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暗昧無益的事

卷五 光明與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弗五8~13)

我們現在繼續學習“黑暗”與“光明”的區別,我們要問一個問題: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暗昧的、或是光明的?答案可以從三方面來看。第一,黑暗本身顯現在人的內心、智力,和悟性中。我們都慣于把無知和黑暗相提並論。我們習慣上稱歐洲文藝復興以前的時期,和未重新發現希臘哲學和知識之前的時期為黑暗時期。換句話說,我們很熟悉這種將黑暗與無知畫上等號的作法。另一方面,我們喜歡稱有學識之人為受了光照的人;某些歷史家稱整個十八世紀為啟蒙時期(直譯為“蒙光照時期”),因為當時知識猛進,人類重新對哲學和類似的學問發生濃厚的興趣。

黑暗與光明是對立的,它會對人的心靈、智能、悟性,以及與知識有關的一切功能產生負面的影響;當然聖經用到這個詞的時候,也是同樣的含義。所以使徒對以弗所信徒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他的意思是,他們的心曾經是昏暗的,模糊不清的。這是每一個非基督徒的光景。他是無知的——沒有別的詞可以代換——缺乏某種重要的知識,被罪弄瞎了心眼。他們對什麼無知呢?首先,他們不認識神。“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說沒有神,是因為缺乏對神的認識。這是一種典型的無知之人。你給他們一些信息,他們就說:“我不信!我沒法信!這不是真的。”他們不能證明信息有誤,他們只是泄露了一大堆自己的底子。我有一次聽到一個人說:“如果有人告訴我他看不出貝多芬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他固然對貝多芬說不出個所以為然,但他倒是泄了不少自己的底。”這正是我們此處所要說的。非基督徒,不信之人,他們不認識神。人若認識神,明白有關神的真理,他們就不會繼續過那樣的生活。但他們對神的聖潔屬性一無所知,他們談到神的時候就會伶牙俐齒、大言不慚的,甚至毫不猶豫地批判他。要是他們對神的真實略有所知,即使只是模糊的印象,他們必然會立刻噤聲不語,像舊約時代的約伯一樣,只能保持沉默。

使人膽敢那樣談論神的,顯然是對神的無知。至少我們可以說:猶太人即使在最悖逆的時候,他們仍然對神有所認知。他們知道神是如此偉大、全能、聖潔,他們絶對不敢使用“耶和華”的名,他們只是說“那名”。那表示他們體認到神的榮耀、尊嚴、聖潔、權能。非基督徒不僅是在黑暗裡,他們本身就是昏暗的;他們不認識神,他們說得越多,就越暴露出自己的無知。他們不認識神和他的法度。同樣的,他們對有關自己的真理、和靈魂的價值也一無所知。不妨看看那些縱情享樂、活在罪中的人,他們真正的麻煩出在他們不知道如何回答這一類的問題:“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了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他們不明白神在他們裡面安置了一樣東西,遠比整個世界還大,是萬物中最珍貴、最美好的;他們對此毫無所悉,他們活得好像是沒有靈魂的動物,他們活在禽獸的層面。我們認識這一類的人,也讀過關於他們的講論;他們存在於社會的每一個階層中。儘管他們對其它事情有豐富的常識,但對這一點的認識卻貧乏得可憐。

他們對生活的真正意義、目的、目標也同樣的無知。生活是什麼?我們的任務是什麼?我們活在世上的整個目的是什麼?這一切最終會導致什麼結局?他們對這些問題真是一頭霧水。聖經形容他們的整個生活態度是,“我們就吃吃暍暍吧!因為明天要死了”。這對生命、對人性真是一種侮辱!難道我們是禽獸嗎?吃喝嫖賭,縱情聲色,難道這就是人生嗎?非基督徒卻常常這樣想。他們對人生的目的,以及人死後的生命漠不關心。聖經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根據聖經,生命是極奇妙的,充滿了責任。我們所言所行都被記錄下來。神知道我們一切的行動。啟示錄多次提到這一點,並說有“冊子”將展開。我們都知道什麼是責任,對不對?我們知道首相有極大的責任。職分越高,責任越大。英國首相必須向女王負責。聖經告訴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直接、親自向神負責。我們要對他提出報告,將我們在世上所作的一切事,不論善惡都一一向他陳明。然後是審判!但不信的人完全不知道神的事,所以他們才敢這樣任意妄為。他們不但對神無知,而且對神兒子主耶穌基督,對他來到世上的原因也是一樣無知。他們不知道自己需要救恩,所以他們對救恩也絲毫不感興趣。

基督徒常常作這種試驗。如果你還未試驗過,不妨試一下。試着去發現人們對基督徒信仰和主耶穌基督真正認識多少。結果實在匪夷所思;雖然聖經和其它基督教的書籍非常普及,雖然那些人是在所謂的基督教文化下長大的,多少對其價值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但他們對耶穌基督和他的拯救卻全然無知。他們不認識他這個人和他的工作,也不認識那與神和好、得救、永遠享有平安的惟一道路。你隨便問街上一個行人簡單的問題——“你知道自己有靈魂嗎?你明白有關神的真理嗎?知道有一天你將與神面對面嗎?你是否一天比一天體會到活着的責任?一天比一天更意識到神給你的恩賜是何等寶貴?你知道自己是照全能神的形像造的嗎?你如何看待自己?你可曾想過死亡?想過有一天你將面對神,向他陳述你所作的一切?”我相信,你從街上那些人得到的答案,只不過是再度肯定使徒的話,就是人實在無知得可怕。

但黑暗不只是影響人的心智,它也影響人的心思和情感。非基督徒不但對真理無知,他們也不想聽,對它沒有任何反應。他們的心是剛硬的。即使他們聽了,也會覺得枯燥乏味。他們很多人只是坐在那裡批評講道的人,他們自己卻不受責備。一個對講道感到乏味的人,已經多少透露了他裡面的光景。我所能想像最可悲的情形,就是一個人認為神的真理和榮耀的福音是枯燥無味的、無聊的、沒有意思的、愚昧的、不值一顧。但這正是不信之人的立場。主耶穌親自告訴我們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不僅是心智昏暗,連整個心都昏暗了。還有什麼比一個人內心恨惡光,厭煩它,棄絶它更可悲的呢?這是罪促成的;是魔鬼造成的影響。

再來看人的意志,這是保羅特彆強調的。俗話說:“言為心聲。”一點沒錯,雖然我們常常忘記。今天每一個活着的人在作這作那,其實就是顯明了他們心中所想的。每一個人都是哲學家,都有一套人生哲學,我們的生活方式顯露了我們的人生哲學。我們的行動往往反映出我們的思想和信念。所以一個人若過着一種表面的、浮華的生活,那是因為他心態如此。他們在思想上的失敗,導致了生活上的虛浮。所以我主張,任何不道德、或犯罪的問題,都不能從表面來看。行為是思想的結果,所以你絶對不能直接對付行為本身。許多非基督徒系統的措施失當,都是因為企圖這樣作而導致的。這一方面的例子真是屢見不鮮。人們拒絶承認這個基本的原則,就是人心裡怎麼想,外面就怎麼作出來。所以如果他的思想有誤,單單企圖控制他的行為是無濟於事的。

長久以來,一些非基督徒思想家不斷告訴我們,導致犯罪的主要原因是貧窮。但現在他們又說:犯罪率高漲的原因是人太富足了。年輕人手頭錢太多,他們不知道該怎麼辦。這種富足帶來了犯罪浪潮。請不要誤會我。我們都需要重視貧窮的問題,以及貧窮產生的痛苦。但目前我要指出的是非基督徒思想的錯誤之處;他們沒有面對中心的真理:一個人對生命,對自己,對神,對與別人的關係,其整個態度無可避免地會影響他的行為舉止,使徒在羅馬書第一章說得很清楚:“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請注意這中間的次序。先是不敬虔的人,不敬虔帶來不義。如果只對付不義,卻未處理不敬虔的問題,那不過是在浪費時間、精力,和金錢。所以儘管讓那些人去制訂規章、法案,去擴大監獄,去求助于教師和社會機構吧!到頭來必然是一事無成的;從前如此,以後也不會改觀。只有一個方法可以對付整個道德和行為的問題,那就是把人從黑暗裡帶出來,進入神奇妙的光中。他們不再是昏暗的,而在主裡成為光明的。歷史足以證明我的論點,現今的局面更一而再、再而三地顯示這種推論是對的。

但是黑暗如何在意志的領域裡顯示它的影響呢?同樣的,這一點你也可以不斷從聖經中找到印證。注意使徒的用詞。活在罪中的人被描述為“屬黑夜的”,“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他們是黑夜之子。基督徒是什麼?他是光明之子,保羅說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在黑暗裡,我們乃是白晝之子、光明之子!請注意這裡用詞上的差異。事實上,即使撇開基督徒不談,觀察一般人的生活,也可以發現這種差異。我們讀到某個城市的“夜生活”。那是指發生在晚上的事,發生在黑暗裡的事。例如倫敦的夜生活。這是非常貼切的形容。使徒這裡說得更清楚;他提到“暗昧無益的事”,並且說:“他們在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他講到“暗昧無益的事”。

使徒很喜歡強調光明的果子和暗昧無益的事之間的對比。他在加拉太書第五章第十九節說得非常清楚:“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接下去就是一串令人觸目驚心的詞句。然後他又在第二十二節說:“聖靈所結的果子……”——而不是聖靈的“事”。在果子和事之間是有不同的。這裡使用不同的詞,並不是偶然的。顯然使徒有一個深刻的觀念要傳達給我們,但他使用一種特別的方式,最終是要論及暗昧的事。為什麼?我覺得惟一的解釋就是,暗昧的生活本身是人造的。它是人自己造出來的。換句話說,那不是人的本性,不是人應過的生活。它就是我們所稱為“文明”的生活。我們可以確定地說:神從未定意要人過城市生活。神從未計劃建立像倫敦、芝加哥、巴黎等大都會。第一個建造城市的是該隱,就是謀殺了自己兄弟的人。他變得昏暗,這種昏暗開始表達出來,沒多久他就建築了一座城,開始過都市生活。這並不是出於神的心意。這些巨大的建築物是人造的,不是神造的。所以使徒說這些是暗昧的事。這是機械的,由人造出來的。

或許今天我們看這一點要比前人看得清楚。現今報紙越來越符合聖經所描述的。我們從其中看見暗昧的生活是如何人工化。那裡面沒有什麼真正的東西,只有人作出來的,豎立起來的;都是人的工作,人造的。而生活依舊進行着,我們稱它為“文明”。但聖經稱它為“暗昧的事”。這一切豈不是人工化到了可悲的地步嗎?我認為現今這種罪惡生活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它的機械性,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好像機器一樣。沒有新鮮的成分,沒有創意。同樣的罪,同樣的試探,同樣的惡毒,同樣的醜陋之事,把你往下拉。這是機械的產品,是使徒所謂的“事”。這差別就像一個機器和一朵花之間的區別一樣。“暗昧的事”!我們都有分,我們的生活是別人為我們規劃好的,我們根本用不着思想,只需作“現成”的事,倣傚別人就夠了。不再需要原始的創意,人們紛紛放棄個人的興趣,一頭栽進這個框框裡。我們外表相同,衣着相同,從每一方面看都是大量製造的成果。我們的喜好、信念,和所作的事都如出一轍。用“暗昧的事”來形容非基督徒的生活真是再恰當不過了。神的話語是多麼合乎現代人!

再來看使徒的第二個詞。他說到暗昧“無益”的事。他不僅提出機械與真正生命的對比,並且也看到了另一面。他說:黑暗裡的生活沒有任何價值。他在羅馬書第六章也說到同樣的事,“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你們那時有什麼果子?一個也沒有!這是罪惡生活最可怕的一點。對當事人而言,沒有任何價值。它一點也不能增添他的心智、悟性、知識、純潔,和清潔,反而花費他的金錢、精力,使他到了晚年一無所有。最初絢麗的生命可能在貧民窟裡結束,原先的美麗可能成了一張濃妝艷抹的臉。那是一種沒有價值的生命,沒有果子,沒有利益;它榨乾了你的一切。

我們從浪子的比喻可見一斑。他一開始的時候腰纏萬貫,最後卻落到一文不名,形單影隻。那是罪惡的生活,它只會耗盡我們,卻不能產生任何果效,它對當事人毫無益處。更糟的是,它對別人也一無用處。它不能有任何貢獻。我相信這是針對現代人最後的責難。我們到底對人類有何貢獻?我們的生活在這方面末具任何提升、促進、激發的功能。它不能激勵人朝向更高的成就邁進。我們對成就沒有興趣;我們只喜歡舒適、安逸;我們甚至對工作喪失了興趣。我們不是為了興趣而工作。那麼我們如何打發時間呢?我們是否藉機充實自己?改進心靈?不!我們的娛樂都是機械化的、被動的。對自己沒有益處,對別人一無貢獻。除了有助于野草的蔓生之外,它無法促進任何生長。它使人的心靈花園裡雜草叢生,荊棘滿佈;沒有果實,沒有任何可吃的東西。它現在幫不了你,一旦你臥病在床,面對死亡和永恆時,你多麼渴望能依靠一下自己所有的東西,卻發現自己原來一無所有。記得那個財主得意洋洋地對自己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那些不是你的,你不能帶走,你必須把它們留下來。

由於人們不思想這一類的事,所以他們才繼續活在罪中。年輕人說:“生命豈不是很美好嗎?”朋友阿!你該好好檢查,看看它會領你到那裡?把眼光放在結局上!它對你或任何人有什麼益處?沒有!這些短暫的事物是毫無益處的。不但個人如此,國家也如此。歷史證明,就是這一類的事導致了羅馬帝國的傾覆。羅馬帝國是因為內部的腐化而滅亡的。這是世俗的歷史家所下的結論。一旦人民變得好逸惡勞,追求宴樂,腐敗就開始滋生了;他們用金子和銀子建華麗的浴池,整日留連其中,四周還有美妙的音樂相伴。整個民族變得懶惰閒散,喪失了雄心壯志,和奮鬥進取的心。使徒說:這種生活從每一方面看都一無可取。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我們在現今的世代中是否也正目睹同樣的情景?這種腐敗豈不是禍患的整個根源?人若喪失了高貴的動機或對自己的高尚觀點,一切道德和政治理想都無法發生功用。我們之所以落到今天的光景,所目睹到的情形之所以會這樣,實在是因為十九世紀中葉,人們開始聽從達爾文等人的言論,他們聲稱人不是神創造的——如果真有神的話——人不過是進化過程的最新產物!因此人貶低了對自己的觀點;人忘記了神。

當然,人可以靠着福音大覺醒的餘蔭,繼續他們的道德、工作,和政治理想。但這維持不了太久。一旦真正的動機喪失了,就會落到今天我們所看見的情景。暗昧無益的事!它本身有無可避免的結果;那不是果子,而是機械榨出來的東西。主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中提出警告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這個機器控制了一切,把整個事情搗成碎片。暗昧無益的事必然會帶來毀滅。

最後我們來看保羅在第十二節所用的詞,“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不敬虔的生命在意志的領域裡所彰顯出來的也是黑暗。它是“事”,而不是果子;而且它是可恥的。這樣作的人自己也感到羞恥,所以情願藏在暗處。人不管他相信與否,他都是照神的形像造的,這一點常常在人最不察覺的時刻顯露出來。雖然他不信神,不信自己有靈魂,雖然他墮落敗壞,但他裡頭的羞恥心仍然存在。我們要為此感謝神!人不是禽獸,也不是機器;他裡面有一些存到永恆的東西。即使他受到污損和破壞,他的形像還殘存着,因此人即使在最不堪的景況下仍然會知道羞恥。所以在現今這樣可怕而不敬虔的世代,基督徒面對世人時,有責任從人自己的層次着手,問他們說:“你為什麼不光明正大地行事?”然後從羞恥感開始,試圖讓他們看見他們對自己、對神、對生命的整個觀點都是建立在無知上的,若得不到光照,他們早晚要走向災難和最終的滅亡。

哦!神因他的大愛,當他看到世人的黑暗和無知、羞恥的時候,他就差遣他的獨生愛子到世上來,成為世界的光,死在十字架上,拯救我們脫離黑暗的國度,進入他愛子光明的國度。但基督徒阿!讓我對你們說:你是否關心在黑暗中的大眾?也許你對他們感到厭惡,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若袖手旁觀,對他們敬而遠之,毫無同情心,你就與他們無異。當利未人和祭司看到路邊那個受傷的人時,他們的反應正是如此。那是無益的。我們若知道我們所遇見的人正因為這世界的無知和黑暗而過着沒有意義的生活,那麼我們這些基督徒能否受感動而說:我能為這些人作什麼?如何才能把福音的亮光和知識帶給他們?我再說一次:只有一個方法能對付這種情況,那就是聖靈的澆灌,神的靈降臨,帶來複興,正如改教運動和清教徒時期,以及十八世紀在懷特腓德和衛斯理,和倫敦的駱曼(Romaine)等人影響下的時期;再來就是一八五九年的復興。所以要測驗我們是否真正看重這些事,最好的方式就是問自己:我們有沒有禱告,求神賜給我們一次大復興?讓我們求神將他的靈澆灌我們,使教會充滿能力,好叫這個黑暗、不敬虔、無知、可恥的世代不得不側耳而聽,不得不思想,不得不面對神和他們永遠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