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

卷四 在基督裡合一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弗四11)

我們已看過,第十一節是繼續使徒從第七節開始的這一段陳述。我們應該把它們放在一起討論。前面我們已經這樣作過了。現在我們要來看這一節經文本身所包含的信息,但有一個條件,就是我們得常常記住,教會中一切的恩賜都是主所賜的。此外我們也要記住,神最終的目標和心意是使萬有合而為一,而基督教會的主要功用之一就是向世界顯明這一點。因此我們必須謹慎,時時保守並護衛這合一。使徒解釋我們的主為達此目的而作了某些事,祂定意要保守這合一。

使徒寫下了這個教義和原則之後,接着他就加以解釋,用一些例證來說明主耶穌如何保守這合一:“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我們必須明白,使徒只是在第十一節裡闡釋他的主題。他指出一些他的讀者在自己教會和其他教會的生活中耳熟能詳的事。有的職位他並未在此處提到。他的目的只是說明他的原則。他實際上是說,教會裡有不同的職位和恩賜,但每一項就是為了同一個目標而設立的,那就是促成合一。他又在第十二節至十六節提出詳細的說明。“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等等。

這個勉勵乍看之下似乎與個別基督徒的生活不太相關,但我們有許多強有力的理由去研究它。歷代以來的教會史顯示,引起教會分裂、混亂、結黨、使教會遭受損害、使基督的名蒙羞的最大原因,就是由於人們未明白這件事。在羅馬天主教會中尤其明顯,但這並不限於他們。其他教會和教會的運動中,也常見到這種混淆,稍後我們會再提及。

在替“使徒”、“先知”和其他職位下定義時,常會產生一些難處。但從瞭解教會史的立場看,這並不重要;目前最要緊的是應付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我們不斷聽到,今日最重要的問題是把各教會聯合起來,形成一個大的普世教會。有人認為這是使徒時代以來聖靈最偉大的一次行動。這裡面有一個危險,就是那些對聖經教訓缺乏透徹認識的人,可能隨時會對可悲的錯誤讓步。他們為了聯合所有基督徒,可能不惜放棄某些我們祖先所奮力維護、甚至為之捨命的原則。舉例來說,某些大宗派認為,主教統轄制度有利於教會發展。因此我們對這一類的事應該有理智上的認識和瞭解。作為基督徒,對這些事我們理應有個人的看法;如果我們無法根據理性來談論這些事,我們就有失職之處。任何基督徒若說,他們懶得理這一類的事,他們是福音派所以只關心救人的靈魂,那麼他們就大錯特錯了。我們無權與教會劃分開來,也無權忽視聖經的教訓。你或許以為這樣作很屬靈,但實際上你並未順服神的話語。我們無權一直作嬰孩,正如使徒稍後提醒的,我們必須長大。那些自以為格外屬靈、不屑理會這一類事情的人,最容易變成保羅所謂的“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最後落到他們從未想像的地步。

使徒提到的職位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幾世紀以來,有關這些職位的作品、討論、爭議層出不窮。我建議把這些職位分成兩組。第一組是教會中暫時的、非比尋常的職位,那些功能只是在某一段時期有用,過後就消失了。顯然第二組就是在教會生活和見證中長久性的職位。為了證明這種劃分的合理性,我們必須來看這些不同的職位。

在第一組暫時的職位中,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第二組長久性的職位則包括牧師和教師。我們先從“使徒”開始。主耶穌親自設立了這個職位,祂也指定了擔任這職位的人選。保羅在加拉太書一開頭就提醒我們:“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他不是“由於人”而作使徒;他也不是被人呼召、指派作使徒,“乃是藉着耶穌基督。”“祂所賜的有使徒”,祂把這些使徒賜給教會。新約聖經對使徒的職分有清楚的指示。使徒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見過復活的主,能夠見證基督的復活。我們不能一一舉出聖經裡的每一個證據,但最重要的一處不得不提,是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第一節,保羅在那裡寫道:“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另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他列出那些見過復活之主的人,他提到一個事實:“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一個人若從未見過主的復活,若無法說他看見過復活的主,他就不能作使徒。稍後我們會看到,強調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第二個條件是,他必須親自被覆活的主當面呼召、差派,而不是由教會或任何一位代表所任命。這也可以從加拉太書第一章看出。事實上保羅通常都在書信開頭這樣描述自己:“作使徒的保羅”,或“蒙召作使徒的”。他把自己與那些自稱是使徒卻從未被主呼召的人分別出來。他們呼召自己,或者教會呼召他們。保羅卻是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蒙呼召的。復活的主向他顯現,保羅看見了祂。我們必須記得,那不是異象;保羅確實看見了主,親眼目睹榮耀之主。他像那些在樓上看見主的門徒一樣,確確實實地看見了。主耶穌在那裡差派他,告訴他:“我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徒二十六16)。祂說祂是“特意”向保羅“顯現”。一個人若從未見過復活的主,他就不能作使徒。

第三,使徒對真理領受了超自然的啟示。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三章已討論過這一點。他說:“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2、3節)。主已經“用啟示”使他知道將要傳講的真理。在加拉太書第一章,他界定自己的使徒身分,並且咒詛那些傳別樣福音的人;甚至天上的使者若傳不同的福音,也在受咒詛之列。他用以下的字句來解釋他為什麼語氣如此嚴厲:“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0~12節)。這使得一位使徒有權柄和能力,去擔任特別的教師。

第四,這是從上一個條件自然發展出來的,就是一個使徒領受了權柄,他不僅說話帶有權柄,而且說的話是絶對的。使徒是基督的使者,有獨特的權柄。早代教會承認這權柄。稍後初代教會在聖靈的引導下決定新約聖經的正典性時,就以這一點來作最終的準繩,也就是每一卷書都必須具有使徒的權柄。它必須能追溯到是出於一位使徒之手,或經證明是從一位使徒的教訓衍生出來的。使徒的身分可以印證一卷書的正典性,因為只有使徒能帶著絶對的權柄說話。這也是為什麼保羅寫信時說:“你們要效法我”(林前四16;腓17)。這不是吹噓或誇口,而是出於一位使徒的謙卑,因為他始終清楚聲明,他所說的話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主的話。這種強調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個條件是,使徒有能力行神蹟。這記載在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四節,那裡告訴我們,先是主自己,然後是聽見祂的人,為道作見證,“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主耶穌也對祂的門徒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祂指的是神蹟奇事;行神蹟是使徒的記號之一,這一類的例子在使徒行傳裡層出不窮。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即使在早代教會的時期,甚至使徒還在世的時候,就有人起來自稱使徒,儼然以使徒和教師自居。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提到過那些人。他們使哥林多教會和別的教會深受困擾,保羅這樣論到他們:“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3~14)。當時有假使徒出現,所以我們必須先明白真使徒是什麼樣子。假使徒從未看見過復活的主,他們沒有被祂差遣。他們不瞭解真理,也從未領受過啟示,更不會行神蹟奇事。他們是冒牌的,只是“用人的薦信”(林後三1)。根據定義,使徒的職分顯然是特殊的,而且是暫時的。它不可能一直持續下去,因為自從使徒保羅以後,就再也沒有人親眼看過復活的主。有人聲稱看到異象,但異象是屬於完全不同的領域。保羅在往大馬色路上看見的不是異象,而是主基督。

因此使徒是沒有後繼者的。根據定義,使徒不可能有繼承人。新約本身的教導可以證明這一點。記得猶大自殺以後,門徒決定要指定一個人接續他的職分;使徒行傳第一章告訴我們,他們選了馬提亞出來。然後是使徒保羅的例子,聖經告訴我們他是如何被任命為使徒的。若是他未曾在往大馬色的路上看到復活的主,他絶對不會被其他使徒接納。他自己也說過,他的情形是比較特殊的,他是“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8),好像早產兒一樣。他是最後一個看見覆活基督顯現的人。基督復活的當時,他並未在場。

這件事也有一個負面的證據,相當有趣。使徒行傳第十二章說:約翰的兄弟雅各,也是一位使徒,他被希律王處死之後,就未再指派繼承人。如果使徒是由教會指定的,毫無疑問的,當時教會可以再指定一個人接續雅各的職分。可是他們未這樣作。這一切證據放在一起,就確實地證明了使徒的職分只是暫時的,主耶穌從未想把它變成一個長久性的職位。可惜我們卻常常誤會這一點。教皇制度的整個結構就是建立在這種誤解上的。它根據的理論是,彼得是使徒和羅馬主教,他後來指定了一個繼承人,這個程序就一直延續迄今。羅馬天主教教導說,彼得把他自己擁有的同樣能力,也傳遞給他的繼承人了。這種說法不但不合乎聖經,而且從歷史角度看也是錯誤的。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彼得曾得過這種職位,或他曾擔任過羅馬的第一任主教。這種說詞是後來世代所捏造的。它完全建立在對使徒職分的誤解上。教會任命的教皇沒有一個能自稱看見過復活的主;而我們已討論過,那是作使徒的第一個條件。

可悲的是,這種錯誤並不侷限在羅馬天主教會裡。除了天主教會以外,其他教會也有人自稱是使徒,所以我們必須在教會中一再以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的教訓提醒大家。珥運(Edward Irving)和他于一八三零年在倫敦創立的大公使徒教會(Catholic Apostolic Church)就是一個例子。珥運本來是一個年輕有為的蘇格蘭牧師,曾擔任查麥士多馬博士(Dr. Thomas Chalmers ;譯註:蘇格蘭神學家,曾領導信徒退出國教,另組蘇格蘭自由教會)的助理,很多人都認為他的口才和雄辯甚至凌駕在查麥士多馬之上。他到倫敦之後,牧養教會許多年,廣受人歡迎。可是他突然作了出人意外的宣告,說整個教會系統是錯誤的,他宣稱自己是使徒,而每一個教會都應設立使徒的職位。於是他創立了所謂的大公使徒教會,在其中設有使徒、先知,和其他職位。他的一生是以悲劇收場的。莊蒙德(A. L. Drummond)在他的《珥運和他的圈子》(Edward Irving and his Circle)一書中有詳盡記載。從那以後,就有一個自稱使徒教會的教會存在。它基本上是誤解了新約有關使徒職位的教訓。

接下來我們要探討“先知”一詞。新約裡先知常常與使徒相提並論。例如以弗所書第二章,“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20節)。雖然它與使徒相提並論,但兩者還是有明顯的差異。例如先知並不一定要見過復活的主。事實上使徒大部分的條件他都不必具備。先知主要是在聖靈直接默示下說話的人。有時候也有女先知出現。路加福音第二章告訴我們,亞拿是一個“女先知”。使徒行傳也同樣告訴我們,傳福音的腓利有四個女兒,都是“說預言的”(二十一9)。新約有許多地方提到先知,例如使徒行傳說,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來(十一27,十三1)。其中一位名叫亞迦布,他預言將有大饑荒,並事先警告基督徒。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有特別論到先知的教訓。整個有關先知的問題是一個很困難的主題,任何人對此都不能太過武斷。對於使徒的問題,我們必須絶對武斷,可是來到先知的問題上,我們就當格外謹慎,因為這方面的教訓並不是那麼清晰明確。

然而我們可以說,先知是從聖靈領受了真理的人。他得到有關真理的啟示,並且得到能力,用一種多少帶著激昂情緒的方式將真理陳述出來。這可以從一個事實得到印證:哥林多教會面臨的問題之一,就是先知昂奮的言談常常在他們中間引起混亂。有些說預言的為自己辯護說:他們是身不由己,因為他們是在聖靈的能力控制之下。保羅回答他們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他的教訓是,先知應該有所自製,一個一個有次序地說預言,不可彼此打岔。

我們必須強調,先知乃是一個有真理的啟示臨到他身上的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說得很明白:“至于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29~30節)。一個有關真理的啟示、或信息、或洞見臨到,他們被聖靈充滿,就能說出一些使教會蒙受利益的話。很顯然的,這職分也是暫時的,有一個原因是,早代教會還沒有新約,真理並不是以寫成的文字方式來闡釋的。

我們不妨設身處地來想像一下當時的情形——沒有新約,只有舊約聖經。這正是早代教會的處境。真理主要是藉着使徒的教導和講道傳遞給人,並由先知的教訓加以補充;這些先知都領受了真理和能力,可以靠着聖靈的權柄,說話不但清晰,而且滿帶能力。一旦新約寫成,先知的職分就不再是必須的了。即使是針對教會史上較晚期而寫的教牧書信,就已經不再提到先知了,因為那時情況比較穩定了。顯然在那個時期,先知的職分已經不必要了,那時的呼召乃是要教師、牧師,和其他人去研讀聖經,以獲得真理的知識。

此外我們必須注意,教會史上出現的問題,常常是因為人們自以為是新約定義下的先知,領受了對真理特別的啟示。有一個答案可以回答這種看法:根據新約聖經的教導,我們根本不再需要進一步的啟示。這是一個絶對的觀念。我們從新約已得到了一切真理,不再需要進一步的啟示。全部真理都賜下了,我們需要的一切都供應給我們了。因此如果有人宣稱他得到有關某種新真理的啟示,我們要馬上對他心存防範。教會常常面對這種情況。第二世紀時有一個稱為孟他努派(Montanist)的異端興起,他們就是作此宣告。他們被教會譴責為異端,也一點不為過。那些人都是善良虔誠的人,就像很多別的異端一樣;他們對教會光景的批評也大多是正確的。他們的心思固然着重屬靈方面的事,但是他們過于強調一個特別的真理,結果魔鬼趁機潛入,慫恿他們超越聖經之上,於是他們落入了異端。諷刺的是,羅馬天主教會本身在這件事上也像他們在使徒職分的事上一樣,落入了異端。在過去的世代裡,羅馬天主教會常常毫無猶豫地宣告,她領受了一些新的啟示,是新約所沒有的。例如她有關童貞女馬利亞的教訓,根本不是出於聖經,但他們聲稱那些是透過新的啟示而得來的。一般說來,現今他們已經不像從前那樣毫無顧忌地作這種教導,但他們說:這些事乃是潛藏在聖經中,不易為人察覺罷了。不論如何,當教皇說到“教皇有關信仰的宣佈絶對無誤”時,當他宣告“無罪聖胎”或所謂“聖母升天”的教義時,就等於聲稱他是以使徒、先知,和基督代理者的權柄說話。這都是誤解了使徒和先知的職分。在現今這個力倡與羅馬教會合作、建立一個更大的普世教會之世代,我們豈不是當格外謹慎留意這些事嗎?

再進一步說,我們必須記得,這種現象並不僅限于羅馬天主教會。在複原派改教運動時期,某些異端冒了出來,在歐洲他們常常被歸入“重洗派”(Anabaptists)的行列,其實這種劃分是不公平的,尤其給路德馬丁、慈運理(Zwingli)和加爾文帶來不少麻煩。那些人自稱是“慈味考先知”(Zwickau prophets),以先知自居,宣稱領受了從天上來的啟示。有些較狂熱的人甚至貶低或忽視聖經的話,而用他們所謂直接得自聖靈的啟示來取代聖經的權威。十七世紀清教徒復興時期,在英國的貴格主義(Quakerism)也有類似的傾向。他們的創立者弗克斯喬治(George Fox)是一個敬虔的人,這是毫無疑問的,可是他越來越強調“內在的亮光”,以及直接的領導和指引,將其凌駕在聖經之上,他的跟隨者更是變本加厲。他們實際上宣稱自己是新約定義下的先知。

對於他們,最好的回答是,一旦我們有了新約正典,就再也不需要先知了。我們不需要對真理的直接啟示;真理都在聖經中了。我們千萬不可以把聖靈和神的話區分開。聖靈透過神的話語向我們說話;所以對於任何不與神話語相一致的啟示,我們都要存疑。其實智慧的本質就是拒絶從我們的立場來談“啟示”,而只論及“光照”。啟示是一次賜下就永遠賜下了;我們需要的,以及靠着神的恩典我們所能有的,乃是聖靈的光照,使我們得以明白神的話語。傳道人不能在講台上宣告他領受了啟示;他應該宣稱他讀了神的話語,並且禱告,相信聖靈光照他的悟性,使他有信息可以傳講給人。換句話說,他應該不斷用保羅為以弗所人禱告的話(弗一、三章),為他自己禱告。

關於“傳福音的”一詞,我的建議也一樣。我把傳福音的和使徒、先知的職分都同樣歸到“不尋常而短暫”的這個類別裡,任何人若是對這樣的歸類感到驚訝,那麼他一定是用現代的觀點來思想“傳福音的”一詞。這與新約的用法有異,雖然新約在這方面說得不多。使徒行傳第八章提到腓利是一個傳福音的人。第二十一章又再度提到他。另外提摩太和提多顯然也是傳福音的。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要作傳福音的工作。從這幾處經文看來,傳福音的人是很特別的,他們與使徒們有密切的關係。早代有一些教父說,傳福音的是指四卷福音書的作者;但從前面提到的那幾處經文看,顯然他們的說法有誤。傳福音的是指受了特別能力,去傳講、解釋福音的人。一般說來,他是由使徒指定的,可以說是跟隨着使徒學習的人。他被使徒差派,去從事一項指定的工作。有時候他被差在使徒前頭,例如腓利被差去撒瑪利亞,但通常他是跟隨着使徒的。

使徒、先知,和傳福音的都是周游各處的。他們四處旅行,建立教會,奠定了基督教會的根基。因此你常常可以看到,使徒把傳福音的留在一地,在已經打好的根基上建造,將真理解釋得更完整。或者像我說過的,有時侯他被差在使徒前頭,先去預備道路,將一般性的福音信息介紹出來。那是他特有的使命。他未見過復活的主,他也不能用那種方式見證主的復活。提多和提摩太的故事毫無疑問地證實了這一點。傳福音的人乃是使徒在聖靈引導下所揀選出來的。他得到某些能力;他知道事實,明白福音的真理,能夠憑着聖靈的恩膏、權柄和能力,有條不紊地將真理解說得透徹。所以他是在補充使徒的工作,將其延伸、擴展,以穩固下來。因此傳福音者的職分是暫時的,一旦教會建立了,並且穩固下來以後,這個職分就消失了。

這並不是說,從那時候起,或者在今日教會裡,就再也沒有人被召,以特殊的方式去傳講福音,但是嚴格說來,他們並不是新約所謂“傳福音的”。我們最好倣傚十八世紀福音大覺醒時期的作法,稱他們為“勸誡者”。

於是我們看見,這裡有三個職分是非比尋常的,也是暫時的。至于“牧師”和“教師”的職分則是長久性的,它們也比較容易明白,雖然牧師和教師是不是兩個不同的職位,各方意見紛紛。我贊成把它們視為同一個職分。假若它們是兩個不同的職分,經文就應該是,“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有教師。”然而保羅寫的是“有牧師和教師”,把兩者相提並論。一般說來,這兩個職分是同時由一個人具備的。它們是為己穩固建立的教會預備的,已經流傳了許多世紀。牧師的職分通常涉及管理、指示、治理、引導。顯然它是藉自牧人的畫面。牧人看守他的羊群,使羊群井然有序,指引它們方向,帶它們回羊圈,留意它們的安全,保護它們免受仇敵的攻擊。這是一個重要的職分,可惜這個詞已經被貶低了。牧師是受託照管群羊的人,他不僅是一個和善、親切的人,不時去探訪人,與人茶敘,或一起打發時間。他是群羊的監督、管理人、保護者、組織者、指導者、治理者。教師是在教義、真理上提供教導。使徒接着就解釋這一點,指出我們都需要被建立,不能永遠作嬰孩。我們必須防範“異教之風”,要作到這一點,就得接受指導和教訓。

雖然我說這兩個職分通常都是同時兼具的,在漫長的教會歷史中這一類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有些人牧養的恩賜勝過教導和講道的恩賜,另外有些人則是教導和講道的恩賜勝過牧養的恩賜。這是因為聖靈給各人的恩賜不同。在教會裡有這些職分,有人又牧養,又教導,又講道。羅馬天主教會企圖將這些職位劃分開來,十六、十七世紀的清教徒也指定“講道者”,他不需要擔負任何牧養之責。但這些都是在常規以外的特殊情形。

在基督教會裡,我們以救主耶穌基督為智慧的元首。祂賜下使徒和先知,來奠定根基。教會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他們是基督特別呼召來從事這項工作的人。使徒保羅回顧以往,他能夠說:神“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他從前不知道這一點,有數年之久他亟力逼迫、譭謗教會。然而到了時候,基督就將自己啟示給保羅看,並且呼召他。哦!教會的元首其智慧何等浩大!你我可能永遠不會去呼召那些漁夫和沒有學問的人作門徒。我們會挑選像哲學家一類的精英分子。但是教會的元首基督選擇一批沒沒無聞的平凡人,祂也選擇像保羅那樣出類拔萃的人。是祂揀選了他們。祂知道如何奠定根基。教會常常忘記這一點。例如君士坦丁(Constantine)在主後三百一十三年成為基督徒之後,就把基督教定為羅馬帝國的國教。於是政、教就混合為一。教會中的職位都是由帝王和議會在貴族家庭成員中指定人來擔任的,這種作法一直延續下來。非基督徒所使用的“教區”一詞開始介入。於是大體說來,那些被任命擔任教會中高層職位的人,並不是因為他們屬靈的能力或對真理的領悟,而是因為他們天然的能力或在大學中得來的屬世知識。基督教會始終面臨着一個危險,就是忘記了使徒的教導,忘記了我們應在什麼根基上建造,結果這個世界根本不把教會放在眼裡。世界看見教會裡的世俗化,看見教會和世界一樣充滿着爭名奪利、詭詐、欺騙、相咬相吞的事,就說它對教會倒盡了胃口。換句話說,今日我們的當務之急乃是向世界顯明,教會仍然是基督的身子,仍然是屬靈的,有關教會的一切事,特別是教會的職位,都是主自己決定的,而不是由教會當局來決定。真正的教會乃是基督的身子,只有在頭呼召、任命人去擔任這些職位時,世人才會聆聽教會的信息,得以脫離罪和撒但的捆綁,成為永生神教會裡的聖徒。

但願神在這些事上賜我們智慧和悟性,好在現今危言聳聽的理論充斥的情況下,保持正確的立場。不要懼怕採取聖經的立場,也不要被那些有關合一的模棱兩可的的理論所搖動,因為那些理論常常是以犧牲真理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