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4 基督的僕人

卷六 婚姻·家庭·工作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弗六5-9

我們已達到一個概括的結論,就是基督徒有責任順應他所處的環境和景況。他不能因為成了基督徒,就企圖打破現狀。我們也討論過,他有權加入其他人,一起為改善生活條件而努力。在法律的範圍內,他有權如此作。但是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基督徒首要的工作和目標乃是運用他如今擁有的新悟性,去發現如何適應所處的現狀。

從這一切,我們可以得出幾個結論。當一個基督徒在某一個系統之下必須作一些他寧願不去作的事時,他不算為有罪。舉例來說,有一個基督徒在保羅的時代被賣為奴。他被主人要求去作一些他不願意作的事,或許這些事根本就是不對的,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他還是應該去作。他們因為所置身的制度而必須順服,聖經沒有叫奴僕逃走,或反抗。不!他必須順應環境,服從主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讓我們將其運用在現今世界上。

有很多基督徒因職業的性質,必須在主日工作。他們常常感到困惑,問道:「我在主日工作是不是犯罪呢?」我通常用一個問題來回答他們:「如果你有完全的自由,可以選擇要不要在主日工作,你會如何選擇呢?你說在主日工作可得雙倍薪水,那麼我要問你,如果你可以選擇,你是否願意放棄雙倍收入,而去教會參加主日崇拜?」如果那個人告訴我,坦白說他情願捨棄雙倍薪金而去敬拜神,我就會告訴他,他若為了工作上的要求不得不在主日上班,也不算犯罪。如果他拒絶在主日上班,會因此丟掉飯碗的話,他大可不必如此作。他所涉入的是一個他並不相信或贊同的制度,就像過去的奴隷一樣;但是使徒的勸勉是,他應該服從這制度,雖然有的時候他必須作一些自己並不願意作的事。

讓我再舉一個例證。不久以前,此地的醫生醞釀發起一次罷工。許多基督徒醫生非常關心這事,他們問道,「我們基督徒可以罷工嗎?」我的回答是,「當然,你們不必例外。」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其它行業的基督徒裡面。每一次有人提議罷工,就會有人問,基督徒該不該罷工?其實答案很清楚。不論你個人意見如何,你都是整個制度的一部分。如今工業界已經有很精密的組織,一個工人再也不必自己對付他的老闆;他是一個團體的一份子,他的僱主可能也屬於另一個團體。個人的因素已經消失了。工人是整個制度的一部分,通常都屬於一個工會。所以基督徒在這裡沒有什麼選擇,他必須順應制度。如果他大部分的同事決定罷工,不管他個人意見如何,他都該加入他們一起行動。不然的話,他的處境會很艱難,最終甚至使基督徒的名蒙羞,因為他的舉止在別人眼中看來真是荒廖得很。每一個基督徒必須自己好好思量這些事。一般的原則是,基督徒必須成為他所置身的制度之一部分。他可以盡己之力與別人一塊來改造這個制度,但他不是以叛逆者的身份出現,也不能因為自己成了基督徒,就想在這個制度裡而找捷徑走。

第二點——我有些猶豫加上這一點,因為這是我前面所講那一切事物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基督徒有的時候必須採取絶對的立場。這是指當他被指定去作某些事,或當他被牽涉到某種情況下,而使他和神的關係受影響時。這種情形下,他必須採取一個絶對的立場,而不計較後果如何。如果他陷入一種光景,必須否認主,那麼他就得斷然拒絶。他一定得謹慎。他有兩個原則可遵循:第一,他不可以猶豫不定;第二,他必須知道把界線劃在何處。當情況危及到他個人與神的關係,以及救恩的事上時,他就得採取立場。那些早代教會的基督徒仍然繼續作奴僕,但他們不會稱凱撒為主。他們情願喪命,也不願這樣作。

但以理書第一章對這點有絶佳的說明。但以理到了某一個地步,不得不採取立場。他用合理的方式這樣作,使人能夠接受他的論點。但是每一個人都必須在自己的環境裡下判斷。他絶對不能否認他的主,或者在任何一種情形下與他的救恩問題起衝突。

這是這件事概括的一面,我們接下去就能探討有關僕人(奴僕)和主人的行為這實際的一面。使徒對我們有詳細的教導。為奴的要繼續為奴,但如何作呢?他們應該採取什麼方式呢?如今他們是基督徒了,他們如何把新的觀點與持續的舊身份相配合?這個答案很自然分成兩部分。第一,我們如何事奉?再一次,使徒保羅把它分為兩部分——這是保羅的分法,而不是我的。他不厭其煩地作一番劃分。首先他提出消極的點。他們應該順服主人,但「不要只在眼前事奉」。這是從第六節開始的消極部分。

我們如何明白「不要只在眼前事奉」的意思?這是我們都很熟悉的。這裡的意思是,僕人應該順服主人,但不要總是把眼目放在主人身上,以致于忽略了當作的事。換句話說,他們不要只作最基本的事,只求不受罰就夠了。有一類僕人,不管他作什麼,總是用眼角察視主人有沒有進來,有沒有在看他。如果沒有人注意,他就閒懶不作事,或只作最基本的瑣事;可是如果主人在一旁,他就加倍努力,給人一種印象,好像他是一個辛勤盡責的僕人。這就是「眼前的事奉」。使徒說,基督徒絶不可這樣,只作最少的工。使徒譴責這種只求不惹麻煩,敷衍了事的態度,因為這顯示作工的人對他的份內之事既缺乏興趣,也毫不關心,只有主人在旁觀看時他才肯賣力。使徒保羅說,「眼前的事奉」不是基督徒當有的態度。

那麼我們該作什麼?我們的表現應與「眼前的事奉」完全相反。請留意使徒的方法。他不滿足於積極的一面,今天有許多愚昧人不喜歡聽消極的禁戒。我們固然應該學習當怎麼作,但同樣重要的,我們也該學習哪些事不可作。我們當如何事奉呢?「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請注意,他在另一處也用到同樣的形容詞,就是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第三節,他告訴哥林多人,「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另外哥林多後書第七章第十五節那裡提到提多曾造訪哥林多教會,如今提多「想起你們眾人的順服,是怎樣恐懼戰兢的接待他,他愛你們的心腸就越發熱了。」還有就是腓立比書第二章第十二節那段著名的話,「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他的意思是,你們不只是在我眼前順服,想討我喜悅,我知道即使我不在你們那裡,你們仍會如此作。所以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這幾處引用的經文都有助我們解釋此處保羅的囑咐。這不是說,保羅勉勵作奴僕的,要活在對主人的恐懼裡,或某種不健康的恐怖中,好像一個可憐的奴隷,一想到主人,腦裡就浮起一個手拿皮鞭的惡霸。保羅的意思也不是說,他們因為將臨到他們的事而懼怕戰兢。這是難以想像的,也無法用來解釋此處和其它地方有關的經文。

要明白使徒真正的意思,我們必須看保羅如何描述他到哥林多教會傳道的情形。他說,他在哥林多的時候,「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是什麼使他懼怕戰兢?顯然不是哥林多人。使徒不會有這一類的懼怕。他不怕雅典的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學派的人,也不怕像希律那樣的王,或腓力和非斯都一類的羅馬巡撫。他沒有必要怕任何人。在知識上他不僅與當代的人並駕齊驅,甚至高他們一籌。在法律的常識上,他也不怕任何猶太人,他知道外邦人對神更是一無所知。因此他沒有這一類的恐懼。

保羅所懼怕的是,他誤傳了他的主,使人誤解了福音。他總是覺得作為福音的使者是一件美好的事。他也知道他有可能引起別人對福音反感,因此他懼怕戰兢。使徒把福音看作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有很多人把上台講道看得很隨便,使徒卻不是這樣。他若不是被基督的愛激勵,就說不出諸如「我若不傳福音就有禍了」這一類的話,他也不會去傳講福音了。我們也應該用同樣的方法「作成我們得救的夫夫」。保羅不是鼓勵基督徒懼怕,他要我們明白我們在今生和今世所作的事是何等重要。「因為我們眾人」——指每一個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這是「恐懼戰兢」的意思,害怕我們誤傳福音,或是未盡到當盡的本份。使徒說,僕人應該用這種態度順服「肉身的主人」。作基督徒是一件何等奇妙的事!它提升了每一件事——甚至奴僕的情況——把它放在一個較高的層面上。此處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奴僕,他所從事的不過是一些最卑微、瑣碎的工作,但使徒告訴他當用使徒傳講福音時同樣的靈,同樣的方法,去盡他的本份。

下一句是「用專一的心」(註: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作「用誠實的心」)。這裡用的詞與耶穌在登山寶訓和其它地方所用的「專一的眼目」相類似。它的意思與雙重視力相反;它不是同時作兩件事,或同時看兩件事。「單一的眼目」指集中焦距和注意力,指我們努力作當作的事,絲毫不被外界分心。此處使徒想到的是動機,特別指單純的動機。我們的動機應該是儘可能把工作作得盡善盡美,而最重要的是,為了討主的喜悅。作為基督徒,我們是否常常將這一點用在實際上?使徒保羅告訴作奴僕的當如此行,不要像那些常常注意主人是否會出現的僕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由於他們是基督徒,主人是否出現並不重要,因為他們只是「用專一的心」去作指定的工作。他們的心專注在工作上,他們對所指定的事投以專一的注意力。

另外還有一層含義,所有的僕人,是不論他的僱主是誰,都應該全神貫注在他的工作和主人上面。他的時間不是自己的,乃是主人的。他所經手的錢也不是他的,而是他主人的。每一件與他工作相關的事物都是他主人的。換句話說,如果一個基督徒用他主人的時間去作別的事,而不為主人工作,他就違背了使徒的囑咐。

我無權用僱主的時間作私事,即使用來傳福音也不可以。許多基督徒在這一點上犯錯。他們用上班的時間--那是僱主的時間,而不是他們的時間--與人談論信仰,靈魂,救恩的事。他們可能一周花幾小時這樣作,一年下來累積的時數就很可觀。根據此處的訓誨,這樣作是不誠實的,是偷竊的一種。使徒說我們「用專一的心」順服。我們必須集中心力,在當盡的責任上,絲毫不為外界分心。不管動機如何,我們都無權取用屬於僱主的東西。也許有人說,「只要我們的動機是出於為別人的靈魂着想,就沒有什麼不妥。」不對!你不是受僱去傳福音。這一項工作並未列在合約書裡,當初你受僱時亦未提及此事。你無權這樣作,如果你舉止若此,早晚會使福音受到損害。

這個原則應當運用在每一個僱主身上。有時我應一些與政府機關有來往的基督教聯盟之邀請,前往對他們演說。我發現他們的邀請函竟然是用印有政府機關頭銜的信紙,我不禁大感震驚。這是很嚴重的,因為這是偷竊或搶奪的一種形式。基督徒除非經過授權,他不能用自己工作機關的文具、信紙,來從事基督教聯盟的工作。他盜用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這種服事再也不是「專心」的了,我們必須在時間、物質和其它方面都秉持這原則。基督徒一定得在這些事上謹慎。

使徒用的第二個詞是「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此處較佳的譯法是「從魂裡遵行」。請注意,這時所用的三個詞剛好與主耶穌論到哪一條誡命最大時所用的詞相同。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我們已經看過「心」的部分,現在要來看「性」(亦即魂)的部分。下一節的「善意」則是「意」的部分。總而言之,重點是放在全人上頭。使徒說,整個人都應集中在工作上。「從心裡」的意思是「全心的」「從你內心深處發出的」「不是出於勉強的。」

可悲的是,人們往往作不到這一點。他們以勉強的態度去作工,好像不得已似的。如果能夠不作,他們最高興。如此,他們去作的時候,無法盡心的作;他們給人一種印象,這工作不合他們的意。他們用一種粗魯的態度作工,好象極度的心不甘情不願。使徒說,我們不可如此,乃要「從心裡」,從靈魂,從內心的深處去作。我們應該全力以赴,表現出內心的真誠。「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儘力作」(傳九10)。要表裡如一,一切從靈魂深處發出。保羅說,奴僕當用這種態度順服他們的主人。我們所有受僱的人,也當這樣要求自己;不是用一種勉強的靈事奉,乃是出於一個自由、真誠的靈。

最後一個重點是,「善意事奉」(註:中文和合本譯作「甘心事奉」),善意!我前面已提過,這是指心靈和悟性而言。換句話說,基督徒要顯明他已將這事徹底考慮過;他不是糊里糊塗的。這個題目已徘徊在我們心頭一陣子了。人們常常來見我,表達下面提到這種困惑:有一個人,是教英國文學的老師。他信主之後,立刻面臨了一個問題。他問:「我是否應繼續這份工作?教書本身並不是基督徒事工的一種。我每天教一群非基督徒小孩莎士比亞,而莎士比亞的作品裡面並未特別含有基督的教訓,我繼續教下去是否合宜呢?」於是很多基督徒陷入疑雲,不能專心。他們無法「善意」的事奉。他們拿不定主意,他們裡面有一個聲音說這樣作不對,另一個聲音又說沒有什麼不妥。於是他們猶豫不定,不知道怎麼作才好。使徒保羅提出一個很好的答案:「甘心事奉」。心裡要把這件事想清楚,看見文化在整個基督徒的生活觀裡所具有之地位,然後你就能甘心去作工。

這個問題又牽出另一個問題。有許多基督徒覺得,他們應該作一個全「時間的基督工人」。他們說,「既然我成了基督徒,就必須除了基督徒事工,其它什麼也不作。」這種想法違反了新約的教訓。如果你蒙召去全時間作主工,那很好,就去作吧!但你若未蒙召這樣作,就當仍留在你原先的位置上(林前七20)。你不可以自己說,「我要拋下一切,專一地作一個基督徒。」如果我沒有蒙召作神的工,我就不會成為一個傳道人和牧師。如果你能作別的,就繼續作下去;當你不能作時,就知道神呼召你從事一項特別的基督徒事工。我反對一種說法,就是你一旦成了基督徒,而你的工作若不直接與基督徒事工有關,它就不與你的基督徒身份相符合了。這是不對的!「你們作僕人的,要……聽從你肉身的主人。」把這件事弄清楚了,你就可以甘心作工。你瞭解清楚了,你的態度就會澄澈,你也不會猶豫不決,或心有未甘,你也不會三心兩意。「甘心」——你的全副心力都在裡面,作起事來自然事半功倍。

於是我們來到第二個主要部分。為什麼使徒勉勵作奴僕的用這種態度事奉他們的主人?為什麼我們應當這樣作工?這個問題相當重要,因為如果我們不明白第二部分的教訓,就無法將第一部分的教訓付諸實行。只有我們明白這一點,才能「從心裡」,「甘心」工作,「不是隻在眼前事奉。」

使徒再一次將他的論點分成消極和積極兩面。這不是我的分法,而是他的。消極的部分是,「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他說,你不可只用眼睛工作,把眼神定在主人身上,似乎唯一的動機就是討人的喜歡。他在第七節又重複一次這種想法。「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他重複消極的一面是為了強調其重要性。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明白的第一件事是,我們的眼睛根本不可放在人身上。這豈不是非基督徒生活裡最大的問題嗎?他們不斷把眼睛放在人身上--自己、別人;他們不斷問:這樣作對我有何影響?我能得什麼好處?如果作為一個基督徒,我總是存這種動機的話,就會把眼睛放在別人身上--他們怎麼想我?他們對我的外表會有什麼意見?他們怎麼想我的人,我的能力?我作為傳道人的表現?在我生活的千百小節上,他們怎麼想?結果我的考慮就沒完沒了:隔壁鄰居會怎麼想?辦公室或工廠裡的同事怎麼想?我的整個生活都受到別人的想法所控制。「像是討人喜歡。」不信的人,他整個生活完全受別人管理,束縛。他想得人的稱讚,所以他總是注視着別人。這不是基督徒的態度——「不要……討人喜歡。」我們的野心和目標不是取悅人。

轉到積極的一面,我們發現保羅用了四個很有趣的短句。第一個見諸于第五節,「好像聽從基督一般。」「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象聽從基督一般。」第二句在第六節,「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第三句是「遵行神的旨意」——而不是人的旨意--「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請注意,保羅也用過同樣的方式勸勉作妻子的。「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每一件事都是「在主裡」作的。此處有關僕人的教訓也是一樣——「好象聽從基督一般,」「要像基督的僕人,」「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遵行神的旨意。」這裡我們發現保羅整個立場的關鍵。除了基督徒,沒有人能說出這一類的話。世界的人對此缺乏興趣,他們也根本不明白。但這是基督徒獨有的標誌。一個人成為真正基督徒的那一刻,他看每一件事物都不一樣了——包括他的工作,妻子,兒女,家庭,最細微的工作——「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我們可以藉著探討這些短句,把它們用在不同的地方,來啟示基督徒的改變。基督徒最大的心願是遵行神的旨意。「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討神喜悅是基督徒最首要的心願。基督徒是什麼?首先,他是一個明白自己是罪人的人。什麼是罪人?罪人不僅是作了不當作的事而已,他基本上是虧欠了神的榮耀。「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路德小本信仰問答(Shorter Catechism)告訴我們,「人最主要的目標是榮耀神,並且永遠享受他。」罪是什麼?就是拒絶榮耀神。罪的意思是人不願意遵行神的旨意而活。一個人一旦明白自己是罪人,他就知道自己一直未活出那個偉大的目標來。從前他只是為自己,為其他的罪人而活。他說,「我有禍了!我從來沒有為神,為行他的旨意而活,我企圖討好每一個人,只是未討好神。我從未想過討神喜悅應該是我生命中最首要的事。」但是如今他看見了。這是基督徒的第一職責。他看清楚不論在生活的那一個領域裡,他首先要考慮的就是知道並且去行神的旨意。他決定這樣生活。他首先關心的是,神對我存什麼旨意?我應該維持現狀呢?還是作一番改變?只要他相信是出於神旨意的事,他就毫不猶豫地去作。

再來看第二個句子。「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這裡的「僕人」和第五節的「僕人」都應該譯成「奴僕」。保羅實際上是說,「我親愛的朋友,不論你們是在凱撒家,或其它地方作奴僕,我都有話對你們說。明早你們起身時,不要對自己說,唉!又是一天!又有一大堆苦工等待我去作,如果我偷賴,就會慘遭鞭打。我也得不到足夠的食物吃,我只不過是一個奴僕,真是倒霉!那些異教徒主人一點也不同情我。我真是忍無可忍了,我一定要起來反抗!」保羅說,不行,你不能這樣說。明早你起來時應該對自己說,「我只是偶然作了這人的奴僕,但實際上我是主耶穌基督的奴僕,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他而作。」這是保羅一貫提到自己時的用語,特別是他書信的開頭,「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他的意思是,「耶穌基督的奴僕。」他本着這種心態作一切的工,他是基督的奴僕。他提醒這些奴僕,他們也一樣是基督的奴僕。

我們必須記住,自己是「重價買來的」,我們不再是屬自己的人。作為基督徒,我們沒有權利決定自己要什麼,想什麼,說什麼。一個基督徒,按着天然說,他可能是一個政治家或社會改革者;他也許想煽動一次暴亂,一舉殲毀某一個制度。但保羅說,他不可以再這樣想,或這樣說話,或採取這種行動。即使他是一個主人,也同樣不能再這樣想。他不可再威脅手下的僱工,因為他明白自己也是一個奴僕。作為基督徒,我們都是「耶穌基督的奴僕」。他為我們死,他的身體破碎,他的血為我們流出,他把我們從市場買出來,他付了贖價,贖回我們,我們如今是屬於他的。我不可再依着自己的想法去思想;我的思想和言行都受他管理。使徒說,千萬不要忘了,你是「基督的奴僕」

我要提出的第三個原則是,由於前面所說的,基督徒唯一的、最主要的心願就是討他救主的喜悅,並且彰顯出他的榮耀。「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換句話說,基督徒最主要的動機是榮耀神,並且在每一件事上討神和基督的喜悅。

總括起來可以這麼說,我們藉著事奉的方式顯明我們受到這些原則所控制。這是保羅說的。我們顯示自己生命中最大的願望是遵行神的旨意,證明我們是基督的奴僕,是他重價買來的。這可以藉著我們在日常工作上的表現彰顯出來。

在現今的世代,這一切格外重要,英國目前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去教會敬拜。所以不論傳道人的道講得多好,他們的影響力也相當有限,因為人們根本不進教會聽道。但是個別的基督徒卻和這些人天天一起工作,因此他可以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他如何傳呢?乃是藉著他在工作上的表現。這是他的機會。惡劣的工作成績是他的信仰最不利的推薦書。疏忽,草率,倉促,漫不經心的工作,都是負面的見證。這些都是世人的表現。他們只想得最高的報酬,而作最少量的工,如果他們能偷工減料,就一定不肯多作。如果主人不在那裡,他就只保持最基本的工作量,這樣主人若突然走進來,看起來他仍是在作工。可是基督徒卻正好相反。他若在工作上有任何疏忽,偷懶,都是不好的見證,而且會傷害神的國度。這原則適用在每一個領域裡。一個工作表現差勁的工人,不論他的工作性質是什麼,他都是天國的絆腳石。

我常常為一些考試失敗的基督徒學生難過。他或許說,「哦!可是我把時間都花在教會活動上阿!我也很勇躍地傳福音阿!」但是一個學生上大學,不是為了去傳福音,他進大學是為了受裝備,將來可以進入某一種專業,或者作神呼召他的事。如果他利用父母和政府給他用來上大學的金錢和時間,去從事福音工作,以致忽略了學業,他就偏離了基督徒的本份。基督徒在任何一方面表現拙劣,都是不好的見證。基督徒應該總是在工作上儘力而為。這原則不僅適用於勞力的工作,或者學業,大學裡的考試,它也適用於專業的工作。一個基督徒,不論他是醫生,或推銷員,或商人,或從事任何職業,他對待上司或下屬,或工作上遇到的人,如果態度不佳,那都是很不好的見證,甚至可能對基督的國度造成傷害。至於他是否會講道,或不時發表一些熱心的談話,這些都無關緊要。人們注意的是這個人平時的交談,和日常的行為,他們根據從他身上所見的來判斷神。

讓我從積極面來說。基督徒總是應該在各方面表現傑出。我不是說基督徒一定要是他那個團體中最能幹的一員。他也許不是,可能有其他非基督徒更能幹。成為基督徒這事實本身並不能使一個資質平庸的人變得才華四溢。但是最重要的一點,也是保羅此處所強調的,就是成為基督徒可以使一個人擁有能力,去發揮最大的潛力。這是秘訣所在。其他人可能擁有更多的權力,但這不是重點。如果基督徒充分使用他所擁有的能力,將它發揮盡致,他可能作得比別人更好。基督徒應該「拼盡全力」,總是慇勤,誠實,可靠,樂於助人,也值得人信賴,總是信守諾言。這一切都是因為他是一個基督徒。這正是保羅此處的教導。他說,「你們作僕人的,要儘力而為,把工作儘量作得完美,把全副心力投入,不論作什麼,即使是奴僕的工作,也應儘力。」

為什麼基督徒覺得應該如此作?答案很明顯。基督徒這樣作,就是在榮耀神,討神喜悅,這是神對他的心意。這種舉止使他越來越符合神最初造人的心意,神喜悅看見他這樣。此外,正如我前面說過的,這是傳福音的大好機會,因為四周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們不斷從聖經看到相關的例證。記得約瑟的故事嗎?他雖然是屬神的人,卻落到異教徒手中為奴。由於他是一個敬虔人,他無論作什麼都得人的喜悅,他的職位也跟着節節上升。為什麼?不是因為他向別人傳福音,而是因為他是屬神的人,他在凡事上都竭盡全力。他在波提乏家得到提升,他在獄中也屢次蒙晉陞。你無論把這個人放在那裡,他都大得人心,因為他是一個敬畏神的人,在各樣事上無不盡心儘力。但以理和尼希米也是如此,整本聖經這類的例子層出不窮。

早代基督教會的歷史上也有類似的例子。這是狡黠的君士坦丁大帝決定作基督徒的原因。那些狡猾的政客發現,使羅馬帝國穩定的因素就是基督徒的存在。那些基督徒遵守法律,愛好和平,不爭競宣閙,辛勤工作,最後贏得普遍的好感。我知道這牽涉到其它的問題,但原則還是好的。

據我瞭解,同樣的事也發生在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五年間的我國。我記得大戰期間曾從報紙上讀到,史大林突然決定放鬆對基督教的控制。西方人士聽了都大吃一驚。我獲知的解釋是,即使史大林也觀察到他領土之內最可靠的工人就是基督徒。他可以信得過他們。他自己並未成為基督徒——差得還遠哩!——但至少他察覺了這現象。基督徒的信仰實際上應該給人這種印象。

這也是傳福音最有效的方式。它解釋了基督教信仰在第一世紀廣傳的原因。他並未舉行大規模的佈道會,也未花大筆金錢在廣告上。他們乃是用「細胞分裂」的方式。一個人向他的鄰居或同事傳講福音。這應該是今天傳福音的主要方法。我們不論身在何處,都必然會有機會。不論從事什麼工作,機會都是無窮的。

最後,我注意到,沒有什麼比這裡的教訓更透徹地指明了我們言行舉止的重要性及尊嚴性。我們作一切,都是為主作的,「好象服事主。」馬丁路德就驚訝地發現這一點。他是在羅馬天主教的錯誤體系中長大的,從小被灌輸一種觀念--基督徒分為兩類,一類是虔誠的,一類是平凡的。一個人若想作虔誠人,他就得離開世俗,成為教士;因此路德成了一個教士。但是他無法找到平安和滿足。後來他突然蒙光照,發現了因信稱義的偉大教義,這發現打開了他的眼睛。使他看清了自己的地位。他開始明白,即使一個女仆去打掃房間,她也可以為神作這工作。你不需要成為一修道士,把時間花在一個小暗室裡,整天數着念珠,流汗,禱告,以「為神工作」。根本不必這樣!一個女仆也可以藉著打掃房間為神工作。這個發現改變了路德的一生。我們不需要藉著作僧侶,隱士,來作基督徒。我們也毋須每一個人都作牧師。不論我們身處何地,作何工作,或掃地,或作別的事,讓我們全力以赴,從心裡作,「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人心裡說,「這個人真與眾不同阿!我從未看過一個人像他這樣賣力!這人實在特殊,他作什麼都力求盡善盡美。到底怎麼回事?」於是你啟開一連串的思想,最後導致他們發問:「我當怎樣才能得救?我當作什麼才能像他一樣?」你身處那裡並不重要。你也許像保羅和西拉,被下在監裡,雙腳被銬上腳鏈,但是你可以單單藉著活出一個基督徒的樣子,使別人心服,使他們發出各種問題,最後領他們到基督面前。

因此這實在是最偉大,最榮耀的教訓。基督徒所作的事沒有一樣是毫無意義的。你早晨起來,出門工作的時候,要記住你是基督的奴僕,是神的僕人。並不只是你我這樣站講台的傳道人才是神的僕人。你若是基督徒,就是神的僕人,你是奴僕,是「基督的僕人」,這位大有能力的使徒保羅也不例外。讓這身份表現在你的工作,你所作的一切事上--在你的家中,休閒活動中,你的娛樂中,你與人的飯局上--讓你的地位顯明出來。這樣你就會明白,不論你的呼召是什麼,不論你在世上的地位和職份是什麼,它們都是榮耀的。希伯特(George Herbert)有一首很著名的詩歌:

一個有生活目標的僕人,

使枯燥的工作變得神聖;

即使掃地也興趣盎然,

因為是在主裡所作。絶對不要再感到工作乏味!你的工作可能很機械式,缺乏變化,只是重複同一件事。若是這樣,請記住,「一個有生活目標的僕人,能使枯燥的工作變得神聖。」對你自己說,「我要為了主的緣故去作。或許有人會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享受這一份枯燥乏味的工作,以常人所無的耐心和尊嚴把它作得恰到好處,他們可能因此而相信悔改。」不要以為講道是傳福音的惟一方法,你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引人歸主。你主要是用自己的生活,和日常工作的方式來傳福音。你從這方面證明自己是基督徒,因為只有基督徒才作得到這些。「你們作僕人的……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象聽從基督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