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讀經心得

隱藏的嗎哪 | 倪柝声 Watchman Nee


馬太福音

第八章一節:隨眾跟從的人多,誠心拜主的人少——只有一個。

第八至十節:信心不是眼見;主的話語不是人的感覺。信心就是不顧別的,只以主的話為真實。

第三十一至三十四節:兩個“央求”。鬼求準它們進入豬群;人求救主離開境界。

第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主在這裡指明給我們看社會服務的結局是空的。誰比基督更有能力服務呢?但結果,祂不得不責備祂所服務的人!主現在的命令不是社會服務,乃是“傳福音給萬民聽”。

第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六節:十字架與國度是相連的。第二十一節是個預言,第二十八節是個啟示。

第二十七節:“行為”就是第二十五節。

第十七章八節:你們不要說,聽他說吧!這聽他或者是指十六章廿一節而言。

第二十四章一至二節:我們的主對於世界是何等的冷淡 (殿宇可比世界) !祂毫不在心的經過這世界。門徒則注意及世界的美麗和它吸引人的地方。但是,主的冷淡,究也有因:祂知道它將來必要毀滅。所以,世界“一切既然都要如此消化,我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 (彼後 3:11) 。戀慕世界者,乃是因為他們以為世界是天長地久的;哪知天地都要廢去呢?知道 (約壹 2:17) 的人有福了!

第二十五章三節:愚拙者之所以為愚拙,並非因其不另備油而已;不過,不另備油乃是表現其愚拙。

第四節:多一器皿是何等的費事!世人的口氣都是:“何必如此認真服事主?”

第二十六章六十九至七十五節:或者彼得以為與其認主而喪生 (?) ,何如否認以保命,留此有用之身,以待他日!豈知此是可痛哭的事呢 (75節) ?

第二十七章四節:知罪而不信靠主的恩典,叫猶大成為“沉淪之子”。

第十八節:彼拉多的罪!

第二十八章五節:“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他並不對“渾身亂戰”的羅馬兵丁 (4節) 說這話。主顧念祂的兒女!

馬可福音

第七章七節:拜神固然是不錯,然而,在神的教訓之外,若加上什麼,就拜神也是枉然。

第二十九節:主阿,禰就是極嚴重的試煉我,叫我的意思不成就,心魂難過;願主加我力量,叫我也說:“主阿,不錯!”謙卑和盼望是她得福的原因。

第三十二節:耳聾聽不見神的吩咐,舌結傳不出神的信息。耳聾的信徒多是結舌的;信徒結舌乃是因他耳聾!信徒非二者俱無,就是二者並有。他們要主耶穌按手在他身上,但主並沒有照着眾人的指示去作,因為“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我們應當知道主是不受我們指揮的。哦!我們多常在禱告中指揮主,而非受祂的領導阿!

第三十三節:“離開眾人”——這是主頭一步的工作。我們若要求主醫治我們的耳舌,祂就要領我們離開眾人,在安靜中與祂面對面。願主的手,和主的沫醫治了我們。

第十四章十至十一節:“要”——意志。“思”——心思。不過在意志之先,已有了心思 (約 12:4) 。所以,魔鬼誘人的秩序如下:1.心思裡有了念頭 (約 12:4) ;2.意志贊成這念頭 (可 14:10) ;3.心思打算如何執行意志所定規的 (11節) ;4.實行 (14:43) 。撒但試探的步驟,都是如此。所以,應當在動念時,就抵擋它。

第三十一節:相信主的話,和主的光是何等的穩當!雖然我們自信甚深,然而,主是更可信的。彼得信自己 (29節) ;基督信聖經 (27節) 。違反自己的感覺去信神固甚難;然而還不如是信所將要臨到的難關。

第四十七至五十節:前不儆醒禱告,故有此失。

第十六章三至四節:不要為未來之事掛慮。事到時,主會安排。

第六節:在十五章四十七節也有同樣的話。十五章四十七節的“都看見安放祂的地方”證明祂的死。十六章六節的“請看安放祂的地方”證明祂的復活。主的埋葬,回頭看指着祂的死,向前看表明祂的復活。空虛的墳墓,就是復活的憑據。

路加福音

第一章十八至二十節:要看憑據,就是不信。

約翰福音

第九章四節:比較第五節:“白日”就是基督在世上時,“黑夜”就是基督離世之日。

第八至九節:得救以後,所必有的光景。“又像又不像!”

第十六節:這個分爭一直延長到今。

第二十五節:世上最好的見證。

第二十九節:不知他是從哪裡來,卻知他是個罪人 (24節) !

第三十五節:信主為先知 (17節) 是不夠的,也是無用的 (太16) ;所以,主再教他當信祂為神的兒子。

第十一章四節:有主此語,雖死不死。主是看到最終結局。所以,主引導我們經過非死之死 (如拉撒路) 時,我們當信主話:“不至死。”

第六節:三者皆其所愛 (3節) ,然而,仍停留二日。主知道如何管理其魂。

第十二章二十五節:“生命”——魂;“永生”——靈。主耶穌一生,以此時最為順通。第十一至十二節:猶太人信主甚眾。

第二十至二十一節:外邦人亦來敬拜。真的,“世人都隨從祂去了” (19節) 。

主在此時,很容易的用祂的教訓和權能,引導他們相信祂自己。環境是何等的順通!但是,父是叫祂死 (27節) 。凡不是順服父的,都不是從靈而出。雖然祂有才幹——而這才幹又是祂的神能——足以引人;然而,祂不願順從魂的生命而行。祂揀選死。祂將祂的魂置於死地。這是結果子的道路。

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主的死就是撒但的被逐。三十七至四十二節:誰之天然才能更多於主耶穌呢?然祂天才的結果亦不過如此!如果祂應當死,則我們呢!

第十一章三十九節:看“第四日”的人,都要絶望憂愁,悲哭;我們感謝主,因為第五日拉撒路是活的。

第三十五節:主耶穌雖知其死友必復活,然而,祂竟哭了:與人表同情。祂是何等的柔細!

使徒行傳

第十四章四節:“分開”就是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一至五十三節。

第五節:在地位上,猶太人就以外邦人為犬,中間隔斷的牆,是何等的高;然而,在逼迫聖徒上,他們是何等的同心!魔鬼也有它的合一!

第七節:不是逃匿,乃是傳福音!

第十節:“大聲說。”——照你所說的,給你成就 (可 11:23) 。

第十五節:“我們也是人”——我們應當記得這個。因此傳道人不應當受人敬拜。可惜,許多人,已不記得他自己是“人”了。

第十九節:撒但使者的熱心,几乎與使徒相埒!“用石頭打!”前豈不是要向使徒獻祭麼?我們若順着人意,隨他們的便,去敬拜神,就沒有逼迫。肯受人稱讚的人,人反愛他!否則,“用石頭打!”

第二十節:主的道理,雖受逼迫,還會“起來”。廿個世紀以來,世人多少時候“以為祂是死了”呢!

第二十二節:“我們”——信主得救的人。“進入”——得着。“神的國”——與主同王。“必須”——必經的路徑。“經歷艱難”——與主為王的條件。“許多”不止一次。

第二十七節:“神藉,……神為,”不是他們自己。作見證者,應當記得這個。“神開了門”。——他們受苦,使人得進這門。

第十五章二節:“分爭辯論”,因為這是關乎得救的。

第三節:“歡喜”,不是嫉妒。

第二節:耶路撒冷和安提阿的教會是各自為政的,他們有交通,但不聯合。此次,所以遣人到耶路撒冷者,乃因傳割禮的人是從那裡來 (1-24節) 。在這章裡,我們找不出一個地方,說這兩個教會是像現今所謂的教會聯合的。

第十六章十八節:神在現在,不願意叫靈鬼傳道。

第十九節:“主人們?”其實撒但是在後面。它雖然沒法,應當離開那使女 (18節) ,但它卻另從一個地方,興波作浪,與使徒們為難。撒但是何等的慇勤做工。

第二十五節:此地而有此聲!難怪眾囚側耳而聽。

第二十六節:他們不為地上權力所搖動,所以他們能震動大地。

第三十四節:撒但以為叫他們下獄,治死他們;哪知是神差遣他們入獄,拯救獄卒一家。撒但失算的地方,真是多哩!它哪能與神相算呢?獄卒全家受洗,其中並無嬰孩,因為他“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知因信神而喜樂,不是嬰孩了。

第四十節:“勸慰”不是“受慰”。

第十七章二節:不是守安息日,乃是趁着他們聚集的機會,與他們“辯論”。

第十一至十二節:沒有成見去讀聖經,自然會信。

第十六節:現在缺乏這樣心急的人。

第二十一節:雅典城人說聽新聞;庇哩亞人查究聖經 (11節) 。許多人有工夫看新聞紙,沒有工夫讀聖經!

第二十四章二十五節:“恐懼”而推得救問題于來日,失去機會了!現今最便;現今不便,永無“得便”。非今即永不。

第二十六節:前日不愛納主話,今則望得銀錢了!他真再叫保羅來,然而求道之心已死了。

第二十五章四節:主保護祂僕人的法子,真是奇妙!從前 (23:16) 他們設埋伏,就有保羅的外甥來通知。這次雖無人知,然而主卻叫非斯都不肯。“萬事互相效力”!

第十八章五節:“西拉和提摩太來的時候,保羅為道急切。”比較第十七章十六節:“保羅等候他們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裡着急。”——信徒無論何在:或在信徒群中,或在異地獨處,當有同樣急切救人的心。

第七節:家近會堂而敬拜神的人很不多。

第八節:信而受洗。

第十九章二節:並不是說他們沒有聖靈,因為他們一信主之後就有了聖靈 (羅 8:9) ;乃是說,他們沒有接受聖靈,一如五旬節當日的份量。

哥林多前書

第六章十三至十四節:食物、肚腹——兩樣都廢壞。主與身子——兩個都復活。

第十五節:食物與肚腹是合而為一的;我們的身子與主也是這樣合而為一——作祂的肢體。

第十六節:與娼妓聯合的——像食物與肚腹聯合一樣,乃是成為一體。

第八章一至二節:知識——愛心。人有所知實無可誇者,因他尚不知他所當知的。然而,知識總是叫人自高;愛心能造就人——因有了愛心,則不以其所知者為要,而念及他人的愚昧,不以己的自由絆人腳。

第三節:最大的愛心是愛神;最大的知識,是為神所知!

第十二節:傷人者即是得罪基督。所以,反言之,愛人者即是愛神 (3節) 。愛神者有真知識 (3節) ,所以,因己的知識叫人跌倒者,不特不愛人,且不愛神,且無知識啊!

第九章十節:舊約都當作如是解。

第十九節:真愛主的人都有這經歷。

第十章四節:“隨着他們!”神的子民何在,神的基督也何在。雖然他們是在曠野流蕩,但祂並不離棄他們。這是何等的恩典!

哥林多後書

第三章十六節:先歸向,後除帕子。人要先除帕子,後歸向!

第五章一節:現今的身體乃是一個“帳棚”;復活的身體乃是一個“房屋”。

第三節:“赤身”——沒有穿上身體的靈魂,不能顯現在神的面前。

第十四節:“基督愛激勵”。所以,“為神顛狂”,為人“謹守” (13節) 。代死的愛就是激勵的愛。

第十四節:愛——死。十五節:死——愛。“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叫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祂替眾人死是叫人活”,“因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第十七節:所以,不要“憑着外貌認人”。

第十九節:神人在基督裡相遇。

第六章八至十二節:世人那能知道這個。未信者看此,真是一篇的啞謎!世人不知如何聯合如此相反的事實。然而,在我們的經歷上是何等確實!

第七章二節:“未曾占誰的便宜”。占便宜是聖徒心靈的污穢 (1節) 。占便宜就是利己。在小事忠心者,在大者亦忠。

第三節下半:當有如此的心情,才足責備人!

希伯來書

第十二章一節:“重擔”、“罪”是撒但的兩個要隘。它要我們犯罪,如果我們不犯,它就叫我們心頭負重擔、難過、憂愁、鬱悶、受壓制。

得勝的法子就是運用我們的意志。“放下”、“脫去”,卻是意志的行為。這些意思就是我們用意志去推辭罪,推辭重擔。

彼得後書

第一章四節:“與神的性情有分”,就是重生。因為已經重生,就當發展這種重生的生命。“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慇勤。” (5節)

第十一節:信徒在將來國度的榮耀中,最少是分作二等的。一、“僅僅得救” (彼前 4:18) 。二、豐豐富富的進入主國 (本處) 。

第十二節:“雖然曉得這些事,……我卻要將這事提醒。”

第十三節:因為傳道書第九章第十節。

第二章一節:“異端”和“邪淫的行為”是和第二節相連的。因為要稱義一個邪行,所以就製造一個異端!罪惡是一個謬道的靈魂。

第七至八節:羅得是一個社會改造家!結果呢?所多瑪改造了他!他自己是一個得救——由信稱義——的人,但他所有的工作都被焚燒。今日的社會服務家,到了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的火顯現時,就知道今日之非了。

第十至十一節比較:輕慢主治之人,譭謗在尊位的,也不知懼怕。比他們更尊貴的天使,卻不敢譭謗他們。“就是天使”意即“天使則反此”。

第二十二節:尚未重生。

第三章三節:因為有私慾,所以譏誚。輕看主再來的人,其人在靈性上必定有毛病。

第五節:“故意忘記”,不是不知。姑作是說,以自欺欺人啊!

約翰壹書

第一章五節:“從主所聽見,……報給你們”。願主施恩給我們,叫我們每次講道的時候,都是光從主處聽見,而後才報給眾人,不要照頭腦所貯蓄的說出來。願主保守我們的口,叫我們每天所說的,都是先聽的——卻不是聽人說的,乃是聽主說的。

第二章十節:“愛弟兄的……沒有跌倒的緣由。”聖徒的跌倒,多是因人——信主的人。如果他愛弟兄,則沒有什麼緣由,可以使他跌倒的了。愛弟兄就是保守自己不跌倒。撒但的詭計,就是將忌恨的種,種在人心裡,等有機會之時,就使此種發生,叫其他因之而跌倒。“愛弟兄”,不是“愛有的弟兄”。

第十一節:一幅人在黑暗權勢之下的圖像!“弟兄”,所以他和他所恨的,都是聖徒。但是,他的心思,因為受邪鬼的憑依,所以無論如何,若能敗壞他所忌恨的,則什麼代價他都肯出。有時沒有如此厲害。然而在談話之中,不知不覺之時,就生出許多的論斷。真的,“住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黑暗叫他眼睛瞎”,不是全瞎,乃是對於這件事瞎了。這是聖徒被鬼所附的景況。

第十四節:勝撒但的法子,就是將神的話存在心裡。

第三章二節:“現在是”——現在已經得救!哪有神的兒女不得救之理?

第三節的“像祂”是現在。第二節的“像祂”是將來。我們現在應當有第一個的“像祂”,將來就有第二個。

第五節:無罪才能除罪,犯罪的傳道人,哪能救罪人?

第五節的“顯現”是祂首次的來。第二節的“顯現”是二次再臨。首次除人罪,二次救人體。

第六節:“犯罪”——原文現在式,當譯作“繼續犯罪”。

第七節:這是實行的義,與自信稱義的義有別。

第八節:主顯現作兩件事:一除滅鬼的作為;一除掉人的罪過 (5節) 。

第十三節:幾件不要希奇的事:1.窮人受欺壓 (傳 5:8) ;2.罪人當重生 (約 3:7) ;3.基督的大能 (約 5:28) ;4.聖徒受忌恨 (約壹 3:13) 。

第十四節:“愛弟兄”——只因他是一個弟兄,為神所生的,就愛他。不是愛你所愛的弟兄,也不是愛愛你的弟兄,乃是“愛弟兄”——所有的弟兄。現在人的相愛,哪趕得上這程度!

第十六節:不知主替死的人不知何“為愛”。

第十七節:施捨是愛心的出口。不施捨就是塞住這出口。不憐恤弟兄,不能愛父神。若施濟他,應當因他是弟兄方可。別的存心,得不着神的喜悅。許多的賙濟,都是“買靜”愛心的催迫而已!真因為愛弟兄而施濟的,卻不多見!

第十八節:不只在“行為”上,也當在“誠實”上;許多愛心的行為,並不是誠實的!

第二十二節:今日信徒,莫說遵守神命,只求於心無愧 (20-21節) ,已屬難得。

第二十四節:神由着聖靈住在我們裡面。

第四章一節:先驗後信,不是先信後驗。不驗不信,不是無驗遽信。“總要試驗”!

第二節:“認”,意是自動的承認。所答非所問,必是邪靈。此種問題,除了“是是非非” (太 5:37) 的答應之外,其他的話語,都不算“認”、“不認”。主耶穌說:除了是非之外,“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第四章四節:我們不必到別處去尋求,因為祂已在我們裡面了,我們得勝,因為在我們裡面的,比邪靈更大。我們不必怕世界,因為在世界的,不過是邪靈。

第五節:能得多數世人聽從,而他們能仍為世人者,裡面都有毛病——出於邪靈。

第六節:不聽使徒的——特別約翰的——教訓的,都是順從謬妄的靈。

第七節:愛就是最大的試驗。

第八至十三節:誰是愛?神。誰愛我們?神。什麼是愛?遣子作輓回祭。愛從何處顯?差子降世,使人藉祂得生。愛有何默示?也當彼此相愛。如何完全愛神?彼此相愛。

啟示錄

第四章一節:許多人已經不能聽神初次對他說話之聲了。“以後必成”:所以,第四章以後全是預言,未曾應驗。

第五章三節:天上的神使、地上的人類、地下的魂鬼,完全都失敗了!惟獨羔羊在天上為神,在地上為人,在陰間為死者的時候,都是得勝的。祂配。祂在萬事上居首位。

民數記

第八章十五節:“此後。”就是完全奉給主之後 (13-14節) 。神不要我們為祂辦事,如果我們尚不完全是祂的。如果祂未得着我們的生命,祂不要我們的工作。

“將他們當作搖祭奉上。”注意這裡的次序:1.贖罪,這是我們的得救。2.當作搖祭奉獻耶和華,這是我們的奉獻。3.“歸我”,這是主的收納。4.辨會幕事,這是我們事奉主的工作。5.當作搖祭獻上,這是第二次作搖祭。一次不夠麼?真的,我們應當時常將我們自己奉獻給神。在未做工時奉獻,正在做工時也奉獻。“潔淨……搖祭”:奉獻與主的非聖潔不可。

第十六節:“全然!”願主得着我們的一切。

第十七節:按律法而言,主救贖我們,買了我們回來,所以我們是祂的 (林前6:19-20) 。

第十九節:我們是神賜給基督的禮物 (約17:6-9) 。

第二十四節:五是人在神面前負責的數目。從二十五歲 (五乘五) ,開始辨事,意即到了足 (五個五) 以負責時,才開始做工。做工期間也是五五,二十五年 (25節) 的。

第十五章二節:主現在厭棄不順從的民眾,把他們放在旁邊。主現曉諭摩西,論及進迦南地的以色列民應當如何。這些條例與這幾十萬民眾,絲毫無幹!

第三十至三十一節:希伯來書第十章二十九、二十七節。

第十六章:本章事就是新約 (太12:24-27;注意31-32節) 。

第十九章二節:這母牛灰是用以潔淨已得救之人的罪。這就是信徒每日受主寶血潔淨的方面。

第十三節:“除罪灰”——十字架,“活水”——聖靈。聖靈將十字架的功勞加在犯罪信徒的身上。

第二十節:信徒不可犯罪,不幸犯罪,就當認罪,求主寶血洗潔 (約壹1:7-9) 。否則,要“將他從會中翦除”——這不是永遠沉淪,因為在埃及踰越節羔羊血的效力尚在;這不過將他從神之聖民的會中翦除。由恩所得的永生尚在,惟已失與神的交通——聖徒的往來,並神民所得的賞賜。

第三十一章二節:願我們得勝仇敵而後死。

第三節:我們與撒但的爭戰,乃是“為耶和華報仇”。神雖自己會滅其仇,但祂卻要祂百姓與祂同工。

第一節:順服——得勝。

第九節:仇敵常要叫我們在得勝中失敗。

第十九節:得勝之後,所最需要的就是自潔。

第三十二章五節:迦南的安息預表千年國。但是,未過約但河不得進迦南;未與主同死的,不得與主同王。流便和迦得子孫要:1.不過約但河而安息,2.在家人未安息之前安息:今世的福樂何嘗差于千年國呢?

第三十二至三十三節:二支派半所得之地,與其餘九支派半相埒。但是,這地雖大雖好,究是何等的危險 (請讀王下10:33;代上5:26) !在神旨之外,在世界之中,並無安息阿!

第二十三章四節:他以為他自己被財物所動,所以,神能被他的祭物所移!

第九節:“獨居……不列在萬民中”——這是信徒的地位。我們是出世的人。

第二十一節:這是以色列人的地位。在羔羊血下的地位,與他們的經歷是何等的不同!我們應當分別地位,與經歷。

第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出埃及”——這是蒙恩賴血得救。“有野牛之力”——這是得着聖靈的能力。有了十字架和五旬節的經歷,就能勝一切撒但的攻擊。“法術……占卜……”——這是黑暗權勢的兵器,但它們不能害我們。

第二十七章十三至十四節:這就是一個罪的結局。

第二十九章六節:聖潔和安息是相連的。

第二十八至二十九章:無論何節,都脫不了祭;無論神在何事上對待我們,都當有十字架的功勞,輔助我們。

第二十九章一至六節:吹角節預表聖徒迎接上天。我們仍提接,若無主的燔祭 (遵行神旨) 、素祭 (聖潔生命) ,私贖罪祭,就要失去!

箴言

第十六章一節:主能管理我們的舌頭!

第三節:交託是信心的行為。

第六節:敬畏主是從遠離惡事表明出來。

第三十節:雖然箴言書多教我們不當多言,然而有時不言之言,其為毒更甚!

第三十二節:“勝過勇士”,因為能勝自己。

第三十一章二十八節:就是為主也是不可。

第二十二章九節:願作父母的常行這一節!

傳道書

第七章四節:“智慧……”——因有此感觸。“愚昧……”——因可以放縱。

耶利米書

第二十六章二至三節:“或者。”這是一個希望。應當忠心傳述神一切的旨意,才有希望得人。

第十四節:第十二至十三節的話是何等的忠心!“至於我”——如果神心喜悅,眾人悔改,則他的使命已了,雖死無防。這真是“見證……雖至于死也不愛惜性命”。

第十五節:並非自惜,乃慮欲害己命者的將來;這是何等的愛心!這並不是威嚇忿恨的說,“害我……看你要……”。

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節:殉道的見證和生存的先知,在主看來都是一樣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