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與蒙召的恩相稱

卷四 在基督裡合一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弗四1~3)

前一章我們說到,真正明白基督徒的教義和經歷,可以促使一個人渴望過聖潔的生活。現在我們要來思想我們活出的生命,應該具有什麼特質。使徒首先給我們一個概括的描述,然後探討特別的部分和細節。這種生命有一種概括的性質,就是“與蒙召的恩相稱”。使徒提出概括的性質之後,就提到這種生命的特點:“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我們的態度應該是“謙虛、溫柔”等等。然後他一個接一個地提出論證,直到第十六節末了。接下去他又將筆鋒轉向更直接而實際的論證;他說:“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地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不妨對使徒的方法作一個概括的分析:先是一般的描述,再論到細節的部分。我必須強調,這是使徒一貫的作法;他絶對不會在未奠下一般原則之前,就直接論到細節。我認為許多基督徒在生活上出問題,是因為他們太過于急促地進入到細節的部分。他們應該先回到一般的原則上。若沒有概括的認識,就很難正確地瞭解細節。整體比部分重要,可以控制我們對部分的認識。基督徒生活中的任何問題,絶不可單獨來看,不然一定會在運用時產生錯誤和麻煩。因此使徒總是從一般的原則開始;他在這方面解釋清楚之後,才會講到特殊的細節。

現在我們來看保羅提出有關基督徒生活特質的一般原則:“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我們若明白這句話的意義,許多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另一種翻譯表達得更清楚:“行事為人就當與所蒙的召相稱。”

這裡的每一個詞都很重要,都有深刻含義,所以我們不妨一個詞一個詞來思想。第一個詞是“相稱”,聖經學者告訴我們,這個詞具有兩個意思,而且都很重要。第一個意思是指重量相等,或互相平衡。想像有兩件同樣重的物體,若把它們放在秤的兩端,一定不會偏向一邊;這中間有絶對的平衡。這就是“相稱”一詞的原始含義。使徒此處是勉勵他們,在生活中要同等重視教義和經歷,不可厚此薄彼。不可以單單強調教義,而置實行于不顧;也不可只重實行而輕教義。這樣只會造成不平衡或偏差。以弗所人應該竭力維持秤兩端的平衡。不論你頭腦有多大,知識有多豐富,你若在生活中失敗了,就會妨礙神國度的擴展,使神的名蒙羞。另一方面,如果你對基督徒生活的觀點錯誤,認為只要行為端正,道德高尚就行了,教義則無關緊要,那麼你也是在妨礙神的國度。兩者之間必須有完美的平衡,我們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聖經常常使用這個例證。例如希伯來書第六章說:“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慇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9~11節)。希伯來書的作者吩咐他們,既然已經在行為上顯出慇勤,就當在信心的教義上,特別是盼望的確據上顯出慇勤,一直到底。那些希伯來信徒出了問題,是因為他們沒有在教義和經歷上保持平衡;他們沒有“與蒙召的恩相稱”。

“相稱”一詞也有“配合”的意思。這節經文也可以譯成:“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所蒙的召相配合。”腓立比書第一章也出現了同一個詞:“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27節)。兩處都有“配合”的意思,就好象把一件衣服拿來,放在另一件旁邊,看看配不配。

從消極面看,保羅的意思是,我們要避免顏色或外觀上的衝突。我們的教義和經歷不可互相衝突。你穿衣服時就會注意到顏色的搭配;有些顏色彼此不調和,根本不能放在一起。如果你看見一個人穿得五顏六色,毫不相配,就會覺得這人缺乏穿衣服的品位。把這個觀念延伸出去也可以說,同一件衣服並不適合穿在各年齡層的人身上。一個老年人故作年輕打扮,或年輕人穿得老裡老氣,都會使人覺得滑稽。有些事物就是不能彼此搭配。使徒在這裡即是此意;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有尖鋭的對比或不相配的要素。

我留意到現代藝術很熱衷此道。所謂的“現代音樂”摒棄旋律,喜好不和諧的、互相牴觸的音符。我覺得那是濫用音符,不是藝術。真正的藝術總是美麗的,因為它的中心觀念是平衡、和諧。離了這一點,就沒有真正的美感可言。這是歷代以來眾人所公認的。使徒在這裡用的就是這一類畫面,他說:“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使徒寫給提多的信上說到“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二10)。他的意思是,教義好象根基或裏衣,生活則是加在它上頭的外衣。他勸我們要謹慎,外頭的裝飾必須與裡面已經有的裏衣相稱、想配合。教義是基礎,生活是裝飾。添加裝飾的目的是使教義更吸引人,使人注意、羡慕、併進而想擁有它。使徒像往常一樣,不只概略地呼籲基督徒要過善良的生活,存仁慈的心;他的呼籲始終不離教義;生活必須由教義出發,與它相稱。你我活出的生命,將成為教義的裝飾。

接下去使徒立刻告訴我們教義是什麼。它乃是“蒙召的恩”,“所蒙的呼召”。我們要與所蒙的呼召相稱。這裡我們看到的是新約裡一個非常典型、具有特色的句子;由於它一再出現,我們應該切實弄明白它的含義。它所涵蓋的教義是,由於我們是“蒙召的”,所以我們當活出這種生命。新約常用這一類的詞彙來描述基督徒。基督徒是“耶穌基督所召的”。教會乃是“蒙召的人”之聚集。教會一詞的希臘文是“ecclesia”,意思是“被召出來的人”。使徒在前一章提到:“神能照着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着榮耀。”就是在一群“蒙召的人”、“被召出來的人”中得榮耀。基督徒被召從世界出來,“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千萬不要以為基督徒是一群決定了採取某種生活方式的人。基督徒的生活也不是我們所決定採取的某一種生活方式。正好相反,我們乃是“蒙召”進入某一種生活方式。所以我們必須把握住“蒙召”一詞的意義。

使徒的教導是,談到基督徒的生活時,我們總是要記住,我們是被召作基督徒的,神呼召我們脫離黑暗,進入光明。使徒在以弗所書一開始就作此強調。他在第一章說:“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3~5節)。他又在第二章提醒他的讀者:“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1節)等等。此處他又再強調一次。我要特別指出,這是成聖最大的動機。我們要過聖潔的生活,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是“被召的”。當然,我們不可犯罪,要活出基督徒的生命,這些本身是好的,但基本上我們過聖潔生活是因為我們“蒙召”這樣作。

因此我們要從聖經的教訓,來思考有關蒙召的整個觀念。根據聖經的教導,呼召有兩種。第一種是概括的呼召,是針對每個人的。“神……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這個普世性的呼召如今由教會向全世界發出,呼召世人悔改、相信福音。這是給每個人的信息。但呼召的意義不限于此,我們發現它還有別的用法。在概括的呼召之外,還有特別的呼召,就是所謂“有效的”呼召。並不是每一個聽見概括性呼召的人都會回應它。接受概括呼召的人有兩種反應,其中一種人仍然不信;另外一種人則相信了,這樣呼召就對他們產生了果效。這些人就是真基督徒。

讓我們來思想一個例證。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一18)。有兩種人——其中一種人視十字架的道理為愚拙,另一種人則看作神的大能。這是基本的差異。結果有人滅亡,有人得救。保羅又接著說:“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22~24節)。這是滅亡與得救的對比;對有些人,十字架是絆腳石;對另一些人,十字架是神的智慧和大能。基督徒是得救的人,他們常被描述為“蒙召的人”,以與其他人分別,並且具有新的地位。

另一件重要的事是,我們必須觀察呼召在救恩這件事上所具有的意義。呼召是在稱義以前。使徒在羅馬書說得很透徹:“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八30)。“預先……定下”,“召”,“稱義”,最後“得榮耀”。救恩乃是神的靈在人心裡動工的結果,祂在人心裡介紹一種新的生活原則和行動,使我們能相信。我們乃是“蒙召”去相信。主耶穌基督自己在約翰福音表達得很清楚:“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六44)。是呼召吸引了人;若沒有呼召,人就無法到主那裡。

我們再進一步來看使徒行傳有關歐洲第一批信徒的記載。在一個安息日,保羅對腓立比城牆外聚集禱告的一小群婦女講道。我們讀到:“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裡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有一個賣紫色布匹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十六13~14)。此處對“蒙召”的描述是,神開導一個人的心,使那人能留心聽,並且相信。一個人的心若未蒙開導,神的道對他就沒有果效。使徒在以弗所書第二章一開頭已經說得很明白了:“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他又在第五節重複說:“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死了的人自己無法活過來;只有神能使他活過來。祂是藉着呼召使人活過來。

約翰福音記載的拉撒路之故事,是一個極佳的例子。拉撒路死了,被放在墳墓裡四天,身子已開始腐化。主耶穌來到墳墓邊,吩咐人把石頭滾開,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拉撒路就出來了。能力是存在於呼召裡,在祂的話語中。這是保羅此處所說“蒙召”的意思。對以弗所人而言,神的道是有果效、有能力的;有聖靈在裡面,所講的道就是“聖靈和大能的明證”。當神的道以聖靈的大能臨到時,就召我們的靈魂脫離死亡和墳墓,進入新生命和新的生活方式中。使徒在羅馬書又陳述了這一事實:“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四17)。亞伯拉罕和撒拉已年過九旬,卻仍能生兒子。從自然角度看這是不可能的,但神使其成為可能。神呼召人得救時,就賜下能力使這呼召產生果效。它成為確定的、必然會發生的。我們基督徒是“蒙召”脫離死亡,從罪的墳墓出來。我們還死在罪惡過犯中時,神大能的道呼召我,使我能聽見。它使我活過來,賜我生命。

使徒彼得在他的第一卷書信也說到同樣的事,他說:“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着神活潑常存的道”(一23)。福音的道本身蘊含著生命,它以聖靈的大能臨到時,就植入了種子,使我們能回應。彼得也用了和保羅一樣的論述:“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二9)。

保羅這裡的主要論點是,我們蒙召是為了彰顯出這些美德。他說:要與你所蒙的召相稱,你是為此而蒙召的。如何作呢?就是將我們所有的教義和知識運用出來。我們要像那些知道自己蒙了天上呼召的人一樣生活。只有明白教義,才能作到這一點。所以我們必須用這些教義提醒自己,讓其管理我們的舉止和行為。我們既蒙了這崇高的呼召,行事為人就當與所蒙的召相稱。

但是我們應該記得哪些事呢?首先,“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這是以弗所書第一章第三節。它本身回答了我們可能有的一切爭辯和藉口。我們沒有必要談論活在二十世紀所面對的艱難和問題。重要的是,我們已領受了“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沒有比這更好的了;我們所需要的一切,都豐豐富富地供給了我們。一切都在基督裡;我們在祂裡面,祂在我們裡面。要一直記住這個事實,並活出與它一致的生活。

接下去的一節(一4),使徒繼續提醒我們:“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神召我們,不僅是為了免我們下地獄,也不只叫我們知道罪已得赦免;祂揀選我們“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我們無權去爭辯、質問、探詢。這是祂召我們去過的生活。

接着使徒提醒我們,神“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一5)。他又在第二章加上一句:“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19節)。我們蒙召加入神的家,作神的兒女。我們的生活應該反映出這個家庭和一家之主的榮耀。一個人到國外旅行時,應該時時刻刻以祖國的名譽為念。一個孩子出門在外,他父母的名譽就在他手中,如果他胡作非為,別人不會怪他,而是怪他的父母。你我是神的兒女,所以我們走在街上,總是得記住我們是神家中的兒女。“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由於我是一個孩子,是後嗣,所以保羅提醒以弗所人,他們有聖靈,“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一14)。我不可只想現在的光景,應該想我將來如何。我不僅是神的兒女,而且是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我們讀到有些人在出席重要場合之前,特別向人請教社交禮儀,學習如何應對。所以我們要記住,有一天我們將站在神面前。猶大說:“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24節)。我們在每一天的生活中,要記住我們將進入榮耀。在那裡我們將得賞賜,得產業——“神之民(又作產業)被贖。”我們現今在世上只是領受初熟的果子,預嘗屬天的產業,有一天將享受完全的福分。

不但如此,使徒在第一章末了也提醒我們,作為教會的肢體,我們也是基督身子的肢體。“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我們連于元首基督,就如同肢體連于身子一樣。保羅在第五章說:“我們……是祂的骨、祂的肉。”(編按:指弗五30,中文聖經和合本根據不同古抄本,沒有此句)。他在第二章也提醒我們,我們不僅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並且也與基督一同復活。此刻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我已說過,我們一定得記住,現今我們是坐在天上。基督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我們裡面有神的豐富。這是成聖之道,也是我們生活的方式——知道這些事是真實的。

最後,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呼召臨到的方式。是什麼使我得以出死入生,脫離罪的墳墓進入新生命,能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答案是,都是神白白的恩典。“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二8)。“我們原是祂的工作。”當我們還在死亡、絶望、無助、放縱情慾的光景中時,祂使我們活過來。最重要的是,我們應當不斷提醒自己,是什麼使神能夠這樣作。我們得救是“靠着祂的血”(二13)。

使徒彼得這樣說:“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着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所以當罪來試探你,或你懷疑自己是否能繼續過基督徒生活,或覺得處境艱難時,要記住神為了贖回你、拯救你,祂已付上了代價。基督捨己代死,好叫我們得蒙救贖,成為聖潔。

此外也要記住,能力已賜給我們了。“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一19)。不要忘了應當求神“藉着祂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三16),並且“神能照着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最後請留意,使徒這番勸勉是以“基督耶穌被囚的”身分說的。我相信他實際上是說,你們要效法我的生活方式。現今我是階下囚,被下在獄中。我身陷囹圄是因為我不為自己作決定;我是耶穌基督的僕人,是祂的奴僕。由於我對祂忠心,傳講祂的福音,以致被囚禁。但我不憂慮,我是在祂的掌管下,我自己不作主。祂呼召我,我成了祂的僕人,祂的囚徒,你們也要作耶穌基督的囚徒。“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19、20)。我們無權選擇自己要怎麼生活。我們從前是撒但的奴僕,如今成了基督耶穌的囚徒。我們只有一個心願,就是討祂喜悅。正如一首詩歌所說:“主阿!若離了你,無一事叫我憂或喜。”我們若看清並把握我們的呼召之含義,就不會對基督徒生活有任何疑惑。我們可以與杜理其(Philip Doddridge)一起說:“聽你命令並遵守,是我最高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