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他……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19-23)

我們要來看使徒為以弗所基督徒所獻上的第三個特殊的禱告,我們發現它就像頭兩個禱告一樣,是以「何等」這個詞引介出來的。我們在解釋時必須再次小心謹慎。所謂的司可福聖經(Scofield Bible)以一般性的標題:「為知識和能力禱告」引出這三個禱告。這麼一來,就把使徒為這些以弗所人獻上的禱告分成兩部分,首先是祈求叫他們有某種知識,然後有能力。我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解釋,而且是相當嚴重的。使徒在這裡所禱告的,與其說是要這些以弗所人獲得能力,倒不如說是要他們認識那已經在他們裡面運行之神的大能。正如整個上下文所顯示的,這兩件事顯然是完全不同的。我們已經一再重述,本書信這個段落的目標,是要給人確據和把握,好叫真基督徒能夠有信心;所以這裡似乎十分清楚,使徒所強調的是神已經賜給聖徒的大能,而不是神將要賜給聖徒的大能。

這立刻引起一個基本的神學和教義問題,事實上,它使人對於基督徒的救恩產生兩種可能的觀點。有關能力問題往往能決定一個人對於救恩的不同觀點,留意到這一點是頗有趣的。其中一個觀點是:救恩是我所作之事的結果,加上神所賜給我的大能。這是假定我若沒有神所賜給我的幫助或能力,就不能得救;這種救恩觀認為神幫助我,神賜我能力來得救。另一種觀點則是:救恩乃是神的大能運行的結果——在我裡面、並藉着我而運行;這就是我在這段經文中所必須採取的觀點。

修訂標準本在這裡的譯法很有幫助。它不是譯作:「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而是說:「他在我們這信的人裡面的能力,其浩大是何等無法測度的。」使徒正在強調的是神在我們裡面的能力。若說神賜我們力量和能力當然也是正確的,而且我們一直不斷地需要這個能力。但是使徒在此處所想到的主要目標,是要使以弗所人——我們也要和他們一樣——看見、明白神在我們裡面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他正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結果是我們的懼怕消失了,我們對於自己的得救有了新的把握和確據。歸根結底說來,這是客觀與主觀的確據最終所根據的。

留意使徒如何處理他的材料,如何表達他的論點,這是極為有趣的。他已經向我們清楚說明了恩召本身的性質,以及它是如何建立在神的屬性上。然後他又使我們得以一瞥所指定給我們的那個非凡的榮耀。現在,他則是強調神在我們裡面運行的大能。對我而言,這三個祈求的邏輯次序似乎如下:使徒具有牧者的心腸,關心這些以弗所人。他知道他們已經相信、已經信靠主耶穌了,他們已經受了聖靈為印記;然而,他仍然不住地為他們禱告,求神使他們繼續長進,有深邃的知識和悟性,對於基督徒生活和其潛能有更深的領悟。所以他既已獻上了頭兩個祈求,這第三個祈求也變得無可避免了。

它之所以是無可避免的,是因為任何人若對於我們將要前往的那個基業、那個榮耀略有要概念的話,就必然會立刻意識到某些事。一面是那榮耀之偉大,另一面則是我們在罪中的狀態和光景,這種對比很容易使我們心裡產生疑惑。我們聽見或讀到這些不可見的、永恆的事物——就是我們將要前往之「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我們很容易對自己說:「但這一切對我來說不可能是真實的!我肯定不配得着這樣的榮耀,永遠也不配!」我們把自己、以及我們對於自己的認識,與神榮耀的光輝相比較。我們翻到啟示錄第二十一章,看見羔羊在那一切的榮耀中,犬類和一切邪惡的事物則在外面(二十二15),就說:「這對我們來說根本是不可能的,它太奇妙了!太榮耀了!」我們立即的反應極有可能就是這樣。我們也可能對自己說:「我怎麼能使自己配得過這樣的榮耀呢?縱使我將餘生全部用來栽培、培養我的靈性,是否就配得過呢?」

正是這樣的感覺,使一些人成為僧侶,離群索居,與世隔絶,專心致力於聖潔的默想、祈禱、和禁食。凡是認真思考這些事的,几乎都無可避免會有這類的思想。然後我開始想到自己的剛愎、軟弱、自私、與容易犯罪的傾向,就會自言自語地說:「在神的家中聽聽這些事,感覺它們的奇妙,期盼得着它們,定意要為此作點事,這是一回事;但是後來我知道自己經常有這類的想法和感覺,卻無法付諸實行。我下定決心要全心全意尋求這類的事;但我卻是如此剛愎而不可靠。我不能信靠自己,不能信靠我的感覺、我的心情和光景、我的決心。我就是這樣一種受造之物,你卻叫我去面對那榮耀、那基業、那純淨、那不可名狀的完全!那是不可能的。」

然後,我繼續想到自己脆弱的身體,裡面有必朽壞的種子,我知道它受制於疾病;我發現自己不可能相信、甚至想像自己能夠享受榮耀的光景。除了這一切之外,還有我們在這世上所要過的生活,以及瞬息萬變的環境;世界依然存在,並且影響我們,朋友和其他人慫恿我們,引誘我們去犯罪。此外,還有世俗的掛慮,生意,事業,需要賺錢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這一切事,生活環境的壓力,都交織在一起,使我不可能找到時間來為這榮耀作準備。

最後,在這一切的背後,我們知道自己還面對一個強而有力的仇敵,一個最狡猾的敵人,就是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他可能正在每一個角落等着我們,他就是那「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知道我們一切的軟弱,一直不斷狡猾地慫恿、引誘、魅惑我們犯罪,使我們失敗、怠惰。而且我們發現在自己和那榮耀之間,還有死亡這個可怕的傢伙橫阻,它是那「僅末了……的仇敵」,還有死亡和陰間的權勢。我們不可能不經過死亡而進入所應許的那榮耀,而我們知道有許多聖徒一想到自己身體的死亡,想到要經過「死陰的幽谷」、越過死河就不寒而慄。

這些思想紛至沓來地湧進我腦海裡,特別容易臨到那些最清楚地看見「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之人。正是因為這樣,我極為激賞使徒的牧者心腸,以及他尊貴心思的運作。他一步一步引我們向前。他知道我們一旦領悟他所代求的另外兩件事的意義,就會急切需要這進一步的祈求。他要解決我們所有的困難和難題。所以他也禱告求神使我們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力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如果你覺得我在這段經文的「前廳」逗留了太長的時間,我的回答是:單單是「前廳」就比人類最輝煌的宮殿更為奇妙。我們即將更進入那積存神恩典之「超凡豐富」的宮殿莊嚴宏偉的內室了。使徒準備要告訴我們關於神正在信徒裡面運行的能力是何等超凡偉大。

我說他準備要處理它,但他非凡的榮耀思想似乎又引他偏離他當時要幫助我們直接進入這永恆榮耀的目標;但這樣離題只是暫時的,因為他在第二章第一節又回到主題來。他的主旨是指出神向我們這些信的人、或在我們裡面所顯之能力的浩大。在描寫那個能力的時候,他提到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坐在至高大能的位上。他告訴我們他如何成為教會的頭。因此我們在此所讀到的,簡單說來其實就是整個的基督教教義。但談完這些以後,保羅在本書第二章第一節又回到他的主題上。

他的主題可以分成兩個主要的部分:第一,這能力本身的偉大;第二,我們如何能肯定、確定這大能力正運行在我們裡面。

要探討第一部分,或許最便利的方法就是用一些命題的形式。第一個命題是:基督徒的得救是神在我們裡面能力的彰顯。我越來越深信:我們當中有許多人之所以把基督徒生活中那麼多的時間花費在懷疑、不確定、與猶豫不決的「淺灘與困境」裡,是因為他們從未真正掌握到這頭一個重要的基本原則。我們的起點必須永遠都是:「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也是靠着神的大能。基督徒是神作工的結果,不是別的,沒有別的!沒有人可以使自己成為基督徒,只有神能使人成為基督徒。那是這第三個祈求真正的意義。

但是讓我們思想一下聖經其他地方幾個支持這個命題的論述。使徒在羅馬書第一章說:「我不以福音為恥」,他這麼說的理由是「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他又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因為他肯定這位基督就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4)。在保羅眼中,講道若不是「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就沒有任何價值。「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一5)。他告訴我們:基督徒乃是神的傑作(弗二10;中文聖經和合本作「工作」)。這個真理對於明白基督徒的地位是必不可少的。在寫信給腓立比人時,他又說:「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在同一卷書中我們又讀到:「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二13)。使徒談到他自己的講道時說:「我也為此勞苦,照着他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9)。

但是使我們成為基督徒的是什麼呢?保羅說基督徒乃是一個「新創造」(林後五17;中文聖經和合本作「新造的人」),或許沒有其他說法能像這句話一樣清楚地說明這個觀念。基督徒必然是新創造。他不只是一個教會的成員,不只是一個好人,不只是一個已經下定決心的人。一個人可能作了這一切,卻仍然不是基督徒。一個基督徒是一個已經重新被創造的人;只有一位創造者,那就是神。是神的能力使人成為基督徒。我們對於基督教和成為基督徒的觀念,與此多麼不相稱啊!我們經常都是從自己、從我們所作之事、從我們所下的決心、從我們改採取的行動、從我們的計劃這些角度來想它。我們當然有很多事得作,但最重要的,新約聖經的整個教訓所強調的,就是我們什麼也不能作,除非神先在我們身上作點什麼。「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就着屬靈方面而言,我們本來都是死的,除非先活過來、復活、得到新生命、重新被創造,否則沒有任何人能夠作什麼。根據新約聖經的說法,除了這個新生、重生的觀念,沒有任何一種方法足以形容我們在基督裡的光景;而且沒有一個人能夠使自己重生。神的能力是救恩的起頭和末了;一切都是出於他和他的能力。

第二個原則提醒我們想到神能力的浩大。使徒在描述的時候,在最高級的詞語上又堆砌了最高級的詞語,因為人類的語言完全不足以描繪其浩大。他禱告要這些以弗所人認識神的能力是何等「超越的宏大」(呂振中譯本;中文聖經和合本作「浩大」);不單是大,更是超越的宏大。神的能力不單超越我們表達的能力,也超越我們領會的能力!即使把世上所有的字典拿來,窮盡所有的語彙,把它們都加在一起,仍然不能描繪神能力的浩大。使徒使用他所能想到最高級的詞語,「超越的」宏大,「極其的」大,但它們對他而言仍嫌不夠明確。他又補充說:「照他……所運行的大能大力。」

我們必須分析這個新的片語,因為它是保羅所曾用過最重要的詞語之一。我們必須認識「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所運行的大能大力」。比「運行」更好的詞是「能量」。能量是更為強而有力的字眼,因為它使人想到一種有效能的東西。它不只是靜態的或潛在的能力;能量是自由動作的、實際運行的力量。它是活躍的力量,是彰顯出來的力量;能量本身運行出來,就滲透進每一樣東西裡面。接着來看第二個詞「大能」,它的意思是「力量」,而且是特別的力量。保羅用的這個詞說明了一種得勝的、克敵制勝的、征服的力量,就是起來對付抵擋,並且勝過反對勢力的那種力量。這是一種可以「削平」一切高山、「填滿」一切低谷的力量;沒有任何事物能夠在它前面站立得住。使徒將神的這個能力形容為神「力量的能量」,在他沒有難成的事。

第三個詞「大力」,其實是指「權勢」,神的權勢,神自己本質上的權勢、固有的權能。我們必須再次說明:使徒遣詞用字,並不是信手拈來的,而是有次序有等級的。他第一個說到的是運行,就是運作中的能力;然後說它是來自一股莫之能禦的力量,後者又是從神浩瀚的權能而來,是源自神無限的、永恆的能力。

以賽亞在他書上第四十章也對神作了類似的描述。他表達的方式是問一連串的問題:我們可以將神比誰呢?我們可以將他與誰相比呢?以賽亞說,這一切的比較都是徒然的,然後就說:「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22節)。他將神與偶像相比,將神與政治和政府的權勢相比,與君王、臣宰、智慧人相比;但這一切與神的權能相比時都算不得什麼了。沒有一個人能為他謀劃,或給他任何東西;他自己就是一切;他在能量、力量、與權能上都是永存的。

使徒保羅斷言神能力的永恆權能與力量正運行在我們裡面,勝過一切的障礙和反對。我們可以換個不同方式來說:使徒是在告訴這些以弗所的基督徒,他正在禱告求神使他們認識「他力量之威勢的效驗」,或是認識他向他們所顯「力量的權能之能量」。但一切的語言都不足以表達這個真理。使人成為基督徒,就是神的權能運行所彰顯出來的一個結果。你是否明白這在你身上也是真實的呢?你是否明白自己今日成了何等人,全是因為神的這個永遠的、無邊的權能,已經有效地運行在你裡面呢?你是否明白它依然在運行,而且還會繼續這樣下去呢?

當我們談論到神的能力——他的「權能力量的運行」——時,我們的心思就在它的尊榮宏偉面前畏縮、搖擺。所以使徒接着就用一個例證來幫助我們。神權能力量的運行,已經以一種客觀的方式彰顯在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事上:「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等等。我們在這裡可以問:為什麼使徒要選用這個特別的例證呢?為什麼他要以基督的復活、而不是創造萬物的工作,來說明神的權能呢?創造是神的能力一個明顯的彰顯,因為他只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他單純的命令、他的話語就已足夠了,而且他是從無造出萬有來。或者說,使徒為什麼不用神的能力和權能在維護萬物上的運行來作比喻呢?一切天體的運轉,都是神的權能所維繫並托住的,每一樣事物都是他所安排的。如果神將他持守萬物的能力收回,不再托住它、保持它的運作,那麼世界立刻就會崩解。萬物之所以能夠運作,是因為神如此創造它們。而且他不是創造完後就任憑它們自生自滅,他仍然供應它們能量。神的能力彰顯在整個世界生活的維護與規划上。或者保羅為什麼不提到神的能力在一些歷史性大審判上的彰顯呢?難道還有比洪水更能表明神能力的彰顯嗎?那時天上的窗戶都打開了,地上的山嶺都被水淹沒。或者,他為什麼不用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或是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進迦南期間神所行的大能神蹟——分開紅海,分開約但河——來比喻呢?為什麼他不選用這些或其他類似的事件,反倒選用主耶穌之從死裡復活的事呢?

我相信,使徒選用基督的復活,是因為它是神的能力客觀的彰顯。他選擇此事,也是因為它完美地說明了屬靈上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它也有助于介紹出我們與基督奧秘聯合的教義,並且指出:當基督復活的時候,我們也與他一同復活,甚至現在就與他一同坐在天上(二6)。但除了這一切之外,我相信他之所以選用基督復活的例證,是因為它是一個證據——一個遠超過其他一切的證據——證明仇敵設在我們路上的第每一個障礙和攔阻都會被克服。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是個積極的、完全的證據,證明甚至連「僅末了……的仇敵」都已被征服、被打敗了。

五旬節那天,在耶路撒冷,正是基督教會剛剛萌芽的階段,使徒彼得在那時傳講的第一篇講道中說:「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我們必須明白,除了我們自己的軟弱、罪惡、和剛愎之外,我們最後的仇敵乃是死。我們之所以不明白神在我們裡面能力的浩大,是因為我們從未真正明白死亡的權勢。聖經一直不斷見證死亡的權勢。死亡勝過了所有的人;無論多麼強而有力的人,都不能逃脫死亡。正如使徒在羅馬書中所說的:「死就臨到眾人」(五12)。也就難怪舊約聖經的作者們是如此頻繁地提到它,和它恐怖戰兢。死亡和墳墓是所有人共同的命運。

而且死亡和陰間的權勢,乃是撒但親自運行的權勢。正是因為如此,希伯來書的作者才誇耀我們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生活、受死,是為了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的,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

所以使徒是在提醒我們:藉着主耶穌基督從死亡和墳墓裡復活過來,神已經向我們公開的證明和彰顯那最末了仇敵已經被征服了。「僅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但基督已經勝過了死亡。「死的毒鈎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十五26、56-57)。死亡、地獄、和撒但,都已經被征服了,我們可以誇勝說:「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啊!你的毒鈎在那裡?」(林前十五55)。

我們所得到的結論只有一個。無論我們的經歷多麼的真實,無論世界和其黑暗多麼的實在,無論我們身體裡面之朽壞、疾病、和死亡的種子多麼真實,我們都能確定、肯定這個事實: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攔阻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身上。沒有一個力量能夠抵擋他,沒有一個權勢或影響力能夠與他匹配,沒有任何一位敵手能與他對抗。連那最有權勢的仇敵——魔鬼、死亡、和地獄——都已經被消滅了,基督的復活就是證據。

因此,我們有了積極的證據,知道「耶和華沒有難成的事」,知道「在神沒有什麼不可能的」(路一37另譯)。所以當我們想到那正等着我們的是如何榮耀、完全、不可思議、奇妙,卻又覺得自己是如此不配、如此軟弱,沒有希望能享受它的時候,答案就在這裡。我們還在這地上時,那位正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神,必要保守我們,使我們配得過將來那無可言喻的榮耀。是他在我們裡面這麼作,而不是我們自己。「在神沒有什麼不可能的」,最終必定沒有任何事能抵擋他。所以,我們必須與保羅一同說:「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絶,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8-39),然後與托普雷狄(Augustus Toplady)一同唱道:

他起始的奇妙善工,必以大能膀臂完成;他的應許永不落空,都是「是的」,都是「阿們」。將來的事,現在的事,低處的事,高處的事,都不能阻礙他旨意,或使我與他愛隔絶。

你是否明白他在你裡面的能力是如何超越宏大呢?你是否明白那已經在你裡面運行權能之能量呢?你是否明白:因為它已開始運行,就必持續下去,一直到有一天你發現自己在神的面前,在榮耀中,「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