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課 - 教人吃驚的替代

返璞歸真 | 鲁益士 C.S.Lewis
基督徒相信,那罪惡的力量已自封為這世界的王。你聽到這裡,心裡難免起疑問:這件事是不是也屬上帝的旨意?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位上帝行事便很奇怪。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這種違背握有絶對權力的上帝旨意的事怎麼會發生呢?

不過,凡是握過權力的人都知道,同是一件事,可以一方面照你的意願,一方面卻違反你的意願。母親可以對子女說,“我不能天天給你們收拾睡房,你們得自己收拾。”母親這樣說是合情合理的。可是,有一晚,她走進孩子們的睡房,發現玩具熊、洋娃娃、墨水瓶,還有文法書,都亂七八糟堆在壁爐裡頭。這當然不是她的意願;她願意見到的,是孩子們自動把睡房收拾得乾乾淨淨。可是,也就是她的這個意願,讓孩子們有了可以不去收拾房間的自由。這情形也發生在軍隊、工會和學校裡。你規定大家自動自願去做一件事,結果是,一半的人根本不做。這當然不是你的意願,但這情形卻是由於你的意願而發生。

很可能,這也是宇宙中的情況。上帝造物具有自由意志,被造物可以走正路,也可以選擇偏路。有的人很富想像力,希望被造物有自由選擇權,但不會選擇不正之途。我的想像力可沒有這麼豐富。既給了造物自由,他可以自由為善,當然也可以有為惡的自由。有了自由意志,惡才會發生。這樣說來,上帝為什麼要給人自由意志呢?原來自由意志雖然引發惡,但也是愛、善和喜樂這些值得享有的東西的唯一來源。一個全是機械人的世界,人人像機器一樣生活,值得去創造出來嗎?上帝為他造的高級生物,也就是人,設計出了幸福,這種幸福是人能夠自由地、自願地和他也和他人一同生活在愛和喜悅的無限歡樂中。這種至高無尚的歡樂,和男女間情愛的歡愉比較,無論這種情愛多麼快樂,也不及其萬一。人要得到這種幸福,必須有自由的意志,作自由的選擇。

上帝當然知道,人若誤用這自由會有什麼結果。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出,他認為這仍是值得一試的。也許我們心裡不願意順他的意,可是不順上帝的旨意倒不很容易,因為他是你一切推理的能力的來源,就像一條小河不能高過它的發源地一樣。人對而上帝錯,是不可能的。你和上帝理喻的時候,是和那給你說理能力的上帝理喻,你努力說理就像騎在樹枝上拚命鋸它一樣。上帝為了讓人有自由意志,願意付出宇宙間善與惡爭戰的代價;這也就是說,為了創造一個生機蓬勃的世界,居住在其中的造物可以自由選擇為好或者為害,讓幸福這種人生真價值能夠出現,好過創造一個傀儡世界,一舉一動聽由他牽線,他因此給人自由,願意付上代價。

我們認識到自由意志的真義以後,如果還問(就像有人這樣問我一樣):“上帝為什麼用這樣不成器的材料造人,造出不聽話的東西來?”便毋乃太無謂了。須知,造物用的材料越好,便會越聰明、越有力量、越自由。他若走正途,也就越能為善;可是若踏上錯路,為惡的能力也跟着增加。一隻笨牛不會好或壞到哪裡去;狗的智慧較高,可以很乖也可以很不聽話;一個小孩子更不同,乖時可以很乖,壞時可以很壞;普通的大人,比孩子更進一步;有才華的人又比普通人厲害;若是超人,可以好到極點,也可以壞到極點。

那個黑暗的力量是怎樣行差踏錯的呢?我們是人,對這個問題當然無法提出確切的答案。合理的(也是傳統的)猜想,根據我們自己行差踏錯的經驗,也許應該是這樣:什麼時候一個人有了自己,便會把自己放在首位,要做世界的中心;事實上要做上帝。這正是撒但所犯的罪,也是它教人類犯的罪。有的人以為人犯罪和性慾有關係,這是錯誤的。(聖經《創世記》透露人在性上敗壞,是墮落以後的事,是果而不是因)。撒但放進我們老祖宗頭腦裡面的觀念,是他們能“如同上帝”,能獨立自主,好像創造他們的是他們自己,可以做自己的主人,為自己發明一種在上帝之外而有的幸福,而且不需要上帝。這當然是沒有希望也不會有什麼結果的嘗試;我們叫做人類歷史的東西差不多全由這種嘗試形成,諸如金錢、貧窮、野心、戰爭、賣淫、階級、帝國、奴隷制度、等等。陳列在人類歷史長廊上的這些東西,在在說明人怎樣力圖在上帝之外找尋可以給他們幸福的東西。

嘗試永不會成功的理由是:上帝創造人,他造人像人造汽車引擎一樣。汽車靠汽油來開動,若用別的燃料,就不能正常地轉動。上帝造人,設計時要人這部“機器”用他來開動。上帝是燃料,人的精神要靠燃燒他來發生,要靠上帝這糧食來喂養。除了上帝別無他物可取代。這是為什麼要求上帝照我們自己的方式,不要基督信仰去得到幸福,此路不通的道理。上帝不能在他自己之外,給人幸福與平安,因為沒有可以獨立於上帝之外的幸福與平安。這種東西根本不存在。

這是歷史的關鍵。人類不知消耗了多少力氣來建造文明,設計出許許多多了不起的制度,可是沒有一次不出毛病。總會有某些致命的缺點,將既自私又殘暴的人推出來做領袖,結果這文明,這制度,如曇花一現,以悲慘和廢墟一片收場!原來是引擎有毛病,剛開動時好像還不錯,開了幾尺不到,引擎便失靈了。他們想用別的東西當燃料,這也是撒但在人世的作為。

上帝見到這情形,他用什麼方法來補救呢?首先,他給了我們分別是非的良心。歷史上時時有人想聽良心的話,而且有的人非常之努力,不過沒有誰做得很成功。其次,他給人類一件希奇的事,一位神死了又活過來,借他的死,給了人類新生命。第三,他揀選了一個很特別的民族,用了好些個世紀來曉諭他們,要他們明白他是上帝,他的本性是什麼,他是唯一的真神,要求人有端正的行為。這個民族就是猶太人。舊約記有上帝怎樣不斷把這些認識諄諄教導他們,鞭策他們的經過。

然後那震驚世人的大事發生了。在這些猶太人中突然出現了一個人,他到處傳講,好像他就是上帝一樣。他說能赦免人的罪,他說他永在,他說他在末後的日子會來審判世界。讓我把這件事說得清楚點:像印度教徒這些泛神論者,他們當中誰都會說自己是上帝的一部份,或者和上帝同在:他們這樣說沒有誰覺得奇怪。可是這個人,因為是猶太人,他說的上帝不可能是泛神論者的那種上帝。猶太人說的上帝是指獨立於世界之外的那個存在,世界是他所造,他無窮無際,世上無一物可以和他相比。你一旦明白了這,便不難瞭解,這個人說的雖然十分簡單,卻是人口裡說出的最震懾的話語。

他說的話中,有一部份我們聽了會不留意,因為我們常常聽到,不再把它當一回事。我指的是他說自己有赦罪、赦免一切罪的權柄的話。除非說話的人真是上帝,否則,這種話可說荒謬到可笑的程度。一個人給他人得罪了而不介懷,這個,我們能瞭解。你踩了我一腳,我可以不怪你;你偷了我的錢,我可以原諒你。可是,這個人既無人偷他的錢,又沒有誰踩他一腳,而他卻宣佈說,你踩了別人一腳,偷了別人的錢,他可以寬恕你。我們會說,而且說得非常之客氣,這樣的行徑簡直荒天下之大唐。可是,這正是耶穌說的話。他告訴人,他們的罪行已得赦免,又忙忙碌碌地告訴所有為自己的罪所觸傷的人,他們的罪可得赦免。他泰然地把自己當成主要的一方,是罪行中主要受害人。除非他果真是上帝,他所定的法則,為罪所破壞,他的大愛為罪所損傷,才會這樣做。要是此人不是上帝卻說出這樣的話,他一定是人類歷史上無可與之相匹的大愚人,大騙子。

可是,很希奇也十分重要的一點,是連他的敵人,讀到四福音書時,都得不到此人有絲毫愚蠢和欺騙的印象。在沒有偏見、不戴有色眼鏡來看事物的人,尤其如此。基督耶穌說,他心裡“柔和謙卑”,我們相信他說的。我們卻沒有注意到,他若是一個凡人,我們怎麼肯承認他說自己是上帝、能赦罪之類的話是既柔和又謙卑呢!

我這樣做,是希望我們別學他人,說些對耶穌的認識不夠智慧的話:“我願意承認耶穌是一位偉大的道德教師,但我不能接受他稱自己為上帝”。這種話不應出自我們的口。一個人若是凡人,說出像耶穌說的那些話,決不會是偉大的道德教師。他若不是瘋子,像說自己是個荷包蛋一樣無理性,便是地獄中來的魔鬼。你得自己作決定,相信這位耶穌過去和現在都是上帝的兒子,或者相信此人是瘋子,或者是比瘋子更壞的東西。你可以把他當笨蛋,叫他閉嘴,可以吐唾沫在他身上,把他當邪魔宰了他;你也可以俯伏在他腳前,稱他為主為上帝。但千萬別自以為是,長自己志氣,護長護短地把他當成只是一位人間偉大的教師。他沒有留下絲毫可以讓我們這樣說他的餘地,他也沒有做偉大道德教師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