮的方式,你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