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光明的果子

卷五 光明與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9~10)

保羅提醒以弗所人他們從前的光景——“從前你們是暗昧的”——然後他又提醒現今的地位,和如今神對他們的期許。“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兒女。”我們必須仔細探討這一點,這樣我們不僅明白基督和那些顯然不是基督徒的人之間的區別,並且還能分辨一個真基督徒,“在主裡面是光明的”人,與所謂善良、德高望重、卻不是基督徒的人之間的區別。第九節尤其讓我們看到這一點的重要性,因為這裡告訴我們:“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世界上有一種人,他們不是基督徒,他們也告訴我們他們不是基督徒,他們甚至以此為榮。從表面看來,他似乎是一個善良公義的人,對真理和誠實頗感興感,或許可稱之為“善良的異教徒”。

我常常提到一本書,是穆瑞(Rosalind Murray)所寫的《好異教徒的失敗》(The Failure of the Good Pagan),我願意推薦給你們讀。這本書揭露了這種善良、道德高尚,卻不是基督徒的人之本相,我認為追根究底說來,這種人才是基督徒信仰最大的仇敵。他可能是一個虔誠的人,但你可能作一個虔誠人而仍舊不是基督徒;分辨其中的差異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當我們看見了光明的特質,才能畫下分界線,因為基督徒不只是接受了某種程度的光,他本身就是光:“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

因此我們必須問,這光如何顯明出來呢?首先,它顯明在人的心裡。聖經的真理最先進入人的心靈、智能、悟性中;那不是一種模糊的感覺。模糊的感覺與基督徒信仰沒有任何關係。這總是牽涉到真理的,所以我們先從人的心開始。關於基督徒,我們要說的第一件事是,既然他在主裡面是光明的,他就有了前所未有的知識。暗昧的特質就是無知;光明的特質乃是知識、悟性,和最重要的一點——認識神;不僅是知道有關神的事,固然這知識能導向其它一切知識,但他還有進一步的知識。主耶穌在約翰福音裡這樣形容他的地位:“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十七3)。這當然包括有關神的知識,但又進了一步,包括明白那些單單對基督徒開放的有關神的知識,這是別人所沒有的。

保羅告訴哥林多信徒:“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也就是說,一個人可能有卓越的智識和思考的能力,但他若不是基督徒,他對屬靈的真理就全然無知;他會視而不見,也無法領會。基督徒和其他人的區別就在於屬靈的能力;這使得他對屬靈的真理有洞察力,能有所領會和明白。所有的非基督徒在這方面則付之闕如。他們固然也有心智的能力,有認知的能力,如果你提出一個政治問題,他們可以明白,並且能侃侃而談。對於詩歌、音樂、社會學、科學,和成千上萬其它的話題,他們也是如此。可是一旦來到屬靈真理的領域,他們就無法明白了。他們什麼也看不見,反倒認為這些是愚昧的無稽之談,他們根本不屑一顧。有很多這一類的人,他們在廣播和電視上頗負盛名,但你是否留意到,他們對屬靈的真理真是一竅不通?當然他們自己也無能為力,因為他們是瞎眼的,缺乏這個本領,他們沒有在主裡的光明,他們是昏暗的。他們深受無知之苦,他們愚昧的心是昏暗的,他們被這世上的神弄瞎了心眼。

你看,相信基督和他的福音根本不是智能的問題。有人以為某些人不能成為基督徒是因為他們太聰明了,知識太高了。可悲的是,很多基督徒也這樣想,他們深以這些偉大的人不是基督徒而感到遺憾。其實這種觀唸完全違反了基督徒信仰的真義。工具是否完美並不重要,如果缺少了屬靈的品質、屬靈的能力,就毫無用武之地。“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他是黑暗的,他沒有“在主裡面是光明的”。可是一旦他成了基督徒,他首先就意識到自己具有屬靈的能力,他能夠瞭解這個從前陌生的領域。他開始認識神、神的存在,和有關神的真理,他也開始體會到自己是有靈魂的。

一個人只有當光照進他裡面的時候,他才會開始關心到他的靈魂。其他人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靈魂。他們認為人與禽獸無異,死亡就是終點。他們這樣談論的時候還沾沾自喜,其實他們是在否定人裡面最崇高的部分,就是人的靈魂。但你需要屬靈的悟性才能明白人有靈魂這個事實。“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靈魂是不朽的。可是有人說:“你解剖屍體的時候,無法找到一個稱為靈魂的器官阿!”所以他們自以為廢棄靈魂之說乃是明智之舉。實在是無知!這些事只有屬靈的人才能識透,也只有聖靈能將神深奧的事向人啟明,並且他只向基督徒啟示。

更進一步說,由於基督徒“在主裡面是光明的”,他們能瞭解罪的事實。非基督徒不知道罪人是什麼意思;他們認為整個有關罪的觀念是無稽之談,是荒謬的。他們從環境、遺傳,或成長的過程等來解釋整個行為的問題;他們不知道人裡頭有惡的原則,污損了人的判斷力,使人產生偏見,並傾向惡事。保羅稱其為“肢體中另有個律”,甚至能把我們往下拉,但不信的人毫無所覺,他們不知道靈裡的爭戰。一旦他成了基督徒,他就會開始意識到自己正處在一場激烈的戰爭中,他知道自己是一種奧秘;他可以感覺到裡面有一些勢力在彼此較勁,有的在為靈魂助陣,有的卻與它作對。

然後聖靈教導基督徒去仰望主耶穌基督。在黑暗裡的人固然也觀望耶穌基督,但他們只稱他耶穌。基督徒稱他為“主”耶穌基督。非基督徒觀望他時,他們看見的不過是一個人、一個木匠、一個老師,或一個主張和平的人士,這是他們所能看見的。在你能真正看見他,和他的奧秘、奇妙之前,你的眼睛必須先被聖靈光照。你就能從他身上看見人,也看見神;看見人性,也看見神性;你看見這兩樣並存在他裡面;它們都在那裡,但彼此並不混雜。你看見其中的神奇和奧秘,你就會和使徒保羅一起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對基督徒而言,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事。他不再對其嘲笑輕視,或認為其缺乏科學根據;對他而言,道成了肉身是最奇妙而榮耀的真理。“神在肉身顯現。”“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他默想主這個人,和有關他的事,不禁大受感動,發出驚嘆和讚美。

對救恩之道也是一樣。在光明中的人知道救恩之道,他也能解釋給別人聽。這不僅是保羅的教訓,使徒彼得在他的第一卷書信中也說到同樣的事:“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如今基督徒能夠作到這一點,因為他明白那惟一的救法。讓我們都清楚這偉大而榮耀的真理。基督徒帶著新的心來到這真理面前,他在主裡是光明的。聖經是他所有的依據,他在裡面看到了這奇妙的真理,他對這真理的認識也與日俱增。

此外,基督徒不僅是有新的認識和體會,他也有一個新的心去回應。有些人特別理性,他對聖經的知識尤其感興趣,但他的心沒有產生回應。有些人對聖經的文學或哲學感興趣,但他們一點也未被真理所感動。一個在主裡光明的人,他的心也是光明的。他感覺到真理的能力,神話語的能力。他為之感動。這是真基督徒必備的條件。他在主裡是光明的,他整個人在主裡是光明的。正如使徒寫給羅馬人的信上所說的:他“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整個人都牽涉進去了。所以我強調說:基督徒是一個能顯出他心裡有亮光的人。他的感情也包括在內了,他渴望聖潔。他不得不渴望聖潔。這不是說,他就完全了,再也不會犯罪了。不!絶對不是這樣。他雖然還可能犯罪,但他內心渴望聖潔,他是—個饑渴慕義的人。他心中渴望脫離罪,渴望認識神,明白聖經,知曉真理。這是他的心態,他的心在主裡成為光明的。

現在我們必須思考第三方面,就是人的意志。使徒在我們討論的這節經文裡,特別關切到這一方面。固然這節經文包括了每一方面,但他特彆強調這一點。現在我們來到行動和表達的方面。第九節說:“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欽定譯本將“光明所結的果子”譯作“聖靈所結的果子”,當然兩者指的是同一件事;聖靈賜下光,離開了聖靈就沒有光,所以這裡的“光明”,被“聖靈”所取代也不足為奇。不管你的版本是“聖靈所結的果子”或“光明所結的果子”,其意義都是一樣的。

我們已經看過與黑暗相關的一個詞是“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但當他談到光明的時候,他不再用“事”,而是用“果子”。所以我們必須注意這裡用詞上的轉變,以及“光明所結的果子”和“暗昧無益的事”之間的對比。

一個真基督徒的生命,其最大的特色就是果子;這也告訴我們,只有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的時候,他才能變得合乎自然。他開始接近他應有的樣子,也就是說,他開始變得像他最初被造時的樣子。他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原本是正直的,是義人;可是這一切都在他墮落和犯罪時喪失了。在罪中的人,他的問題出在他成了一個畸形的人,是違反自然的。如果你想讀一讀這方面最佳的解釋,我建議你讀詩篇第—百零四篇,詩人在那裡講到神的創造,告訴我們世上每一件東西都在彰顯神的榮耀——山嶺、河流,飛鳥、樹木、利巴嫩那滿了汁漿的香柏樹等等。他描述了各種創造之後,又觀看人,他覺得只有一句話可說,就是“願罪人從世上消滅,願惡人歸於無有”。為什麼?因為在神創造的宇宙中,罪人是不正常的,違反自然的。但人成了基督徒以後,第一個結果就是他變得自然了。他開始發揮應有的功能。果樹的功用就是產生果子;那是自然的次序。可是我們是否從這方面來思想過基督徒?另一方面,非基督徒是不自然的,他們違背了人真正的本質。只有基督徒的信仰能使我們名符其實地作一個人。

此外,基督徒的生命沒有任何人工或機械的成分。基督徒的生命好像樹結果子一樣自然。基督徒絶對不能看起來機械獃板、一成不變。基督徒的規矩不是製造出來的,他們的行為舉止也一樣。我覺得這一點尤其重要。在這裡我們可以看見,基督徒的品行和異端的特性之間的區別。後者總是人製造出來的,是可以定製的。基督徒的生命沒有任何勉強做作。他的生命可以比喻作一棵樹,而異端或假宗教則可以比喻作一棵塑膠聖誕樹。你固然可以把果子和飾物、禮品掛在聖誕樹上,但那仍然是一棵人造的樹。然而真的樹則會自己生出果子來,你不必把果子掛在上面。所以基督徒的言行絶對不能給人一種印象,好像他把某些品格和行為強加在白己身上。異端與實際之間可能相當近似。有時候你很難分辨真花與人造花。有些人手巧得很,他們能把假花作得維妙維肖,以假亂真,甚至能逃過專家的耳目。魔鬼會扮成光明的天使,即使他假裝成真理,那仍然是人造的,沒有生命,是作出來的。我們絶不能給人這種印象。我們的果子是“光明所結的果子”。

但若是要繼續用這個比喻,就得提到基督徒生命的成長和發展。讓我們再來思考果樹的比喻。有一天夜晚你上床睡覺之前,往窗外看去,只見樹上只有枝葉,沒有別的東西。第二天早上你一起床,走到園中,卻發現滿樹滿枝的果子。有過這種情形嗎?當然沒有!果樹必須先發出嫩芽,然後開花,於是你知道快要結果子了。最後開始結出果子,慢慢長到成熟的地步。這是基督徒的寫照——結出果子!那不是一蹴可及的,也不是強加上去的,更不是速成的。可是我發現,講到行為方面,有為數眾多的基督徒是速成的。他們去參加佈道會,在那裡得救了,然後他們就接受指示,應該去作這作那。好像突然之間他就成了一個完美的基督徒。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代表速成的、大量製造的基督徒。但這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信仰。我要強調說:這不是基督教。這是異端的作法,是虛假的宗教或律法主義的特徵。宗教可以這樣作,但真基督徒生出真的果子,而且在生產果子的事上,總是有成長和發展的因素存在,最後導向成熟。

果子還有一個特質,就是基本上每一個果子都一樣,雖然個別的差異還是存在的。看看一棵長滿果子的蘋果樹,你說:“哇!全都是蘋果!”你說得沒錯,但它們在形狀和色澤上,還是有細微的差異,有的紅一點,有的比較青。果實本身有各種細小的差異和變化。這一直是真基督徒的特色。然而異端和虛假的宗教卻不是這樣。他們總是一個樣子,是大量製造的產物。你只要看見其中的一個,就等於看見了全部;他們就像郵票一樣,整齊劃一,沒有分別,與橡皮圖章無異。

有時候我們也可以看出來一個人是藉著什麼機構成為基督徒的。他身上帶著某種標記,在表情、行為,或每一件事上都是—個樣子。但我們必須奉聖靈的名反對這一切,因為聖靈是叫我們得自由的。基督徒是果子,是光明的果子!我們絶對不可以讓任何人將一個模型強加諸於我們身上。我們蒙召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中。看見年輕的基督徒被硬塞在一個模型或樣板裡,實在是一件最可悲的事。我甚至看過他們中間有的人在衣着和用詞上都採取一個模式。讓我們記住,我們有生命,有果實,我們的特質之一就是擁有那能將我們引向多樣性的自由。

我還要提醒你一點,果子總是從內往外長的。果子代表了出產它的樹。果子是從樹的本質、本性、生命發出來的。基督徒也是這樣。所以我們不可將某種模式硬加在基督徒身上,這不只是限於行為和舉止的模式。有些人企圖規劃你的人生,告訴你該作什麼;他們也許要你去海外宣教,或在國內作宣教工作,或把你弄成教會機器裡的一個小螺絲。不要讓他們得逞!不要因為人家叫你作你就作。果子必須從你自己裡面長出來;必須是從你自己的亮光、經歷、生命、活力中長出來的。每一樣都由我們的“所是”產生,我們是什麼並非靠我們所作的來決定;我們的“所是”決定了我們的所作所為。果子總是從裡面發出,表達了真正的本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這才是事情的順序!

我要更進一步說,我們不僅是不能容許別人控制我們,將一些事強加在我們身上,並且我們也不可勉強自己。這是非常重要的。我以前說過,現在再重複一次:你不可以單單憑着內心的感覺或領悟而決定作某一件事。有的人教導說:“需要就等於呼召,”這種說法完全違反了我提出的這個原則。需要不等於呼召。如果需要就等於呼召,那麼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放棄世俗的工作,直接去從事基督徒事工。需要絶對不等於呼召。需要是呼召的一部分,但除非我感覺到內心裡面的催逼,它的壓力越來越大,到了一個地步,我不得不像路德(Martin Luther)那樣說:“主阿!我別無選擇了!”這一類事是從裡頭來的,是本性的自然流露。所以新約總是把焦點放在我們的所是上,而非放在我們的所作所為上。可是今日在整個教會中,甚至福音派的圈子裡,所流行的理論正好與此相反。他們總是說:“讓我們開始行動!努力作工!”但是去行動、作工的決定權不在我們。神已經把某些原則放在我們裡面了。我們心思、意念、意志裡的亮光才是促成一切行動的主要動力。神要我們作的乃是培養我們的靈魂。一旦靈魂得到真正的喂養,果子自然會出現;行為、舉止、呼召等等自然接踵而至。

現今教會裡有太多揠苗助長的儀器。那正是現代生活的標誌之一,對不對?恐怕幾年內它也會成為文明發展的問題。例如我們都曉得制蛋場的作法,他們使用人造光,把鷄寮弄得徹夜燈火輝煌,以強迫母鷄不停地下蛋。這是違反自然的,是不對的。在屬靈生活中也是如此。我們不可只把眼光集中在產量或數量上。正如保羅告訴提摩太的,我們的職責乃是作合神使用的器皿。人們說:“讓我們開始行動,努力作工!”這些聽起來很熟悉,但很容易流于機械化,好像啟動一個機器似的。這不是基督徒的方式。我們的職責是作一個器皿,讓神來使用。不妨把自己想成一棵活生生的樹,有營養、汁液、生命。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只要我們這樣看真理,就能避免大部分的陷阱,這些陷阱不論是對個人的經歷,對整個教會和教會的生活、活動,都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我要提醒你們,這不再是一件關乎工作的事,如今變成了一件結果子的事。我們是“他的”工,在耶穌基督裡成了新造的人,為要成就善工。一個人必須在主裡面是光明的,這樣他才能結果子。現今教會充滿了各種事工、活動,但所結的果子卻寥寥無幾,我們中間看不到光明的果子和聖靈所結的果子,這豈不是很可悲嗎?讓我們確實知道我們的基本觀念是真實的、清楚的、合乎聖經的,讓我們明白我們是真葡萄樹上的枝子,我們必須結果子以榮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