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各人”

卷四 在基督里合一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着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所以经上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既说升上,岂不是先降在地下吗?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

(弗四7~10)

虽然这段叙述是由一个反义词“但”开头(译注:中文和合本没有译“但”字),它与前面我们讨论的那个论述的密切关系却是很明显的。换句话说,“但”这个字成了连接词。它暗示这中间有一个对比,但同时它又将我们引回前面所提到的那个论述。显然使徒还是在继续教会合一的话题;他仍然在讨论“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这个勉励。不过现在他要采用稍微不同的方式,他打算探讨这个题目的另一层面。这就是为什么他用“但”这个字的原因。他这样作非常重要,因为他若不这样作,我们很可能会对合一产生错误的概念。

我们总是会面临一个危险:误以为合一就是齐一。我们很容易认为,合一是包含一连串东西,都是一模一样、彼此相同的,就如一大版邮票,没有任何区别。可是保罗极力向我们指出,那不是真正的合一,那只是枯燥、单调的划一。他指出,合一比齐一更宽阔,意义更深刻。若把合一与齐一混为一谈,无疑是削夺了合一的荣耀和伟大。换句话说,合一不是机械式的,不是指整齐划一。活在现今世代的我们,尤其难以把握这一点。我们已经习惯大量生产:物品一个接一个从机器出来,每个都一模一样。不但物品如此,现代人也倾向于把这个方法用在人身上。这种趋势不是突然产生的,乃是某种教育理念造成的特色,它强调大量制造,把每个人的行为、语言都塑造成同样的模式。每一个人身上都盖了一个图章,除了特殊的少数人,大多数人都重视模式多过个人。这并不足为奇,因为我们每个人里面天生都有很强的群体意识。使徒并不支持这种特性,他指出合一本身是活的,有生命的,它具有惊人的多样性。这是属灵的合一最特别、最荣耀之处。让我们逐步来看保罗如何铺陈这个原则。

在研读第四、五、六节的时候,我们看到使徒使用“一”这个字有七次之多——“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他据此建立了合一的原则。但是由于使徒对合一的概念,和新约对合一的教导,使他在七次强调合一之后,能立刻说:“我们各人。”他似乎突然用“我们各人”一词震撼了合一。其实他并未如此,因为我们并没有并入一个固定、一致的整体中,我们并未丧失个别性。我们仍然是许多个体。我们仍然有自己的个性,必须视自己为整体的一部分。叫人惊讶的一个事实是,我们虽然都是“一”,但我们仍然能被称为“我们各人”。

这其中的解释是,我们在基督里是一体。在救恩的事上,在作为神儿女的事上,我们合而为一。我们都是基督身体的肢体。这一直是使徒所强调的。每一个基督徒都是根据同一个方法得救的。使徒保罗的救恩与其他基督徒的救恩没有分别。至于个别的环境和特殊的细节并不重要,所以我们不应该过于强调它。重生是神的工作,只有圣灵能带来重生。在每一个例子中,都是一个神迹,而且是同样的神迹。更进一步说,神的每一个儿女,神家中的每一员,彼此是没有区分的。例如一个大家庭,有很多孩子,有男有女,他们都是这家的孩子。男孩子并不比女孩子更有资格作这家的孩子,反过来说也一样。他们可能在许多方面都有差异,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们的关系,和他们作为子女的事实,也不影响他们与父亲的关系。身体的比喻也清楚传达了同样的观念。

在这些方面,我们都是一样,都合而为一。然而使徒这里将要讨论的是,合一并不表示我们在每一方面都是一样的。绝对不是!“我们各人”!这表明了多样性和差异性。合一最荣耀之处在于,它是多样性中的合一,是包含了不同个体的合一。基本上我们是合一的,但在许多方面我们又不一样。我们必须时时记住这两个原则。个别性并不会破坏合一,合一也不会消灭个别性。这是救赎恩典奇妙之处,这是救赎的神迹。基督教会应当向世界彰显这个特点,也只有她能这样作。

现在使徒接着强调基督身体上的肢体——也就是教会的肢体——彼此之间明显的不同。“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着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我们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在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的亮光下,保罗所一再强调的合一,如何能站立得住呢?他自己立刻提出了答案。从第七节开始,一直到第十六节,他替教会描绘出一个画面,显示教会如何同时具有合一与多样两个特质。这两个特质以奇妙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我们被带到这一切的奥秘中,看见它如何贯穿在教会的经历和活动里。

使徒用以下字句奠定了这个伟大的原则:“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7节)。最主要的原则是,主耶稣基督自己是教会的头,祂将各样恩赐分别赐给整个教会和个人,这个原则可以止息分争,带来合一。使徒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也曾仔细解释这个原则。那里他是从圣灵的角度来探讨。两处讲的其实都是同一件事,因为他在这里告诉我们,是主耶稣赐下圣灵,祂藉着圣灵将祂的恩赐赏给我们。他对哥林多人说:“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林前十二4~5)。我们在那里见到同样的中心和首要原则。

现在问题来了,我们不得不留意。这是使徒的特点,稍后他会作较详细的铺述:“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我们以为他会立刻说:“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但他并未这样作。稍后他确实这样说了,但是他先加上第八、九、十节。这几节是插进去的,这也是保罗行文的特色之一。他为什么采用这个方法?答案只有一个。他已经提到基督的名字,“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一提到这可称颂的名,他就心里火热起来。他不由自主一股脑儿地将有关救赎主的这些美妙陈述倾倒而出。我强调这一点的原因是,它说明了使徒保罗是多么爱主耶稣基督,他每逢提到耶稣的名,整个人都会受到深深的震动。他可以和克勒窝的伯尔纳(Bernard of Clairvaux)一起说:

耶稣,只要一想到你,
我心就满甘甜。

他每次一提到这名,就忍不住打断他的思想,而开始称颂祂的荣耀。因此有人批评他文句不连贯。这是保罗写作风格的一个特色,他常常用一个陈述打断另一个陈述,过一会儿又回来继续刚才的思想。中文圣经和合译本将第九节和第十节放在括号里,有它的道理。其实第八节也应该包括在括号中,因为保罗在第七节说到,耶稣是教会的头,一切的恩赐都是祂所赐的。这个思想不仅促使他开始描述主的荣耀,并且也向我们指出主耶稣基督如何来到这地位,以成就这一切。为什么基督是教会的头?为什么祂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神的儿子如何来到这地位以成就这一切?第八、九、十节提供了答案。

我们可以用下列方式分析这句话。首先使徒说:他刚才的论述不应该使我们讶异,因为古时已有预言。“所以祂说”(中文圣经和合本作“经上说”),意思是圣灵说,或神说,或圣经说。然后他立刻引用以诗篇第六十八篇的话:“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8节)。他的目的是提醒我们,不要以为基督将各样的恩赐赏给我们是出于神临时起的心意。正好相反,其实那一直是神救赎计划的一部分,是祂对教会所存的旨意。神在十个世纪以前已经向诗篇作者显明了。

我强调这件事是因为有一种称为时代主义(Dispensationalism)的教训告诉我们,神差主耶稣基督来到世界上设立祂的国度,当祂发现犹太人拒绝神儿子和祂的教训,不肯接受祂的国度时,神就决定透过十字架作为救恩的方式,并且设立教会。时代主义认为,教会是后来想到的方法,不是原初的计划,而是暂时的因应之策,直到神国再度传讲、介绍给犹太人为止。可是第八、九、十节完全推翻了时代主义的说法,而且这种说法也抵触了诗篇第六十八篇第十八节有关教会的预言,以及有关主耶稣基督是教会元首的预言。

使徒接着在第九、十节对他引述的经文提出意见。第八、九、十这三节经文非常有趣,也极重要。任何人若熟悉教会历史,特别是教义和神学历史,都知道这三节经文常常在讨论和辩论中具重要的地位,也最常被人误解。因此我们需要仔细思考,花时间去了解这三节经文,不但了解它一般的意义,也包括特殊的教训,甚至从专门的角度来看。

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第八节所引用诗篇第六十八篇的话是指神自己,主,耶和华。那整篇诗都是如此。例如第四、五节说:“你们当向神唱诗,歌颂祂的名;为那坐车行过旷野的修平大路。祂的名是耶和华,要在祂面前欢乐!神在祂的圣所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还有第十七节:“神的车辇累万盈千;主在其中,好像在西乃圣山一样。”至于保罗引用的第十八节则说:“你已经升上高天,掳掠仇敌;你在人间,就是在悖逆的人间,受了供献,叫耶和华神可以与他们同住。”大卫在这篇诗里称颂神的名,因为神刚刚使他打了一场胜仗

他自己的得胜提醒他,这不是神给祂百姓的第一个胜利。这引他回想到以色列百姓的历史,他们如何出埃及、过红海,法老的军队如何被毁灭,以及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最后进入迦南。诗篇作者说,这一切都是神的胜利,神的子民遇见患难,神降下来拯救他们,然后祂又回到天上。这是大卫所要表述的。但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四章第八节则把一切归给主耶稣基督。他提到基督的恩赐。“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保罗讲到基督和教会,诗篇作者讲到耶和华。我们怎么解释这事呢?

这难题提醒我们在读圣经时必须铭记于心的一件事。若忘记了,那么我们的读经就可能产生困惑。这件事就是,旧约的词句常常会有双重意义。这在诗篇中比比皆是。许多先知书也可以看见。诗篇第六十八篇一开始,大卫心中想到的是当时的一个历史事件,他打算写关于当地发生的一件事。可是由于他是在圣灵的影响下,受圣灵的默示,他被引导看见了一些超越时代的事。大卫也许不明白他自己所写的,但他被圣灵引领到一个更高的真理上。圣灵默示他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描述当地的情况,结果他所写的也变成了一个极佳的预言,预表将来要发生的事。那是一个有关基督的预言,准确地描述了将要发生在耶稣基督身上的事。同样的,先知们为当代人写下的是一些切合当地的信息;可是它们并未停留在那里。伴随而来的是一些更大的信息,是有关弥赛亚来临的预言。那些针对当时当地所写的话,同时也含括了遥远、伟大的信息。所以我们的第一个原则是,诗篇作者在圣灵的默示下,从当地的事件里看见了一幅画面,预表神儿子的来临和祂将要作的事。这是圣灵默示极佳的证据。

第二点,使徒这里的教导(其实他所有的作品都如此)是,主耶稣基督就是耶和华,就是大卫所写的耶和华。旧约提到“立约的天使”,以及祂要来到世界上帮助人。毫无疑问的,那是指主耶稣基督。记得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章说,基督是随着以色列百姓的灵磐石,这磐石能赐给他们水。殉道者司提反在受审时说,基督曾在“旷野会中”与以色列百姓同在。换句话说这里教导我们,基督就是耶合华。

你不能说父神受了人的供献。你不能说父神降下来,因为祂总是在天上,将来也会一直在天上。只有一位我们说祂升到高天的,那就是主耶稣基督。所以我们可以推论说,这个伟大的真理是基督徒信息的中心。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的儿子。祂不是受造的,祂乃是与父神同等,同在永恒中,与父享有同等的威严与权能。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到有关父、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真理。子为了救恩大工而甘愿顺服,但祂本身并不是次要的。早代曾经威胁教会生活的亚流主义(Arianism)异端即是在这一点上走偏了。它的教导是:“基督也是被造的,祂的受造虽然是早在时间开始之前,但祂仍然是受造物。”另外的神体一位论(Unitarianism)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基督就是耶和华,基督是主。旧约圣经里说到神时使用的“主”一字,与新约称呼主耶稣基督的“主”是同一个字。因此我们的第二个推论是,耶稣基督是主,耶稣基督是耶和华。

还有一件事值得思考。诗篇第六十八篇第十八节和以弗所书第四章第八节的引文略有出入。后者是:“所以经上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但我们发现诗篇第六十八篇第十八节说:祂“受了供献”。祂不是赐给他们,而是从他们受供献。这一点很重要。在希伯来文旧约里,这个词确实是“受”,七十士译本也是正确地译作“受”。可是保罗这里却写成“给”。这似乎违反了圣灵是神默示的教义。使徒若误引用旧约,我们怎能说他下笔时有圣灵的默示呢?批评者会说,这使我们所声称的圣经无误论站不住脚。然而我们的答案很清楚,此处并没有矛盾。我们可以说主耶稣同时给与受。使徒彼得五旬节那天在耶路撒冷说:“祂既被神的右手高举(或译:祂既高举在神的右边),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3)。祂接受,祂也给;这是一个行动。同一个人又给又受;给以前必须先有受。也许有人会说:“那么你如何解释圣灵的默示和权柄的问题呢?”答案是,默示大卫写诗篇的同一个圣灵也启示保罗写下以弗所书第四章;圣灵在这两种情况下所作的是,显明教会所得的一切恩赐都是从主耶稣基督来的。在诗篇那里,祂强调是父把子赐给他们;祂在以弗所书则强调是子把他们赐给教会,作为教会的肢体。两者并无矛盾,都有道理。其实这正让我们清楚看见圣灵的主权。新约还有其他的例子,作者在引用旧约时所用的字与原出处并非绝对一致。重要的是意思。圣灵关心的是意思,祂在新旧约两处带出的是同一个意思:教会所得的恩赐是在主耶稣里面,也藉着祂来的。保罗对诗篇第六十八篇的文字,不管是希伯来文或七十士译本的翻译都耳熟能详;然而他在圣灵的默示下仍然说:“赏给”。他要强调一个行动,包括受与给。子始终是伟大的中保。

在我们标出这里教导的伟大教义之前,最后让我们来看这个重要论述中所谓的细节部分。最后一句话是,“掳掠了仇敌。”有人说,这里所“掳掠”的是指旧约的圣徒。这一派教导说,圣徒是神的儿女,他们虽然得救,却在某种捆绑中。他们辩称,主耶稣基督受死之后,就下到阴间,释放那些被捆绑的人,把他们带到更高的领域。这是罗马天主教的教训。谈到所谓的“古圣所”(limbus patrum),列祖等候在那里,直到基督将他们释放出来。我完全反对这种错误的解释,因为这原是一幅胜过仇敌的画面,在胜利中率领仇敌游行。古时候如果一个国王或王子或大将军凯旋归来,必定会举行一次盛大的游行。被征服的国王、王子、将军、官长则被迫带着锁链走在行列中示众。得胜者“掳掠了仇敌”。他公开展示所俘虏的敌人,同时把礼物掷向围观的群众。他乘坐战车,一边赏赐喝彩的民众,一边炫耀俘获的战利品和仇敌。毫无疑问的,那正是此处的画面。所以我们不可以认为这里的释放是针对旧约被赎的圣徒而说的。这里的画面是主耶稣基督在得胜中领着魔鬼、地狱、死亡、罪恶凯旋——这些仇敌长久以来一直与人作对,捆绑人。使徒告诉我们,主耶稣基督来到世上,是要对付、征服我们的敌人,祂已经完成使命,率领所有掳来的仇敌回到天上,并且将祂的恩赐赏给我们这些喝彩的人。稍后我们会看到,使徒并未停留在此处,但我们现在必须记住一件事:基督是供应者,祂赏赐一切的恩赐,这个事实强调了合一的原则。祂是大元帅,我们是祂的子民。祂掳掠了仇敌,就把祂的恩赐赏给我们。从始至终,所有的恩赐都是由祂而来的。