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堤要 - 馬可福音提要

馬可福音
壹、作者

福音書的作者都是隱名的,但從早期的教會歷史資料,可知本書的作者是馬可。馬可是他的拉丁名字,希伯來名則叫約翰(參徒十二12)。據信他的家相當富有,樓房非常寬敞,被主選用來作和祂門徒吃踰越節筵席的場所;又在主復活升天以後,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在那樓房裏禱告,結果帶下五旬節(參徒一12~15;二1)。一般都稱那樓房為『馬可樓』。又有人說,客西馬尼園也是馬可家所有,主與門徒們可以常常到那裏去禱告,因此猶大知道主在吃完晚餐後,必定又是到那園裏,才會率領公會的兵丁去那裏捉拿耶穌。當主被捉拿時,那一個丟下所披的麻布,赤身逃走的少年人(參十四51~52),大概就是馬可本人;因為別的福音書均未提到這事。

馬可的一生,受到他母親馬利亞(參徒十二12)、表兄巴拿巴(參西四10)、使徒保羅(參提後四11)、和使徒彼得(參彼前五13)等四個人極大的影響。母親馬利亞非常愛主,把自己的家和花園獻給主用,以後又讓教會作為聚會禱告之用,使耶路撒冷教會得以穩定發展,更進而推廣福音達到全世界。我們可以說,整個基督教的歷史,是從馬可家開始的。

馬可的表兄巴拿巴,是生在居比路的利未人(參徒四36),他大概是因馬可母親的關係而信主;當耶路撒冷教會大復興時,他也將自己的田產房屋都賣了,供給教會需用(參徒四37)。後來被教會打發去安提阿,堅固那裏的信徒,並將剛信主不久的保羅(原名掃羅),也從大數帶到安提阿,一起同工事奉主(參徒十一22~26)。

後來,聖靈差遣巴拿巴和保羅出外傳道,他們就帶著馬可作幫手(參徒十三1~5)。可惜,可能由於馬可出身富家,吃不慣出外旅行的苦,以致中途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參徒十三13)。後來也因著他的緣故,以致保羅和巴拿巴不能同工,彼此分道揚鑣,巴拿巴就帶著馬可離開保羅(參徒十五36~41)。雖然如此,可能經過數年以後,馬可終究和保羅和好,熱心事奉主。保羅在書信中囑咐歌羅西的聖徒接待馬可(參西四10),並承認他是同工(參門24),是在工作上不可少的助手(參提後四11)。

至於馬可和使徒彼得的關係,也很密切。當天使救彼得出監的時候,他「想了一想,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他母親馬利亞家去」(徒十二12)。馬可家裏的使女羅大,還沒有看見彼得的面,就能認出門外他的聲音,可知他在馬可家中不是一個生人,平時是很相熟的。彼得在書信中稱馬可為『兒子』(彼前五13),很可能馬可就是由彼得帶領得救的,所以視他為屬靈的兒子。又根據早期教會的傳說和馬可福音的內容,我們可以推知馬可也曾跟隨彼得學習事奉主,甚至整本馬可福音書乃是出於使徒彼得的傳授;詳情請參閱次項。

貳、又稱『彼得福音書』

馬可並非追隨在主耶穌身旁的十二使徒之一,可是在他的福音書裏,描寫主的一言一行,猶如目睹,非常生動、細膩;往往主的一個小動作或是小姿勢,一個不易注意的地位或是時間,他都記得詳詳細細。例如:「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一35);「一幫一幫的...一排一排的坐下,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六39~40);「眾人一見耶穌...就『跑』上去問祂的安」(九15);「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九36);「耶穌對銀庫坐著...」(十二41)。

這些記載是否出於馬可自己的想像?決不是!原來本書的記載都是由使徒彼得所口授。所以有許多解經家稱馬可福音為《彼得的福音書》。

根據早期教會歷史,馬可曾被稱為使徒彼得的傳譯員,所以乃是他把彼得口授的福音書,寫成希臘文,就是這本《馬可福音書》。帕皮亞(Papias)說:『馬可記下他所記憶的...』猶斯丁(Justin Martyr)稱本書為《彼得的回憶錄》。愛任紐(Irenaeus)說:『彼得和保羅去世後,馬可給我們寫出彼得所講的。』俄利根(Origen)說:『馬可寫的福音是彼得指導他的。』

除了許多旁證之外,我們也可以從書中許多的內證斷定本書是彼得傳授的福音。

(1)本書有好多處特別提起彼得的名字,而其他福音不提。例如:「西門和同伴追了祂去」(一36);「彼得想起耶穌的話來,就對祂說,拉比,請看,你所咒詛的無花果樹,已經枯乾了」(十一21);「耶穌在橄欖山上對聖殿而坐,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暗暗的問祂說...」(十三3);「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祂」(十六7)。

(2)相反的,本書也有好多處,有關彼得獨特的表現時,故意將他的名字隱藏起來。例如:不提他走在海面上的事(比較可六50~51和太十四28~31);不提磐石和天國鑰匙的事(比較可八29~30和太十六17~19)。

無論是顯明或隱藏,都是有意的,也都是說明本書是和彼得有關係的。

此外,本書所記載的事實,幾乎都是彼得本人在場,是他親眼目睹、親耳聽見、親身所經歷的事,因此,我們在本書裏面,也幾乎處處可以看出彼得的影子來。

參、寫作時地

一般聖經學者公認,三本『對觀福音書』(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中,馬可福音成書最早,而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是參照馬可福音改寫,並加添其他資料而成的,故其完成年代應比馬太和路加福音更早,大約是在主後五十年到六十年間。

馬可寫本書的地點雖然傳說不一,有的說在羅馬,有的說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但據一般可靠的推理,本書應是寫給羅馬人,故極可能是在羅馬寫的。彼得前書第五章十三節的『巴比倫』即指羅馬的暗語。

肆、本書受者

由本書的內容推測,本書是以羅馬人為對象而寫的:

(1)在本書中,比較少引用舊約的經節,約為馬太福音的一半。馬太引用一百二十八次舊約,而馬可僅引用六十三次。

(2)本書也少提到猶太背景的事,如果不能避免時,總是加以解釋。例如:「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三17);「以利大古米,繙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五41);「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七11);「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踰越節羊羔的那一天」(十四12)。

(3)本書中使用許多拉丁文字彙。例如:「護衛兵」(六27);「罐」(七4);「稅」(十二14);「大錢」(十二42);「百夫長」(十五38,44,45)等。

(4)本書中的「四更天」(六48;十三35)是羅馬人的習慣計時分法,並不是猶太人所習慣的『三更天』(參路十二38)。

(5)本書特別提到:「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十五21),因為在羅馬的信徒認識魯孚(參羅十六13)。

伍、本書特點

本書的特點如下:

(1)本書大體上是按照所發生時間的次序寫的。

(2)本書雖然是四福音書中最短的一卷,但它所記的歷史事實,比其他三卷福音書更詳盡。

(3)本書略過主耶穌的出生和早年事蹟,而只記述祂公開服事的片段,尤其強調祂後期的服事,幾乎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來敘述祂最後一週受難的經過。

(4)本書中的主耶穌,顯然以僕人的姿態出現,故描述祂的工作事蹟,偏重在醫病、趕鬼等神蹟奇事,而少有長篇教訓和比喻;因為僕人宜於少說話,多作事。

(5)本書既然重在表明主耶穌是『僕人』,故遣詞用字也相當特別,例如:祂被聖靈『趕』到曠野去受魔鬼的試探(一12原文直譯);用類似「立刻」、「隨即」的詞達四十多次,以顯明祂的工作幾無間斷。

(6)本書所描述的主耶穌這位神的僕人,乃是極其勤勞、忙碌的,祂無論在陸地、海洋或曠野,也都忙個不休,從早到晚不停地工作,天晚日落了,還是忙著醫治病人(一32),直到深夜;次日天未亮就起來(一35)。就這樣很少有歇息的時間,甚至連吃飯的工夫也沒有(三20;六31),以致祂的親屬都說祂是癲狂了(三21)。

陸、主旨要義

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一1,11;三11;五7;九7;十四61等),所以祂擁有醫病、趕鬼、行神蹟奇事的權柄,使群眾為之懾服。甚至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羅馬的百夫長亦禁不住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十五39)。

這位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取了奴僕的形像,在地上作神完美的僕人。祂對人的痛楚滿了「慈心」(一41),「憂愁」人心的剛硬(三5);對己仍有人性「驚恐、難過」的感覺(十四33),故多多「禱告」倚靠神(一35;六46;十四35);對神以『神的旨意』為依歸(八33;十四36),最終在十字架上喝盡神所賜的『苦杯』(十38;十四36;十五34)。

柒、與他書的關係

馬可福音與其他三本福音書,都是描寫耶穌基督,惟所描寫的角度各不相同:馬太重在說祂是君王,馬可重在說祂是奴僕,路加重在說祂是人子,約翰重在說祂是神子。啟示錄第四章中的四活物很像主在四福音中的四方面。馬太福音的主像獅;馬可福音中的主像牛,先是耕種,後在壇上作祭牲;路加福音中的主像人;約翰福音中的主像飛鷹(參出十九4;申卅二11)。

馬太福音說到耶穌是『大衛...的苗裔』(耶卅三15),是到地上為王,所以稱祂是亞伯拉罕(萬國之父)的兒子和大衛(以色列第一位王)的兒子(太一1);又因為王是有王系的,所以有家譜(太一1~17)。馬可福音說到耶穌是『僕人的苗裔』(亞三8),耶和華的『義僕』(賽五十三11),『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僕人無所謂身世,所以不記載耶穌的家譜。路加福音說到耶穌為人子(完全的人),所以家譜追敘到亞當(路三23~38),因為亞當是人類的始祖。約翰福音說到耶穌是神的兒子(完全的神),神是無始無終的,因此在時間上追敘到太初(約一1),就是無始的永世。

注意:馬太福音是結束在主復活;馬可福音是結束在主升天;路加福音是結束在主應許聖靈降臨;約翰福音是結束在主再來。

捌、鑰節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十45)

玖、鑰字

「一...就」(一10,29;五2;十五1)、「立刻」(一18,30,43;12;三6;四15,16,17;五29;六54;十52)、「隨即」(一20,21;六27,45;八10;十四45)、「就」(一30,43;四29;六25;七35)、「即時」(一42)、「(立刻)知道」(二8)、「(立刻)同」(三6)、「最快」(四5)、「登時」(五30)、「立時」(五42;九24;十一3)、「連忙」(六50)、「(立刻)認出」(六54)、「一」(九15,20;十一2)、「忽然」(十四43) 註:以上原文皆同字

拾、內容大綱

(一)僕人的豫備:

1.僕人道路的豫備(一1~8)

2.僕人的受浸(一9~11)

3.僕人的受試探(一12~13)

(二)僕人的服事:

1.在加利利帶著門徒的服事(一14~三35)

2.在加利利訓練門徒的服事(四1~七23)

3.在加利利和周邊地區的服事(七24~九50)

4.在猶太地和比利亞的服事(十1~52)

5.在耶路撒冷的服事(十一1~十三37)

(三)僕人的順服至死:

1.受難的豫備和豫表(十四1~42)

2.被捉拿、受審和被否認(十四43~72)

3.被定罪和戲弄(十五1~20)

4.被釘死十字架上(十五21~41)

5.被埋葬(十五42~47)

(四)僕人的復活和升高:

1.復活和顯現(十六1~18)

2.被接到天上並和門徒同工(十六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