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光明的子女

卷五 光明與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弗五7~8)

使徒在這裡開始一個新的論證。當然,他的主題還是一樣,就是過一個正確、適當、合宜的基督徒生活之重要性。我們已經討論過一系列的論證,但使徒並不以此為滿足,他又帶出另一個論證,並且稍後還提出進一步的論點去支持它。現在我要暫停一下,以強調一件常常被我們忘記或忽略的一件事,就是新約所教導和提倡之成聖和聖潔的方式。顯然成聖並不是一種你可以當作經驗來領受的東西;你無法借一個行動就成聖了。它乃是真理作工的結果。所以使徒用論理的方式來說明;他陳述教義,然後說:現在根據以上所說的,顯然“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或像那些屬於光的人。儘管新約使徒書信一再提到成聖和活在聖潔中這整個問題,居然還有人教導說成聖是—種恩賜,是你可以去領受、去經歷、去接受的,這豈不希奇嗎?

還有一種教訓也同樣流行,就是要我們相信,成聖就像拉開窗帘,讓陽光進入黑暗的房間一樣簡單。他們說:“信徒只要仰望主就夠了,其餘什麼也不必作,這中間沒有問題、沒有掙扎、沒有難處,他只需仰望主,主就會為他成就一切。”他們說:“這就是成聖的整個教訓;人們總是把這個問題弄得太複雜了,其實簡單得很,你只要仰望主,讓主為你作,他就能在你裡面得勝”等等。我只打算問一個問題:如果這教訓是對的,為什麼使徒還要寫下這些書信呢?特別是實用的部分,為什麼使徒不厭其煩地使用一連串的論證,一再以不同的方式解說這件事呢?

當然我們應該再一次思想這些事,看看新約所說的成聖和聖潔之方法,那就是明白真理,然後將它運用出來。當然主耶穌在離世前曾說到這整件事,他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的禱告中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這正是使徒在這裡所作的。真理的話語放在我們面前,當真理臨到,我們看見了,並且明白了,然後就必須將它運用出來。所以使徒反覆使用論證,以闡釋他的論點。他給了我們積極的論證,也給我們消極的論證,將我們引到他的勉勵“憑愛心行事”上。也許你以為這就夠了,但不夠!他現在要我們接着看另一個論證。此處他吩咐我們要在光中行事——前面是憑愛心行事,此處是在光中行事,這是他寫第七節到第十四節時心中一直想到的事。請留意他如何陳述。他說聖靈的果子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我們來到這新的一段時,要提醒自己,新約講到光的時候常常把它與黑暗作對比。顯然這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論證。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區別就像光明與黑暗的區別一樣。讓我們來看看幾個有關的詞。先看主耶穌所用的詞彙。他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但他又對自己的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意思是,由於我們與他的關係,我們就成了世上的光。他又說:“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基督徒應該像“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在約翰福音的開場白中,我們發現那裡是用光來表達真理來到了世上。我們讀到,“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顯然這是新約將整個基督徒真理的架構呈現給我們時所用的方式,我們所信的、所屬的,都包括在裡面了。

福音的特質也是使徒書信的特質。例如哥林多後書第四章,“如果我們的福音矇蔽,就是矇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四3~6)。你會發現這是保羅書信的一貫主題。我們在使徒彼得的書信中也能看見。他在彼得前書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這也是約翰一書的主題:“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因此我們有足夠的證據顯示,這是真理最重要的一部分。難怪使徒又提出來,以再度強調他在上下文中所說過的那些事。

使徒在下結論以前,先把他的主題放在我們面前,我們可以將他陳述的方式分成幾個簡單的命題,這樣能幫助我們進入到整件事的核心,第一個命題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區別一直是新約所強調的重點,我們不難認出來;新約所有論到基督徒的詞彙都可以為“重生”一詞所囊括——基督徒不是隻作輕微的改進,而是重生。不是你把一個人的破爛衣衫脫掉,給他穿上一件較佳的衣服;也不是給他洗臉,剃頭。不!他必須重生。沒有別的詞比“重生”更重要的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新造的人!現在我們又被帶回到萬物的起源上。神的創造是由無生有。那不是改進,不是調整,而是創造。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他就是新造的人。這是一個基本的詞。我強調這件事,是為了帶出使徒在這段經文裡所欲表達的思想:“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這些詞彙是絶對的,我們不妨試試看自己是否明白其中的含義。“從前是……”,“如今是……”。請留意保羅所用的對比:“從前”與“如今”相對。他說:回顧往日你們所處的情景,但“如今”!我們前面的研討中,已經不止一次指出使徒多麼喜歡使用“但如今”一詞。在第二章裡我們討論過保羅強而有力地用這樣的詞,來提醒從弗所聖徒:從前“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如今……”,感謝神,你們如今不再處于那樣的光景中了。如今!稍後他在同一章裡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你們從前是那樣,如今是這樣了。從前和現今,這是區別所在,我認為這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差異之處。

接下去我們要注意到光明和黑暗的對比,你不可能把光明和黑暗混一起。它們永遠是對立的。他告訴哥林多人:“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使徒要以弗所人瞭解,他們在主裡面不再是黑暗的,乃是光明的,但讓我們把這一點弄清楚。他沒有把焦點集中在我們脫離黑暗進入光明的方式,或確實的時刻上。很多人感到困惑,他們無法確定地指出重生的時刻,或一段經文,或一個特殊場合。其實這些並不重要。使徒要問的不是你究竟在何時、以何種方式脫離從前,進入現今的光景中。他的問題是,你是否能說:“我如今在這裡,而不再屬於‘那裡’了”?他所關心的是,我們是否已在光明中,離開了黑暗?這個過程可能是漸進的,也可能是突然發生的。對某些人而言,可能像扭開了一個電開關,突然之間在一片黑暗裡出現了一道光,另外有些人則像自然界的現象一樣,在黎明時分,先是出現了一綫曙光——天邊破曉,帶來第一綫希望。不要太在乎時間,時間因素並不重要,實際所用的方式也無關緊要。問題是,你是活着的還是死的?即使你在基督裡只是一個嬰孩,你仍然是活的。

使徒告訴我們,我們不是在黑暗中,就是在光明裡。我們不是基督徒,就是非基督徒。沒有中間的位置。你不能作半個基督徒。“存心良好”並不管用,通往地獄的道路就鋪滿了這個東西。讓我舉一個例子說明。譬如你排隊等巴士。車子終於來了,人們魚貫上車;正要輪到你的時侯,出乎意料之外的,車掌突然伸手攔住你,結果你前面那個人上了車,你卻被攔下來,上不了車。想想看,只要再多一個空位,你就可以上去了,這種滋味真不好受。我們重點是,你沒有上車,我知道你几乎上去了,但你還是沒上去,這種“接近”的感覺並不能帶給你安慰。我們不是上了巴士,就是被留下來。我們不是基督徒,就是非基督徒,我們不是在光明中,就是在黑暗裡。

當然使徒告訴我們,這是非常清楚的事,我們理應明白。不但我們應該知道,其他每一個人都應該知道。我們若不明白,使徒就不能運用他的論證。如果我們不敢確定自己是光明或黑暗的,那麼我們如何能聆聽這些只適用於光明中的人之論證呢?在整本新約中,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區別,教會和世界的差異始終被標示得一清二楚。今天教會的整個悲劇就在於這種區分已經消失了。改革宗的更正教信徒認為,基督教會具有三個特徵。她宣講純正的真理,謹守聖禮,施行紀律。但是這中間也有一些混亂。某些教訓介入之後,就模糊了原有的分界線。道德介入之後,就與宗教混淆了。標準已經失喪。一般都認為一個人只要品行端正,他就是基督徒了。但這一點足夠嗎?他自己有把握嗎?每一個人都確定嗎?我認為使徒說你必須清楚光明和黑暗的區別時,他把這一點突顯了出來。你從前是……,如今是……,黑暗,光明!所以我們要問自己:我們在主裡面是光明的嗎?我們是初生的嬰孩嗎?我只問到這裡,但使徒仍然繼續作這方面的強調。

我們接着來要看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區別具有什麼特性。使徒所用的詞實在饒富趣味。他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他不是說:你們從前是在黑暗裡的,他說的是:你們從前是暗昧的。他們不但在黑暗裡,並且黑暗也在他們裡面。另一方面,他不僅是說:你們如今被光照了,或在光明裡了;不!他說的是:你們如今是光明的。你們本身就是光。這是什麼意思?我覺得從傳福音的角度看,這實在是最緊迫的一件事。我所謂的傳福音不僅指講道,也包括與人討論福音。這一類的陳述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必須知道不信的人是站在什麼地位上。使徒肯定地說:不信的人不單單是在黑暗裡,並且黑暗也在他裡面。他自己就是黑暗,他是黑暗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他是罪的一部分。

使徒決心闡釋這一個觀念。例如羅馬書第一章,他講到那些人“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不但在黑暗裡,而且也們的心在他們裡面變得昏暗了。另外在以弗所書第四章,不信的人被描述為“心地昏昧”;一種黑暗已經進入他心中,滲入他的心思、觀點,和整個人裡面了。

因此人的麻煩不是因為他活在一個黑暗的世界中,而是他喪失了裡頭的光。神把光放在人心裡。神造人的時候,將他的氣息吹到人裡面;人成了有靈的活人,他能與神溝通;他的靈魂中有光。然而罪將光趕出去了。不僅是因為我們活在黑暗的世界中,並且我們裡頭也是黑暗的,我們的整個本性和構造都黑暗了。聽聽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的話,“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由於靈魂的眼睛昏暗了,沒有光進入身體,結果人整個身體、心靈、思想、個性都充滿黑暗。這是用另一種方式說出使徒在以弗所書第二章開頭論及非基督徒的那段話,“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你們不僅是在黑暗中,而且已經死了,裡面沒有一絲生命的跡象。使徒說:這正是你們的光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中也說得很清楚:“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光已經來了!人為什麼不信光?為什麼不轉向光?他們“不愛光,倒愛黑暗”!黑暗在他們的心裡,在他們的思想中。他們喜愛黑暗,享受黑暗。因為黑暗吸引他們,在他們裡面。保羅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

另一方面,保羅並沒有單單說:基督徒蒙了光照,或進入了光明。這固然是事實,但他說到更美妙的事。“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光已經進到他裡面,照明了他整個人,佔據了他,使他發光!“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我們的心已經成為光,光已經被放入我們的心裡。舊約的詩人說:“散佈亮光是為義人。”因此基督徒不僅是悟性的眼睛被打開了,而且他的眼睛了亮了,因此他的整個身體也充滿亮光。基督徒是一個充滿亮光的人。為什麼這一點如此重要?因為這強調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區別。它指出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以後的改變是世界上最驚人的變化之一。他影響到一個人的性情、人格、心思、意念、情感,人的每一部分。

在傳福音的事上,這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種學派認為,傳道人的職責就是把真理放在人面前。他們說:“人本身有能力去明白、相信,和接受真理。所以我們只需要將真理放在他面前,以合邏輯而清楚的方式帶出我們的論證,儘可能舉證有力,口齒清晰等等。”他們說:“最重要的還是把真理呈現給他,他自己有能力去相信和接受;這就是傳福音的真正意義。”我同意傳福音時必須將真理陳明,但單憑這一點還不夠。我們的主已經在我前面引用的那節經文裡討論到這件事,“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人的本性是惡的。單單把真理放在他們面前還不夠,他們恨惡真理,情願選擇黑暗。所以僅僅將真理教導人還不夠。我記得有一個知名之士甚至說過:“只要大貼海報,將聖經章節四處張貼,自然會有不同凡響的結果。”我告訴你,一定不會產生什麼效果。神有時候使用這種方法,但僅僅用聖經的話去質問人,或單單靠講某一種形式的信息,絶對無法使人靈魂得救,因為不信的人是黑暗的。

非基督徒的困難不僅是他們需要看見光,並且他們需要被光照,他們需要重生,聖靈要在他們裡面動工,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你可以把真理放在他面前,你可以引用經文,舉出你的論證,但對他而言,這些都是愚拙的,“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我們除了呈現真理之外,還要禱告求聖靈來光照人心。這是一種手術,所以我要重複說一次,除了神的靈以大能復興、臨到我們之外,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解決當今的問題。現今聖經的銷路依然旺盛;這一方面的書籍不斷上市,讀者也不少;世界各處都在提倡教育改革;但世界的光景反而每下愈況,即使福音的真理若沒有“聖靈和大能的明證”,也無法觸及人心,或達到任何效果。前述那種認為只要把真理放在人面前就夠了的傳福音方法,其創始者是芬尼(Finney),他是一個偉大的傳道人。那正是他的看法。他不相信原罪,他認為我們惟一當作的就是把真理呈現在人面前。他說:“只要作到這一點,聽的人自然會有能力去相信並接受。”但他們作不到,他們是昏暗的!由於他們在黑暗中,單單把真理的光放在他們面前還不夠;他們整個人的中心需要改變,他們需要成為光明的。聖靈的工作絶對不可少。當基督來到世上時,世界的王認不出他來;他們若是認出他,就不會將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但是人怎麼可能相信這些事呢?保羅給了我們答案:“神向我們顯明了,”如何顯明呢?是藉著講道或聖經的話嗎?不!乃是“藉着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我們絶對不可以把神的話語和聖靈分開,人不只需要從外面來的亮光,而且需要裡面的亮光。是聖靈的工作將神的話向人解開,並且打開人的心竅,使人能接受。記得呂底亞的故事嗎?她是保羅在歐洲所結的第一個果子。使徒行傳告訴我們:“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真正的福音工作乃是全然依靠聖靈的能力將光照入人心。他不僅需要被光照,而且需要成為光。

這種轉變還有另一個因素,是什麼使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別呢?還好使徒告訴了我們:“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在主裡面!離了他,我們就一無所有。主耶穌基督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也是終。他是一切,他也在萬有裡面。萬有都是他造的。萬有都在他裡面。讓我們再回到哥林多後書,保羅在那裡將這一點作了非常榮耀而美麗的解說。我們從前是暗昧的,又如何變成基督徒的呢?保羅說:“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這是我成為基督徒的原因;是出於神創造的行動。當世界尚未成形,地是空虛混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他不只是把我們放在光的氛圍中,他甚至叫光照入我們的心裡。這是我們所能想像威力最大的放射線。“已經照在我們心裡,”為的是什麼?“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難怪保羅這樣說。記得發生在他身上的事嗎?我們不妨跟他一起走上那條從耶路撒冷通往大馬色的路。看他如何口出凶言,威嚇基督徒。是他裡面的黑暗,使他說出惡言和凶暴的話,使他對於迫害無辜基督徒的惡行樂此不疲。這些都彰顯出他裡面的黑暗。然後他看見了光,比太陽的光還強烈;他不但看見光,還看見了一張臉。“主阿!你是誰?”這光是從哪裡來的?這榮耀來自何處?這容顏是誰?主阿!你是誰?你光照了我,我從未看見過這一類的事,你是誰?答案是,“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他已經看出他是主,是有神性的一位。現在他明白原來他是永生神的兒子,是與父同等的。透過他,通過目睹他的容顏,保羅看見了神——“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保羅必須看見基督的面,這樣他才能作使徒,為復活作見證。我們不必跟他一樣看見直接的異象,事實上那異象太榮耀了,以致於他的眼睛都瞎了;但我可以告訴你,任何人要成為基督徒,都需要看見耶穌基督臉上的光,這光必須照進他的心裡和他靈魂的深處。“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是的,但他更進一步將光照進我們心中。他進入我們的心,我們也在他裡頭,如今你們是世上的光!我們不但相信基督,並且與他聯合,我們在基督裡,他在我們裡面,何等榮耀的盼望阿!這中間有—個不可分的連結,他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我們在他裡頭,分享他的生命、光,和榮耀。他使我們成為光。這一切都是在基督裡產生的。基督徒並不是一個相信教訓,接受基督徒倫埋和道德規範,然後運用在生活中的人,很多善良的人、道德高尚的人也這樣作,但他們不是基督徒,因為他們沒有成為光。他們只是借用了一點基督的光,例如甘地(Gandhi)等人。但這不能使他們成為基督徒。使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的因素不在於他是否看見了一部分的光,並加以把握、運用;決定的因素在於他是否成了光;也就是說,他是否在基督裡,基督在他裡面,他是否從主那裡支取所有的生命、能力、力量,和每一樣東西。我們是基督的身子,特別是他的肢體。他以生命、亮光和能力充滿我們,所以我們能夠去運用。我們不是什麼都不作,只被動地仰望他。他賜給我們行動的能力;所以我們“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之子”。

感謝神,使徒提出這些,好叫我們明白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差異;知道我們不僅是看見光而已;感謝神,我們裡面有光。我們不再是暗昧的;我不必再如那首詩歌所說的:“我整個天然範疇昏暗,我心也一片漆黑。”感謝神,它不再漆黑暗淡。神榮耀的光顯在基督的面上,這光已經進來了;我知道是因為我的心已被光充滿。我有待學習的東西仍然無以計數,但我不再昏暗,我在主裡是光明的。正如他是光,我們也是光。他是世上的光,我們也是世上的光。我們是燈,是明亮的,光在我們裡頭,我們不僅是反照光,光本身就在我們裡面。“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