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2 創造的次序

卷六 婚姻·家庭·工作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弗五22-24

我們現在要討論以弗所書這一段經文中有關婚姻的教訓,事實上這也是新約,以及整本聖經的教訓。我們已經概括地看過了它,我們這樣作的原因,是因為是保羅將此教訓陳現給我們的方式,我們必須記住這方法。

在討論這類事情的時候,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的態度。在教會的領域裡作任何事都應該與教會外有所區別。社會上常常辯論婚姻的題目,他們採取一般的辯論方式--有正方與反方。但這不是教會處理這問題的方法。此處我們面對的是神話語的權柄。我們不是要表達自己的意見,乃是要明白神話語的教訓。我們一起這樣作--不是一組與另一組爭辯,互相攻擊或為自己辯護。我們乃是一起來發現聖經的教訓。我們已經看見聖經為我們奠下了清楚的原則。我們現在所面對的是聖經有關教會本質最富含義的教訓。

既然討論過了一般的原則,如今我們可以接下去討論實用的部份。請注意,首先保羅是給作妻子的勸勉。我們前面說過,他將妻子放在丈夫前面,只有一個原因--為了討論順服的問題。原則見諸于第二十一節:「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他說,在順服的事上,首先「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我們必須思考的是,妻子對丈夫的「順服」。使徒不僅提醒他們,他也坦白、清楚地告訴他們,這是他們的責任--正如我們都有責任彼此順服。他說,這是一件非常特殊的事,「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顯然因為他們是她們的丈夫,而這教訓涉及到整個婚姻的問題。保羅說,此處所強調的重點是順服。

首先保羅提出順服的動機,「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我們必須弄清楚「如同順服主」這句話的含義,因為它常常被人曲解。它不是說,「你們作妻子的,要用順服主一模一樣的方式去順服你們的丈夫。」不,並不是因為這樣作太過份了。每一個妻子的順服,事實上每一個基督徒,不論男女,對主耶穌基督的順服,都是絶對的。使徒並沒有那樣論到妻子與丈夫的關係。我們都是耶穌基督的奴僕,但保羅沒有叫妻子作丈夫的奴僕。我們與主的關係是完全、絶對的順服。他並未要求妻子作到這一點。

那麼,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它是指,「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因為這是你們對主的責任,表達了你們對主的順服。」或者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作就是你們對主的順服之一部份。」換句話說,你不是單單為丈夫這樣作,你主要是為了主而作。這不過是重複第二十一節所提到的一點,「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歸根究底說來,你這樣作不是為了丈夫的緣故;最終的理由和動機不在此,你的順服是針對主的。你是為了基督的緣故而作,你這樣作是因為你知道他勉勵你如此作,因為這樣能討他的喜悅。這是基督徒行為的一部份,是作門徒的一部份。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信徒時也使用到同樣的論證,「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我們作每一件事,都是為了他的緣故,為討他喜悅而作,因為我們知道是他要我們作的。

一開始,保羅就把這件事從爭論的領域提升出來,好叫我們用正確的態度來接近它。他說,你若急切想討主耶穌基督的喜悅,遵行他的吩咐和他的旨意,就當順服你的丈夫。這行動沒有其它強制性的動機;每一個作妻子的,你若是基督徒,你最關心的是討主耶穌基督的喜悅,那麼你會發現這段經文所囑咐的並不難作到,你甚至會以這樣作為極大的喜樂。更進一步說,現今是顯明我們信仰的真義最佳之機會,因為這個世界在婚姻關係和其它事上越來越混亂。我們有一個極榮耀的機會向人顯示基督徒與眾不同之處。所以使徒保羅說,你們這些基督徒中作妻子的,這是你們的大好良機;你可以顯示你不再是異教徒,不再是沒有信仰,不再屬於這個世界--你不再像世人那樣生活,那樣堅持他們的權利,那樣自高自大,以致于陷于混亂。他們注視你的時候,會發現不同之處,他們不禁問,「怎麼回事?你為什麼舉止如此?這後面的原因何在?」你的答案絶對不會是,「啊!我生來就如此!」而是,「我這樣作是因為這是主耶穌的旨意。」這樣你立刻就得到了一個傳講福音的大好機會。

所以使徒如此勸勉他們。從這整章和前面幾章中我們已看到,他整個勉勵的重點在,基督徒應該在日常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上顯明他的不同。作妻子的可以藉着順服丈夫,顯明基督徒生命的特色。這是最大的動機,除非我們被這個動機所催促、激動,其它一切的呼籲都無法說動我們。我們若不先順服主耶穌基督,關心他的名和他的榮耀勝於一切,我們就會對一切其它的論證無動于衷。使徒把這個動機列在最優先,我們也必須如此。

保羅提出這一點之後,接下去他又給了我們一些特別的、額外的理由。此處我們再一次留意到聖經的豐富和榮耀。他說,作妻子的應該順服丈夫,還有兩個次要的理由。第一個,我們可以稱之為「創造的次序」,第二個是屬於教會與耶穌基督的關係這範圍。兩個理由都見諸于第二十三節,「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這是頭一個理由。第二個理由是,「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先看第一個理由。妻子順服丈夫乃是創造次序的一部份,是神命定的,吩咐的,是出於神的旨意,是神對於夫妻關係所列出的次序。這個教訓出現在聖經許多地方。你首先在創世記第二章可找到,請留意新約所提到的有關經文都可以追溯到創世記的那段話。所以我說,這囑咐是屬於創造次序的範疇。你從基督徒立場來思考婚姻問題之前,必須回到最初的記載,因為新約將你引回起初。它會把你送回到創世記,回到整個創造的主題上。它也引導我們回到墮落的問題。這方面的事記載在創世記第三章。最關鍵之處在第十六節,神告訴夏娃,她因聽從撒但的話,屈服于撒但的試探,吃了禁果之後,所帶來的後果。「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這是對第二章的補充,我們不可不留意。

為了歸納聖經有關婚姻、家庭的教訓,我們可以從放在面前的許多經文中摘取一些原則。請記住,我們主要在討論「婚姻」的問題,而不是婦女地位或諸如此類的問題。當然我們論到婦女的一般問題,如婦女就業這一類的事時,也應該從聖經擷取原則。但此處我們主要是討論婚姻的問題。這是此處使徒保羅所作的,他在向作妻子的說話。他不是對未婚婦女講論。

首先,請注意他教訓的重點是放在男人是先被造的,而不是女人。男人很自然是在前的。聖經同時也強調一個事實;女人是從男人而出,是應該「幫助」男人的。沒有一種動物堪擔當此任。「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女人是男人所「遇見」的幫助。由於原先男人的需要無法在牲畜野獸中得到滿足,所以神創造了女人。

這是基本的教訓,請注意使徒們非常強調這一點。男人是最先被造的,此外,男人也負責管理受造之物。神將治理動物的權柄賦與男人,又叫他替他們取名字。這表示神把男人放在領導的地位,將主權,權柄,和力量給予他們。男人要作決定,並且負責治理。這是基本的教導。

使徒彼得用一句非常有意義的話道出這思想,他告訴作丈夫的要敬重他們的妻子,因為「她是軟弱的器皿」(彼前三7)。他所謂「軟弱的器皿」是指什麼?顯然他是重複創世記的思想,事實上這種思想遍佈聖經各處。它主要強調男人的主權和領導地位。從生理上言,男人自然比女人強壯。他最初被造時就是如此。我可以再進到更細節的部份。不僅從解剖學,並且從心理學的立場都可以這麼說。女人從許多方面言,都不如男人強壯。她是用不同方式造的。使徒彼得說她是「軟弱的器皿」,並沒有任何貶損的意味。他不過是說,基本上女人與男人有異,男人必須將這點銘記於心。他不可待女人如同對待他的同性一樣。他必須記住,女人天生是與他不同的,因此他有責任尊敬、看重、保護、顧惜她。

因此,這裡所說的是一個基本的原則--男人是妻子的頭,他也是一家之主。神這樣創造他,賦予他所需的能力,才幹,和力量,使他能承擔此重任;所以神造女人來「幫助」他。「幫助」一詞本身含有順服的意味;她的主要功用是填補男人的不足。所以神要兩人「成為一體」;女人乃是與男人相輔相成的。此處的重點是,男人不僅要為自己負責,也要為他的妻子,為他的家庭負責。妻子是幫助他,支持他,輔助他的,她必須傾盡全力使他盡到作頭的職責,因為這是神賜給他的地位。女人被造就是為幫助男人實現他那重要、奇妙、榮耀的職責。關於夫妻關係的這個基本教導是符合創造次序的,是管理人在世生活的一個基本法則。

讓我們再進一步看人類墮落之前的光景。人還在樂園裡的時候是完全的,沒有罪,沒有缺點,這是神最初造人的光景。但不幸的事發生了--人因犯罪而墮落。這件事的嚴重性非常清楚記載在聖經上,特別是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第十一至十五節所說的。請注意他強調了一個事實,就是女人先被騙;先墮落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所以墮落的事實使男女的差異更擴大了。最初創世記第三章第十六節已建立這觀點,現在又更進了一步,「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從這句話,人可以推論說,若是夏娃沒有犯罪、墮落,生產兒女或許是沒有疼痛的。但現在我們討論的重點在,「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這是添加的,而不是重新賦予男人的主權,因為他的領導權和作主權在墮落之前已經設立了。此處不過予以強調--「他必管轄你。」這裡有一個新的要素;墮落的結果使女人的附屬地位益形明顯。有一種說法認為,神作這個宣告是基于一個原因--人墮落的本質,亦即夏娃所作的事--她受到魔鬼的引誘,但她未照着該採取的方式,去與亞當商量,徵詢亞當的意見,而自行作決定,把自己放在領導的地位。她自己應付所面臨的景況,而沒有把它帶到亞當那裡,結果就是墮落。不但她自己墮落,也把亞當牽累進去,甚至整個人類亦因此墮落。從某方面來看,原罪是起因于這個婦人未明白她在婚姻關係中的地位和立場,僭取了權柄,力量,和地位,以致于引起無窮災禍和混亂。這件事不僅記載在創世記第三章第十六節,它也構成了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那裡有關婦女講道、教導、得權柄的論述之基礎。

但是也有人提出反對。可悲的是,反對的聲音常常出自一些自稱福音派的人,他們自稱相信聖經是神無誤的話語,卻說出這樣的言論:「哦!這只是保羅個人的觀點。他顯然是一個反女性主義者,在那個時代,對婦女持這種觀點是非常普遍的。」他們強調一點:當時的婦女地位極低微。那時整個世界皆如此,他們視婦女為「物品」,把她們當作奴僕使喚。猶太人也不例外,保羅不過是一個典型的猶太人,所以才會有這一類反女性的論調。

也難怪那些不相信聖經是神話語的人更要說出這一類的話了。他們毫不猶豫地說,不但保羅錯了,主耶穌基督也錯了。對於這一類人,我不打算與他們爭辯,因為他們的說法完全不符合基督徒的信仰。一個基督徒必須完全順服聖經的啟示,除此以外他不知道別的。所以我們聽到這一類辯論時,不要只是心裡作難,以此為憾,並且當以正確的方式回答。一般說來,在主耶穌和保羅的世代,人們對婦女確實比較輕視。但那不是猶太人的觀點,因為他們已經讀過聖經,並且相信經上的話。當然,那也不是保羅的觀點。你可曾注意過,他在哥林多前書中說的那段話?「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林前十一11)。這位大使徒深以為榮耀的一個事實是,在基督耶穌裡是不分化外人或希利尼人,為奴的或自由的,也不分男人或女人。這是基督福音的一個重要部份:「在救恩的事上男女一律平等,女人和男人有同樣的機會蒙受救恩。」保羅以這事實為榮。沒有任何其他人比使徒保羅更精緻、細膩地談到婦女的地位,和婦女的榮耀了。請注意,他不只限于論及妻子對丈夫的責任,他總是同時論到丈夫對妻子的職責。他顯示了一個基督徒丈夫對婦女地位,對妻子的觀點遠比世人的觀點崇高。他把每一件事放在正確的地位上。他總是讓我們看到事情的兩面。

除此之外,保羅從來不以自己的意見來論說這些事。他總是回到創世記,回到創造的次序上。事實上他說,這不是我個人的意見,乃是神設立的原則,使徒惟一關切的是,神的真理能為人知曉,神所命定的事能不斷實踐出來。所以我們若說,這些「只是保羅個人的意見」,就否定了聖經的話。對此,我們必須非常清楚。如果你說你相信聖經是神所啟示的無誤話語,那麼你就不可附從世人對保羅的批評,因為他寫下這些話語時,不僅引用聖經,並且他是以受默示的使徒之身份寫的,他若提出自己的意見,總是謹慎地表明這是他個人的意見,他未註明之處,就必然是受默示說的。請注意使徒彼得如何告訴他的讀者當聽保羅的話。他說有些人以自己的觀點強解保羅的話,「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彼三16)。保羅所寫的乃是經文,所以批評他的人不是與保羅爭辯,乃是與神爭辯,與聖靈爭論。在此同時,他們把自己放在反對的立場上,聲稱他們只相信聖經中與二十世紀的人所能接受的觀念相符的部份。這樣說等於否定了聖經的權威性。

討論了這種愚昧的反對論調之後,讓我們言歸正傳。根據這個教訓,妻子應該享有某種地位。順服丈夫並不表示她應該作丈夫的奴僕,也不是說她比丈夫低一等--不,完全沒有此意。我們稍後論及丈夫對妻子的責任時,會對這一點有更清楚的認識。保羅所強調的是,女人與男人的不同,她是男人的幫助,補足男人的不足。保羅禁止女人去學作男人,像男人那樣行事,或者僭奪神賜給男人的地位,立場,和權力。這是保羅的意思。他不是主張奴役妻子,他乃是勉勵信徒實踐神的心意。所以作妻子的應以自己的地位為喜樂。神創造她去幫助男人,以完成男人在世上作為神代表的功能。神要她持理家務,作母親,作丈夫的助手和安慰者,使丈夫能夠與她分享、談話,從她那兒得到安慰和鼓勵--她是丈夫所遇見的幫助。男人知道自己的立場,她也明白自己的功用,於是她幫助他;兩個人共同活出神的榮耀來。

讓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有些人很不喜歡這種「作頭」「作領袖」的觀念,他們認為這必然會造成歧視。其實不然。婚姻關係中的「領袖」「作頭」的觀念,從許多方面看都足以與軍隊中的領袖觀念相比較。如果一支軍隊中,每一個人都有權決定下一步採取什麼行動,這支軍隊必然雜亂無章。前面我已說過,一個人加入軍隊的那一刻,他就必須順服下來,他等於宣告,從現在開始,他要聽從任何下達給他的命令,不論他對這命令存什麼樣的看法;這是他當盡的本份。他把發命令的權利交給在他上面的官長;雖然他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和意見,但現在他必須把所有意見拋諸腦後;他惟命是從,順服在上掌權的。

你也可以想像有一群人在玩足球,他們首先必須推出一個隊長。不可能每一個人都作隊長;不然的話他們根本別想贏球。他們最先作的一件事是在他們中間指定一個人當隊長。這個人不一定球技最精湛,但他一定得有傑出的領導能力。大家既然公推他擔任隊長,就必須服從他的帶領。如果他們作不到這一點,整個球隊必然漫無章法。

或者想像有一個委員會,正在討論一項議題。幾個人被推為委員,他們第一件當作的,就是指定一個主席。為什麼?因為需要有人代表權柄。除非有一位主席指揮誰發言,每一個成員也聽從他的管理,否則會議無法順利進行。同樣的,此處並未涉及歧視的問題。它只是說明了若要有效地作事,必須有一個領袖。例如新成立的國會,首要之務是選一位發言人,發言人的職務不過是坐在主席台上,控制全局,管理會議的進行。這不表示他是國會中最偉大的一員,其他人都不如他。不!因為他知道,若沒有這個制度,事情無法辦妥,他們必須推舉一個人出來,站在代表權柄的地位上。如今聖經告訴我們,神設立了丈夫,將他放在那樣的地位上。所以保羅對作妻子的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因為神指定丈夫作一家的頭。

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還有更重的教訓,那裡說到男人,丈夫,是妻子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這是無法爭論的論證。神是基督的頭,這是什麼意思?答案在於我們所謂的「聖三一神」的觀念中,聖父,聖子,聖靈是彼此平等的。聖父(神)怎麼又是基督的頭呢?為了救贖的計劃,聖子甘願居于父神之下,聖靈甘願居于父和子之下。這是一種自願的行動,好叫救贖大工能順利完成。聖子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他甘願如此。他撇下平等的地位,成為父神的僕人,讓父差遣他--「神是基督的頭。」使徒這麼說:「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因此,「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這個奇妙的教訓使我們對婚姻有一個正確的觀念。偶而我會面對一些愚昧的論調,有人說,「這種看法不對。很多時候我看到妻子比丈夫能幹得多,她在每一方面都比較有恩賜。你難道堅持這一類聰明、有才氣的婦女去順服遠不如自己的丈夫嗎?」對於這個問題,只有一個答案;不肯接受這教訓的人乃是在與神爭論。神知道這一類的例子。神所說的是,如果一個聰明能幹的妻子不順服自己的丈夫,她就犯了罪。不論她有什麼恩賜,她都應當順服她的配偶。

關於這一點,我有兩個評論。任何女人,不論她的恩賜如何,除非她預備好照聖經的教訓順服,否則她無權考慮與任何人結婚。這是一種自願的順服,像基督的順服一樣。她也應該如此,除非她甘心如此作,除非她相信自己能作到這種順服,她不應該率爾與任何人結婚。她若抱著別種態度進入婚姻,就是違反神的心意,是犯罪得罪神。

我的第二個看法是,有時我想,我曾經目睹過最奇妙的事之一,就是與我剛纔提到的論點有關的一個例子。幾年來我曾多次前往一個教會講道,每次講完道以後,我都在那個教會的牧師家裡過夜。從我第一次在那裡投宿,就發現一件非常有趣的事,那就是從才幹的角度看,這一對夫婦簡直無法互比。那個作妻子的有非比尋常的聰明和才智。作丈夫的雖然不是一無恩賜,但他主要的恩賜都是與個性有關的--他是一個罕見的仁慈、友善、溫柔的人。然而從智能和才識方面看,他完全無法媲美妻子。事實上,他們兩人的學業成績也足以證明這一點。那位妻子主修的科系是當時很少婦女敢嘗試的,而她以第一名的榮譽畢業。作丈夫的主修較容易的科目,並且以乙等成績畢業。我認為,從能力的觀點看,毫無疑問的,那位婦女真是才高一籌,我初見她時,就對她的學識和過人的智力留下深刻印象;以後我對他們認識越深,就越肯定她的傑出。但我要說的是,我從來沒有看過這麼美好的事--那位婦女總是把她的丈夫放在真正屬靈的地位上。她用非常巧妙的方式這麼作。她會把論點放在他的嘴裡,但是由於她使用的方法如此高明,別人會覺得這是他的意見,而不是她的。這件事本身非常有趣,我認為是我經歷過的最動人的事之一。她不僅是一個能幹的女人,她也是一個基督徒,她把讓丈夫作頭的原則付諸實行。他總是說出決定,雖然作決定的理由是由她提供的。她以他助手的身份作事。她有丈夫缺少的品質;她在補足他,幫助他。在家裡,那位牧師總是作頭,孩子們諸事都去徵詢他的意見。作母親的小心翼翼地維護着丈夫的地位和立場。

讓我指出明白這教訓的重要性。為什麼這一切教訓在今日尤其重要?為什麼我要不厭其煩地一再叮嚀,而不把時間用來發表我對政治或國際問題的意見?因為今日世界許多問題的產生,都是由於世人未能明白並實行這教訓。今天世界基本的問題在於權柄的問題。世局的混亂肇因於人們失去了對權柄的尊重,不論這權柄是在國家與國家之中,或在工作地點,或在家裡,或在學校,或在任何地方。權柄失喪了!我個人認為,這一切都是從家中,從婚姻關係肇始的。所以我膽敢質問,一個婚姻破裂的政治家是否有權利就世界問題發表意見?如果他在最有資格申抒己見的領域裡都失敗了,他有何權在別的領域裡說話?他應該退休,辭去公眾職務。真正的淪喪始自家裡,從婚姻關係開始。我堅信自從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急遽上升的離婚率,只有一個理由可以解釋,那就是男人和女人不明白聖經有關婚姻,有關丈夫與妻子的教訓。

同樣的理由也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現今的家庭生活如此殘缺不全,這是現代一個很明顯的現象。家庭的成員總是各自外出,常常晚間也不在家,家庭的凝聚力--這是家庭最基本的要素--已經蕩然無存。我們發現,這個理由也可以解釋為什麼許多兒童缺乏教養,頑劣不馴,少年犯罪率高居不下。從統計數字即可證明。少年犯大多數是從破碎家庭出來的。我們可以說,那些孩子從未得到公平的機會。他們在衝突、猶豫、徬徨的氣氛中成長,母親與父親為敵,父親與母親相爭;孩子們稚嫩的心靈不斷受到戕害。他們對自己的父親、母親,甚至對任何人,都失去了敬重。家庭本來是一個孩子培養自信,尋求權柄,領導,指引的地方;但是如今他們在家中找不到這些,於是可憐的孩子淪為惹事的少年犯。他是夾在父母衝突中長大的。

從其它方面看,這種趨勢尤其危險。越來越多的男人似乎放棄了他們的地位,從其中撤退,因為懶惰或自私的緣故,而不盡自己作丈夫和父親的責任。越來越多的丈夫把管教孩子的事推給妻子,把家庭生活的領導權移給妻子。他們懶得多費心血,工作一天以後回到家,他們已經疲倦了,於是要求妻子儘量別叫孩子打擾他,有什麼問題都去找媽媽。這豈不是極普遍的現象嗎?作丈夫的故意推辭神給他的地位和責任。即使基督徒中間也有這種情形,至于非基督徒更不用說了。作丈夫的因為懶惰,而放棄自己的地位,把它交給妻子。

從另一方面說,女性主義也導致作妻子、母親的野心。她們一心追求平等,卻貶低了父親對孩子的影響力。我不是用批評的態度說。如今美國的情形最為嚴重。美國或多或少可以被稱為母權社會,男人似乎越來越被視為賺錢的一員,只是負責供應家庭,把養生的錢帶回家而已。妻子、母親才是一家之主,孩子們事事仰仗她。這種男人與女人,丈夫與妻子之間的關係完全不符合聖經,並且導致了一個母權高漲的社會,我覺得這實在危險。當然,其結果是犯罪率直線上升,社會中充滿了各式各樣的問題,由於美國在世界上的地位,她藉着影片,商品等各種管道對其它國家產生影響力,以致于這種態度也蔓延到全世界各地。一個女權至上,以婦女為家庭的頭和中心之社會,違反了聖經的教訓,而且事實上也是在重蹈夏娃的覆轍。

這個問題已經日益受到重視。許多婚姻診所紛紛成立,可惜他們只是從心理學的角度看問題。如果你調查一下這些心理學家的婚姻生活,難免會大吃一驚。這些專家教人如何進入婚姻關係,如何維繫婚姻,可是他們卻無法將這些建議運用在自己的婚姻上。他們當然作不到,因為這不是心理學的事。人們所需要的不是一些常識,或一點智慧,或「同舟共濟」的合夥精神。人們早就知道這些了,但是他們作不到。只有一個希望。除非神的權柄被尊重,男人和女人都順服神,他們作一切事都是「如同給主作的」,並且明白這種「頭」的關係就好像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人的頭那樣,否則人類沒有盼望。過去幾百年來,人們漸漸遠離了聖經的權柄,以致于社會問題產生。或許有人會對我說,「顯然你只是一心想回到從前那種嚴厲、壓抑、獨裁的維多利亞式丈夫和父親的型態!」不!完全不對!我知道我們必須回到聖經,我不是鼓吹回到老式的傳統生活型態中。我說的是,回到神那裡,回到基督面前,回到神話語的啟示中。再看看他完美的計劃--女人在男人一旁協助他,補足他的不足;兩人彼此相愛,互相尊重卻不混淆兩人的範圍。但願神恩待我們,不僅明白這教訓,並且甘心順服,好叫榮耀歸給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