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教會和國家的特殊功能

卷五 光明與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至于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3~5)

首先我們概括地來看一下這幾節醒目的經文,我盼望能在詳細研讀每一節之前,能夠先整體地觀察它,得出一個此處清楚教導的功課,這個功課在現今世代尤其重要。我要先指出使徒所用的“但是”一詞。“但是(譯註:中文和合本無‘但是’二字)至于淫亂,並一切污穢”等等。保羅打算用這些邪惡的事,來和我們前面在第五章頭兩節所看到的那些事作一個對比:“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但是”——你可以立刻感覺到他正移向一個迥然不同的領域。

我思想這段經文時,忽然開始瞭解到彼得在變像山上的感覺,這是我前所未有過的。那時主耶穌帶著彼得和雅各、約翰到一座山上。他就在他們面前變了相貌,並且與摩西和以利亞交談。彼得非常享受整個情況,他說:“我們在這裡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換句話說,他巴不得就留在那裡。他以前從未有過那種經歷,雅各和約翰也是如此。對彼得而言,目睹耶穌在榮耀中的形像,真是如置身于天堂了。如果能搭起帳棚,留在那裡,享受那一切奇妙的經驗,該有多好阿!但是主耶穌沒有答應他。為什麼?答案是,他們固然在山上享受榮耀的景象,但山底下的世界仍然存在着,事實上就在那時,山下正有一個父親,帶著他被鬼附的兒子,來向門徒求助。因此主耶穌沒有答應他們留在山上享福,他和他們一起下山,面對各樣的爭論。他沒有照彼得的建議,在山上搭棚子,反而下到平地,重新回到這個因犯罪而被污損、醜化的現實世界。這正是這個小小的“但是”一詞所告訴我們的訊息。

我必須承認,就我個人而言,如果第五章第一、二節能一直接續下去,該是多麼愉悅、美妙的事!我們可以繼續探討神與我們的關係,他對我們的愛,我們不僅是他的兒女,而且是蒙愛的兒女,思想主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救贖大工。這種氣氛若能一直持續下去該多好阿!“但是”我們不能這樣;我們必須跟着聖經的次序,整體來看聖經。沒有什麼比單單挑選自己喜愛的經文來讀更危險的事了,這不僅有害靈魂,而且是濫用聖經。我們必須順着聖經的次序,不管它把我們帶到那裡。今天有很多人說:“我不喜歡真理消極的一面,為什麼我們不能總是留在積極的一面呢?”我可以這樣回答:好吧!你就這樣作,很快你就會發現為什麼消極部分也是必要的,我們一定得根據聖經的本來面貌,不可以只取自己喜歡的部分。我們必須完全而絶對地順服聖經,一步一步地跟着走。換句話說,基督徒的信仰是非常實際的,我們若不明白這一點,就是完全誤解了聖經。當然,我們是神的兒女——要為我們從第一、二節裡所學的感謝神;我們要像基督,憑愛心行事。聖經急欲教導我們行事為人要對得起天父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已經與我們聯合,他不厭其煩地從消極和積極兩方面來指示我們。到目前為止,我們在本章裡已看過積極的部分,現在要來看消極的部分。

此處的信息是,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有一些事是絶不能作的。我們必須明白,有些事完全不符合我們作為神兒女的身分,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了。人都不喜歡消極的東西,但事實是,你不喜歡消極的程度正顯示出你靈命不成熟的程度。這裡的目的是指出消極面的重要性。

但是,若單單思想我們的榮耀地位,豈不足夠了嗎?豈不能解決我們所有的問題嗎?答案是,不!消極部分是必不可少的,這方面有幾個理由。第一,很不幸的,我們常常需要受到提醒:基督徒信仰和救恩的終極目標,乃是使我們成聖,請注意使徒在第一章如何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作什麼?“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那是基督徒的福音和信仰最終的目標。可是我們太過于主觀;我們遭遇難處,所以渴望指引;我們希望事情有神奇的轉變;我們以為基督徒的信仰就是為此而存在的,是為了服務我們。基本上並不是這樣。感謝神,這些功能確實是包括在內的,但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基督徒信仰的主要目標是使我們成聖,在神面前無可指摘。使徒在提多書第二章又說到,基督“為我們舍了自己”——為的是什麼?——“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他來不僅是為了赦免我們,救我們脫離地獄,並且要潔淨屬他的人;這些人的特徵是拒絶罪惡和不義,並且熱心行善,不幸的是,我們總是需要這一類的提醒,因為犯罪和墮落的結果仍然在我們裡面,我們不斷在削減基督徒信仰的最終目標和目的。因此我們需要常常受到提醒,這使得消極方面的教訓成為不可或缺的部分。

第二個原因是,我們往往面臨一個危險,就是不將信仰運用在實際生活上,而只是在理論上享受它就滿足了。這是很常見的。還有什麼比讀到一篇精彩的真理剖析更叫人愉快呢?例如使徒的這卷以弗所書。這對我們的理性是大有助益的。可是我們只是泛泛地說:“嗯!不錯,真精彩,真美妙!”而不應用在我們身上,這樣作豈不是最容易不過嗎?我們都犯過這樣的毛病。因此之故,我們需要被帶到實際的層面上,我們需要消極的部分。

此外,還有一種非律主義的危險存在着。我們剛剛讀過,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己,當作馨香的祭物和供物獻上。因此我們說:“如今我們得救了、安全了;他既然為我們成就了這一切,他就不會放棄我們。”我們可能會說:“現在我作什麼都無關緊要了,如果我最終的救恩確定了,我就可以照自己的意思生活。”這是非律主義!有些早代的基督徒就陷入了這個網羅;基督徒很容易一不小心就墮入這個陷阱,特別是那些對真理有精闢研究的人。一個相信可以靠行為稱義的人,絶對不會陷入非律主義的危險裡。反而是那些明白教義、對教義有濃厚興趣的人,他們看見真理榮耀的一面,特別關乎我們蒙揀選、我們的確據、最終的保障等等;魔鬼就會乘機用非律主義來試探他。使徒知道這一點,所以他提出積極的部分之後,又說:“但是,”並且開始提供一些消極的細節。

第四個理由是,我們需要常常受提醒:我們的信仰和信心必須表現在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上。基督徒的信仰不是某種只在敬拜的地方享受的東西,也不是我們在聖經上或其它書籍裡所讀到的內容,它必須表現在生活中最平凡的地方,表現在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裡。所以保羅再次回到細節的部分,甚至提到我們的言語,因為他知道得很清楚,我們很可能在教會裡聆聽對真理的解釋,然後出到外面立刻言語輕浮隨便,也許更糟。所以他告訴我們不可這樣,並指出如果我們只是聆聽真理,卻不將它表現在生活的每一個層面上,那麼我們對真理的認識就貧乏得可憐。我們的信仰必須處處在我們的言語、朋友、行事為人上顯露出來。

最後一個理由是,我們總是需要受提醒: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場信心的爭戰。使徒保羅非常關切這一點。他在以弗所書最後一章勉勵我們基督徒“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為什麼?因為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我們不要以為,基督徒的生活不過是在一次奇特的經驗中所領受來的,從此以後的問題和試探就再也不會發生,因為信徒是絶對完全的。不!這是一場信心的爭戰,我們需要神的全副軍裝;我們必須儆醒、禱告,知道我們是被看得見和看不見的仇敵所包圍,有些仇敵是隱藏在我們心裡的,我們從早到晚都得小心防範。使徒特地提起消極的部分,把這些對我們靈魂有危險的事指出來,顯示它們是完全與基督徒生活和所宣告的信仰相牴觸的。

這是我們對使徒的“但是”和他重新使用消極勉勵的初步反應。哦!我已經不在變像山上了,如今我面對的是那個被鬼附的男孩;我回到生活的尋常點,回到艱難的現實生活裡,我巴不得還留在山上,但我不能,那經歷只有留待我得到永恆榮耀的那一日;我必須先活在這世界上;我必須先行經世路,度過此生。

此外我們不能不注意到使徒對付這些道德問題的方式。他用基督徒教義上的名詞來討論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等問題,這是他一貫的作風。請留意他所用的詞——“方合聖徒的體統”,“都不相宜”——他的意思是,這些惡事不適合基督徒,違反基督徒的身分。特別是,“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由於那個國,而不是世上的國,所以保羅關切到這些事。他的關心是教義方面的——有關聖徒、合體統、相宜、基督和神的國。換句話說,你在新約裡找不到任何地方勉勵人,把道德建立在所熟悉的基礎上。也許你初次離開家時,答應你的父母,你一定不會去作某些事;可是時日一久,你開始動搖,於是道德家前來告訴你:“不可破壞自己的諾言阿!你還記得對父母的承諾嗎?”但你在聖經裡面找不到這一類的提醒,這是屬於世界的,不是基督徒信仰的一部分。使徒的勉勵是,不要忘了我們是聖徒,屬於基督和神的國,我們當作與這個領域相稱的事。新約對道德的興趣,不是建立在學校的名譽、國家的榮耀、人類的尊嚴上;不!完全不是。新約注重的是聖徒,是基督和神國的子民。它對道德本身沒有興趣,對道德的觀念也沒有興趣,它也不是因為罪的邪惡和可怕的後果而對罪本身沒興趣。不!新約的重點不在這幾方面。保羅把焦點放在罪與我們的身分相矛盾之處。他的話是專門針對基督徒說的。我們若不明白這些原則,就會誤解聖經。

我們應該符合實際。請注意保羅並未詳細地解釋每一樣罪,然後加以譴責一番。他也沒有對其加以分析、統計,證明那些犯了某項罪的人會受到某種的報應。有些改革者會說:“看看這些結果!這些統計數字!”我這樣說是根據以下的原因:今日世上有很多社團非常關切道德狀況,他們總是提出一些統計數字,他們強調某種罪帶來的某一項後果。這一點不錯,但這不是使徒的作法。你在聖經其它地方也找不到例子。保羅並沒有譴責這些事,或對其大加撻伐。

我提出這一點,是因為我覺得我們應該弄清楚基督教會與道德問題、與世上道德組織之間的關係,這是極為重要的。最近我收到一封來自教會高階層人員的信,邀請我參加道德會議(The Morality Council),作他們的顧問。我相信我有責任告訴他們,為什麼作為一個傳道人,我儘量避免參與這一類的事;為什麼我不在教會中設立道德主日、戒酒主日等等其它主日,為什麼我不參加這些組織和活動。這些都與促進人類的道德狀況有關,我們也確實應該關切現今世界的道德狀況,但我認為我們的當務之急是弄清楚“如何”去關切,以及我們在這裡面所扮演的角色。

我要先提出一個問題:世界上這麼多的運動和組織究竟有什麼樣的成就?近幾十年來它們好像雨後春筍紛紛出現。它們在道德方面的成就如何?不妨正視事實。為什麼人們如此關心這些社會問題?他們在道德上的努力究竟有多少成果?

在我們花上時間和精力,以及將主日傳福音的機會用在這些活動上頭之前,我們應該問道:這一切究竟導致什麼結果?我認為今天我們國家的道德光景顯示,這一切活動都是徒勞無益的。你無法用這種方式勸導人,新約有關罪的教義清楚說明這是不可能的。我尊敬那些支持、屬於這些團體的人,他們都是正人君子,可是我從未在他們的講台上出現過,我不覺得靠一項修正法案就能使人改變態度。

我也要指出,辦這些活動並不是教會的事。我可以感覺在教會和國家這兩個領域之間,有某種困惑存在。教會是神所指定、所設立的:國家也是。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三章和其它地方都提到過。這兩者都是神任命的。今天神仍然在這兩個領域中工作:教會的領域,和國家的領域。神任命國家、權力、執政的、審判的、各種官長。這兩個領域應該照着各自被指定的方式運作,彼此之間不應該有混亂。可是我觀察現今的情形,發現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本來應該傳講福音的人卻高談政冶和道德,而本來應該處理政治和道德問題的人卻企圖講道。結果是一團混亂,兩方面都未克盡神交給他們的任務。

基督教會並不是一個道德機構。那麼她究竟是什麼呢?她是一個重生的機構!道德機構比比皆是,但教會不是,她是超自然的,是神聖的,被聖靈所充滿;她能使人知罪、悔改,是神使用她作這些事。這是她的領域。更進一步說,教會的存在不是為了製造好人。一個新人顯然比一個好人偉大得多;你可以是一個好人,卻不一定是基督徒。我再說一次,教會的存在不是為了製造好人,而是為了製造聖徒,這也是聖經的說法。你若看不出這中間的差異,就表示你根本不明白基督徒的信仰是什麼。當然,基督徒是一個好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但是你若只用這種詞彙來描述他,你無異是在侮辱他;你不是在描述他。基督徒是聖徒!他是一個重生的人,他是神的兒女!他屬於基督,他是“在基督裡”的人。我們不是在一個道德或良善的領域裡,我們乃是在神聖和聖靈的領域裡。所以我認為,教會接受作為道德機構的角色,無異是誤傳了自己的信息。因此我無法苟同某些政治家的說法,認為基督教會和家長、老師都具有同等責任來解決諸如少年犯罪等問題。這是未能真正明白教會的性質和神對教會所存的心意。

讓我們把這一點弄清楚。教會不是一個政治團體。我認為只要教會與國家的關係糾纏不清,這種混淆就會一直存在。我們必須全力對抗;這是對教會本質的徹底誤解,教會不單單是一個道德機構。從某方面論,伊拉斯都主義(Erastianism);譯註:即政府管制教會說)是否定基督徒的信息。國家不應該凌駕在教會之上;教會是基督和神的國。

基督徒的講道,不僅是為了制止和預防罪。當教會只宣講道德,並且和我前面提到的那些運動聯合在一起時,她就是將自己放在消極的地位上。我知道今日有一件事對教會和福音為害最大,就是一種概念,主張教會應該不斷地抗議這個,抗議那個。結果很多尚未信主的人到了教會,從講台上所聽到的儘是對核子武器、軍備競賽、酗酒抽菸等爭議性問題的責難;於是他們就說:“教會太消極了;她總是禁止這個,限制那個。”到後來他們甚至不願意再聽福音了。這是對教會和其信息的全然誤解。

如果我們只停留在道德的層面上,或者給人一個印象,以為教會不過是國家的工具之一,用來解決少年犯罪等社會問題,那麼教會就錯失了她最重要的事,那就是與神的關係。政治家是國家的公僕,毫無疑問的,他們盼望道德光景改善,並且防止人犯罪;這在他們的範圍裡是極正確的。但福音作工的方式大不相同。一個人可能從未犯過這些過錯,但新約說:就他與神的關係而論,他和那些住在貧民窟裡的人無分軒輊。我不厭其煩地一再說,現今最危險的人就是那些善良、有道德的非信徒,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不需要福音,他們志得意滿,平日謹言慎行,絶對不在任何事上放縱自己,是各種美德的最佳典範;然而新約說:他們和那些醉鬼、虐妻的、通姦的人一樣當受指摘。事實是,基督教會關心的是一個人與神的關係,這一點上若沒有弄清楚,其它的事就無關緊要了。如果教會只留在道德機構的層面上,她就錯過了她的信息,和最榮耀的一件事,那就是福音的大能。保羅對羅馬人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那是因為福音有提升道德的偉大功能嗎?不!“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當福音臨到一個人的時候,它不是僅提出道德的呼籲,它完全佔有這個人,給他新的生命,改變他,使他成為新造的人。這是福音爆炸性的能力!但我們若只是高談行善一類的事,和遵守律法的重要,強調不可作這作那,那麼我們就錯過了福音的大能,也未真正把救恩傳出來。

我也要強調一點,教會若花時間在傳講消極的信息上,例如不可作這作那,她就會忽略了積極的信息,也就是能夠解決非信徒面臨的問題之信息,我認為這方面的信息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我照着所指定的“某某主日”的特質講道,支持某一個運動或社團,我就是在浪費我自己的時間和教會的時間。我若這樣作,就無暇傳講救恩的積極信息了。我甚至可以更進一步說,這些問題最終的解決之道只有一個,就是福音的大能。救恩乃是出於神的大能。

讓我用十八世紀初葉的例子來說明。當時英國的道德光景甚至比今日還敗壞。閲讀布瑞迪(J.Wesley Bready)的《英國:衛斯理之前與之後》(England: Before and After Wesley)一書,就能略知當時英國各地的情景。他們嘗試各種辦法拯救時弊,但都無濟於事。忽然之間,福音大覺醒來到了,神救贖的大能使福音遍傳,聖靈帶來極大的復興。結果呢?道德光景頓時改觀。不是全面的改變,但卻極為明顯。這種情況在改教運動時期也曾發生。十七世紀的清教徒運動也造成類似的結果。十九世紀也有相當多的例子。當教會開始傳講神大能的福音時,聖靈就能在人心中動工,改變他們。教會解決社會問題的時機正是在此;而不是當她高談社會問題、提出統計數字、作道德呼籲的時候。那是在浪費時間,我們要拒絶它,視其為來自魔鬼的試探。我毫無猶豫地說:只要教會每個主日讀一讀道德方面的文章,企圖略略提升道德標準,呼籲人們注重操守,魔鬼就心滿意足了。我相信在這樣的時刻,魔鬼一定內心竊喜,因為他知道他的國度一點也不會受到影響。

那麼教會與道德狀況的關係又如何呢?我認為,第一,教會在傳講福音的時候就直接對付了人的道德光景,因為福音能改變人。第二,基督徒人數的增加也同時會長久影響國家生活,基督徒投票人數若寥寥無幾,就無法影響憲法修正案。基督徒只是整個社區的一小部分。當權者心裡清楚知道,他們可以忽視基督徒,忽視基督教會。他們只看重選票,只對多數群體感興趣,眼睛只盯着選舉結果看。每—個黨派都是如此,他們對我們不屑一顧,因為我們人單勢弱。可是反觀十九世紀,因為十八世紀大覺醒和復興的結果,和一八五八年、一八五九年的復興,基督徒的人數直線上升,使得英國的政客不得不對基督徒的投票,就是所謂非國教派的基督徒刮目相看。力量之大,巴奈爾(Charles Stewart Parnell;1846~1891;譯註:愛爾蘭自治黨領袖)就是被非國教派基督徒的投票逐出政壇!事實是,基督徒投票的人數眾多,國家就不得不聽他們的聲音。因此基督徒若想要對國家有所貢獻,最好的方法就是廣傳福音,產生更多的基督徒,使得政府不得不留心聽我們所說的。若是教會只傳講道德,不但國家對教會等閒視之,基督徒人數的增長也會停頓。由父子代代相傳的傳統會逐漸式微,人們不再受這一類事情的影響,教會變得門可羅雀,基督徒的觀點便不受重視。所以如果我想幫助我們的國家,我的作法是這樣的:試着用基督徒來填滿我們的國家,使社會中充滿着那些在基督裡被重生的男女。這是報效國家的方法。我覺得剩下的那些事就是政府的職責了,那是屬於國家的範圍,是神命定它的工作。我們看出國家和教會兩者的職責是大不相同的。同時我也同意,基督徒應該在政府裡扮演某種角色。讓基督徒成為國會議員,或行政官員,讓他們盡己所能影響國家的立法。十九世紀的威伯福士和沙甫茲布利(A.A.C.Shaftesbury)即是最好的榜樣(譯註:兩人都是英國知名的基督徒社會改革家)。站在講台上的牧師不必傳講政治性的信息,他們的職責是向威伯福士和沙甫茲布利這樣的人講道,鼓勵他們,在信仰上建立他們,給他們信心。然後這些被召去工作的人再進入國會殿堂,用演講、行動、發起運動去影響整個國家。這是平信徒的事,而不是教會的事。

那麼國家該作什麼呢?使徒在羅馬書第十三章說得很清楚。處理法律和立法方面的事乃是國家的責任。它的存在也是為了防止犯罪,用各種法律的方法控制犯罪。不但如此,國家也有責任懲罰罪行。“他不是空空的佩劍。”現今有些人反對刑罰,他們說,只要我們用仁慈的態度勸導惡人,他們就會慢慢變好。這是完全誤解了罪的教義,和聖經有關國家的教導。懲惡乃是國家的責任。在人還未來到恩典面前時,人是在律法之下的。對一個被魔鬼、情慾、邪惡所控制的人好言相勸,是毫無意義、白費力氣的事,這就像用好言勸告希特拉一樣。國家的責任不是講道,乃是使用劍,治理人民,通過法令,執行懲罰,教導人明白他們若不照正確的方式回應,必然會受懲罰。在來到恩典之前,我們是在律法之下的。恩典和律法不能混為一談,它們不屬於相同的領域。

可是有人說:“你未免太極端了;教會為什麼要反對那些能造福社會的運動呢?”我的答覆是,如果你把行善當作教會惟一的目的,那麼教會要作的事就沒完沒了。我必須承認基督教科學派(Christian Science)這些年來確實有不少成果,我也認識一些人因基督教科學派的工作而戒酒,或停止憂慮。但我會因此而在講道中支持他們嗎?當然不會!我們基督徒關心的是真理,而不是慈善工作。我們盼望的是人們能夠被帶到新的基督徒關係裡,成為聖徒,作神的兒女。這是我們的職責;其它部分則是國家的責任。讓國家繼續它的活動。我們在思想上不要混淆,否則會在兩方面都失敗。我感覺過去數十年來,由於英國政府認為國家只是一個改革的機構,以致于國內的犯罪率始終居高不下,其實國家是佩劍的,有責任執行懲罰。如果百姓不肯服從法律,她就應當用刑罰來教訓他們。但願國家發揮她的正當功能,不要再企圖影響教會講台;另一方面,讓教會繼續發揮她的功能。

教會的功能是什麼呢?首先,教會必須明白罪的問題;一旦明白了罪的根深蒂固和罪的可怕,教會就可以看出道德的努力根本無法克服罪的問題。由於罪的特質,神的兒子不得不離開天上,降世為人,死在十字架上。明白了這一點之後,我們的責任就是全力以赴去傳福音。還有什麼呢?哦!我覺得當今最重要的一件事是為復興禱告!我們的聲音非常微弱,我們的人數也只占少數,我們需要什麼?我們的信息需要受到印證,才能夠吸引世人的注意。我們需要十八世紀和其它時代所發生的大復興再出現一次。一旦教會經歷復興,人們生命得到改變,得救的人倍增,基督徒就會增多,能夠影響整個國家的生活。這事實可從歷史得知。每一次大復興之後,一個國家的整個道德生活就會提高,並且持續多年。待復興的影響力式微以後,道德狀況就會如江河日下。直到下一次的復興臨到,再帶來另一個道德的復甦。這是無可避免的結果。所以我們必須為復興禱告,傳講完整的福音,求神賜下能力。在此同時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也要盡到公民的責任。讓公民發揮其影響力,而不是叫教會來作這一切。我並不是反對這種努力,我反對的是將教會和國家領域混為一談。如果我們能使人們瞭解這兩個領域的區別,以及它們在功能和目標上的差異,我相信有一天,當神的時候到了,我們就會看見現代這些少年犯罪和各年齡層的道德問題,都將用神歷代以來所用的復興方法加以解決。但願神賜給我們恩典,去徹底思想這些事,得以有清澈的認識,好叫我們照神的心意發揮我們的功能,使神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