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兒子的名分

卷一 神終極的心意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

這節經文開頭這個字,提醒我們它與前面的經文有密切關聯,我們在前面看見救恩的目的是要除掉魔鬼的作為,並使我們恢復到一個地步,能夠再次站立在神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並與他有交通,像還沒有墮落以前的亞當一樣。但並非僅僅如此,使徒在第五節這裡帶我們到更為榮耀之事。我們彷彿是在攀爬一道階梯,直通某個奇妙的高塔上;我們到達一種平台上,得見榮耀的景觀,似乎不可能再有比這更雄偉的景觀了。我們可能會以為在前面的陳述之外不可能再加上什麼,但使徒卻加上了,而他這麼作,是因為他覺得他還沒有把神「極豐富的恩典」告訴我們。所以他就接下去告訴我們另一個真理,就是神已經「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我們不單是站在神的面前,而且是以他兒子――他所收納的兒子――的身分站在他面前。

這又是一件帶有令人震驚之榮耀的事。它是那麼重要,因此我們應該慢慢來思想這些陳述,而不要以膚淺的態度隨便掠過它,像我們常作的那樣。這裡的每個陳述都有它自己個別的信息,我們若是想充分鑒賞它、並照着該有的光景享受,我們就必須暫停一下,分析、查考每一個真理,注視它,讓它豐富的信息穿透我們的思想和內心。我們永遠都得防備一個危險,就是對於聖經的字句稍有點知識就引以為滿足,卻沒有發掘它的法則與教義。對於聖經書卷作點膚淺的分析,至終是毫無用處的,除非我們領悟到這些個別陳述豐富的內容。

我們如果對新約聖經的任何一卷書信作徹底的分析,確實可以對基督教真理的主要成分有相當好的掌握。再者,掌握了一卷書信的教訓,亦有助於我們繼續研讀另一卷書信,我們也就因而能夠明白整本聖經的教訓。在以弗所書的這段引言中,我們就遇見基督徒信仰中大部分主要的教義,留意到這一點確實是極令人震驚的。

我們即將要討論的特殊陳述,並不只是覆誦使徒所已經說過的話而已;它是新的,是補充的話。我們得留意兩點,都是與翻譯有關的。欽定本的譯法如下:「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女的名分」。非常遺憾,欽定本在一些地方的譯法不如英文修訂本(English Revised Version),這就是其中一處,後者的譯法是:「預定我們……得兒子的」(中文聖經同)。所用的字是「兒子」,而不是欽定本的「兒女」。美國修訂標準本(American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同樣是讀作「兒子」;但是最令人驚奇的是,我們發現修訂標準本――這譯本今天極為盛行――把「名分」(adoption)這個詞給去掉了,究竟是根據什麼理由就不得而知了。當它在翻譯羅馬書第八章與加拉太書第四章的同一個字時,用了「名分」這個詞,但在此卻把它省略了。這也提醒我們,在使用、處理所有現代的新譯本時必須極為小心謹慎,並作明智的判斷,這是極要緊的。(譯者按:現代中文譯本在此兼具了欽定本與修訂標準本的缺點,將「兒子」改為「兒女」,將「名分」刪除。)

下一件我們必須注意的事是,保羅引進了一個新詞。他在前一節經文已經說過:「就如神……揀選了我們」,但現在卻說神「預定我們」。這中間的差異是否微不足道呢?答案是:不然。使徒不單單是換個略為不同的字眼來重複他所說的事;事實上,他正在說的是新的,不同的事。在「揀選」「預定」之間有極重要的差別。「預定」的意思是預先決定,預先宣佈。使徒用這個字的意思是:這是神終極的計劃,是論到這計劃本身。另一方面,「揀選」則是着重在這計劃藉以運行並成就的途徑、憑藉、方式、或作法。這兩個詞語之間的不同,乃是在於計劃――神心中預先決定、構想、並定意的事――與其執行之間的不同。因此,我們面對的是這令人震驚的陳述:「從創立世界以前。」神的計劃與目的是:墮落之亞當族類中的某些成員――他們曾經墮落、遠離了他,在心思上與他疏離,落在他的憤怒之下,除了滅亡之外不配得着什麼――要變成他的兒子。那就是神原初在救贖上所定的目的與計劃。我們已經看過,使徒是以相當明確的次序陳述這些事;無論何時,當我們想到救恩與救贖的時候,我們最先想到的永遠都應該是:神原初的決定、或定意,乃是要墮落族類的某些成員以他兒子的身分站立在他面前。為了要實現這決定,神顯然一定得「揀選」並選出某些人來,把他們帶往這榮耀的定命中。同樣明顯的是,神必須對這些人作某些事,裝備他們,使他們有資格來面對他們的定命。而正如我們已經看過的,那就是說他們應該要「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在這些事之間密切且合乎邏輯的關聯。先是原初的心意,為了要實現那心意,就必須得着某些人,使他們成為聖潔,因為若不是聖潔的,他們就不可能站在神的面前。

換句話說,透過第五節附加的這個陳述,我們對於使徒為什麼說我們已經蒙揀選成為聖潔有更進一步的洞見――「使我們在他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保羅把聖潔擺在第一位,因為他正想到我們兒子的名分、我們終極的定命。我們應該將這每一個真理分別牢記在心,並且按着一定的順序,這雖然是最為要緊的,但我們也千萬不可從時間或年代順序的角度來思想它們,因為這些事全部在一時之間、同時存在於神的心中。神從起初就看見結局;這並不是按時間先後排列的,而是按邏輯――最早的預定,原初的揀選,以得著兒子的名分。

但有人可能會問:「如果那是邏輯順序的話,保羅為什麼把「揀選」「聖潔」擺在「預定」前面呢?」答案是:從實際經歷的角度看來,「揀選」「聖潔」是在蒙收納為兒子之前。使徒正在向一群基督徒寫一封牧者信函(其中有許多人是奴隷和僕人),為的是要堅立他們的信心。所以他用對他們最有幫助的方式來寫信。因此,若要試驗你自己是不是神的兒女,到底有沒有屬靈的心思,有一個簡單的方式,就是問問你自己:這一切對你而言是不是浪費時間?或是你在其中看見你有生之年所曾見過之最奇妙、最榮耀的事呢?保羅在此使我們面對這最令人震驚的事――甚至連全能的神都為我們定了計劃、併為我們成就它。當你查看這計劃與其大綱時,你是否以它為樂呢?一個孩子總是樂於看見父親的計劃和目的;透過聖經,你和我有權可以一窺神的計劃。如果這對你毫無意義,那就代表你是一個「天然的」人,而不是一個「屬靈的」人。正如使徒所說:「天然的人(和合本作「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他在其中什麼也看不見,而且覺得極其厭煩。這些事對你有何意義呢?它們是寫給非常單純之人的,我們必須領悟、明白它們,並以它們為樂。

接下來,我們就開始查看這個關鍵的詞彙――「兒子的名分。」「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兒子的名分」這個詞語是最有趣的。新約聖經的作者中,就只有保羅使用它,而且毫無疑問地,他是從羅馬法律中借用來的。這是猶太人所不知道的一個詞語、一個觀念;它並不是猶太人司法體系的一部分,卻是羅馬人所用的一個詞語。使徒保羅既然是個羅馬公民,而且還曾住在那種環境中,他理所當然會使用這個詞語。在羅馬法律之下,兒子的名分確保所收納的孩子有權得着養父的名字與財產。一個孩子被人收納的那一刻,那個孩子就有了法律上的權利――一種絶對合法的權利――來作這樣的要求。另一方面,羅馬法律也賦予收納那孩子的人作父親的所有權利和特權。這是包括雙方面在內的。

使徒之所以使用這個詞語,顯然是為了要表達兒子的地位或身份之特殊觀念。這純粹是一個法庭的或法律的術語。我們必須牢記這一點,這是很重要的,因為除非我們明白何謂兒子的名分,否則我們就不可能真正進入我們身為神的兒子之地位的特權中。這是一個強調關係與地位的詞語,它也強調身分與榮譽。我們都很熟悉某些社會階級,社會中的某些榮譽身分,可以因着那人所擁有的地位、階級、或身份而賦予他特權。新約聖經所用的這個詞語就把這種意義具體呈現出來。它是一個法律術語,界定一個人的地位、身份、階級、權益、與立場。它所着重的,與其說是在於孩子的性情,不如說是在於孩子的身分。性情當然是非常要緊的,但兒子的名分這個詞語所強調的卻不是在此。

我舉例加以說明。如果說一個人是被收納的孩子,那麼你的意思是說,他與某個男人或女人並沒有血緣關係;他與他們沒有天然的關連,但卻在法律上蒙他們收納了;他站在他們的孩子的地位上,雖然他並不是真地擁有他們的性情。使徒在此所表達的正是這個區別。而且顯然是很重要的區別。基督徒身為在基督裡的新人、身為一個兒子,其性情並非因着收納而有,而是因着重生。我們變成神的兒女,是因為我們重生了,因為我們已經「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了,因為聖靈進到我們裡面,因為我們是從上頭生的,因為我們是新的創造。一重生,我們就成了神的兒女。但「名分」一詞指的並不是這方面,它所着重的並不是我們所擁有的共通性情,而是完全着重在法律地位、階級、身分、着重在從那地位而來的特權。換句話說,兒子的名分可以定義為:宣告一個人作為兒子,在他與神的新關係上是一個新的創造。這樣,藉著兒子的名分,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並被引進、獲賜那只有神家中的成員才能享有的特權。

那麼也許有人會問:「使徒為什麼要引進這個詞語呢?它與重生之間真正的差別在那裡?他為什麼要把這兩件事區分出來呢?」加拉太書第四章第一至五節為我們提供了答案。使徒在那裡的論證如下:「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于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請留意保羅所指出的區別。一個孩子從父母生下來,有他父母的性情在他身上,因此,就着某個角度來說,他是「全業的主人」。但在他還是一個孩子的時候,卻與奴僕沒有什麼分別。事實上,他乃是在師傅的手下――這些師傅都是奴僕――這些師傅可以責打他,可以懲罰他,也可以教導他。他們似乎高過於他;作為一個孩子,他可能會害怕這位師傅,或某位特殊的奴僕。他雖然是貨真價實的兒女,不是被收養的,但他還沒有成年。「兒子的名分」的意思是:當那個孩子成年的時候,就要作一個宣告,是關於他這個繼承人的身分和地位。作為兒子,他是與從前一模一樣的,但卻有差別。他現在有了某種地位,他與管家和師傅之間的關係也有了改變。他們現在稱他為「主人」了。在基本的含義上,他與父母親的關係並沒有改變;論到他的血統和性情,還是跟從前完全一樣。然而從階級和法律地位的觀點看,他現在是處于截然不同的地位上。

我們現在可以明白使徒為什麼使用「兒子的名分」這個特殊的詞語了。他彷彿不以單單說我們已經因着重生而變成神的兒子為滿足;他還要我們明白我們的地位,明白我們是什麼階級、有什麼特權。正是因為這樣,我們很難明白那些負責翻譯修訂標準本的人為什麼會漏掉這個詞語。在翻譯工作上,神學與屬靈的理解顯然是與語言學上的精確同樣重要的,而且還可以證明是更為要緊的。接着,就讓我們來思想我們的地位――神的兒子――所具有的特權。救贖的最後與終極的目的,就是要叫我們能享受這些特權。再沒有什麼事是高過這個的。我們的兒子名分,甚至是神的愛至極的表達。我願小心謹慎、並滿懷敬畏之情地斷言:這個陳述,以及羅馬書第八章和加拉太書第四章所見的類似陳述,乃是全能神之愛的至高表達。再沒有比這更高的了,使徒約翰清楚地陳述了出來:「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約壹三1)。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可堪于之比擬。世人對於偉大的事和歌功頌德極感興趣,對於大人物很感興趣;他們歌頌大人物,將一切尊榮傾倒在他們身上。他們談論特權階級、身分、地位、與尊榮。但世人所知道的這些尊榮無可避免地正在消退,都是虛幻無常的,「四圍所見,儘是變化與衰退。」世人的尊榮是漸次衰退的尊榮,只有在今生今世才存留得住。你不能帶著它們和你一起經過死亡和墳墓。這世界的潮流正在過去。我們的主自己論到這類事、與這樣的人時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當他們還在今世擁有它的時候,就讓他們盡情享用吧!

請看財主與拉撒路吧!那是何等明顯的對比啊!財主擁有這世界所能給予的一切――吃的、喝的、尊榮、與地位;但他死的時候卻發現自己一無所有。而窮人拉撒路則是一個乞丐,在今生他渾身長瘡地躺在財主家門口,在來世卻得到一切。世人對於真實的尊榮與富足一無所知,無法明白,也不欣賞。你如果告訴這世上一個人說他可以成為神的兒女、兒子,他一定會覺得毫無意義。他毫不在意這些「遙遠的福分」,而且也不明白它。當神的兒子在這世上時,世人不認識他,草草地下結論說他不過是個木匠罷了,他們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榮耀。但他真實的門徒卻認識他,而且與約翰一起說:「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和合本將末句置於前面)。雖然他取了奴僕的形象,他們都看見榮光從他身上照射出來,神的這個榮光不斷照射出來,他們也看見了。他們當中有些人在變化山上看見這榮光,另一些人則在別的地方看見它。因着被收納為神的兒女而得到的榮耀,也與那榮耀相似。正如詩歌作者所說的,它是黑暗世界所不知。

世人並不認識世上真正的偉人,真正的英雄。我們的歷史書上記載獲得世人獎賞的人,一般而言,就着屬靈的角度看來都是算不得什麼的,而真正偉大的人在他們那個時代卻受到嘲笑與譏誚。

神所賜的榮耀,乃是看不見的榮耀;但它卻是真實的榮耀,因為是他所賜的。我且略略提出幾點,說明這榮耀如何彰顯在我們被收納為神的兒子所得到之特權上。首先是我們具有神的名;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是他家裡的成員。保羅在這卷書第二章末了提醒我們這一點――我們是「神家裡的人」。你是否覺得灰心沮喪?你是否感到被人忽視?你是否由於世人不認識你而覺得喪氣?你是否覺得自己微不足道、無論人如何待你也無所謂?就讓他們藐視你、離棄你、忽略你和你所作的一切吧!別理他們,不妨與波納(Horatius Bonar)一同唱道:世人雖然將你輕視,主稱讚你――人算什麼?

你是神的兒女,神的名在你身上――這是基督的「新名」,如啟示錄所說的。他的新名寫在你的身上,你若是覺得被人藐視而灰心沮喪,就與詩歌作者一起禱告:把你新名寫我心上――你至愛至新的名。

它已經在那裡了,神自己已經把它寫上了,因為他已經收納了你。你有合法的權利,你可以如此宣稱。所以,舉起你的心,依從山尼(John Cennick)的勸告。

屬天君王眾兒女,一路歌唱聲甜美!

挺身昂首吧!你有一種榮耀是世人一無所知的,是一種永不衰退的榮耀,是不可毀壞、不受玷污的。

請看,父神已將驚人之愛的禮物賜給我們這些罪人,稱我們為神子。

我們必須領悟的下一件事是,我們已經得着了神兒子――神的獨生子――自己的靈。保羅在加拉太書第四章四至六節又歡喜至極地說明這一點:「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因為我們是兒子,我們就有這特權,就是神差那曾經在他獨生子裡面之同一個靈進入我們心裡。當主耶穌基督在這世上為人時,神把聖靈賜給他。聖經告訴我們說「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三34)。藉著這靈,他就能夠作他所作的事;而聖經也告訴我們,因為我們是兒子,神就把那曾經在他獨生子裡面的同一個靈放在我們裡面。這是何等的特權!我們置身于相同的世界,同樣面對罪人的反對。當主耶穌在地上生活時,被人誤解、遭人逼迫,在凡事上受過試探,像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我們所必須忍受的一切,他全都忍受過,而且他勝過了這一切。使他能夠這麼作的就是聖靈,而這同一位聖靈現在就在我們裡面。主耶穌也必須禱告,像我們一樣;他依靠這個能力,像我們一樣。他決定要以人的身分來生活,而且真的這麼作了。

但不僅如此,因為我們是兒子,我們也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你如果對於尊榮和產業感到興趣,那你就要明白:因為你是神的兒女,你就是神的後嗣。兒子的名分把產業的合法權利賜給你。我們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靈裡貧窮(和合本作『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五3、5)。

再者,我們對於最終救贖的完成有明確的盼望。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第二十三節向我們保證這一點:「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歡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換句話說,他的論據是:因為我是神的兒子,我就能夠肯定有一天即將來到,那時甚至連我的身體都要得贖。我的靈、我的魂現在已經得贖了,但我的身體仍然是罪的身體,它還沒有得贖,但它必要得贖;而且我可以肯定這點,因為我是神的兒子。我的兒子名分絶對保證了這一點,它也保證有一天將要來臨,那時我們要享受所謂「神兒女自由的榮耀」,那時我們將要得着釋放,脫離罪惡和「一切受玷污的」,進入「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這一定切是極穩妥的,因為神是我的父,而我是他的兒女。因為他是我的父,我是他的兒女,我就知道連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若不是出於神,就沒有一件事可以臨到我身上。我知道無論是地獄或其他任何權勢,都不能叫我與基督的愛隔絶。我是他的兒子,他永不離棄我,他不能這麼作。我得着了一個保證:縱使這世上的一切都反對我,我仍要堅定向前;他必引導我,因為我是他的兒女,是他的兒子。

使徒在寫信給哥林多人的時候,甚至更進一步地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然後又加上一句:「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林前六2-3)。我們被命定要審判天使,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子,是神的兒女。我們是高過天使的,他們只不過是「服役的靈」。有一天即將來到,那時我們將要審判神的天使,儘管他們是極其明亮而純潔的。我們將要被高舉到那個層面上,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子。那也是希伯來書第二章的主要論據。基督曾經暫時成為比天使微小一點,但神卻抬舉我們到高過天使的層面上。你是否領悟到這些特權呢?我們若都領會這一點,就永遠不會感到捆綁和懼怕的靈。我們是否已經得到這「兒子名分的靈」(和合本作「兒子的靈」)在我們裡面了呢?我們是否呼叫「阿爸!父」呢?我們是否領會這些事,並以它們為樂呢?那可以試驗出我們是不是被聖靈引導。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第十四節說:「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讓我們暫停下來,默想這些事。讓我們鼓勵自己,藉著聖靈明白何謂兒子的名分,以及隨之而來的事。讓我們少花點時間在報紙上,或一切談論屬世虛榮的事上。讓我們面對這些屬天的福分,它們是屬於我們的。我們既然是基督徒,就已經被預定要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神自己。讚美神!因為他垂顧我們這些可憐的、受咒詛的罪人,又將我們抬舉到這樣一個不可言述的、榮耀的崇高地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