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課 - 大罪

返璞歸真 | 鲁益士 C.S.Lewis
我說的此惡就是驕傲或者自大,與此相對的德,在基督教的德行裡,叫做謙卑。你也許還記得,我講到性的道德時,曾提醒過你,基督教的道德中心並不在那上面。我們現在才講到基督教道德的核心。根據基督信仰的導師的教訓,驕傲為最大之惡,不貞、怒氣、貪婪、醉酒等等和驕傲相比,根本算不得什麼。魔鬼是因為驕傲才變成魔鬼:驕傲帶來諸般的惡,驕傲是人心對上帝的澈底背叛。

你覺得我說得過份了點嗎?你再仔細想一想,我剛剛指出過,一個人越驕傲便越不願見到別人驕傲。事實上,你要知道自己驕傲到什麼地步,最便當的方法是問自己:“別人瞧我不起的時候,別人不睬我的時候,別人在我面前擺架子、好管我的閒事的時候,我心裡會不高興到什麼地步?”原來我們每個人的驕傲,總是與他人的驕傲互爭短長。我要宴會中的人只聽到我在說話,要是有人在大聲說話,我便會非常不開心。俗語說:同行如敵國,便是這個道理。你應該明白的是,驕傲之為物,在本質上便得和人爭,是不容人的。不容人是它的本性,其他諸惡只是偶然不容人。驕傲不以得到一物為滿足,一定要得到的多過別人才開心。我們說人們以有錢為榮,以聰明或俊美為榮,但他們實際上不是這樣,而是要比別人更有錢,更聰明,更俊美,才覺得有面子。要是人人都一樣有錢,聰明,俊美,那就無面子可言,也沒有什麼可以誇耀,可以值得驕傲的了。要和他人比較才形成驕傲,是種要高人一等才開心的心理。我們若不和別人爭短長,驕傲也隨之而逝。這是我為什麼要說,驕傲和其他諸惡不同處,是它基本上不容人。兩個男人爭一位女郎,這種爭可能來自性的要求;但只是偶然現象,他們也可以愛不同的女人。可是驕傲的人一定要從你手中搶去你的女郎,不是因為他需要她,只是要向人證明他比你強。貪婪能令人相爭,要是所貪之物供應不足的話。可是驕傲的人,即使手頭擁有的比需要更多,為了證明他有能力、有權,偏偏還會爭個不停。世界上几乎一切歸到貪婪或自私頭上的惡,無不來自驕傲。

試以金錢為例。人因為貪,所以要錢,希望住得舒服點,吃得好點,旅遊得稱心點;不過到了某種程度便會停止。一個人一年賺一萬鎊,現在希望賺二萬鎊,是什麼驅使他作此想呢?這種圖舒服、圖享樂的心,不是來自貪,因為(像1960年代的英國)有一萬鎊一年已夠一個人舒舒服服過日子了;而是來自驕傲,要比有錢的人更有錢,而且還想取得權力。人因為驕傲,才貪圖權力。一個人若能指使人,叫他們聽話,像玩具兵一樣任由擺佈,那才有高人一等之感。漂亮的女人到處招蜂惹蝶,引來男人爭風吃醋,究竟是為了什麼呢?當然不是出諸性的要求。這種女人通常毫無性感,原因也是驕傲。一位政客,或者一個國家,悉索無窮,究竟為了什麼呢?又是驕傲在作祟。驕傲本性就是要爭,不容誰強過它,所以會不斷要下去。我要是個驕傲的人,只要這世上還剩一個人比我更有權力,更有錢,或者更聰明,他就是我的競爭的對手,就是我的敵人。

基督徒說得對,自從有世界以來,每個民族和每個家庭的不幸的唯一根源便是這種驕傲。別的惡有時還能將人拉在一道:飲酒之徒,好色之輩,常會結在一道,狐朋狗友,相互取樂;但是驕傲永遠只有敵視,驕傲就是仇恨;不止仇恨人;而且仇恨上帝。

上帝至高無上,遠非你所能亟及。不懂得這一點,根本不認識上帝。一個內心驕傲的人無法認識他,因為他驕傲,所以看不起人,看不起一切。因為他總是高高在上朝下看,所以看不見在上面的上帝。

這就引起了一個可怕的問題:一個澈頭澈尾驕傲的人怎麼能說他相信上帝,怎麼能表現出一派虔誠?恐怕他所拜的是自己空想出來的上帝。他可以在理論上承認,在這位幻影般的上帝面前,他十分微小,但心裡頭卻想像這位神如何讚許他,認為他好過一般人。他給上帝只值一分錢的假謙卑,用這一分錢取得在自己同胞面前值一百分錢的驕傲。我想這就是基督耶穌所說的那種人:他們傳講耶穌,奉他的名趕鬼,但到末日(審判的日子),耶穌會說他從不認識這些人(太七:22-23)。我們當中隨時會有人(因為不是真正要傳講耶穌)跌進這個死亡陷阱中。幸虧有個測試的方法:什麼時候我們覺得自己的信仰生活很了不起,比別人完全得多,什麼時候就是魔鬼(不是上帝)在我們身上作工。要知道是不是與上帝在一道,得看你能不能完全忘記自己,或者能不能看自己又小又不配。最好是能完全忘記自己。

可怕的是這個諸惡中最大之惡,會偷偷進入我們信仰生活的中心。原因很簡單,其他較小之惡,是魔鬼利用我們的動物本性,作用在我們身上;但驕傲不是來自人的動物本性,而是直接來自地獄,是靈性層次上的東西,因此比他惡遠遠難捉摸,也遠為致命。也因為如此,驕傲常被用來驅走較小之惡:教師就常常用自尊這種字眼來勸學生檢點行為。其實,自尊就是驕傲。不少人能夠克服懦弱、貪慾、壞脾氣等等,是由於視這些有損自己的尊嚴,用的也是驕傲。魔鬼會大笑,他非常高興一個人能做到貞潔,勇敢,自製,只要在後面指揮你的是驕傲。這就好像他不在乎你把凍瘡醫好,只要你願意接受癌來交換。驕傲為靈性上的癌,能吞吃掉愛、知足,甚至常識,叫這一切都無法施展。

結束本課前,必須說明幾點,以免讀者產生誤會:

一. 聽到人家稱讚,心裡喜歡,不是驕傲。一個小孩子,功課做得好,大人拍拍他的頭;女郎聽到戀人稱讚她美麗,馬利亞聽到主耶穌說她可以得到那上好的福份(路十:42),都會心裡歡喜,也應該歡喜,因為這種歡喜不是源於你這個人,而是因為你正正當當應取悅的人高興你做的事。出毛病的原因在你本來應該心裡想“我教他高興了,真好,”變成“我真了不起,能做到這點。“你越多喜歡自己,就越少喜歡那稱讚,你也越來越驕傲。等到你所高興的全是自己,對他人的稱讚一點不在乎的時候,你已不可救藥。因此虛榮雖然也是一種驕傲,大半露在外面,但並不能算大惡,可以原諒。有虛榮心的人十分喜歡聽人家稱讚、喝采、羡慕,且常會設法博取。這若是過失,也只屬孩童般幼稚的過失,說明你對自己的信心還不夠,需要人家來看重,多看你幾眼;你仍有那份人情味。惡到像魔鬼般的真正驕傲,是目中無人,根本不理會別人怎麼說。當然,假若我們作事理直氣壯,不在乎人家說什麼,這種態度也是對的,也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所關注的是上帝怎麼看這件事。這比世人的想法重要不知多少倍。可是驕傲的人所以不在乎他人怎麼說,原因卻不同。他會說,“我才不在乎這班小子們歡呼,他們的意見管什麼事?即使他們的話說得有幾分道理,我豈是初出道的小妞兒,聽到人家贊幾句便臉紅?當然不是,我是個大人,有什麼場面沒有見過。我做事無不力求實現自己的理想,對得住我的藝術良心,為我家的傳統增光。一句話,因為我有料,這班人喜歡叫囂,由他們去吧,我才不在乎。”這種目空一切的驕傲裡頭反而沒有虛榮心在,因為我剛纔說過,魔鬼喜歡給你一個大錯來“醫治”你的小錯。我們當然不應該因為虛榮是小過而為之,但決不可以開門揖盜,讓驕傲進來驅除我們的虛榮心。

二. 我們在英文裡常說一個人以他的兒子為驕傲 (be proud of ),或者以他的父親,學校,團隊為驕傲,這種“驕傲”(中文通常譯為“光榮”或“自豪” -- 譯者)是不是也可算為罪。我認為是不是罪得看這裡說的“驕傲”指的是什麼。通常,這裡說的“驕傲”指的是“教心頭暖暖的那份稱許”,這樣的稱許當然不是罪。但若因為自己有個顯赫的父親,或者在著名的學校中受過教育,以此來炫耀,這便不對,犯了錯誤;但仍舊比高抬自己,以自己為驕傲來得好。能放下自己,去愛慕自己以外的事物,是讓靈性不給完全毀壞的第一步;但若愛慕世上事物超過我們愛慕上帝,則是不可取的。

三. 不要以為上帝不許人驕傲是因為怕人觸犯他,又或者他喜歡人謙卑,是為了他自己的尊嚴,好像上帝也很驕傲一樣。上帝可一點也不擔心自己的尊嚴受損。他要求的是:假若你能認識他,他願意將他自己賜給你。你若真願意和他接觸,願意謙卑下來,就能得到那種無限的釋放,就能放下那種教你一生不安也不快樂的一件事,這便是對自己尊嚴的無謂擔心。上帝要你謙卑,使這無限釋放的一刻可以來到,將那既可笑又醜陋的扮成王侯將相的化裝衣着脫下;不再像個無知白痴,趾高氣昂,藏在這些假外表裡,自以為真是那假扮的人。我多麼盼望我自己能更謙卑點,要是我能做到,便可以多告訴你一點這種除下化裝衣着後所得到的那種無限釋放與舒服。除去假我,不再希望人家“看我一眼”,說自己如何了不起,不再需要裝模作樣。只要能多走近這美好情境一步,留連片刻,都會像在沙漠的焦渴中喝到一杯涼水那麼舒服。

四。別以為你遇到的真正謙卑的人,是今天大多數人所說的那種“謙卑”。真正謙卑的人不會成天向你說他算不得什麼。他不會滿口討好人、奉迎人。真正謙卑的人既愉快又有智慧,十分看重你對他說的話。你要是不喜歡他,會是因為你看見他那麼輕鬆地享受生活,不免心裡不是味道。他根本沒有刻意去想應如何謙卑,他根本連自己也不想。要是有人願意謙卑,我可以告訴你如何走第一步。這第一步是要認識到人是驕傲的。這是相當大的一步。不走這一步,什麼都沒有用。你若認為自己並不驕傲自大,你其實已經十分驕傲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