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神聖的愛

靈程指引 - The Spiritual Guide | 迈可.莫林诺 Michael Molinos
有一種火是神聖之愛的火,當這愛火在信徒心中燃燒時,能使他甘心忍受一切的痛苦。甚麼樣的痛苦呢?有時,愛主的消失會使信徒受苦至深。

許多時候,信徒會聽見良人在他內在的呼喚;那是一個非常微小的聲音,是從他內在的最深處——親愛的救主最喜愛居住的所在——所發出來的。這個微聲掌握著信徒的一切,它使這信徒深知他的主和他何等親近,也提醒他,在他魂中尚有許多部份,未曾讓主掌管。

這一個認識使他沉醉,並使他裡面發生一個永不滿足的渴想:甚願能更多改變像他的主。因此,我們說這愛是神聖之愛,如死之堅強;因為它正像死亡一樣,有殺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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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在每件事裡面都找到神,那麼你離完全還遙遠得很。要知道完全的愛是由以下這些成份組成:十架與棄絶自己;這兩種成份都必須是自願的;另外,再加上存着順服的心,謙卑地接受生活中的每一件事,然後將它們帶回到你的靈裡,……最後加上對自己的天然生命最低的估價。

在荒涼或受試探的時期,我願勉勵你學習退回到靈裡最深處的內室,在那裡甚麼都不要作,單單注視神。真正的快樂是存在於你靈的最深處;也是在這裡,主要將奇妙的事物向你顯示。

當我們的自己完全消失于神同在的無邊際的洋海中,並且安穩不搖動時,我們的人生才達到完滿。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明白我們生存的原因。

當一個信徒謙卑而順服地進入內心的深處,單單尋求遵行神的旨意,那神聖之愛者的靈,就要帶著甘甜與生命在凡事上教導他。

一個人若能滿足而順服地接受裡面和外面的十架,他所得的是極高的恩賜而且滿有權柄。然而甚麼才是全然順服呢?信徒定意單單與神同在。對他而言,恩賜不足重視,光與暗於他毫無不同的影響;他只要住在神裡面,為神而活。

一個在心思裡充滿了向己死的人,他是何等地快樂!他能勝過仇敵,也能勝過自己。在這個得勝裡,存着一個單純而專一的愛,並且在神面前有完全的平安。唯有當我們願意失去一切而得着主的時候,才開始得着能存到永世裡的一切。

“作”和“受苦”之間,有着極大的區別。為主“作”甚麼,固然滿有喜樂,但這是在基督裡的初學者的光景。受苦則是屬於那些尋求主的信徒,一個願意向己死的人,才能在基督裡被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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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樂與內在的平安是神聖之靈所結的果子。除了在靈的深處,人不可能找到這兩種性質;但是信徒必須順服生活中所臨到他的一切事,就像從神手中接受的一樣。常常安靜,讓你的話語都從裡面出來;將你老舊的自己棄絶;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要惡意地論斷任何人。你對於鄰舍的猜疑,會使你心中的純淨受到玷污,一切的猜疑和論斷都會攪擾你的心。這些事都會將信徒從靈的領域里拉出來,而奪去他的安息。

    若你常被別人對你的看法所攪擾,或看重別人對你的評價,那麼你將永遠無法完全地降服于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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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學習走在內在的路上(或說失去你自己),最正確的態度是將推理與邏輯看為神的創造之物;最有福的路乃是廢棄你許多的理由,相信神,相信是他許可各種令人不平的事發生在你的生活中。他許可外表顯得不公平的事臨到地上每一個人的生活中,為的是使我們降卑,好使我們天然生命的某些部份可以被除去,好使我們可以過一個完全順服他旨意的生活。你所信的主注意走裡面道路的信徒,遠超過注意那些能夠行神蹟的人,甚至那些能行"使死人復活"的神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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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說法相當合乎真理:一個人若輕看他的己生命,就很不容易受到別人的傷害。不要讓任何事物攪動你、攔阻你;所有事物都有結束的時候,只有神永遠不改變;忍耐能成就一切;有神的人就擁有一切,沒有神的人卻是一無所有。你若無法忍受你的同伴,並且為此責怪他,你將永遠不會發現你才是令人難以忍受的人!

當你和你的同伴中間怨懟結束時,你會運用狡猾的技倆,證明你是有美德的那一方;但是,如此得來的美德,實在是廉價的。難道這有甚麼不好嗎?你盡避可以引用箴言,屬靈的教訓或其他聖經的話來技持你的立場,但是你卻永遠不會改正你的錯誤。    也許你願意向人說到你自己,在別人面前敞開你的缺點,也會講許多令人欣賞的話;但是,在你裡面,你對自己的“稱義”遠超過你所承認的錯誤,“自愛”這個怪物會用這樣的方法一再地回來,使你自抬身價。

或者你要說:這種情形不是因為你裡面有錯,乃是因為你熱心為義。這種爭辯無異顯明你裡面仍然相信自己具有美德、膽量和恆心,而且自以為能為神的愛捨命。但是,你卻不能忍受別人講你一句惡言,你是那麼易受攪擾而失去內在的平安。    你所作的一切解釋,都是外面的。它們究竟代表甚麼呢?它們乃是製造“自愛”的機器,是你魂生命裡秘密的驕傲。

在你裡面掌權的“自愛”,正是你得着裡面寶貴平安的最大攔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