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封信(1685年11月3日)

與神同在 | 劳伦斯 Laurent
我敬愛的__________:1

你所送給我的東西,已由某夫人轉給我了。我奇怪,你為什麼不將你對於我送給你那本小書的意見,說一點給我聽?我想那書你必定已經收到。我求你,用你的心,在你如今年老的時候去實行它,因為遲做總是勝過不做啊!

我真希奇:一位信主的人,沒有與主同在的實行,怎能活在世上而感滿足呢?至於我,要保守我在心的深處,一直與他同在,這樣我就不怕惡了。如果稍微離開他,就像失去依靠似的。

實行這個,並不怎樣累及身體,雖然有時(甚至常常)使你失去一點正當的、合法的娛樂,但這也是很應該的,因為神不願一個全心愛他的人,除他之外,還有其它的娛樂。

我這樣說,並非要用力強迫我們如此。我們事奉神,必須有神聖的自由。我們也該忠心做我們日常的事,不煩不擾地去做,同時,若覺得我們的心離開神的時候,就要溫柔地、安靜地召回我們的心,使它向著神。

我們應當完全信靠神,放下一切的憂慮。有時就是有極美好的事奉神的方法,也該放下,因為這不過是方法,不是目的。實行與神同在,我們就達到了目的,因為神就是我們的目的,所以用不著方法了。當我們與聖潔的神同在的時候,我們就能藉著敬拜、讚美、感謝、心願、犧牲等等,與神有愛的交通。

你的“天性”也許不大願意,但是切不可因此灰心,你總得努力。也許有人想,特別是在起初的時候,以為這是浪費時間。但你必須前進,不理任何的難處,堅忍地保守,直到死。我將自己託付在你和與你在一起的人的禱告中。

1685年11月3日

註釋:

1. 即前面那位收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