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課 - 德行一二三

返璞歸真 | 鲁益士 C.S.Lewis
說是有人問一個學生,他想像中的上帝像什麼。他回答說,據他所知,上帝喜歡打探人間活動,要是有誰貪玩,好吃懶做,他就會來禁止。我想這也是大多數人腦海中的“道德”的含義:干涉我們,不讓我們享樂人生。事實上,道德規律是人這部機器開動的方向,每一條規律不外為預防機器出毛病而設。這是為什麼驟眼看去,道德規律似乎處處和我們天然的傾向作對,就好像你跟師傅學習操作機器,師傅會不斷地說,“不可以,別那麼做”,因為有了部機器在手中,你會自以為是,想出一些方法,毛手毛腳來開動,結果當然是出亂子!

有的人喜歡高談道德“理想”,不談道德規範:喜歡談道德的“理想主義”,不談道德的履行。不錯,要做到道德完美的確屬“理想”,因為人做不到。在這意義上,凡是完美,不問是那一種,對人類來說都屬理想。我們駕車,無法做個十全十美的駕車人;打網球也好,繪畫也好,也是一樣。你能畫出一條美到十足的直線嗎?辦不到。可是從另一種意義來說,要把道德的完整稱之為理想,也是容易讓人誤會的。比方說,有個男人說某個女人,某幢屋子,某條船或者某座花園是他的“理想”,他當然不是說,除非他是個笨蛋,人人都像他一樣,視此為他們的理想。在這一類的事上,我們可以有不同的喜好,從而有不同的理想。可是,將一個極力遵守道德律的人,說他是“有崇高理想的人”卻是很危險的事,因為會誤導他人,以為道德的完整屬個人的喜好,別人用不着去理會,去遵守。這種錯誤會導致大患。我們做人無法做到十足完美,就像(在汽車沒有自動排檔的時代)駕車換排檔無法做到十足理想一樣。可是人這部機器的本性,要求人人都須有個為人的理想,就像汽車的構造要求所有駕車的人,在換檔這件事上都應有個完美的理想一樣。而更危險的莫過于視自己為“有崇高理想的”人,因為我努力做到絶不說謊(不是隻說一兩個謊),絶不犯姦淫的罪(不是偶一為之),絶不逞兇欺侮他人(不是有時也手軟),會讓你變成所謂道學之士,自以為很特別,值得人家為你的“理想主義”歡呼。在現實世界裡,這就好像你做一條算術,努力把答案做對,希望人家向你歡呼一樣。不錯,要條條算術答案都做得正確,是個“理想”,計算時你總會犯點錯誤。你做加法時,步步當心,不讓錯誤出現,本屬應該有的態度,沒有什麼了不起,只有愚人才不會這樣做。做算法時,中途出的任一個錯誤,都會影響答案。同樣,我們做人若犯上道德的錯誤,每個錯誤都會招來嚴重後果,影響自己,也很可能影響人家。不談道德“理想”和道德“理想主義”,只談道德規律和這些規律的遵守,可以時刻提醒我們留心到上面說到的事。

現在,讓我們作進一步的探討。人這部機器容易在兩條路上犯錯誤。一是人人各自為政,你欺我詐,你推我撞,造成大家的損傷。一是人裡頭發生問題;人裡頭的功能,慾望等等,各行其是,互相干預。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情形。試以一個船隊為例,船隊航行要成功,第一,必須互不碰撞,各船在自己的航道上行駛。其次,每隻船須經得起風浪,機件須運作正常。事實上,二者相互為用,缺一不可。要是船與船間撞個不停,很快只隻船都會破損到不適航行。又或這些船的方向盤出了問題,就難保不相互碰撞。你也可以將人類當作一個樂隊來看。要樂隊奏得出色,須保證兩件事:各種樂器的調子必須一致,輪到那個樂器出奏時,必須準時奏起,這樣,樂隊才能協作;樂器雖多,有如一體。

不過,還有一點我們沒有觸及,我們沒有問這個船隊駛往什麼地方,或者這個樂隊奏的是什麼歌曲。樂器可能調子都校對了,而且在應該奏的時候都準時奏起,但如果應該奏的是舞曲,奏出來的卻是死亡進行曲,這個樂隊當然不能算成功。又以船隊來說,無論配合得怎麼好,要是應該駛往紐約,卻駛到印度的加爾加答,這當然不是成功的航行。

這樣看來,與道德有關的有三件事。第一,人與人間相處須公平,須和洽。第二,人裡頭必須整齊清潔,協調一致;第三,人生應有一個總的目標:人造來做什麼;船隊朝什麼方向駛去;樂隊的指揮耍奏什麼調子。

你也許已留意到,現代人想來想去的几乎都是第一點,完全忘記了其餘兩點。你讀日報,讀到許多人說自己致力達到基督信仰的道德標準,他們指的一般都是國與國間、階級與階級間,還有個人之間的公道與仁愛相待之道。講來講去都是第一點。要是有人要作一件事,他說“這件事與人無損,不會是壞事”,他腦裡想到的只是第一點。他的船裡頭的情況怎麼樣,不關他的事,只要船不撞到別的船就行了。講到道德時,我們很自然地也是從第一點出發,所關心的只是社會關係。這當然是因為壞的不道德的舉止,其影響在人際關係上最容易看出,諸如戰爭、貧窮、貪污、謊言以及假貨等等,天天引起我們的注意。何況,談道德若只談第一點,殊少爭論,差不多大家不論何時都得同意(在理論上)做人應該誠實,慈愛,互相扶持。可是,講到道德時,我們從這點開始雖是很自然,但若只講第一點便停在那裡,倒不如乾脆別講。除非繼續講第二點,也就是將每個人裡頭打掃乾淨;否則,只是自欺欺人。

要是船隊的船破舊不堪,根本不宜航行,那麼教這些船怎樣好好駕駛,以免互撞,又有什麼用處呢?要是我們明知自己的貪婪、懦弱、壞脾氣、自欺等等,使我們做不到與人正確相處的標準,那麼,把這些標準、這些規律寫出來,只是一紙具文,又有什麼用呢?請別誤會,以為我不讚成改善我們的社會和經濟制度。我要說的是,除非我們人人有道德勇氣,能不自私,去努力使這些制度正當運作,否則,改善云云只是捕風捉影,空談無補實際。要將現有制度裡頭的某些貪污賄賂,某些恃強凌弱剷除並不難,可是隻要人心裡的詭詐、暴戾一天不祛除,又會在新制度底下玩出舊花樣來。單靠法律不能叫人做好人,沒有了好人那能有好社會,這是為什麼在第一點之後必須考慮第二點,也就是人裡頭的道德。

但是,做到了這一點仍舊不夠。我們現在已到達一個層次,我們對宇宙的不同信念,把我帶向不同的行為標準。驟眼看去,我們最好停在第二點那裡,別再探索下去;我們最好逗留在大家都能同意的地方便算了。但是做得到嗎?我們應記住,宗教信仰裡頭有一連串的關乎事實的陳述,不是真便是假。如果是真,從這真的陳述出發,我們可以得出一套結論,指出人的船隊應該走的航道。如果是假,便會得出另外一套結論。比方說,我們在前面提到過的那個人,他認為做人只要不損及別人便不會錯,他很懂得在航行時不撞損他船的道理,他也認為他怎樣對侍自己的船則是他自己的事,與人無關。可是,要是這條船不是他自己的財產,情形豈非大大不同?要是我不是我自己的心志和身體的主人,只是一個僱工,須向主人負責,情形豈不大異?要是造我的是別人,為了他自己的目標而造我,我當然須盡許多義務和責任;這些責任本來不用我負擔,要是我屬我自己的話。

基督信仰認為,每個人都會永存下去。這是一個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的陳述。要是一個人最多只能活到七十歲,有許多事根本不用去擔心。要是一個人會永活下去,卻不能不留意一些本來可以不理的事。也許我的壞脾氣,我的嫉妒,漸漸變得越來越甚,這些變化太“漸漸”,七十年中還看不出什麼來,但若積存起來,經過一百萬年,不難變得壞到像地獄。事實上,如果基督信仰所說的是真的,人的確可以變得像地獄一般壞。不道德的行為積累起來,和道德的行為越拉越遠,就像極權與民主間的差距一樣。

要是一個人只活七十歲,而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一種文明卻可以活一千年,後者當然都比個人重要。如果基督信仰是真,個人可以永活,那麼,個人不止比其他的更重要,而且重要得難以比擬。又因為他永存,國家或文明的壽命和他相比,只不過頃刻。

這樣說來,除非不講道德;要講必須同時注意這三者:人與人的關係;人裡頭的東西;人與造他的力量間的關係。在第一層次上,我們大致都能做到合作和協。一到第二個層次,意見便有了分歧。這分歧到第三個層次便十分嚴重。基督信仰的道德主張和非基督信仰的道德主張間的主要區別,就在這第三個層次上。

本課程以後要講的都是從基督信仰的觀點出發,並在基督信仰為真的基礎上來看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