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2 不信的父母

卷六 婚姻·家庭·工作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弗六1-4

我們已經探討過父母與兒女的主題,這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現今的世代。我們每個人都不可忽略。這個主題不只是涉及孩童和年輕人,也不僅涉及有兒女的父母,它乃是與每一個攸戚相關的。可惜有些基督徒似乎故意置身事外,忽略這件事。便如我聽到有人說,他認為論及夫妻關係的主題與他毫不相干,因為他是單身的,沒有配偶。這是相當可悲的態度,因為不管你是否已婚,是否有兒女,作為基督徒都應該對真理的原則感興趣。而且即使你是單身的,你也會有一兩個已婚的朋友,他們可能正受婚姻問題所困擾。你若要發揮作基督徒的功用,就必須能夠幫助這樣的人。你要幫助人,惟一的方法是先明白聖經的教訓。沒有一個人可以袖手旁觀,認為這一類的事與己無關。你可能保持單身,也可能結婚而沒有子女,但是你應該對那些在現今艱難的世代作父母的心存同情和關切。你有責任去幫助他們,在他們需要時助一臂之力。使徒這些勸勉不僅是給某些人的,乃是給我們每一個人的。

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存一顆敞開的心,接受神聖的真理,並且留心觀看神怎樣在我們行經世上旅途時,以他無限的恩典和智慧來滿足我們各種不同的需要。世上的政府已經認識到現今整個問題的嚴重性。他們組織各種委員會來解決教育問題。有人指出,目前社會最緊急的問題,就是家庭破碎,家庭生活蕩然無存。我們面對的是這個國家和社會整個前途的問題。我們這些基督徒尤其應當正視這一類的事,以替眾人作榜樣,讓他們明白應該如何作兒女,如何作父母,以及如何過一個正常的家庭生活。

前一章我們只是討論作兒女的立場,以及他們應當如何順從父母。現在我們來到第四節,使徒在這裡向我們指出另一方面的立場,他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這不是故意添加上以淡化或牴觸他前面有關兒女的那番叮囑;這句話事實上是在護衛他的吩咐,除去在兒女聽從父母的路上可能有的障礙。這是另一個明顯的例證,證明了聖經的平衡和公平。我們面對這種完美的平衡和奇妙的公平,還怎能否認聖經是神的話語呢?我們已在丈夫和妻子的例子中看到聖經這種神聖的特質,此處我們再度從兒女與父母的例子中看到同樣的事,至于主人與僕人的例子也不例外。

兒女的順服包括了對任何種類的父母順服。有些父母很容易惹兒女的氣。但是讓我們弄清楚一點:保羅的教訓是,作兒女的也當聽從這一類的父母。這是概括的論述。不論父母的品格如何,作兒女的都當順服;這項誡命也運用在父母不是基督徒的例子中。

我打算仔細探討這方面的事,因為從我多年的牧會經驗裡,我發現這是人們來和我討論他們個人生活的難題時常提到的問題。你記得嗎?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四節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他說他的教訓不是要粉飾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產生紛爭,在父與子,母與女中間引起分裂。原因為何?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之後,他裡面立刻有了改變,這種改變會立即影響到各方面。最親密的家人是最感受到這改變的,因為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了他最終的盟友乃是神,是主耶穌基督。這難免會對別的親人產生影響。所以主耶穌說,他是引起紛爭的主因--「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他說,你要為這種情形預作準備,而從實際的例子看也確是如此。

最常引起問題的是,有些兒女信了主,成為基督徒,他們的父母卻還不是基督徒。他們中間立刻產生了緊張。這些兒女怎麼辦?他們該如何行動?我只強調使徒所說的,這些「兒女」、年輕人,應當聽從他們的父母。保羅使用的「兒女」一詞並沒有年齡限制,並不限于稚齡孩童。他實際上說,「你們作兒女的,不論你們的父母是基督徒,或不是基督徒,都應當聽從他們。」這是一個概括的、針對所有人的勸勉;可惜許多年輕基督徒不知不覺在這一點上失敗,以致造成很大的傷害。那些作兒女的基督徒,應該如何對待他們不信的父母?這是一個問題。很多這一類的兒女往往因為不明白聖經對這一點的教訓,他們在整個的觀念上缺乏平衡,以致于不知不覺地造成了損害。他們往往導致自己的父母對基督教信仰心存反感。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你們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這條偉大的誡命,只能附加上一個條件,那就是我們與神的關係必須被置於優先的地位。在這一點上,我得特別謹慎自己的遣詞用句。如果你的父母想攔阻你敬拜神、順服神,在這種情形下,你就不要聽從父母。他們若故意激動你,或試圖強迫你犯罪,你必須拒絶。但這是惟一的條件。除了這個條件之外,我們必須儘力聽從他們。即使我們必須面對他們是否攔阻我們與神的關係這問題時,我們也要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力求和好與讓步。

我從牧會經驗得知,這是許多人最感到困難之處。我的意思是,有些基督徒拚命在一些無關緊要的細節上堅持己見。這是很自然的。人的本性很容易走極端;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就清楚知道當如何生活。在這一點上,我們最大的危險是在瑣碎、不重要的論點上不罷休,而這些對我們的基督徒立場毫無助益。

讓我舉一個例子。我常常碰到這一類的事,都是和婚禮和整個婚姻有關的。有兩個年輕基督徒決定結婚,而雙方父母都還不信主。這兩位年輕基督徒非常渴望他們的婚禮能見證基督徒婚姻的本質,他們有意儘量邀請不信的朋友參加。當然他們的父母也一定會出席。在籌備婚禮的過程中,我發現這兩個年輕人不太過于注重一些無關緊要的細節,以致產生一些不愉快的情形。換句話說,他們堅持每一件瑣碎小事都要純粹照基督教的方式行,結果到一個地步,引起了在場非基督徒的不悅。我覺得他們在這方面沒有根據聖經,來運用他們的判斷力,以保持均衡和諧。當然他們必須堅持基督教的婚禮,但是其它許多細節在我看來都是無關大局的。我們若是基督徒,就應該在這方面儘量讓步,顧慮到其他人的感覺,好叫他們看到真正基督徒的婚姻是什麼,然後他們自然會被這樣的信仰所吸引。如果我們立場堅硬,不肯在任何細節上讓步,堅持每一件事都照自己的方式行--換句話說,如果我們關心自己留給基督徒朋友的印象,勝過于關心如何幫助自己不信的父母,就違犯了使徒要我們順從父母的這番勸誡。所以我主張在真正重要的事上站穩立場,不要只在一些不重要的、附屬的小事上計較。

進一步說,當我們採取某一個立場時,我們必須有正確的態度,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若堅持某些基督徒原則時,絶對不可以存着輕蔑或不耐煩的態度。我們也不可以帶著傲慢或吹毛求疵的心態。很多時候我們說話的語氣能夠暴露出我們的心態。我注意到有些人甚至在與我商討婚禮細節時,就不知不覺暴露了他們不正確的想法。他們帶著微笑和少許得意對我說,「反正我父母都不是基督徒,」一句話就把他的父母摒除在外了。一旦他用這種語氣說話,我就知道他的心態已經不正確了。這種人不管他採取什麼樣的基督徒立場,都必然徒勞無益,甚至可能弊多利少。如果你的父母不是基督徒,你一定不能用這種方式說到他們,你也不可將他們的意見摒棄在一旁;談到他們的時候你絶對不可以語帶輕蔑。你應該為他們的尚未得救而心傷,論及他們時存着一種憐憫和憂愁的心情。但是我發現很多時候人們卻用油腔滑調,或者冷酷的語氣談到自己的父母,這不是基督徒當有的態度。

這一類的「兒女」並未聽從他們的父母,也沒有孝敬他們的雙親。不論你的父母是否是基督徒,你都當尊敬他們,這是使徒的勸勉。有時很難作到,但這是聖經的教訓。我再重複指出一點:這種順從只有一個限制,就是當父母攔阻你敬拜神、事奉神的時候,或者企圖故意引誘你犯罪時,你就不必聽從。在這種情形下,你的靈非常重要。每一次到了一個地步,我們不得不違背父母時,我們的行動和態度應該給他們一個印象:我們心中其實非常難過,傷痛,抱歉,這樣作實在是不得已的決定。因為一個作兒女的不得不站起來反對父母,這可以說是人世間最大的不幸。所以我們每一次奉基督耶穌的名不得不這樣作時,應該帶著一顆破碎的心。我們一定要讓父母感覺到,這樣作我們自己心中也是充滿痛苦,掙扎的,如果能避免,我們寧願付上極大的代價;但是我們在這件事上別無選擇。

如果我們能用這種態度行,相信神也可能用這件事來影響父母;但是我們若表現得很輕率,傲慢,粗魯,就必然會傷到父母的心。這樣,我們所作的就毫無價值,只會使父母離基督更遠,使他們感覺:「這些孩子自從成為基督徒以後,就自以為是萬事通了,根本不把父母的意見放在眼裡,變得又剛愎,又頑梗。」結果反而在他們與基督之間築起了一道障礙。由此我們若被迫採取相反的立場時,應該存着一顆傷痛的心,和一個謙卑的心靈。我們要給他們一個印象:我們是因神為我們所成就的奇妙大事而不得不反對他們,但我們的心其實是在滴着血。我們總是要用這種方式來思想這件事。

讓我舉出幾個理由,說明為什麼應當如此行,這樣,當我們發現自己落在這種情況時,也能得到幫助和指引。為什麼基督徒就應該照我前面所提出的那些積極和消極的方法行?答案是,因為基督徒作為兒女的應該是世上最傑出的兒女。這是一個概略的、普遍的論述。不論基督徒作什麼,他總是應該儘力把它作得最好,我把這個當作概略的前題。基督徒作兒女的應該比其他的兒女更好,基督徒丈夫應該是一個更佳的丈夫,基督徒妻子應該是更好的妻子,基督徒家庭應該是世上一切家庭的楷模,基督徒商人應該是最值得信靠的商人,基督徒專業人才應該是他那一個專業中的佼佼者。我不是從「能力」「才幹」的角度論,而是從其它的角度出發。基督徒作每一件事,都應該盡他全部的力量,以精密的思考,和周全的考慮去作,這是其他人無法匹敵的。當然,這為我們目前討論的勸誡提供了一個背景。請記住,基督徒乃是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當一個作兒女的「被聖靈充滿」時,依照定義,他就應該成為一個模範的兒女,各方面都比那些未被聖靈充滿的兒女強。

這引出什麼結論呢?結論是,基督徒作兒女的應該是世上最好的兒女,因為只有他們能真正明白這種關係。今天許多家庭生活殘缺不全,是因為父母,兒女雙方都不明白這一類的事。他們對於聖經觀點中的親子關係毫無所知。他們無法像我們這樣「在主裡」看待這些事。由於我們是「在主裡」的人,我們對這一類的事有完全嶄新的瞭解和認識。我們看到父母與兒女的關係是在反映神和他兒女之間的關係,所以我們能體會父母地位的崇高,以及親子關係的可貴。由於只有基督徒對這類事情能有這種看見,他們在實際行動上自然就勝過其他的人。作為基督徒,我們不是憑感覺自由行動。基督徒總是知道他為什麼作這件事。他有他的原因,他有聖經的解釋和依據;所以他明白整個情況。

此外,只有基督徒擁有正確的靈--「被聖靈充滿。」在這些事上,最主要的問題是靈的問題。現今一般人的態度是,「我何必聽從父母?他們算什麼?不過是跟不上潮流之輩!他們懂什麼?」這種靈引起了今日社會許多的問題。另一方面,作父母的也同樣在「靈」上面有所差錯。他們常常說,「養孩子真是麻煩!我們多想像從前那樣晚上出門,享受社交生活,可是孩子一來,這些都成了夢想!」這種「靈」一開始就錯了,所以才會產生許多問題。這些問題都涉及到「靈」,許多政治家和立法者根本沒有看見問題的本質。你無法用制訂律法來解決這類問題,根本上這是關乎「靈」的事。

基督徒兒女在這些事上應該存着正確的靈,這是非常重要的,他最需要棄絶的就是自私的靈。稍早我已提過這一點。我們來看這個最敏感的立場:年輕的基督徒打算結婚,他的父母不是基督徒。他很自然會面對一種試探:「我必須堅持這個,堅持那個。我是基督徒,我有特別的領悟,所以事情一定得照我說的去作。」這種靈已經不對了。你想要照你認為對的方式作,但是別人怎麼辦?「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林前十29)。「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林前十23)。那些軟弱的弟兄怎麼辦?那些非基督徒怎麼辦?你可曾考慮到他們?你只是想每一件事依照你認為對的方法行,使律法的每一項要求得到滿足嗎?這種靈乃是法利賽人的靈,「將薄菏、蕓香並各種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路十一42)。但願神在這些事上賜我們智慧。我所以特彆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我常常看見人在這一點上失敗,以致使基督的國度受虧損。我們絶對不可以用一種自私、自以為是的靈行事。

讓我再進一步的說,基督徒在這些事上的立場格外有利,因為作為一個基督徒,他應該對父母的難處有更深的體認。如果一個不信的兒女和他不信主的父母在意見上起了衝突,結果會怎麼樣?必然是雙方各持己見,弄得不歡而散,誰也不諒解對方。作兒女的說,「爸媽根本無權說出那樣的話!」作父母的則對兒女猛搖頭,說,「這些孩子簡直無可理喻!」兩方面相持不下,誰也不想去瞭解相反的意見。但基督徒卻不是這樣。他有非基督徒所沒有的長處;作為一個基督徒,他應該知道為什麼他的父母不瞭解他,為什麼他們會有這些舉動。他不是將他們看作難以相處的父母,只從父母的個性來作解釋。他會以基督徒的身份說,「他們當然無法瞭解我,從某方面看,這固然可悲,但我不可惱怒他們,因為他們根本不可能從基督徒的立場看事情。他們不是基督徒,我若要求他們採取基督徒的觀點,就如同要求他們作一件根本辦不到的事。從前我也和他們一樣,我曾是瞎眼的。感謝神,我的眼睛已打開了,如今得以看見了。但是我的父母還看不見,所以我必須同情他們,更有耐心,更體貼他們。我應該儘量讓步,儘量試着幫助他們,安撫他們。」這是基督徒的特權。「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你必須有這種認識。不要與父母針鋒相對,要明白這一切難處的起因是在於人的心眼被弄瞎了。不要認為是你的父母在反對你,卻要看見是罪在其中作祟,引起這些紛爭,即是此意。我們不必對衝突感到驚訝,但是我們也不可以用激烈的方式來回應。我們必須用一種諒解、同情的靈來面對這一切。

於是我們來到最後一個理由。每當我們與父母意見相左,感覺不得不對他們說「不」時,不論我們從基督徒立場採取什麼樣的行動,我們總是要確定一件事,就是我們在這個關頭上心中最關切的還是父母的靈魂。「當孝敬父母。」你成為基督徒,而他們並非基督徒,這個事實並不意味着你就可以輕看他們,用不屑、蔑視的態度對待他們。你應當尊敬他們,而尊敬他們最佳的方法就是關心他們的靈魂。作為基督徒,如果我們在靈裡和心中對與我們關係如此密切的父母之靈魂漠不關心,我們就稱不上是「孝敬父母」,我們就沒有照聖經指示的方式「孝敬父母」

有許多用心良苦,卻是無知的基督徒,他們建議一些膚淺、死板的舉止,是值得我們提防的。這些人說,「既然你已經相信了主,就當這麼作。」他們几乎是鼓勵你轉身來與父母敵對。絶對不要聽信他們。惟一能夠成立的紛爭乃是由基督引起的紛爭。我們自己不可導致紛爭,我們必須竭盡全力去避免它。神祇允許一種紛爭存在,就是主耶穌基督藉着聖靈的劍所造成的那不可避免的紛爭。我們不可以使人難堪,也不可以在無關緊要的瑣事上堅持己見;我們絶對不可作任何引起紛爭的事。惟一合法的、被神允許的紛爭,乃是那由耶穌所引起的紛爭,因為他說他來是要動刀兵(太十34-38)。

現在再把焦點轉到作父母的身上。使徒保羅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請注意,他只提到父親。前面他剛剛引用了舊約的話--「要孝敬父母」--可是現在卻單單提到作父親的,因為正如我們前面說過的,使徒的整個教訓就是,父親代表了權柄。這是我們一再從舊約中看到的,神也這樣教訓人,所以保羅很自然地對作父親的說出這番特別的勉勵。然而這番勉勵的對象並不限于父親,也包括母親在內。今天社會的光景卻正好相反!我們活在一個母權的社會裡,許多父親放棄他們在家中的地位,把每件事都交在作母親的手裡。因此我們要明白,這裡對父親說的,也同樣可以運用在作母親的人身上。這番勸勉是針對那些負責管教之人說的。換句話說,第四節所介紹的,以及前面一節提到的,正是整個管教的問題。

我們必須仔細探討這個題目,這也是一個影響深遠的主題。我再重複一次,在現今我們國家及其它國家中,沒有一個問題比「管教」更緊急的了。我們目睹社會的腐化,它主要與管教的事有關。不論是在家中,學校,工廠,任何地方,都有這個問題。今日社會各階層都同樣面臨紀律的問題。責任,關係,生活方式!對我而言,似乎整個文明前途都決定於此。傳道人在講台上最重要的責任不是對付政治和社會問題,雖然我們確實能在這方面提供一些重要的亮光。

有人說,今日世界主要的紛爭是由「鐵幕」造成的。我膽敢預言說,如果西方自由世界崩潰,被擊敗,只有一個理由,就是內部的腐化。共產世界沒有紀律問題,因為那裡只有極權。我們並不讚成極權,但是我們的紀律問題卻日益嚴重。如果我們繼續過歌舞昇平的日子,不肯辛勤工作,卻想賺更多的錢,一心追求享樂和所謂的「幸福」,越來越沉緬于肉體的情慾,拒絶接受我們的責任,那麼只有一個結果--完全可悲的失敗。羅馬帝國是如何敗落的?敗在軍力上的劣勢嗎?當然不是。歷史學家都知道,只有一個答案;羅馬的傾覆是由於那侵蝕整個羅馬世界的縱慾之靈--遊戲,宴樂,醉酒。道德的腐敗進入了羅馬帝國的中心,造成了這個帝國的沒落與傾覆。不是外來的力量,而是內部的腐化,毀滅了羅馬帝國。今日我們應該深以為警惕的事實是,我們在大多數的西方國家中正目睹同樣的衰殘現象。這種法治鬆弛,缺乏紀律的情形,以及這整個觀念和精神,都是頽廢世代的特色。醉心享樂,沈迷運動,濫用毒品和酒精,這正是混亂的象徵。這世代的問題即在此:缺乏紀律,管教,和秩序。使徒此處清楚地提到這問題,稍後我會進一步解釋我的觀點,並指明聖經如何在這些事上光照我們。但是在這樣作之前,讓我提出一件事,相信可以幫助及刺激你的思想過程。今天我們的問題之一是,我們不再花時間思想。報紙替我們代勞,收音機和電視代我們思想,我們只須往沙發一靠,洗耳恭聽就行了。這是自我紀律崩潰的表現。我們必須學習鍛鍊自己的思想。所以我打算引用兩個經文,分別代表兩個立場,而管教的問題就介於這兩者之間。其中一個立場的界限是,「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箴十三24)。另一處是,「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整個管教的問題就位於這兩個界限中間,聖經皆有論及。我們必須用聖經的方法來解決問題,試着以聖經的原則來管理這件緊急、重要的事。我們的一切問題都是起因于太偏于一個極端。聖經卻不是這樣。聖經的教訓有一個特色,就是它們總是維持一個完美的平衡,從不會有偏失;恩典和律法在其中神聖地揉合在一起了。稍後我們還會思考細節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