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两种信心

真实的信心 - Real Faith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圣经记载两种不同的信心:一种是“多马的信心”;另一种是“亚伯拉罕的信心”。亚伯拉罕所有的是属灵的信心——从心发出的信心——是建立在神的话语上。多马的却是自然界的,属人的信心。每一个人(无论得救与否)都拥有这种自然界的、属人的信心。

多马的信心单单建立在外在的证据上。他只相信他眼所能见的,却不是神的话语。

约翰福音20:24-29说:那十二个门徒中,有称为低土马的多马;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那些门徒就对他说:“我们已经看见主了。”多马却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和他们同在,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说:“愿你们平安;”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另一方面,如果亚伯拉罕行事只凭眼见,及按照他的感官所指示,那么他永远不会得着神所应许的。

普通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九十九岁的老翁与一个九十岁的老妇没有可能孕育孩子。但是亚伯拉罕得着神的应许,他要成为“多国的父”,而他也相信神的应许。

罗马书四:17-21记载: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根据神的话,不是根据自己的感觉。他不相信自己的感觉,不相信肉眼所见的;也不相信他的感官。他的信心只基于神的应许。

以现代的话语,我们可以说:“当神告诉亚伯拉罕他将会成为多国的父时,虽然那时亚伯拉罕与他的妻子早已过了生育的年龄,但亚伯拉罕眼也不眨一下就接受了。因为他知道在神没有难成的事。他可以作任何事。因此亚伯拉罕确认神能够作到,他会完成他所应允的一切。”

亚伯拉罕的祝福也属于我们这些跟随基督的人。加拉太书3:14记着:“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亚伯拉罕的祝福有三部分:属灵的、肉身的及物质的。神对亚伯拉罕的后裔说:(这也就是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你们可以选择祝福或咒诅。

祝福包括属灵的祝福,肉身的祝福(健康与医治),及物质的祝福(经济丰裕)。

咒诅包括疾病、贫穷等等。但信徒不是受咒诅的,因为加拉太书3:13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29节又说:“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因为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的祝福应该属于我们!又因为我们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这表示我们是承受祝福的。这儿再出现“应许”二字,这就是亚伯拉罕所相信的——应许。因此,倘若我们属乎基督,我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了。如果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就照着应许承受产业。

我们得着祝福的途径,就如亚伯拉罕得着他部分祝福的途径——因着信。但你不能靠着多马式的信心得到,乃是靠着亚伯拉罕式的信心而得着!

很多人试图用多马式、感官性信心去得着亚伯拉罕的福气。他们若看不见,就不相信。他们只相信眼所能见、耳所能听、或肉身所能感受的事。他们的信心建立在他们的感觉上。如果他们感觉有些东西,他们便相信他们得着了。但是,如果他们不能感觉到什么,他们便不相信已经得着。

当有些人感觉到自己已经得救,便相信自己是得救的。对于祈祷得答应也是如是。很多时候,人得不着祈祷的答应,或得不着医治,是因为他们的信心建立在外在的确据,或感官的认知上。

有人会说:“我感到神好像听了我的祷告。”他们如此想,只因为他们感觉好一点,并且在灵里高昂。这便是神听他祷告的表征。不过,神听人的祈祷不单是我们觉得他会听,乃是因为我们相信因为他在圣经上记着:“……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16)。

当然,我们向神祈祷,与他沟通,不会不感觉很美好。但单单因为我们感觉美好,或得着属灵的祝福,并不表示那祷告蒙应允。

很多次我在祷告之后,感觉非常好,以为神已经听下我的祈祷。但是,他并没有。不过,当我的信心建立在神的话语上——无论感受如何——只要持守他的应许,神的应允便来临。

人性有两部分:一个里面的人,一个外面的人。里面的人就是人的灵。外面的人就是肉身,用心相信,就是里面相信,即里面的人相信。若人的信心放在物质的确据上,就只是从人的观点来信——以外面的人来相信。

真心相信神就是——心灵的信——无论物质的确据如何,只相信神的话。只有透过里面的人相信,才能够使信心彰显在外面的人身上。

很多人的烦恼是他们在里面相信之前,希望在外面有所彰显。但这是行不通的。这些人是让他们的肉体(他们的感官)控制他们,宁愿相信外面的人(即他们的肉体)所告诉他们的,而不愿相信神的话。

一个寻求医治的人,眼目应该放在神的话语上,而不是他的病症。他应该说:“我知道我已经得医治,因为圣经记着‘因他受的鞭伤,我便得医治。’”

除非你心里相信,否则光说这话对你没有好处。如果你心里相信,口里宣讲,便可成就:“……他若心里不疑惑,只信他所说的必成,就必给他成了。”(马可福音11:23)。

韦高斯和夫曾说:“我行事不是凭眼见。我行事不是凭感觉。我行事乃是凭我所信的。”这也是亚伯拉罕的方式。但是,多马却不同,他说:“除非我亲眼所见,亲身感受,否则我不会相信。”

很多人把神的话放在他们生命的第二位,反而将他们的身体(外在感官所在的躯壳)放在第一位。我们不能如此做,总要凭信心行事。

保罗说:“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哥林多后书5:7)。眼见是其中的一样感官。保罗还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哥林多前书9:27)。

请注意保罗所说:“我是攻克己身。”“我”就是里面的人——那个真正的保罗——从神而生的内在的人。保罗说:“叫身…”,你的身体不是真正的你,那只是你所居住的房屋。如果你的身体就是你,保罗就会说:“叫自己服我。”而他却说:“叫身服我。”

另一说法,就是他不让身体管辖他;他不让他的感官控制他。保罗所说的与在多个世纪之后的韦高斯和夫所说的完全相同,只是所用的词句不同而已。

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层面,比我们所想的还要多。有些人以为他们是圣洁的,向神分别为圣,因为他们严谨遵行律例和诫命。然而,他们却是人群中最属乎血气的:他们的身体常常控制他们,而往往比别人更小信。

他们生活在感官的范畴,而不是在属灵与信心的层面。从外表来看,他们谨守规条,然而,他们却有一个卑鄙、丑恶的灵——以及长舌。

我也曾认识一些人,他们没有守太多的规则与律例,但他们却有最美好的灵性。能够与他们相交,真是一种福气。

如果你将你的感觉放在第一位,也就是将你的身体放在第一位,因为感觉就是身体的表彰。你若有怀疑,请试试在凌晨一时被电话吵醒,赶忙接听之时,又撞伤了脚趾,这时你就会明白感觉就是身体的呼声了!

很多人将他们的感觉放在第一位,他们凭感觉的信心放在第二位,然后将神的话放在最末的位置上。请将这个次序倒置过来!将神的话放在第一位,对神话语的信心放第二位,最后才是你的感觉。

请记着:“感觉”是“身体”的声音;“理性”是“魂”的声音;然而,“良心”却是“灵”的表彰。

以理性行事,而不是仰赖神的话,即是相信人的能力而不信神的话。当然,很多时候,我们行事一定要按照理性行事,但我所指的乃是当人的理性违背神话语的时候。

我们从亚伯拉罕身上看到同样的情形。理性会认为一个九十九岁的老翁,与一个九十岁的老妇没有可能生育孩子。但是神却说:“你的后裔也要如此。”他对亚伯拉罕说:“我将你的名从亚伯兰改为亚伯拉罕。”即:“多国的父”。

以理性行事是正确的,只要没有违背神的话。但当理性与神的话相违背的时候,行事便要按照神的话而不是理性了。

按照理性而行,却不按照神的话而行,这是相信人过于相信神。圣经上记着:“依靠人血肉的膀臂……那人有祸了!”(耶利米书17:5)。我们应当依靠神的话。

就救恩而言,也是一样。有一位妇女曾经在我其中的一个聚会中,这样作见证:“我知道我已经得救,因为我为罪悔改,也放弃了一切不良的习惯。”她说她已经得救,与她说她已经登陆月球,同样没有证据。为什么?因为她将救恩建立在她的行为上,而不是在耶稣的作为上。她一句也没有提及耶稣。

问题就此出现了:“那么一个人是否已经悔改,却仍然未得救呢?”倘若那只是他所到的地步,答案是肯定的。

当我牧养第一间教会的时候,我最大的发现,就是在一天晚上,全教会中最好的人走到台前接受基督成为他的救主。我曾多次探访,知道他有祈祷、读经、每餐谢饭。

他那年青的儿子(比我小几岁)告诉我:“我们从来没有听过我们的父亲说脏话,我们从没有听过他说不良的笑话,也没有听过他与妈妈吵嘴。”然而,他有这么多的美德,却不是基督徒。

在他信主之后,我告诉他我从前以为他已经得救。他说:“没有。我从未得救。我母亲是古老的圣洁会教徒,我常常受她的教导。她非常严厉。我一生中从没有参加过球赛,或看过电影。如果我违反我母亲的教导,我会立即悔改,并说:‘神饶恕我。’但是,直到现在,我从没有邀请耶稣进入我的心。我也没有凭信心接受他。”

他为恶行懊悔并没有使他得救。这就如你与你的邻舍、朋友或配偶吵架后便说:“对不起,我悔改,请你原谅我。”这并不表示你已经得救,只表示你为那次吵架懊悔而已。

那位作见证的女士,说她已经得救,因为她悔改,并放弃一切不良的习惯,这是没有圣经根据的得救。她依赖外在的证据,而不是神的道。

我们决志信主的见证,要基于罗马书10:9:“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得救来自亚伯拉罕式的信心——从心发出,属灵的信心——建立在神话语上的信心,而不是建立在外在的证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