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1 基本原則

卷六 婚姻·家庭·工作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弗五22-33

現在我們要討論的,乃是使徒保羅在第二十一節所定下的那個原則--「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之實際運用。他一貫的作法是,先提出一般性的原則,然後提到特定用法。

毫無疑問的,這正是使徒在這裡的作法。我們可以用三種方式予以證明。首先,欽定譯本中所用的「順服」一詞,也見諸于別的譯本,「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實際上,最初並沒有「順服」一詞,只不過是「你們作妻子的對自己的丈夫,如同對主一樣。」我們如何解釋省略了這一詞之後的意義呢?它是指使徒直接把第二十一節裡的「順服」,帶到二十二節裡.所以第二十二節不再重複「順服」一詞,這個事實證明第二十二節是第二十一節的延續,他還是在討論同一個主題,就是順服的一般原則。他知道讀者對他前面講的記憶猶新,因此他說「你們作妻子的(要用順服的態度)對自己的丈夫。」所以原文中省略「順服」一詞,本身證明了保羅先提出原則,然後加以運用的一貫作風。

第二個證據是,他先提到妻子,再提到丈夫,這並非偶然,也不是出於純粹的禮貌,或「女士優先」的原則。聖經從未這樣作。稍後我們也會看到,聖經通常是先提到丈夫的。事實上,今日社會風俗依然如此。我們不說陳太太夫婦,乃是說陳先生夫婦。因此使徒論到夫妻關係時,首先提到作妻子的,必然有充分的原因。原因是他特別關心順服的問題,這是他在第二十一節列出的原則。保羅指出,在婚姻關係裡,順服的問題是特別針對妻子的。至于丈夫,也有適用的原則,稍後他會論及,因為他的論述是周全而平衡的。但是他首要關切的是順服問題,所以他無可避免地把妻子放在最前面的來討論。這是第二處證明我們現在所討論的這段經文,乃是在運用第二十一節所提出的一般性原則。

第三個證據是,他使用「自己的丈夫」這種表達法。請注意這裡所強調的重點,「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順自己的丈夫。」第二十一節裡他提出所有基督徒對待別人的基本原則,「彼此順服。」他的論點是,如果你對一般人如此,更何況對待你自己的丈夫呢?

我不憚其詳地強調這一點,因為我們若不清楚知道第二十一節實際上是一個管理的原則,就無法正確瞭解保羅這個教訓的細節。弄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可繼續下去。

在我們來到這個重要的主題--今日這題目尤其重要--之前,讓我們先概略地來看保羅的這句陳述。先觀察他的方法。我這樣作有許多原因。他在這裡用的方法也見諸于「兒女與父母」「僕人與主人」的例子。請注意每一個例子中的次序。兒女先於父母。為什麼?因為他關心的是順服。兒女不應該在父母之前;但此處他先提到兒女,因為這涉及順服的問題。僕人在主人之前,也是基于同樣理由。當我們研讀這一類的經文時,會發現保羅採取他一貫的方法;我們若在一處經文上能把握他的方法,就能找到明白他其它作品的關鍵。不但如此,我們若研究保羅對付一個問題的方法,我們若真正發現了他的方法,那麼當我們面對一個問題時,所需要作的就只是運用這方法,這樣必然能找到答案。所以現在最重要的是研究使徒的方法,然後再來看特別提到的主題。

這一段經文中有幾件事特別突出足以說明使徒的方法。首先是,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事實並不能使我們所作的一切和想的一切都自動地合乎正道。有些人似乎存着這種觀念。根據他們的說法,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每一件事都變得絶對清楚,澄澈,往往一些傳道人該對此說法負責,由於他們急於獲得結果,就作出驚人之語,結果給其他的牧師和教師留下無窮禍患。他們予人錯誤的印象,以為得救就是進入某種魔術領域,整個生活全然改觀,沒有一件事與從前一樣,生活一無問題,難處全部會迎刃而解。你只需要決志,接下去的故事就是,「從此以後他們過着快樂幸福的生活。」--再也沒有任何問題和困難。當然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如果這種說法成立,新約中就不會有任何一卷使徒書信存在了。我們成為基督徒,與神有了正確的關係,這個事實並不意謂着如今我們的所信、所行、所思都自動變得正確了。我們所研讀的這段經文本身就證明在許多事情上我們需要領受特別的教導。

第二個原則是,除了前面所說基督徒不是自動地在每一件事上都行得正確,我們更可以說,一個人成了基督徒以後,他還得面對從前未遭遇過的新問題。如今他發現自己的處境不同了。以前他從不認真思考,現在他不得不思想,一旦他開始思想,他就很自然地會面臨新的問題。

早代教會即是如此。拿一個作妻子的為例。一對夫婦原先不信主,他們在一起生活已經好多年了。如今妻子相信了主,成為基督徒。她立刻會面臨試探叫她說,「現在我得自由了。我有了前所未有的知識和悟性。福音告訴我,不分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所以我不再繼續像以前那樣生活。我有了一些我丈夫所沒有的知識。」這個作妻子的面對一個危險,就是她誤解了新的生命,以致危及到她的婚姻關係。在兒女與父母,僕人與主人的關係上亦是如此。很多時候兒女信了主,他們的父母尚未相信,他們有了父母所未有的知識,如果他們曲解了新的情況,就可能受魔鬼誤導,以致濫用所得的知識。結果他們可能因此破壞了神要他們孝敬父母的命令。基督徒一旦有了新的光照,几乎無可避免的也會面對新的問題。從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印象:人在更新時所作的巨大改變很可能會產生新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仔細思想,去弄清楚新生命中真正正確的光景,以及如何將新的教訓運用在新的情況裡。

第三個原則是,基督徒信仰所觸及的是我們的整個生活。我們生活中沒有任何一部份是與它無關,不受它管理的。我們的基督徒生命不可能分成幾個零碎的部份。可是常常我們的情形卻正是如此。那些早代基督徒面臨一個危險,他們--或是丈夫,或妻子;或是父母,或兒女;或是主人,或僕人--相信了基督,成為基督徒之後,就對自己說,「當然,我的信仰只是與我的宗教生活有關,至於我的婚姻,工作,與父母的關係等等則與它毫無關係。」根據保羅的教訓,這種觀念是完全錯誤的。沒有什麼比一個肢離破碎的生活更錯誤的。星期天早上我對自己說,「哦!今天我是一個虔誠人。」於是我拿起裝聖經的袋子出門。星期一早上我對自己說,「今天我是一個商人,」或其他的行業,然後我拿起另一個袋子出門。這樣我的生活被分成許多零碎的部份;好像星期一早上我很難告訴自己我是一個基督徒,我只有主日去教會敬拜時才表現出這身份來。這種觀唸完全錯誤。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個完整的生命;基督徒的信仰應該管理着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領域。

以上提的幾點都非常重要,值得細加推敲。有些人說--在這一點上我大致同意--現今教會的光景,有一部份是肇因於我們的前輩基督徒未能明白基督徒的信仰應該管理人整個生命,而不只是一部份而已。他們中間有許多人非常虔誠,有些人早晨在工作開始之前禱告,但是作完了禱告,投入例行生活中之後,他們就變得固執,貪婪,刻薄,不公平,律法主義。毫無疑問的,他們使許多人因此對基督教起反感,因為他們將生活二分化,未明白基督徒的生活是完整的,不能分開的。我的基督徒信仰必須進入我的婚姻生活,與父母的關係,我的工作,我的身份,我們的每一件事中。

然後是第四個原則,從教義和神學的立場看,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基督有關生活層面的教導,絶對不會與聖經的基本教導相牴觸。我的意思是,新約和舊約之間沒有任何矛盾之處。現今世代尤其需要強調這一點,因為很多人對舊約存着一種態度,他們說,「我們對舊約沒有興趣,我們是新約時代的人了。」有些人愚昧到一個地步,甚至宣稱他們不相信舊約的神。他們說,「我們只相信神,就是主耶穌基督的父。」有些所謂的傳道人甚至在講台上宣稱他們不相信西乃山的神,不相信十誡和摩西律法的神,這種論調居然也獲得不少掌聲。他們棄絶舊約的教訓說,我們應該只受新約的教訓引導。有些人的說法更過火:我們不該受新約的轄管,因為現今我們知道得更多了。

這種傾向抹殺了聖經的整體性。我的回答是,新約的教訓,特別是基督的教訓,絶對不會與聖經有關人類關係和日常生活的基本教訓相牴觸。我是指像婚姻這一類的主題。使徒保羅的論述一部份是建立在舊約,特別是創世記上的。關於家庭的是如此,關於一切生活上的基本次序之教訓亦如此。新約實際上所作的是在補充舊約,將舊約向我們展開,擴展我們的視野,使我們看到最初那些命令後面的精神。但新約從未與它有任何對立之處。

這是一項最重要的原則。我所以強調,是因為作為一個牧師,我常常必須面臨它。有些新信主的人會持有一種觀點,認為舊約的基本原則已失去時效了,他們只須把握新約的教訓即可,但請留意使保羅如何在這些例子中一再引用舊約,以顯明最初從神來的教訓是什麼;不論較新的教訓能補充多少,我們都必須總是遵守最初的教訓。

再進到第五個原則。新約總是替它的教訓提供理由,總是為我們提出論證--這是我最引以為喜樂的。新約不是單單把一大堆規則、律法扔給我們,然後說,好吧,去遵行!不!新約總是提出解釋,向我們說明,給我們原因。那些只是強調要人守法規、條文的教導是不合乎新約的,好像把我們當小孩子看待。唉!所謂的「基督教」真是形形色色,有些人把它當作一種制服穿在身上,把所有基督徒當作「鍋裡的一堆豆子」,全都大同小異,他們只是在不斷演練同樣的招式。不!我們應該總是知道為什麼要這樣作,應該總是明白其原因。我們應該弄得明明白白,並且甘心樂意地去作,這樣就不會有矛盾,也不會白費力氣,或者認為自己只是不得不作,巴不得能躲得老遠。這不是基督徒的信仰。一個基督徒是在生活中滿有喜樂的。他喜愛自己生活的方式,他看得很清楚,他不想要其它的方式,結果他的心常是滿足的。

所以一個非基督徒沒有辦法知道作人的意義。世界上沒有一種教訓像神話語這樣給予我們極尊貴的地位。聖經並未將我們當小孩子看待,用規章條文來控制我們。它提供原因,讓我們明白。這是真正神聖的教訓--不是你可以整批接受的,也不是你在某種被動或下意識狀態裡領受的。聖經總是替一個教訓提供理由,設下原則之後予以運用,正如保羅在這裡所作的。這是新約成聖的方法。我們為此感謝神。

此處我觀察到的第六個原則是最榮耀的一個,聖經何等奇妙!我覺得最驚人之處是,你注視這教訓,首先你會想,這當然是有關婚姻、丈夫與妻子的教訓。可是你慢慢會發現其中隱藏的珍寶;你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會不斷有新的發現。你讀這一段經文時是否留意教訓和實際運用之間的密切關係?這兩者是不能分開的,因為兩者相輔相成,互相解釋。我個人認為,我們正研讀的這段經文是聖經最驚人的一段。我不是說最偉大,而是說最令人驚奇。此刻我們察考的是以弗所書第五章,並且已接近這一章的結尾。這一部份的以弗所書說些什麼?大家都可以異口同聲的說,我們來到了這卷書信中實用的部份。教義的部份自然是在第一、二、三章,至于第四章也有一小部份,但此處我們已進入實用的領域,討論的都是一些實際的、平常的關係,和最常見的事務。使徒保羅從未如此實際過--妻子與丈夫,兒女與父母,僕人與主人--在他的書信中是屬純粹實用的部份。你讀這段經文,或者在婚禮中聽別人讀誦時,會不會心中浮起無限訝異?因為你發現使徒保羅在討論這些最實際的事時,突然開始將這一項最崇高的教義介紹給我們?他告訴作丈夫和妻子的當如何彼此相待的同時,又引出了有關教會的本質,以及教會與基督的關係之教義。在這段經文裡,使徒介紹了有關教會本質,以及教會與基督的關係之最財崇高教義。我們絶對不可予以忽視。你讀這卷書信時,要預備隨時碰到驚人之處。不要對自己說,「我不必注意這些,當然,這只是一些實際,簡單,直接的教訓。」當你最不留意的時候,他就開了一扇門,你發現所面對的是一個前所未曾碰過的最尊貴、最榮耀之教訓。

於是我不得不提出一個實際的建議。要提防對聖經作膚淺的分析。有一類人喜歡這麼說:「第一章是這樣,第二章是那樣,劃分得清楚俐落。」你若用這種方法對待以弗所書第五章,就會陷入困惑中,發現你的計划行不通。保羅在這裡,論到最實際的事;突然之間,他筆鋒一轉,開始介紹教會的本質,以及教會與基督的關係。我們必須銘記於心的是,教義和實用的部份密切相關,兩者不可截然劃分。所以任何人若說,「我只對實用的部份有興趣,」就等於否定了基督徒信息的真義。我們目前研討的這段經文即精確地表達了這真義。

舉出了上述六點之後,我要提出第七點:在以上六個原則的亮光下,當你遭遇到任何問題,不要直接去對付它,不要一開始就從問題本身着手。這是我們一貫的傾向。許多時候我在團體討論和會議中可見到這種現象。一個問題被提出來了--可能是某人日常生活上的問題--於是我把它帶到會議中。人們很容易立刻跳起來,直接針對那問題發言,表達自己的意見。從這一點看,他們的態度是不正確的,因為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使徒保羅沒有直接去解決丈夫與妻子的問題。他的方法是,你必須間接地來對付它,也就是我們所謂「迂迴漸進策略」。我遭遇一個特殊的問題時,不可立刻將心思直接傾注于問題本身。我必須先問,聖經有沒有什麼原則或教訓,可以用來管理這一類的問題?換句話說,你開始對付眼前的這些個人問題,你說,他是在什麼樣的家庭中長大的?你甚至可以更擴大範圍說,他是從哪一種文化下成長的?先把握了大環境,對他所屬的團體,階層有了認識,然後將聖經的原則運用在那一個特例上。這是使徒此處所作的。他先從一般性的原則論起,然後才論到特殊的例子。

我常常喜歡用以下這個例子:任何懂化學的人,若被要求去鑒定一個元素,他一定立刻知道我所說的這種方法。他如何着手?首先他作一般性的測試,從大的組群開始。然後他排除某些組,最後集中在一組上。接下去他把這一組分成幾個小組,小組再分成最小的組;一步一步分下去,最後找出那一個元素來。這是使徒保羅所用的方法,也是「迂迴漸進策略」的發揮,由一般性導向特殊案例。絶對不要立刻跳到問題中心,也不要絆在裡面;先學會把握大的原則和教訓。

我要提出的最後一點也很實際,是從前面幾點得出的結論。請注意使徒保羅指示討論時所秉持的精神。此處他是在討論妻子與丈夫,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但請注意他所用的方法,和他的精神。這個主題常常成為世人談笑的對象,是嗎?人們總是可以說出這一類的笑話來。一個說相聲或講笑話的職業笑匠如果覺得笑話來源枯竭時,很自然會想到從婚姻關係上找靈感。我不需要特別指出,你們就可以知道這不是保羅用的方法。你不能用這種態度處理任何基督徒的問題。

此外,他也不用滑稽、嬉笑、輕率的態度處理婚姻的問題,此處我們找不到一點嘩眾取寵的意味。沒有任何自以為是,剛愎自負,堅持己見的表現,也沒有任何急欲證明自己對,別人錯的焦慮,這些是我們處理問題常有的態度,對不對?所以我們才會有這麼多麻煩,使徒保羅為避免這些,把它提升起來,放在其它上下文中,因此得以避免這些弊病。

從積極的角度看,他的方法是:先在第二十一節設下原則:「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然後他再重複:「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在你決定偏向任何一方之前--這樣偏袒是不公平的,注定要失敗--為了避免偏心,他立刻將雙方引向「如同順服主」的目標。基督徒所討論的每一個主題都應該在這種方式下進行。一個基督徒若在討論中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他就不該發言。一旦你的脾氣失去控制,不論你的論點如何,你都已經失敗了。要「在主裡」「存敬畏基督的心」。保羅談論的是順服,他強調的是,在我們根據雙方的事實考慮之前,兩個人都必須先向主順服,「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如果雙方都這樣作,他們就可以「用膝蓋」(藉着禱告)解決問題。結果必須改觀!膝蓋可以造成多大的不同!

縱觀今日夫妻之間的問題,真是形形色色,千奇百怪。使徒保羅說,我們必須用順服基督的心,去面對這一切紛爭、敵意、偏執。我們總是要存着一個討他喜悅的心,隨時預備好讓基督和他的話語教導、引領我們。

前面已討論了七項原則,不單單可用來管理夫妻的問題,並且可運用在基督徒生活裡的每一個難題中。提出了這些原則之後,我們就可以進一步討論這一件特殊的事。我前面所說的,是為了說明保羅對基督徒婚姻的觀點及教訓。再一次,我們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在我們進入細節之前,不妨先看一看他對這件事概括的說法。

首先他告訴我們,基督徒的婚姻觀是很特殊的,與其它的觀點大不相同;你只能在聖經中找到。基督徒如何看待婚姻?聖經如何教導?讓我們再從消極的一處開始。基督徒的婚姻觀與大多數人的婚姻觀是不同的。你可曾想過這一點?如果我此刻要求你寫下來基督徒的婚姻觀,你能寫得出來嗎?如果我們作基督徒的沒有一個清楚、明白界定的觀點,就實在該慚愧!我們是否發現到基督徒觀點的特殊之處?是否認識到它與一般人的觀點大異其趣?一般的觀點是什麼?

雖然說出來不大雅觀,我還是要提醒你們。一般人的婚姻觀純粹是肉體的。它基本上建立在肉體的吸引力、性的滿足上。這些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對,但往往婚姻除去了肉體,似乎就只剩下空殼子,難怪離婚的比例節節上升。人們根本未正視婚姻,他們完全受本能和慾望的控制;這純粹屬於禽獸的層次。他們對婚姻本身從未認真思想過,只不過視婚姻為法律程序,可以使他們急切想作的事合法化而已。

還有第二種觀點,比前面一項層次略高。它比較有理智,因為它視婚姻為人類的一種安排或計劃。他們說,這是人類學家說的;毫無疑問的,古代某一個時期,人類與禽獸是大同小異的,他們彼此雜交,舉止與動物無異。後來文明日益發展,人們開始明白,某些安排是必要的,否則必然引起混亂、放縱,和無窮禍患。於是經過長時期的掙扎、發展、實驗、試行、錯誤,人類的智慧終於導出了一個結論--一夫一妻制是正確的,有益於人的,一個男人應該只與一個女人結婚。這是社會發展的結果--這種說法出自人類學。這是人類長久以來的發展。正如人們通過交通法規來控制車輛、停車、交通,他們也發現解決男人和女人之間問題的方法。這是人類自己的計劃。今天大多數人都持這種觀點,可悲的是,有時我在基督徒當中也可以找到類似的觀點。

這種觀點的另一個特色是,整個婚姻本身就預期會有麻煩產生。這是異教世界的觀點,作丈夫的企圖轄制他們的妻子,奴役她們;作妻子的則以欺騙相回應。家中的整個氣氛是嫉妒,懊惱,紛爭,衝突。人們不但不彼此順服,反而各營己私。夫妻之間沒有真正的「同伴」關係,他們只是為了共同的目的而不得不一起作某些事,實際上心中卻互相存着苦毒,惱恨,和敵意。

看看一般人對婚姻的觀點。你可以在漫畫、法庭的報導、常聽到的笑話中捕捉到。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子呢?因為人們對婚姻真正的意義沒有正確的認識。今天這個問題愈演愈烈,是因為爭取男女平等的女權運動正方興未艾,引起許多婚姻問題,也使得我們正討論的這個主題在現今格外緊急。所謂的女權運動宣稱男女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兩性之間沒有任何分別或差異,應該完全平等。雖然從某一方面說,基督徒必須同意這種論調的一部份,但是另一方面,它有的觀點是與聖經的觀點相對立的。毫無疑問的,它引起的困擾,麻煩,傷害不只限于婚姻,也擴及到基本的家庭生活。結果是,紀律蕩然無存,社會漫無次序,孩子們被剝奪了該有的權利。為什麼?因為他們的父母彼此之間沒有正確的關係;孩子們看到本應和諧的家庭卻充滿競爭,衝突,不禁感到困惑。這種現代的女權運動混淆了這件事,不幸的是,它似乎已經潛入了許多自稱福音派的人當中,而這些人一方面卻仍宣稱他們相信聖經是神不改變的話語,是我們惟一的權柄。

此處我們立刻看出,這不是基督徒看待婚姻的方法。基督徒的婚姻觀完全受聖經教訓--包括舊約與新約--的管理。使徒保羅的論述不但建立在基督的話語上,也同時根據舊約的教訓。所以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不能說,「我認為婚姻是這樣這樣的……」。他應該說,「聖經對於婚姻說了什麼?」一開始就有完全不同的態度--他「順服」于這本聖書的教訓。他不是說,「當然,現今的世代已經進步多了。保羅那時代的人還把女人當奴隷看待。他對於贖罪的事固然說得不錯,但是論及婦女的主題,就不適用於現代了。」你這麼說,就是不相信聖經,你就無權聲稱聖經是神不改變的話語。不!基督徒應該說,「若離開聖經所教導的,我就一無所知。」因此他順服舊約,一如他順服新約。他的一生都被這原則管理--不論是思想或行為上都如此。

第二,我們發現婚姻不是人的計劃或安排,乃是神的命定。是神所設立的,神在他無限的恩典和慈愛中已經為男人和女人指定、預備、建立了婚姻。這是神的事,不是出於人的。人類學家的教訓是建立在猜測和想像上,不是建立在事實上。聖經有關這事的教訓才是真理;婚姻是神所計劃、命定的。

第三,這種關係所涉及的條件,已經清楚明白地向人說明了。稍後我們還會論及這一點。

第四,我們必須明白有關主耶穌基督和教會的教訓,才能完全明白婚姻。你會注意到這是最中心的部份,整段經文中保羅不斷提到基督和教會。換句話說,我們若不明白有關耶穌基督和教會的教訓,以及教會與他的關係,就不能明白婚姻。因為只有在那種亮光下,我們才能明白有關婚姻的教訓。

因此我得到兩個結論。只有基督徒能真正明白並珍惜婚姻。那是成為基督徒以後所得到的奇妙結果之一。基督教的信仰不單單對付你的靈魂,你最後的救恩,你上天堂或下地獄的命運,並且與你現今活在世上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從作牧師的經驗中可以說,沒有什麼比看到基督徒因着他們的信仰而在夫妻關係上有重大改變,更叫人興奮的。有些夫妻原本互相仇恨、埋怨,甚至考慮分手,一旦兩人成了基督徒,他們才第一次發現對方的可貴。他們也是生平第一次發現真正的婚姻是什麼,雖然他們可能已經結婚多年了。

容許我這麼說,在以上這些教訓的亮光下,居然還有許多婚姻能夠持續下去,也夠驚奇的。沒有任何非基督徒能夠對婚姻有正確的觀念,但是基督徒卻不難明白婚姻的真義。不應該有什麼爭辯之處。你若相信聖經對此的教訓,這種婚姻觀是不可避免的,不但不可避免,並且你會高興它是不可避免的,它是如此奇妙,如此榮耀,如此崇高。這中間沒有困難,沒有討價還價,沒有爭論。你順服基督,另一方也如此。你們不僅彼此順服,並且順服教會中其他的肢體,以及你所屬的團體。你被一種更高的忠誠所管理,就是忠於那一位不顧惜自己的權利和益處,只一心考慮你的需要之主。他自己卑微,取了奴僕的樣式,甚至死在十字架上。你仰望他,看見他來不僅是為拯救你免于地獄之火,並且要賜你生命,使你活得更豐盛,又賜你悟性,能明白他一切的榮耀--叫你重新看待婚姻,用新的視野觀看萬事萬物。你不但順服聖經的教訓,並且以它為樂,因它而讚美神。這是我們對以弗所書第五章有關基督徒婚姻的教訓所作的概括性引言,接下去幾章我們將討論細節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