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效法神”

卷五 光明與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五1~2)

現在我們來到新的一章,這一章可以說在保羅的論證中是最崇高的,不論是就教義或實用的教訓而言,它都達到了最高的層面。沒有別的能再凌駕其上了。這是一個人所能想像基督徒教義中最頂峰的部分。它不但驚人,而且几乎叫人難以置信:“你們該效法神。”若純粹從結構看,究竟這個勉勵是屬於前一章的,或接下去一章的,迄今尚未定論。坦白說我也拿不定主意,我相信兩者都可以成立。我認為保羅在第四章末了作了一部分的暗示:“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將以弗所書分段的人在此結束第四章,然後從第五章開始另一個段落,我覺得這中間有許多可討論之處。保羅似乎在此奠定一個原則,可以用來管理一切事;他總結前面的信息,然後在第三至第五節作出實際的結論。這裡的重點是,使徒此處提醒我們的這件事,是我們在整個生活、思想、舉止、行為上,都不可忘記的。“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這是什麼意思呢?

首先,你留意到他再度介紹給我們一個教義的原則。他在這段最實際的經文裡,在他論及生活中最尋常的事物時,突然之間帶出了這句話。所以你若正確地研究保羅書信,就會發現這中間充滿了興味。你也許對自己說:“到第三章末了,我已經研讀完了教義的部分,現在可以換換口味了。”不!教義的部分還沒有完呢!保羅談到每一件事的時候,都脫離不了真理,所以他在論及生活中最尋常的事時,就突然將話鋒一轉,把這個最驚人的論述展現在我們面前。那是什麼呢?讓我們仔細來探討。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有的譯本作“跟隨神”,其實並不理想。使徒真正的意思是要我們模仿神。這囑咐是可能作到的嗎?還是太過于誇張?難道使徒一時疏忽,說錯了話嗎?我們活在現今這種世界上,四周各樣試探環繞,魔鬼正用罪、邪惡,和我們裡面可鄙的事物來侵擾我們,難道使徒真的要我們“效法神”嗎?我們可能作到嗎?這一類的問題一定得有答案,我認為應該這樣看待:我們必須仰望神,思考他的存在和本質。我們若要效法神,必須先對他有所認識。感謝神,因為他樂意把自己啟示給我們。他是藉着他的話語來啟示。我們也在主耶穌基督裡得以見他。所以我們可以說,神的屬性分成兩組。有一組是無法傳授的,是單單屬於神,而我們無法效法的,例如他的榮耀。我們不能效法神的榮耀。還有他的永恆,他是從亙古到永遠的。這是神的屬性。還有他的威嚴!有誰膽敢效法他的威嚴?另外還有他的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這些都是神的屬性,是單單屬乎神的,非人所能得。這是神之所以為神的地方。這些屬性在神裡面,因為他是神,我們從未受教導去效法這些無可傳授的屬性。

然而神還有一些屬性是可以傳授的。它們可以傳授,是因為具有道德的性質。我們若要探討上下文,就必須瞭解這一點。這一類的屬性是什麼呢?首先是聖潔。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這是可以傳授的,是我可以效法的。正如神是聖潔的,所以我也必須聖潔。另外就是公義。神是公義的,所以信徒也必須是公義的。還有他的公平、良善、憐憫、慈悲、溫柔、忍耐、仁愛、信實、饒恕!這些都是神可以傳授的屬性,我們應該彰顯、擁有、顯示這些屬性,它們是我們生活和生命的一部分。

使徒說:“所以你們該效法神。”作一個模仿者。在那一方面呢?就是在這些可傳授的屬性上。我們不是隻作一個好人,我們要效法神!“所以你們該效法神。”這是一個呼籲,只有當我們明白了聖經有關神的屬性和本質之教訓,以及他的兩種形態之屬性,我們才能真正體會到這個呼籲的偉大、寶貴,和不同凡響之處。

我們為什麼要效法神呢?為什麼要在日常生活上學像神呢?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是神所愛的兒女。“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此刻我們再一次進入與世界所熟知的領域截然不同的境地;使徒的論證使我不得不重複我常常強調的一點,那就是基督徒信仰和道德之間的基本差異。今日世界上某些最不像基督徒的人,正好就是一些生活正直、道德高尚的人,他們對自己感到心滿意足,認為這就是人所能達到的極致了。這種態度與基督徒的信仰相對立,純粹是為了作好事而作。我知道他們都是良善的人,可是他們對使徒的教訓一無所知。由於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我們有些事要禁止自己去作,有些事則必須去作。使徒當然已經提醒過我們了,此處他並不是突然提出什麼新的觀念。我們在以弗所書一開頭的地方就看到了,“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第二章又有同樣的回應,“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是神的兒女!被神所收養,加入神的家,是屬於神,與神有關係的人!

我們若不明白這一點,就錯失了基督徒信息的整個重點,我們也永遠無法明白這個對我們行為和舉止所提出的呼籲。作為基督徒,我們不僅相信,而且我們就“是”信徒。你不可能不相信而仍然成為基督徒;但是基督徒並不是一些單單相信某些教義的人。基督徒也不單單是蒙赦免的人。感謝神,我們確實蒙了赦免,我們若沒有得赦免,就一無盼望。但基督徒的信仰並不限于得赦免。一個基督徒也不是停留在重生的階段,雖然重生是極榮耀的。我們必須超越這個階段。我們的重生具有什麼意義?它是指照着主耶穌基督自己的樣式重新被造。我們已經在討論第四章的時候觸及到這一點。使徒說:“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基督徒是神的兒女,被接受加入神的家中。他與神的性情有分。他是從上頭生的,是從靈生的。那些拒絶過基督徒生活的人,他們的難處是他們永遠無法明白其中的福氣;他們看不見,也體會不到;他們以為過基督徒的生活就是要遵守一些道德規範,所以他們加以排斥。他們多麼可憐!對於基督徒的信仰,他們是多麼無知阿!我們要效法神,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神的子民!這是基督徒信仰的意義。

我們不僅是他的兒女,而且是他蒙愛的兒女!使徒提出保證,我們不僅在法律關係上是神的兒女,而且我們是蒙愛的兒女,他已經向我們顯露他的愛,他不斷這樣作,他顯示他關心我們,顧念我們。你知道嗎?如果你是一個真基督徒,你就是神所愛的。我這樣說是有從主來的權柄。他說過你的每一根頭髮他都數算過了。神知道他每一個兒女,他關心我們;雖然這裡的比喻是從人的角度看的,但我們可以將它擴展到無限倍。神對他兒女的愛和關心,是世上父母對自己孩子的愛和關心之無數倍。神關切我們。他小心地守護着我們,就像肉身的父母呵護着剛剛學步的嬰孩,或頭一次去上學的幼兒一樣。他站在門口,看著孩子繞過街口,消失在視線之外;那裡面充滿了慈祥和關愛。那不是一種機械式的關係;兒女是親愛的,蒙愛的。保羅說:這就是神與我們的關係;他從天上垂顧我們,他愛我們;他關心我們,我們是他心中所愛的,他對我們有極深的興趣。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回應神的愛呢?如果我相信並且明白這個真理,毫無疑問的,我一生最大的願望必然是向他表明我的愛,在凡事上討他喜悅。我可以憑着這段話的上下文,以及聖經其它地方平行的經文說:沒有別的事比神看到自己的兒女活出與他名相稱的生活更能帶給他喜樂了。聖經告訴我們,一個罪人悔改,天上的天使都要歡喜快樂,當神的兒女活出與他相稱的生活時,相信神的心也一樣快樂。“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我們若瞭解這種關係的真相,我們生命中最大的願望必然是學像神。看看一個小男孩,他深愛着他的父親,他也知道父親愛他;他一心想效法他的父親;他喜歡坐在爸爸的椅子上。走路說話都模仿父親的樣子。他隨時隨刻都在效法父親。他希望長大以後跟爸爸一模一樣。這是人的本性,對不對?這是人類愛的極致。如果你將此擴大無數倍,就會發現這正是使徒告訴我們去行的。“效法神!”為什麼?因為他是你的父!

此外我們還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我們身上擔負了整個家庭的榮譽。我們作兒女的都是如此。我們代表自己的家庭,當別人觀察我們時,他們不僅是判斷我們,同時也判斷我們的家庭。所以我們常常在孩子出外遊玩時千叮萬囑,要他們循規蹈矩。因為我們知道,人家批評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孩子代表他的家庭,所以他必須常常以家庭為念。保羅對羅馬信徒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每一個人都代表他的主。我們若是基督徒,就無法脫離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不能說:“我想要得救,我不想下地獄,我要蒙赦免;但我不想過基督徒的生活,我要過自由自在、盡情享樂的生活。”你若是一個基督徒,就不能這樣說;你是神家中的一員,你的一舉一動關係著整個家庭榮辱,你不能任意妄為。這些是管理着人類關係的原則,此處更是如此——“效法神!”

即使我們現今活在這樣一個惡貫滿盈、災難深重的世界中,我們仍然有此特權隷屬於這個家庭,這多麼叫人感動和鼓舞阿!還有什麼比作一個基督徒更大的特權呢?你能舉出世界上還有什麼事堪與作為神的兒女、屬於神的家、成為神家中的人這事實相比呢?

你若知道這其中的榮耀,你就會行為謹慎。你走到街上的時候,你會對自己說:“我是神的兒女,我屬於天上君王的家族,世人正在觀察我,他們這樣作是正當的;他們會憑着在我們身上所見所聞,來判斷神、判斷基督。”所以保羅說:“效法神。”你是以神的代表之身分出到外面去,你的生活方式應該使每一個認識你的人都自然而然地想到神,因為你是神的兒女。主耶穌說得很清楚:“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他們看見你們彼此相愛,就不禁問道:“這是怎麼回事?我們以前從未看過,這不是尋常人作得出來的。”他們早晚會得到那惟一的解釋:“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主耶穌又在登山寶訓裡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換句話說,基督徒的行為會叫人想到他在天上的父;他們看見兒女的行事為人,就不可能不想到他們的父親。“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最後一個問題:我們如何效法神?使徒為我們提出了答案。他告訴我們,應該行走在愛心中——“憑愛心行事。”他的意思是,我們整個言語行為都要行在愛的領域裡,因為神就是愛。他在前一章中已經暗示我們了:“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主耶穌自己在登山寶訓裡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他說:你們應該如此行,“像你們的天父……一樣。”神如何作呢?“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這是神的方式。他並未將福氣侷限于好人和義人。不!他也賜福氣給壞人和不義的人。那麼我應當怎麼作呢?主自己提供了答案,“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把神對我們所作的,作在別人身上,即使有些人與我們為敵,以極冷酷、不公平的方式對待我們,我們也要用神對待他仇敵和不義之人的方式對待他們。我們是神所愛的兒女,我們蒙召去效法神,意思是我們不再過尋常的生活,我們過的乃是一個迥然不同的生活。

主耶穌說:“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稅吏也愛那愛他的人;這本身沒有什麼特別和不尋常。他又接著說:“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這沒有什麼希奇。這是世界的道德。我們的主說:“比人有什麼長處呢?”他真正的意思是,“這有什麼特別?”因此,我們的生活應該是有別于世人的。你既是神的兒女,就不可能與常人無異。基督徒是非比尋常的,他在每一方面都卓爾不群,因為他是神的兒女,他能作凡人所不能作的——稅吏作不到,非基督徒也作不到,只有他能作!我們的整個生活是特殊的,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

最後我們要提到主耶穌的話:“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也許你會說:“可是他在天上,我在地上,這些事在地上行得通嗎?”保羅說:行得通!“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稍後我們會作更仔細的探討。這是整本聖經中最榮耀的論述之一。保羅在這裡提出來,免得有人說:“喔!你當然可以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可是我所生存的是一個罪惡的世界。”沒關係,你有一個“長兄”,他也曾行經世路,這是他行事的方法——憑愛心行事!他為我們捨棄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他為我們捨命,為我們這些仇敵和不義之人破碎他的身體,流出寶血。這好像馨香的祭,一直達到神的面前。你我若效法神,效法基督,他是眾子中首生的,我們的生活和行動就會像馨香之氣達到神面前;神會喜愛它,他看見他的兒女在人前效法他,他那顆為父的心就得了滿足和喜樂。

所以你們要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