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罪和疾病

屬天的醫治 - Divine Healing | 慕安德烈 Andrew Murray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雅五15~16)

此處跟其他經文一樣,指出罪得赦免和病得醫治密切相連。雅各寫道,罪的赦免和醫治同時賜下。因此,他希望看見悔改和祈求醫治一起實行。我們知道,要從神獲得罪的赦免,認罪是必需的。得到醫治也同樣須要。沒有承認的罪,會成為信心祈禱的障礙。它甚至會使舊病復發。醫生在治病時,首先要診斷病因。診斷正確,才好對症下藥。我們的神,同樣要追溯一切疾病的根源——罪。病人的本分是“承認”,神所負責的是賜下赦免,解決了根本問題,然後着手醫治。藉世上藥物治病時,首先要找良醫,再按他的處方用藥。藉信心的祈禱尋求醫治,就只有定睛仰望主,永遠跟他相近。因此,雅各為我們的康復提供了必須的條件,即承認並離棄罪。

神容許人患病來顯露我們的過錯,管教我們,而將之潔淨。因此,病是神對罪審判其中一種可見記號。但生病的人,未見得比健康的人罪大。反之,神所管教的兒女往往是最聖潔的,這可從約伯的例證知道。疾病也不是永遠用來阻止我們輕易觸犯罪惡,它的主要目的,是將病人從自私的”老我”那裡吸引過來,除去一切攔阻他過完全分別為聖歸與神的生活。

病人在尋求屬天醫治的道路上所要走的第一步,就是讓神的聖靈探測他的心,促使他知罪。隨後,就是謙卑下決心與罪斷絶且認罪。認罪就是將罪放在神的面前,交給他來審判,以後永遠不再觸犯。真誠的認罪,一定可以得到赦免的確據。

“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我們一旦認了罪,毫無疑問,神一定會賜下所應許的赦免。年輕的基督徒,對於神的赦免,往往信心不夠,不是對它的意義感到模糊,就是很難接受;但一旦他憑着信心的祈禱領受了赦免,他就會得到新的生命和力量。他的魂就可以安息在基督寶血的救贖裡,從聖靈得着赦免的確據。於是,救主就可以絲毫無攔阻地用他的愛和恩典來充滿他。神的赦免所帶來的屬天生命,在得着的人身上起了強有力的作用。

人的心一旦同意作真誠的認罪,並且得到赦免,就已完成抓着神醫治應許的準備了。這時候,相信神能叫病人複原就不再有困難。以前我們遠離神是因為信心不夠,如今認罪和赦免拉近了我們與神的距離。病因挪去,病的本身就受到遏止。現在要叫病人相信,主將他的身體置於疾病的管教之下,是因為他的罪,他就容易相信,也願意接受醫治了。於是他顯現了,藉着一道生命之光(是他的屬天生命)甦醒了病人的身體,病人就必證明,他何時不再離開主,出於“信心的祈禱”何時就會發生功效。

(註: 大家記得約伯與三友人的聖經, 三友人一直指控約伯犯了罪才會家破人亡, 滿身長瘡, 所以不能用這病與罪的原則個去指別人, 因我們不是神, 我們不知道是他的罪才病還是神要磨煉他才要他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